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13篇

时间:2024-04-30 12:23: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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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13篇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1

  一、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二、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三、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四、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五、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六、对现有报警器材定期检查,发现报警失灵应及时报修。

  七、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应都会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认真清查。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2

  一、图书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管理。

  二、管理人员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

  三、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室开放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和杂物,不准在书柜、墙壁上乱刻乱画。

  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公开点名批评或取消借阅资格。

  七、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八、图书室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当月岗位津贴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3

  1、本图书室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图书室服务对象为全体在校师生。

  2、在未办理借书手续前,本室内图书不得擅自带出。

  3、如阅读课需借出本图书时,请任课老师与图书室负责老师做好借还的'登记手续。

  4、请爱护图书资料,书要轻取轻放。已取下但暂不借的图书请务必插回原来的位置,不要有散乱的现象。

  7、读者应爱护室内公共财物,损坏图书及遗失图书都应照价赔偿。

  8、做好书刊资料的防护、防水、防盗、防潮、防尘等修补和清点工作。读者在图书内应保持安静及环境卫生整洁。

  8、图书室对新到书刊资料应及时验收登记,分类编目,尽快流通,定期通报本校师生。

  9、新生入学后,请班主任老师先行进行图书室使用教育,然后才能使用本室内图书。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4

  一、图书室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室依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要求建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进行科学规范化管理。

  二、图书室的书应包含各类图书、报刊和供教师使用的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和应用型书籍。图书、报刊的采集收藏应优先选购国家教委和省教委评审推荐的书目。藏书应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三、各类书刊均要建立总括目录和个别登录两种账目,新购进的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验收、学校领导人审批后才能办理报销手续。图书出库时应由管理人员填写出库单,标明书名、册数、单价、金额,经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出库手续。有保存价值的报纸和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四、按照《图书借还规定》组织书刊借阅。按规则凭证借阅书刊;借书时要求借阅者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缺面等情况,要加记印章。

  五、按照《阅览规则》组织读者阅览。阅览室里所有资料只能在室内查阅,不许外带和外借;在室内阅读只能带笔记本;各种报刊杂志阅后要放回原处;要保持室内的清洁、明亮、安静、室内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

  六、要严格执行《书刊赔偿规定》。一般书刊按现价2倍赔偿;珍贵书刊按3~5倍赔款;多卷书遗失一册或数册者按现价以上规定赔偿。对损坏程度轻微不影响内容完整可续借的,酌情赔偿。

  七、图书室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要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开办讲座等方式鼓励学生读书、读好书,以提高图书的使用率。

  八、要保证图书储藏、管理和流通科学规范有序。新到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和著录;流动的书刊要及时上架入柜;要按照剔除原则剔除滞书;对残缺不全的书籍清点后报批核销。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5

  1、学校订购的一切图书归图书室管理,所有图书要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

  2、图书的'购进、借出、收回要及时登记造册。

  3、图书要分类陈列,做到规范管理。

  4、图书室每周向学生开放两次;进入图书室应保持安静,注意卫生,不得偷盗。

  5、借出图书时,要经管理员同意,登记后方准借出。每次借出的图书在5本以内,时间不能超出两周。贵重图书不准借出图书室。

  6、借阅者要爱护书籍,不得弄脏弄坏,更不得遗失,否则按定价加倍赔偿。

  7、学校每学期终组织一次检查清理。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6

  一、图书室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二、图书室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图书室需建立科学的图书管理账目,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五、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式目录为主。小学图书室设书名目录或分类目录。

  六、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七、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八、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教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

  九、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等活动。

  十、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可加倍赔款;孤本、善本等贵重的书刊要按3—5倍赔款;成套书刊,如丢失一册,应按全套价加倍赔款,剩余书刊留室使用。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应予以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要给予赔偿。

  十一、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藏书保障率、读者到室率、图书拒借率等项统计工作。

  十二、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晒、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

  十三、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7

  一、图书室对书刊资料登记,分类编目。要注意分类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保持著录、编目的准确一致。按要求统一要求,逐步实现分类,编目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图书室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借阅制度,实行定期对外开放。

  三、图书室要保证图书刊物的良性流通,图书一般不外借,如外借图书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图书外借不得超过一星期。经常进行催借还书,对借书过期不还者,执行停借,续借措施。

  四、图书室要严格执行赔偿制度,严禁读者涂写和污损书刊,若有上述行为要预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赔偿,赔偿后原书刊一概还退还给本人。赔偿应以1至5倍为原则,读者遗失图书赔偿方法同上。

  五、图书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图书室管理制度。坚守岗位,增强责任心,耐心细致地做图书借阅工作。

  六、图书室内要保持室内卫生、桌椅、书架摆放整齐。为借阅书刊制造良好的环境。

  七、要加强图书室管理。做好书刊资料的防护、防水、防盗、防潮、防尘等修补和清点工作。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8

  1、学校订购的一切图书归图书室管理,所有图书要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

  2、图书的'购进、借出、收回要及时登记造册。

  3、图书要分类陈列,做到规范管理。

  4、图书室每周向学生开放两次;进入图书室应保持安静,注意卫生,不得偷盗。

  5、借出图书时,要经管理员同意,登记后方准借出。每次借出的图书在5本以内,时间不能超出两周。贵重图书不准借出图书室。

  6、借阅者要爱护书籍,不得弄脏弄坏,更不得遗失,否则按定价加倍赔偿。

  7、学校每学期终组织一次检查清理。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9

  1、管理员要建立健全图书帐册。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损坏的图书要有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

  2、凭证借书证办理图书借阅手续,每次借阅不超过一本,并要按时归还。

  3、要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批画、撕剪、涂写等,保持图书整洁。

  4、损坏图书,视情节进行赔偿;故意损坏的'则加倍赔偿。遗失图书,按原价赔偿。

  5、图书室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等工作。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10

  一、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二、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四、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五、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六、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

  七、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八、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九、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11

  1、读者服务热情周到。

  2、做好报刊的订阅、收发、装定收藏等工作。

  3、做好资料收集工作,每月出一期读者园地和新书介绍。

  4、配合外借室做好节约和读者队伍监视工作

  5、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工作。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12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图书室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学校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13

  一、目的:

  为树立“终身学习、追求知识,崇尚科学、超越自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思想境界,营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浓厚氛围,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确立“人人学习、处处学习、时时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意识,让学习成为常态,成为新的生活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北桥、沙家浜收费站各建一图书室。

  二、范围:

  本办法所称各类图书包含纸本数据:图书、期刊等;无纸资料:光盘、磁盘等各类非书数据。

  三、图书馆开放对象:

  只供本单位职工使用,不对外开放。

  四、借书证发放规定:

  1、凡本单位需借阅图书的职工,可办理借书证一张。

  2、借书证如有遗失者,可重新申请,但需缴纳工本费五元后补发。

  3、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借予他人使用。

  4、职工调职时,请将所借图书和借书证缴回图书馆。

  五、借阅规定:

  1、每人每次只可借阅图书一本,借阅期限15天(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下一上班日)。若未看完可续借一次。

  2、若逾期未归还暂停其借阅资格一月。(从书本还清日开始计算)

  3、借阅之资料若遗失或严重损毁时,借阅者得依下列方式于一周内办妥赔偿手续:

  (一)借阅者自行购买原版数据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数据或影印本抵偿。

  (二)以购回相同书籍赔偿,若因套书无法单本购买,则买同等价钱之书籍赔偿。

  (三)外界赠送之书刊、绝版书等专案签办。

  (四)损坏轻微,可以修护复原者,其修护费由借阅者负担。

  六、图书管理:

  1、高管中心设图书室总管理员一名,负责图书的购买、整理,并有权根据需要将图书发放到各收费站和在收费站之间进行调剂,负责对收费站图书室的监督检查。

  2、各收费站由办公室负责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制订本站图书室管理办法,作为站务管理规定的组成部分,并纳入收费站考核。

  3、根据自愿原则选拔图书管理员若干,利用业务时间管理图书室,作为考核加分项。

  4、高管中心设电子图书管理程序对图书进行管理(目前使用单机版,条件成熟后将采用网络版)。收费站图书室每周将图书出借情况传真上报至高管中心,由高管中心负责登记。

  七、图书阅览室入室规则:

  1、保持馆内安静,严禁喧哗、嬉闹、起哄,走路脚步要轻。

  2、讲究文明礼貌,衣着要整齐,禁止穿拖鞋、背心进馆,违者谢绝入馆。

  3、保持馆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扔纸屑、果皮及其他杂物;馆内不准吸烟、吃零食。

  4、爱护公物,不得污损墙壁,严禁在桌、椅、书架等用具上乱刻、乱写、乱画,违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5、入馆者不得携带书包、提袋、书刊、资料夹入馆。

  6、阅读完毕后,请将书籍放回书叉的位置上,并摆放整齐。

  八、保护书籍:

  1、用书签夹住阅览的页次,不可折页、不可做记号

  2、借阅之图书不可乱画或撕毁。

  3、看书时应将书平放在桌上,轻轻的翻页。

  九、图书交流及捐赠

  1、对于本人藏书倡导以交流形式与人分享,提供图书交流的,可借阅二本图书,并随时可提出收回本人藏书,图书室立即尽快收回图书,归还书主。

  2、鼓励捐赠闲置图书,捐赠图书优先归入本收费站图书室,高管中心将根据所赠图书价值进行实物奖励。

  3、优先录用捐赠及交流图书者为图书室管理员。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高管中心负责对本办法的修订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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