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防疫物资项目实施方案8篇(项目疫情防控物资),供大家阅读。
防疫物资项目实施方案1
一、中小学校开学前
1、学校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2、学校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3、开学前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
4、所有外出或外地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后方可返校。
5、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6、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7、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演练,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二、中小学校开学后
8、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9、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10、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11、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等场所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12、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13、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
14、确保学校洗手设施运行正常,中小学校每40~45人设一个洗手盆或0、6m长盥洗槽,并备有洗手液、肥皂等,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15、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16、建议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
17、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18、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19、不应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20、对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开展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示范学生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衣袖遮挡口鼻。
三、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21、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22、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及时向学校反馈并采取相应措施。
23、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24、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时及时就医。
25、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防疫物资项目实施方案2
为预防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当疫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全力保证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储备中心负责粮食和应急物资的统一调配,储备库负责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接到指令,负责具体物资调运等工作,政粮和粮安公司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并接受物资储备中心统一安排,协助
二、工作举措
(一)积极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确保突发事件粮食和物资应急需求。
(二)按照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有关配合工作,接到上级指示后,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迅速开展工作;
(三)做好单位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及防控工作;
(四)积极主动做好流动人口,特别是疫区返程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五)做好来本单位办理事务人员体温检测、登记及其他防控措施。
三、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接到上级指令后,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第一时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四、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疫情决定是否结束应急响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
各股室、各公司、城关库及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指挥部工作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宣传,做好防控。
充分利用单位qq工作群、工作微信群、宣传展板、宣传资料等宣传途径,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和流动人口对疫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
(三)认真排查,联防联控。
积极主动配合辖区做好做实联防联控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实施群防群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坚决防输入、防扩散、确保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
防疫物资项目实施方案3
为了防止传染病在校园内大面积流行蔓延,认真做好学校室内外的环境卫生,有效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校园卫生清洁消毒必不可少。现将需要做的安排如下:
(一)学校要配备各类必需的卫生器材和消毒药械。
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酒精、消毒片、喷雾器(50升)1个,喷壶(10个)等,进一步改善师生在校的卫生状况。
(二)保持室内通风。
空气流通是最好的消毒方式,加强教室、办公室等室内的通风换气,至少每天开窗通风2次,每次不少于20分钟,有效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降低室内空气中病毒的浓度,每班安排固定班干部负责开窗。
(三)由学校校医负责牵头带领保洁员一起做好消毒工作。
1.做到定期消毒如下:
保安室和值班室每天必须消毒一次;未开学前校园每周必须消毒一次,开学后每天下午必须对校园环境、教室,办公室等进行消毒。
2.细则做法如下:
将配好浓度的含氯消毒剂(如消毒泡腾片),对教室角落、课桌椅、走廊、门把手、厕所、办公室的空间、地面、物品等进行擦拭和喷雾消毒。
(四)加强宣传师生的个人卫生教育。
1.师生入校园时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必须要洗手、戴口罩。
2.学生饮水必须自带独用茶杯,不喝生水、凉水。
3.师生应做到不随地吐痰,勤剪指甲;饭前便后要用流动的水进行洗手,防止病从口入;日常生活中要勤洗澡、勤换衣服,保持清洁卫生。
4.校园洗手设施处放置洗手液。
(五)学校医务室负责消毒和反馈工作,消毒处置结束,填写并保存消毒工作原始记录,确保资料完整。
防疫物资项目实施方案4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突发应急事件”时物资调拨运送,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时监测、快速反应、处置有效”的基本原则,发生“突发应急事件”达到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时,执行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区级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物资应急调拨运送行为,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高我区应急保障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制定本预案。
1、编制依据
《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规定》《昆明市西山区突发应急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山区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处置规程(试行)》等。
2工作原则及适用范围
(1)工作原则
①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西山区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由西山区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区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程度,区别不同等级,由区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分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②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在明确各部门职责的前提下,由区协调小组按部门职责对工作进行分工布置和协调指挥。各部门要坚持分工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同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物资能源的应急供应。
③资源整合,常备不懈。建立完善全区各级重要物资和能源的储备、工作经费等制度,建立应急状态下的征集调用工作机制。整合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资源,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确保应急供应。
④合理处置,依法行政。在实施突发应急事件应急保障措施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启动干预措施、征集调用、动用风险基金和储备物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查处市场违法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发生的,跨街道行政区划或超出事发地街道处置能力,需要由区政府负责处置的一般以上突发应急事件采取的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和措施。本预案所确定的物资能源类别包括抢险类物资和抗灾类物资两大类,具体为:
①抢险类物资
应急照明器材(应急灯、电筒)、交通工具(车辆、船只)、通讯器材、大型施救设备(挖掘设备、施吊设备)、施救防护用品(鞋帽、手套、面具等防毒防腐用品),以及排灌设备、沙袋、钢管、桩木、铁丝、配套工具等抢险基本用具。
②抗灾类物资
生活必需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蔬菜、食盐、食糖、饼干、方便面、饮用水、帐篷、毛毯、毛巾被、服装、雨具、蚊帐、净水器、清洁用品、发电机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协调小组
区协调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府办联系副主任和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区供电局、电信公司、区红十字会等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区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协调小组主要职责
1、指导应急状态时重要物资和能源的市场供应工作,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制定突发应急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具体工作方案;
2、下达物资能源应急保障任务,指挥、协调区级有关部门和有关街道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提出物资能源保障工作建议,动用区级储备商品的种类、数量;
4、执行动用区级储备的指令,指令有储备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按规定投放储备物资,向上级政府或有关县(市、区)请求紧急支持和援助;
5、指导有关街道应急物资保障工作;
6、研究落实其他有关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的重大事项。
(三)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区应急管理局:承接突发事件报告,协调开展应急保障行动;及时汇总应急保障行动有关信息,并向区委区政府或上级部门报告;传达落实上级领导、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指示和批示精神。
2、区商务投资促进局:牵头制订《西山区突发应急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负责突发应急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综合协调工作,按要求组织召开区协调小组工作会议,牵头抓好区协调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重要物资和能源的应急加工、应急采购、应急调用机制和体系,建立相关资源的动态数据库;负责建立生活必需品、成品油市场监测、预警、应急供应协调机制,做好肉类、食糖等区级储备工作和紧急采购、调运工作。负责能源物资的储备管理,建立相关资源的市场监测、预警、应急供应协调机制,做好市场供应协调工作。
3、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做好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和协助相关单位做好新闻发布、网络舆情引导工作。
4、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区物资能源保障基础设施投资的综合协调。负责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管理,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建议采取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并组织实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负责组织重要物资和能源的应急加工,并参与调运计划和调运工作的编制与落实。做好区级储备粮、油的监管、投放,指导做好市场供应工作,监测分析粮油(大米、面粉、食用油等)市场运行情况,建立应急供应网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调运计划及运输计划,组织粮食调运。
5、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地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提供突发应急事件影响地域内的人口基础数据,协助做好决策保障工作。
6、区民政局:负责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救灾款物分配并监督使用。
7、区财政局:按《昆明市西山区突发应急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及时落实相关预算和资金。
8、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挖掘、施吊等大型施救设备的调集保障。
9、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突发应急事件物资能源运输保障。
10、区水务局:负责抗洪防汛有关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和防汛物资应急调配工作。负责指导供水企业,确保全区自来水的正常供应工作。
1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动物疫病疫苗、消毒药品、诊断试剂等应急防疫物资的储备、供应,组织粮油、蔬菜、畜禽产品的应急生产,参与有关部门编制粮油、蔬菜、畜禽产品调运计划;负责组织农机设施和农机物资的应急保障。
12、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桩木等木材加工品的应急生产和供应,参与编制木材加工品调运计划。
13、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后的医疗卫生保障,制定《西山区突发应急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
14、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负责监督市场交易行为,严格把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关,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开展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生产环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流通计量违法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活动。
15、区供销社:负责化肥、防汛草包的区级储备及农药、农膜、化肥、草包等农资和抗灾物资的应急供应工作。
16、区供电局:负责电网安全和电力输送、调配工作。
17、电信公司:负责突发应急事件发生时通信、通讯线路畅通和必要的通信设备保障。
18、区红十字会:依法接受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四)街道突发应急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协调小组
各街道要成立相应的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协调小组,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应急保障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分类
突发应急事件发生时,按照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物资能源保障应急响应工作划分为3个等级:
I级:突发应急事件影响范围较大,事态严重,造成多个街道某些物资能源供求严重失衡,价格猛涨,商品脱销或供应阻断,影响社会稳定,需区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的,由区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启动本预案。
Ⅱ级:突发应急事件影响范围集中,事态严重,造成1-2个街道某些物资能源供求失衡或供应阻断,由有关街道提出要求,需区政府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的,由区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启动本预案。
Ⅲ级:突发应急事件影响范围集中,影响程度一般,造成个别街道某些物资能源在短时间内供求失衡,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由各街道启动本级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二)指挥协调
区协调小组组长及时主持召开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指派领导和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研究工作,受领任务。
情况紧急时,区协调小组组长可按本预案协调各成员单位行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所明确的职责分工,履行物资能源保障行动职责。
应急保障实施过程中,区协调小组组长可根据突发应急事件物资能源保障工作需要,主持召开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检查、落实保障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指派领导和业务部门人员参加。
需要时,区协调小组组长可带领有关人员直接赶赴现场,指导、组织物资能源保障行动。
四、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原则
加快构建上下贯通、统一高效的物资储备体系,明确物资储备规模,丰富储备品种。合理规划全区物资储备网络布局,重点突出自然灾害频发的街道,统筹配置救灾资源,进一步改善物资储备库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加强物资储备管理,建立健全物资应急保障补偿机制。
(二)应急供应保障系统
一是建立应急物资加工网络。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掌握一批信誉度高、具备应急物资加工能力的企业,作为应急物资加工备选企业。二是建立应急物资储运网络。提前确定应急物资运输路线、运输工具和临时存储点,确保在应急状态下按时完成物资调运工作。
(三)通信和信息保障
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和投促局和区级协议代储企业等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信息数据及时畅通。
五、预案管理
(一)培训演练
积极加强对本预案的学习和培训,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每年定期组织演练1次,不断强化应急响应和应急保障能力。及时总结评估演练效果,进一步完善应急工作预案,保障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二)预案修订
本预案涉及的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订,部门职责发生变化,以及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时,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各街道救灾物资储备部门可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物资应急保障工作预案。
(三)预案备案
本预案在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备案。
(四)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五)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防疫物资项目实施方案5
一、托幼机构开园前
1、制定本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岗位工作责任制度(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班级、各老师)、疫情防控工作流程、信息上报流程、家长沟通机制、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和演练。托幼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2、每日了解教职员工及儿童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根据防控要求向主管部门报告具体情况。
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制度、知识和技能培训。
4、开园前对园区进行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
5、所有外出的教职员工和儿童,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健康者方可入园。
6、做好防控工作的相关物资储备,准备充足的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体温计、呕吐包、紫外线消毒灯等。
7、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情况时立即进行隔离使用。
二、托幼机构开园后
8、每日了解教职员工及儿童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根据防控要求向主管部门报告具体情况。
9、对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10、对园区进行日常消毒。地面和公共区域设施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250mg/L-500mg/L)擦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净。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活动室等)每批学生进入之前都要进行一次消毒。
11、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每天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床围栏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每日“三餐两点”前对儿童就餐桌面常规消毒。
12、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13、卫生洁具可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待用。
14、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15、建议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
16、教职员工和儿童每天入园时测体温,严格落实儿童晨午晚检和全日观察制度。晨检时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17、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儿童手卫生措施。儿童出现以下情况必须洗手:入园后、进食前、如厕前后、从户外进入室内、接触污渍后、擤鼻涕后、打喷嚏用手遮掩口鼻后、手弄脏后等。
18、严格执行家长接送儿童不入园制度。
19、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病事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儿童及时进行追访、登记和上报。
20、不宜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21、通过各种形式面向教职员工、儿童和家长开展新冠肺炎预防的宣传教育。教会儿童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儿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衣袖遮挡口鼻。指导家长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带儿童去人员密集和空间密闭场所。
三、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22、教职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嘱其立即佩戴口罩去辖区内发热门诊就诊。
23、儿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当立即使用(临时)隔离室,对该儿童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同时通知家长领返,带儿童去辖区内设有儿科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防护。
24、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25、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儿童的家长进行联系,了解教职员工或儿童每日健康状况。
防疫物资项目实施方案6
一、密切关注老年人健康状况
(一)测量体温。每天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接触式体温计要做到个人专用,若不能做到个人专用,则需彻底消毒后再用。非接触式体温枪应当按照使用要求定期消毒),随时询问老年人身体情况。
(二)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提醒慢性病长期服药老年人,要规律服药,不轻易自行换药或停药,有身体不适要及时告知护理人员。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应当通过检测血压、血糖、呼吸状况、体重等方式,观察慢性病老年人身体状况,注意有无用药不足或过量的表现,以及药物不良反应(特别是体位性低血压、低血糖),预防跌倒。
(三)加强新冠肺炎知识宣教。告知老年人,目前针对新冠肺炎,没有确认有效的抗病毒治疗方法,切勿擅自预防性服药。
二、就医指南
老年人身体出现不适或疾病发作,养老机构应当及时与老年人和家属沟通商量,达成一致后,通过机构内医务人员处置、电话求助医疗机构、请医疗机构医生出诊、拨打120急救电话就医或由家属送医。有条件的'或根据入住服务协议,由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随同协助就医。
(一)慢性基础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皮肤病、一般过敏、轻微扭伤擦伤、普通牙科治疗、常规康复等,可采取上门诊视等方式保守治疗,不建议外出就医。老年人常用药物由家属、机构通过委托取药、代购等方式解决。
(二)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没有流行病学史的老年人(14天内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没有出入有确诊或疑似患者社区或活动场所),可在机构内按一般感冒治疗,暂不外出就医;有慢性呼吸道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等),病情稳定的老年人可在医生指导下常规用药,若病情加重危及生命则须立即联系医疗机构进行转诊。
(三)急性发热,如确无流行病学史,可先在机构内隔离观察,按一般感冒发热进行治疗;如机构内有条件,可完善血常规、肝肾功能、CRP等常规检查(或抽血送附近医疗机构检验)。同时咨询相关医疗机构,有必要再送医。
(四)急危重症患者应当及时就医。老年人一旦出现慢性病急性加重或突发急病,养老机构应当立即实施力所能及的抢救措施,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并及时通知老年人家属。
急危重症包括但不限于急性心衰、卒中、心肌梗塞、心跳呼吸骤停、急性损伤创伤、急性中毒、急性胸痛腹痛、消化道出血、肠梗阻、重症肺炎、严重腹泻脱水等疾病,以及神经、心脏、呼吸、消化、泌尿等系统的危急重情况。
三、疫情应对
(一)老年人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不排除有流行病学史的,应当立即执行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医疗机构排查。
(二)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当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养老机构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在当地卫生健康、民政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机构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相关工作。
(三)在医疗机构就诊后返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和陪同工作人员,应当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住和工作。新冠肺炎老年人治愈后需返回养老机构的,应当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住。
防疫物资项目实施方案7
一、大专院校开学前
1、学校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2、学校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3、开学前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
4、所有外出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健康者方可返校。
5、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6、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7、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演练,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二、大专院校开学后
8、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9、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课桌椅、讲台、电脑键盘、鼠标、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电梯间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10、加强重点场所地面清洁消毒。应当加强学校食堂、浴室及宿舍地面的清洁,定期消毒并记录。可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11、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12、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13、宿舍要定期清洁,做好个人卫生。被褥及个人衣物要定期晾晒、定期洗涤。如需消毒处理,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常规清洗。
14、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15、加强个人防护。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食堂工作人员还应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还应做好个人防护。
16、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17、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18、不应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19、设立健康宣教课堂,由专人定期对学校内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指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如果外出,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去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等必须正确佩戴医用口罩。
三、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20、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21、如学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及时向学校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22、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23、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24、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防疫物资项目实施方案8
一、卫生管理
(一)落实主体责任。儿童福利院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建立防控制度,组织院内护理人员、医务人员、后勤人员制定应急方案,做好相关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
(二)建立健康监测制度。安排专人对福利院中的工作人员和儿童进行体温监测,每日实行晨检和晚检,体温异常者或有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人员应当及时就医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三)加强防控知识宣教。用健康提示、张贴宣传画、视频播放等多种方式,加强新冠肺炎防治知识科学宣传普及,引导儿童充分了解新冠肺炎防治知识,学会正确的洗手方法,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四)建立进出人员登记制度。在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尽可能减少不必要人员的访视。所有人员进入福利院前进行体温监测,异常者不得入内;减少后勤采购人员等物资采购频次,尽量采取送货上门等方式。
(五)发挥医务室的作用。注意配备相关药物、各类防护用品和消毒物资,如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洗手液、消毒工具、消毒剂等。
(六)鼓励开展心理健康服务。了解受疫情影响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疏解儿童的焦虑恐惧情绪。
(七)合理控制人员密度。充分利用福利院内空间,合理控制居住房间、活动室、盥洗室、洗浴间、游戏区、图书阅览区、办公区等区域内护理人员和儿童数量,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二、预防性卫生措施
(一)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空气流通。在气温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可开门开窗。每日开窗2-3次,每次时间30分钟,同时注意保暖,避免室温改变引起儿童着凉感冒。
(二)清洁消毒。
1、做好物体表面和地面清洁消毒。保持室内各区域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对日常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可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保持地面整洁卫生,可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湿式拖布拖拭。
2、呕吐物处理。当发现人呕吐物时,应当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液或有效的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后,再使用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含氯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3、餐(饮)具清洁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含量为250mg/L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4、纺织品的清洁消毒。保持衣服、被褥、床单等纺织物清洁,定期洗涤。如需消毒处理,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5、公共卫生间、洗浴间清洁消毒。对福利院内公共卫生间、洗浴间(更衣室、洗浴室)的卫生洁具每日消毒,可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剂浸泡或擦拭,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待用。
(三)餐厅和食堂防护。
1、保持空气流通,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
2、采取有效的分流措施,鼓励错峰用餐,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人员密集和聚餐活动。
3、餐厅每日消毒3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食饮具一人一用一消毒。
三、个人防护
(一)护理人员个人防护。
1、加强手卫生。护理人员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常洗手,或用有效的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在工作中避免用手或手套触碰眼睛。
2、佩戴口罩。护理人员应当佩戴防护口罩,在护理儿童和婴幼儿的时候不得摘下口罩。
3、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不要对着儿童和婴幼儿打喷嚏、呼气。如果咳嗽和打喷嚏时,要用纸巾捂住口鼻,如果来不及就用手肘捂住口鼻,然后再去清洗手肘。另外,先丢弃捂住口鼻的纸巾,再洗手。
(二)儿童个人防护。
1、尽量佩戴口罩。引导儿童在集体活动时正确佩戴口罩。
2、儿童出现以下情况必须洗手:吃东西前、上厕所前后、从户外进入室内、玩玩具前后、玩耍后、擤鼻涕后、打喷嚏用手遮掩口鼻后、手弄脏后等。
3、打喷嚏和咳嗽时应当用纸巾或手肘部位遮蔽口鼻,将打喷嚏和咳嗽时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应当用肥皂或洗手液彻底清洗双手。
(三)婴幼儿的卫生防护。婴幼儿主要是以被动防护为主,即靠护理人员的防护来间接保护婴幼儿。
四、防控措施
(一)一般措施。
1、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护理人员、儿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2、加强健康监测。护理人员应当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福利院应当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休。
3、加强室外环境整治。加强对院内公共区域清扫力度,彻底清除院内以及角落散落的堆积物和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卫生无死角。
4、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居住房间、食堂或餐厅、澡堂、公共活动区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
5、加强重点场所地面清洁消毒。应当加强居住房间、食堂或餐厅、澡堂、公共活动区等场所地面的清洁,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可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6、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二)发现病例。
1、护理人员和儿童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不排除有流行病学史的,应当立即在隔离区执行隔离观察。
2、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当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福利机构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在当地卫生健康、民政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机构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相关工作。
3、在医疗机构就诊后返回福利机构的儿童及陪同工作人员,应当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住和工作。新冠肺炎儿童治愈后需返回福利机构的,应当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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