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箱包厂规章制度3篇 箱包厂管理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
箱包厂规章制度1
第一条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条 经常开展安全活动,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第三条 贯彻“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
第四条 着装符合生产作业安全要求,不得穿高跟鞋、拖鞋、裙子,不得披肩散发上岗,认真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 开机前,要注意查看,机器上下、对面有无人员正在对本机台作业,以防意外发生。
第六条 特殊工种应由专人操作,或持特殊作业操作证上岗,严禁非本作业工种人员代替操作。
第七条 定期检查设备工作性能,做好维护保养工作;操作前,检查、观察启动设备下有无人员,消除一切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作业安全;
第八条 不得从高出向下扔操作工具,如:扳手、剪刀、撬棍等,以免伤及他人。
第九条 学徒工及上岗操作应安排专人带教培训,不得独立操作。
第十条 生产、检验记录及时填写,班后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关好门窗,对重要材料要严加管理以免丢失。
第十一条 机器设备当值人员负责管理,卫生清洁、严禁损坏。
第十二条 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消防液),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第十三条 加强事故管理,坚持对重大未遂事故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及时处理报告,记录要准确,上报要及时。
第十四条 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上报。
箱包厂规章制度2
为加强劳动纪律,保持正常劳动生产秩序,按工人参加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执行考勤制度,车间统计员负责全车间考勤工作,各班组长或考勤员坚持严格考核。职工自觉遵守、协助管理。
一、考勤员应以负责精神每天准确考勤,考勤不在时,一律按缺勤处理。作好记载,按月将考勤表,作为负责人作计算工资和出勤率的依据。
二、迟到、早退、中途离岗的累计时间超过半小时者,按旷工处理,旷工除不发工资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三、生产、工作时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期间不准聊天。班前或上班时间不得饮酒,凡酒后不许上班,不得在车间内吸烟。
四、职工不服从调度指挥不工作者,作旷工处理,除停发工资外,情节严重的,给予罚款处分。
五、职工有违反劳动纪律、赌博、私拿产品、有意损坏产品和公物者,需按价赔偿,如有需要将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六、因斗殴负伤、休息期间,停发工资,负伤者的工效和医疗费用由责任者负担,因家庭纠纷而引起的.病伤假,按事假处理。
七、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消极怠工,不揽私活,不做私活。
八、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生产,爱护工具设备,节约原辅材料,提高技术业务能力,努力实现优质高产、低消耗。
箱包厂规章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工程部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工程部所有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 上班时间为:08:00—19:00 中午休息一小时,
特殊原因临时调整时间的另行规定
第四条 全体员工,着装符合生产作业安全要求:女生不得穿高跟鞋、拖鞋、裙子,不得着披肩散发,进入生产车间需束装整理;男生不得裸背、穿影响作业的奇装异服。
第六条 按时上、下班(须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岗前准备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遇事要请假。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 工作时间内,车间管理人员及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管理人员申请委托他人看守机台后方能离岗。
第八条 上班后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
第九条 车间内遇上公司来宾或公司管理层领导参观巡察时,车间主任应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其余人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不得纠缠领导。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 禁止在车间吃饭、零食、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一条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
第十三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六条 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配件工具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及时处理。如继续生产给公司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相关责任人按照责任大小承担。
第十七条 各组领取物料必须填写领料单,通过车间主任签字确认后凭领料单到仓库领取。补料同样,并注明补料原因。
第十八条 车间公用物品、配件、工具由组长申请,由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库房处领取,使用完毕应立即归还,以防耽误他人使用。
第十九条 物品领取实行: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制度,如丢失,照价赔偿。
第二十条 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
第二十一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安全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二十二条 新员工工作前对员工进行培训,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二十三条 生产工艺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项目设计人员,共同研讨,经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改。
第二十四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生产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本机械设备配件、工具。
第二十五条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组长调配安排。
第二十六条 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车间主任、组长工作电话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遇到需要其到现场处理的,随叫随到,以保证生产管理通常、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二十七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做好生产设备的清洁保养及废料清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 操作人员每日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工具须区分放置。
第二十九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下班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三十条 下班后,应及时关闭车间各个工作区域电源,如检查时发现电源存在未关闭现象,责任人及领导应做深刻检讨。如因未关电源造成安全事故或给单位造成损失,直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重的将报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
第二十二条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 员工考核
第二十三条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四个方面。其中:
(一)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二)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
(三)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四)主要是指工作纪律,规定时间工作完成任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按照《奖惩条例》、《考勤管理》等制度要求为标准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四条 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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