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车辆管理制度10篇

时间:2024-07-02 13:28: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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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车辆管理制度10篇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公司车辆使用的费用,使之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作业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车辆使用与管理

  3.权责

  管理部负责对列入公司管制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财务负责对相关发生费用审核控制。

  4.资料

  4.1列入公司管制车辆为:(别克)、(长安之星)、(奥拓)、(皮卡)。上述车辆由管理部总务负责管理。

  4.2出车作业流程

  用车人员提前半天填写“用车申请单”→各部门经理、厂长签核→总务组填写“出车单”→司机凭单出车→办事→回厂。

  4.3出车审批

  4.3.1市区公务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后,由管理部核准后派车;

  4.3.2本地区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由管理部核准后派车;

  4.3.3本地区以外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经分管副总经理核准,由管理部派车。

  4.4用车管理

  4.4.1为合理调配车辆,由用车部门/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并须提前半天交管理部安排车辆,否则不作安排(紧急、特殊状况除外)。

  4.4.2用车人员/驾驶员出车一律凭管理部主管签发的“出车单”出车(特殊状况除外),严禁出私车。

  4.4.3严格按规定时间出车,按时回到,回到后及时通报管理部,驾驶员不得无故离岗。

  4.4.4管理部在安排出车时尽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车,用车人员就应服从。

  4.4.5有驾驶执照的经理厂长级以上主管人员允许自行驾车。如需自行驾车,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到管理部办理相应手续:登记领取车钥匙用车回到完后应及时还。

  4.4.6原则上实行驾驶员定车定人安排,特殊状况由管理部作适当及时调整。(4)

  4.5车辆保养

  4.5.1驾驶员应及时保养、维护好车辆,并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保证使用车辆的正常运行,要确保行车安全。如遇特殊状况,车辆不能正常运作时,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妥善解决,以备用车之需。

  4.5.2公司车辆一律停放在厂内车棚指定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驱车外出停放,如因违反而影响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担全部职责并赔偿经济损失。

  4.5.3每次接车或出车前,驾驶员须检查车辆外观各部位的完好状况。如发现意外损坏,应查明原因。否则按驾驶员意外损坏处理。

  4.6车辆相关费用报销、行车线路及违章4.6.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过路费、油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除由规定由相关部门主管外(如保险费),驾驶员凭发票、出车单等单据按照《因公出差及差旅费报销作业办法》规定进行作业。

  4.6.2车辆需要修理或添置各类用品时,先填写“请购单”经总务审核,并报管理部核准后,必要时须经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修车或添置各类用品,并录入“维修保养记录表”(附件六),事后开票附请购单经管理部初审,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报销。如在行车途中,发生非人为的故障(如爆胎等现象),司机务必立即打电话报告主管后,再进行维修。回厂后务必迅速补上相关手续。

  4.6.3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驾驶员须自行负责车辆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4.6.4公司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公司不予报销(特殊状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职责,并准时交纳罚款。如有违章而不按时交纳罚款,一经发现除赔偿外,公司将从严处分。一个月内如发生超过3次违章事故,驾驶员给予记过处分。

  4.6.5出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如属于公司方驾驶人员职责,除职责人务必承担肇事职责并赔偿公司损失外,公司对于驾驶人员将给予记过处分。

  4.7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用车/驾车,违章及事故处理规定

  4.7.1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用车/驾车规定

  4.7.1.1下列人员如单独驾车务必经总经理批准:

  已领取驾驶证且自行驾车行驶路程不到20xx公里的人员。

  4.7.1.2下列人员自行驾车务必由总经理批准,用时务必在驾车时由公司驾驶员陪同:

  新领取驾驶证且自行驾车行驶路程不到20xx公里的人员。

  4.7.1.3已领取驾驶驾驶证且能够无需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名单,由总经理核准后,由管理部掌控并通知本人。

  4.7.1.4本条(4.7.1)规定的人员的用车按4.2,4.3,4.4:用车管理规定执行。

  4.7.2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驾车时违章及事故处理。

  4.7.2.1经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的违章(即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停车等)按本办法4.6.5条规定处理。

  4.7.2.2经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擦、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按本办法4.6.4条规定处理。

  4.7.2.3经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在行驶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按本办法4.6.6条规定处理。

  4.7.3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未经批准自行驾车,含随公司驾驶员出车途中要求公司驾驶员让其自行驾车后,如发生违章、小事故及交通事故的,由自行驾车人员承担一切职责,经驾驶员同意的,驾驶员承担部分职责。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2

  第一条目的

  1.1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保障工作用车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有效控制车辆费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务车辆、个人配车和自备车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车辆的分类

  3.1根据车辆资产归属和使用者的不同:分为公司公务车辆、个人配车和自备车三大类。公司公务车指除个人配车外资产归属公司名下或以公司名义长期租用的车辆。

  个人配车指根据公司管理需要为决策委员会成员、分公司总经理配备的工作用车。自备车指凡由员工个人购买且用于上下班交通、工作外出交通使用的车辆。

  第四条车辆管理责任及职责

  4.1综合管理中心行政部是公司所有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所有车辆调度、安全行车、车容车况检查、加油管理、新车购买及手续办理、车辆费用审核及缴纳等各项有关车辆管理的工作。

  4.2综合管理部是分公司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分公司车辆调度、安全行车、车容车况检查、加油管理、新车购买及手续办理、车辆费用审核及缴纳等各项有关车辆管理的工作。

  4.3公司车辆只能由公司驾驶员和经公司行政部/综合管理部考核并批准同意自行驾驶公司车辆的员工驾驶,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第二章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第五条公司车辆使用管理

  5.1公司公务车辆使用申请

  公务用车由使用人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行政部/综合管理部统一调配用车。

  5.2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5.2.1行政部/综合管理部根据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合理派车,记录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并由申请用车人签字认可。

  5.2.2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外出前,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和油量情况,按照车辆使用申请表上的时间按时来回,并填好相关数据。如无法按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可延时返回公司。

  5.2.3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车辆使用登记表及时上交行政部/综合管理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5.2.4公司公务车不得擅自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过行政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批准。

  5.2.5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需持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法规和公司所在地区路况、路名。有效驾龄在半年以下者,禁止驾驶公司车辆外出公务。

  第六条车辆调度管理

  6.1公司公用车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调度;个人配车的日常使用由使用者进行调度,必要时须服从行政部/综合管理部的统一调度;所有用车原则上需在前一天下午17:00以前填写《用车申请单》,紧急情况下未取得用车单时,需电话请示相关领导同意后方能派车,事后需补办手续。

  6.2公司各部门若需使用公司公务车、个人配车,须由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行政部/综合管理部办公室进行调度安排,并根据需要安排驾驶员,驾驶员凭《用车申请单》出车。驾驶员出车须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随车存放,一车一份,不得丢失并不定期存档,同时在行政部/综合管理部填写《用车登记表》。

  6.3公司车辆必须确保工作需要,下班后一律停在公司指定停车场(个人配备车辆除外),钥匙交回综合管理办公室。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开车回家过夜,须在《用车申请单》中予以标注并说明原因,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行政部/综合管理部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车回家。

  6.4严禁私自借出公司车辆(包括公司内部员工之间的借用和向公司以外人员借出),各部门因对外协调等原因,需要外借公司车辆的,必须事先申请,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外借1天以内的,须经行政部/综合管理部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外借3天(含3天)以内的,须经综合管理中心负责人批准;外借3天以上报公司董事长批准。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3

  一、原则与适用范围

  1、为切实加强我公司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节俭财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景,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三辆车。

  二、公车使用管理

  1、公车使用要根据工作缓急由各部门提前申请用车,尽量多件事情一次性出车办完,避免一件小事出车数次情景发生,如发现有故意违反本规定者,此行为将直接纳入到当事人的绩效考核中。

  2、用车人在工作完成后,需及时将车辆及钥匙交还公司车辆管理人员,并填写由公司制定的《车辆管理情景表》,做到所有车辆出车情景清晰明了。凡不及时填写《车辆管理情景表》者,每次罚款100元。

  3、公车要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场所,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所有用车人都不得私自将公车开回家,事情办完之后,用车人要及时将车辆送回公司,否则按公车私用处理,并处罚款200元。

  4、车辆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景,在满足公司用车无障碍的'前提下,外借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公司副总经理批准;外借时间在一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

  5、到外地出差需要用车时,需公司领导同意并由公司管理人员核对里程表,回到后用车人要及时将里程表数报给公司车辆管理人员,途中加油数和区域路(桥)费等填写在《出差报销单》上,并由公司领导核实签字报销。凡不按规定办理者不予报销有关费用。

  6、用车人要树立节俭用油的观念,实行车辆刷卡加油的管理办法,原则上在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并记录好所加油数及加油卡内余额数,归还车辆时如实填写《车辆管理情景表》。任何人不经批准不得擅自给外单位的车辆加油,违反者,一经发现处所加油数十倍以上罚款。

  7、用车人要经常检查车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和处理,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8、用车人在行车时应带齐证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因违章受到处罚,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职责。

  9、用车人应做好公车日常保养,坚持车辆清洁卫生。

  10、如果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要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拨打110报警,并与单位车辆管理部门及汽车租凭公司取得联系,已确定事故职责方及保险事宜。未经批准,驾驶公车外出办私事发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未经批准,将公车借给外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损失由借车人承担。

  11、公务车辆发生损坏或被盗,用车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安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向单位报告。凡违反车辆管理规定,不按规定停放或公车私用期间发生损坏或被盗,当事人负责赔偿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

  三、维修管理

  1、用车人对所经常使用的车辆实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维修,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需要维修、装饰时,首先应由用车人向公司提出申请,经鉴定确认后,再由用车人将车辆维修、装饰申请交由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进入指定维修厂维修、装饰;不许擅自送修车辆,否则,费用自行承担。

  3、机动车辆进厂修理时做好交接手续;出厂时要进行验收,合格后该车驾驶员在维修材料单上签字,并将维修材料单带回一份,以便结帐时核查。

  4、车辆进厂维修期间,用车人要跟车监修,并对车辆的维修质量负责,确保车辆维修后到达相应的技术标准;因维修配件质量问题所发生的再修费用,用车人不与认可签字,由修理厂承担;因用车人管理使用不当所发生的二次修理费用,由其本人自负。

  5、车辆在维修、保养期间,需要更换总成部件或费用较高部件时,要经过有关技术审核鉴定,并报副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更换;车辆需进行大修时,要经过有关审核,并副总经理批准后,方能修理。

  四、用车人员要求

  各用车人员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本事;树立安全、快捷、高效、节俭意识;不开英雄车、赌气车、故障车,不酒后驾车;确保车况处于良好状态,节俭车辆维修费用。若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进行严肃处理。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4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合理调配和使用车辆,节约车辆费用开支,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调度

  (一)实行公务用车定人、定位管理,确保领导准时、安全用车。各处室执行公务用车,原则上商分管领导解决。车辆不足时,在不影响领导用车的前提下,由办公室协调调度用车。

  (二)出市执行公务的车辆,由用车本人或驾驶员通知办公室,办公室做好出车登记,并以此作为驾驶员报销交通费的依据。

  (三)全体驾驶员要树立服务意识,遵守作息制度,上班期间应在司机休息室待命,临时外出,应及时请假。

  (四)车辆在规定位置停放,非特殊情况下,车辆必须停放车库内或指定地点。因没有在指定地点停放发生被盗或损坏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并赔偿相应损失。

  (五)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做到“勤查、勤洗”,确保车辆安全行驶,杜绝“病车”、“脏车”上路。

  (六)严禁私自用车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驾驶员交通费每月报销一次,于每月 日填报上一周期的费用。交通费报销应附当月出车登记表,经办公室复核后,报领导审批。

  二、车辆维修

  (一)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市财政局指定的定点维修厂)。

  (二)严格按车辆维护规定进行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行车。

  (三)车辆需维修、保养必须提前向办公室申请,并汇报车辆发生故障的原因和排除的对策,待核查后确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必须填写《车辆送修单》。车辆若在维修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送修单》范围的,应及时报告并补办手续。

  (四)外出车辆在途中或异地临时发生故障,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五)车辆维修完毕,驾驶员经检验、试车后,应及时在《车辆送修单》上签名。

  (六)办公室凭《车辆送修单》与维修厂家按期结算,并公布修理和配件费用。

  (七)建立车辆保养项目及更换配件档案,按规定定期更换配件。

  三、车辆用油

  (一)车辆燃油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实行专人跟车、定点刷卡加油。

  (二)车辆用油实行以行车里程核定耗油量,按月统计公布行车里程和耗油量。

  (三)在特殊情况下,无法用卡加油的',必须说明原因并将发票交办公室登记,主任审批后到财务室报销。

  四、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杜绝交通事故。

  (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调度管理。

  (三)精心保养车辆,确保车况良好。

  (四)严禁酒后驾车,不准出私车,不准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五)严禁参与婚嫁接亲、祭祀等非公务活动,一经发现,除按市纪委、监察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罚外,待岗听候处置。

  (六)因公务出车肇事,我方无责任,不追究驾驶员责任;负主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损失金额的5%;私自出车肇事,驾驶员赔偿全部损失,待岗听候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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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节约开支,规范车辆管理,保证车辆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于我局所有职工(包括劳务派遣员工)和我局所有的公务车辆。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

  第三条办公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并指定车辆管理员具体负责。

  第四条局领导不设专车,局领导和各科室工作人员因公事用车提前与办公室预约,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用车范围给予合理安排调度,不允许个人直接调动驾驶员出车。去沈阳市(包括抚顺、本溪、辽阳)以外的地区出差,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驾驶员出车。特殊情况下如办公室人员因工作脱不开,由用车部门可安排开车技术较好的职工开车。

  第五条严禁公车私用,违者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第六条用车登记。办公室统一协调派车,用车前驾驶员到办公室填写“用车登记表”,用车登记表分为用车部门、用车事由、带车人姓名、司机姓名、前往地点、行驶里程、出发时间、交车时间、取车时车况有无异常、交车时车况有无异常等项目,由司机本人如实填写,每次用车都要登记。登记完毕,到管理员处领取车钥匙、加油卡。

  第七条油料管理

  1、办公室统一购买加油卡,车辆采用加油卡加油,原则上不准在外现金加油。各科室用车时,到办公室领取加油卡,加油时要到能使用加油卡的加油站加油,并保留加油小票,交车时粘贴在用车登记表的加油小票粘贴处。

  2、特殊情况不能使用加油卡时,驾驶员应与车辆管理员沟通,经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以现金方式加油,详细记录时间、地点、升数、现金额,回单位及时核报,并在加油小票粘贴处写明情况。

  3、车辆管理员要视行驶里程对加油情况审查,防止加油卡私用。

  第八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加强车辆情况检查,不派有故障、未检验合格、保险到期的车辆。

  第九条车辆行驶证放置在车内,车辆管理员要定期检查,防止丢失。

  第三章安全行车

  第十条驾驶员出车前要对车辆认真检查,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出长途车之前,须认真检查车辆,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

  第十一条驾驶员出车前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心不适随时报告,严禁带病驾驶。

  第十二条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员通讯工具要保持24小时畅通,便于随时掌握车辆情况。

  第十三条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要文明礼让,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第十四条严禁私自用车、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将车借予他人或非驾驶人员驾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当事人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车辆有损坏、有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车辆管理员,及时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第四章车辆停放

  第十六条当日能返回的派车任务,车辆不得在外过夜,驾驶员必须将车辆停放回单位。

  第十七条当日不能返回的派车任务,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在安全的地方或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并将车辆锁好。

  第十八条除确因工作需要在外地不能返回单位外,下班后、公休及节假日公务用车一律回单位停放。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九条车辆保养。车辆管理员负责定期按要求进行保养,防患于未然;定期洗车,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机件要定期检查、擦拭、保养,确保车辆完好。

  第二十条车辆维修。发现故障,驾驶员须及时报告车管员,车管员须及时向办公室负责人汇报。车辆维修、设备更换和增添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司机不得自行决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事后应及时报告)。车辆在维修的过程中,车辆管理员必须在维修现场进行监督,如发生项目变动,必须及时报告办公室负责人,经同意后方能维修。长途出车发生故障时驾驶员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并提出修车意见,经同意后进行修理。办公室要认真选择车辆维修单位,车辆修理完毕后,方能结算有关费用。

  第六章责任划分及内部问责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应加强车辆管理,及时清洁、保养、排除故障、检车、购买保险,使车辆处于完好状态。

  第二十二条如派出车辆有故障、检验过期、保险过期:

  1、出车之前用车部门发现,办公室负全部责任,追究车辆管理员责任。

  2、出车之前用车部门没有发现,行车过程中发生我方无责任的事故,办公室和用车部门各付一半责任,由办公室牵头处理相关事宜。

  3、出车之前用车部门没有发现,行车过程中发生我方负部分或全部责任的事故,用车部门负主要责任,办公室负次要责任。由用车部门牵头处理相关事宜。

  第二十三条在派出车辆合格的情况下,行车过程中发生事故,用车部门负全部责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宜。

  第二十四条在行车过程中发生问题,如果因驾驶员驾驶资格或违反交通法规原因导致保险不能正常履行的,用车部门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五条在行车及停车时因违反交通法规所产生的处罚由用车部门和驾驶员负责。

  第二十六条酒后开车、将车借予他人、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等以上行为发生严重后果的,用车部门负全部责任,行为人承担全部后果。

  第二十七条未进行登记或未告知车辆管理员,私自用车的,出现问题,行为人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八条未经车辆管理员同意,现金加油的,不予报销。

  以上行为如果触犯刑律的'将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受到刑事处罚我局将会依照《公务员法》给予相关处理。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为使公司行政车辆有效使用、合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车辆油耗,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和工厂行政车辆管理。

  一、管理总则

  1、公司行政车辆的定位:服务于公司经营、生产、营销、工程、活动等事务。公司行政车辆优先保证工程抢修、销售重要客户拜访和工程验收、紧急采购和紧急发货等重要而紧急事宜;各使用部门使用车辆需要经过相应流程审核,经批准后,车辆管理部门安排出车。

  2、分公司车辆管理责任人为分公司总经理、工厂车辆和西直门总部车辆管理由行政部直接负责,行政部对分公司车辆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管,并留有车辆备用钥匙。行政部车辆管理直接负责人负责建立所有车辆档案,详细记录每辆行政车辆的机动车信息、维修保养、车辆年审记、车辆保险税费缴纳等情况,分公司同步建立相应的车辆档案。

  3、严禁公司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司车辆,如有特殊原因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随车人员应遵守驾驶员行车规定,注意交通安全,不能随意叫驾驶员停车,非停车路段驾驶员有权拒停,严禁在车内嬉戏,打扰驾驶员驾驶。

  5、为了提高驾驶员服务质量,乘车人员有义务对驾驶员技术、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驾驶员考核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内容详见《驾驶员服务质量评估表》。

  二、车辆申请

  1、车辆使用申请,实行审批制度,车辆使用部门或个人需理由充分,符合公司行政车辆定位原则;车辆管理部门需考虑事情轻重缓急,并估算派车成本,如确实需要派车方能签批。

  2、原则上使用部门至少提前一天申请车辆。申请流程:使用人提出申请—部门领导批准—车辆管理部门批准—通知驾驶员出车。具体流程:使用部门或个人填写车辆《派车单》,经部门负责人或高管批准,车辆管理负责人签字方可派车。

  3、工厂车辆申请和西直门总部用车需经行政部车辆管理直接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公司车辆由分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如签字人不在现场,可电话确认,事后第一时间补签字。

  4、特殊紧急情况(如工伤、紧急病人或其它紧急事件)时必须得到车辆管理部门认可同意放行,同时驾驶员在行政日志上注明,车辆返回后由车辆使用部门补办用车手续。

  三、车辆费用

  1、行政车辆费用项目可分为: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维修保养费等。

  2、公司统一配置加油卡,由车辆管理部门充值和记录,当油卡金额不足时,由驾驶员把行车日志记录提供车辆管理部门,核实后方可充值。

  3、车辆管理部门每天统计车辆费用,将费用明细上报至行政部。行政部车辆管理负责人每周末根据统计的行政车辆费用进行分析,并将产生的费用分摊到使用部门或者个人,并列出车辆费用分析柱状图。具体内容详见《行政车辆费用分析表》。

  4、报销行政车辆费用时,车辆管理部门、财务部需对其行车日志进行核对,与行车日志不符的费用和多出油耗不予报销,由驾驶员承担。其他由于驾驶员违章行车、停车的费用,公司一概不进行报销,特殊情况需呈报公司总经理方可报销。

  5、兄弟公司车辆借用需经董事长批准,并仔细核对行车路线和行车产生的费用后,按照相关手续签字确认。

  四、车辆违章处理

  1、行政部每月底以网络或电话查询当月各车辆有无违章记录,一旦查出超速,闯红灯,违规乱行驶的罚款记录,其责任及交通管理部门罚款全由司机个人承担;特殊情况呈总经理批准可酌情处理。驾驶员违章行车公司对其追加罚款50元/次。3个月安全驾驶无违规行为公司奖励安全驾驶100元。

  2、公司如有驾驶员离职,行政部应查询离职日前有无违章行驶记录,如有违章记录,其罚款将在薪资结算时通知财务扣除。

  五、车辆肇事处理

  1、发生车辆事故后驾车驾驶员应迅速以电话通知行政部车辆管理负责人,同时报警并报保险公司备案,请求交通部门处理,若车辆有较大的损伤或人员有严重的伤亡时,应同时通知公司车辆负责人或相关领导前往事故现场协助处理。公司相关人员接获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前往事故地点查勘处理。分公司出现上述问题第一时间通知分公司总经理进行处理。

  2、肇事后畏罪潜逃者,公司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六、车辆保养与维修

  1、驾驶员应遵守车辆保养规范的执行,按照每辆车保养规范保养,以维护车辆最佳状况。

  2、如需维修保养,驾驶员须于维修前向车辆管理负责人陈述原因,批准后方可执行。如车辆在出车过程中出现故障,驾驶员应电话通知车辆管理部门,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3、驾驶员须随时注意轮胎气压情形,对于车辆操控若发现异常应立即进维修厂检查,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预计费用等)。

  七、车辆卫生标准

  1、车辆外部整体清洁、无漆皮脱落,风挡、后视镜和车窗玻璃无明显污迹、无破碎和裂隙。

  2、车辆座椅保持干净、无污痕。

  3、各项服务设施齐全有效、无损毁。

  4、车内地面干净无废弃物、杂物、车厢内无明显异味。

  5、车内禁止吸烟,如接待客人吸烟,应礼貌劝说。

  6、司机每天应填写车辆日检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车辆日检表》。

  7、定期对车辆卫生等进行抽查,如不符合标准,处罚驾驶员10元/次。并将抽查结果上报行政部。

  八、驾驶员行为规范

  1、按公司规定着装,服装整洁,头发整齐,驾驶员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2、对乘车人热情、礼貌,周到细致;客人上下车时要主动开关车门;客人有行李时要主动帮客人拿行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话。严禁对客人有不礼貌的言行举止,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

  3、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如用车时发现关机找不到驾驶员而没有合理和属实原因,一律罚款10元/次。

  4、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不得酒后驾车。

  九、驾驶员管理

  1、应经常检查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有效。

  2、必须服从车辆管理部门的调度,统一指挥,不得无故拒绝出车。

  3、上班时间,如不出车,驾驶员须在自己的办公地点等待指令或进行车辆保洁等相关工作,不准随便离开办公室。有事离开时要告知车辆管理负责人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按公司规定办理外出手续。出车返回,应立即告知。车辆应停放在公司指定的位置,外出行车时,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刁难用车人。

  4、出车前需将具体时间、去往地点、行驶公里数、各种费用要认真填写行车日志,并有用车人签字确认,否则视为驾驶员私自使用公司车辆,车辆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5、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状况,排除异常,如不能出车要申报原因,经管理部门批准后安排相关事宜。

  6、不可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一经发现,驾驶员和代驾驶人员罚款500元/次。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7、驾驶员不得用公司车辆搭乘与出车以外其它任何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8、做好车辆防盗、防窃工作,离开车辆时,锁好门窗,确保夜间车辆安全,车辆返回应停在公司指定位置,如车辆去外省市办理业务过夜,需经总经理同意,并将车辆停放在安全、指定位置。如因驾驶员的疏忽造成的被盗窃损失,保险赔偿外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车辆保养不善造成损失,经济损失视情况由驾驶员承担相应部分;若因停放或驾驶不当导致车辆损坏,按损坏程度给予追究驾驶员责任。

  十、其他

  1、本制度包含如下附件表格:《车辆派车单》、《车辆日检表》、《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表》、《车辆年审记录表》、《行车日志》、《驾驶员服务质量评估表》、《车辆费用分析表》、《行政车辆管理总台帐》。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6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包括北京公司车辆。

  3、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择优选定两家。

  4、行政人事部负责全部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成立车队,车队长由兼任。

  二、驾驶员职责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2、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3、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4、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5、负责车辆年检。

  三、车队长职责

  1、协助行政主管对公司全部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2、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3、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四、行政主管职责

  1、组织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2、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3、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部门审批。

  五、维修与保养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六、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1、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2、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3、行政主管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4、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5、驾驶员持《车辆维修审批单》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6、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7、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8、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车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9、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七、费用报销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1)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2)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3)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4)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2、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行政主管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审批单》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3、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八、其它

  1、行车安全奖(全年无事故的)按1000元/年·车发放;

  2、车队队长岗位津贴(300元/月)。

  3、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企业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企业的行政办公用车。

  第3条权责单位

  本企业的办公用车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二章行政用车管理

  第4条企业各部门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经行政管理部指派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方可出车。

  第5条部门用车超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应提前一天申请。

  第6条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行政管理部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对无法安排的用车,行政管理部会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7条企业公务车辆的相关证件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8条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在使用车辆后,应记载行使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行政管理部每月对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车队纪律

  第9条日常行为管理

  (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2)为体现企业形象,驾驶员工作时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3)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4)未经车队主管同意,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严禁私自对外经营,否则除取得收入归企业和与之相关发生的费用自理外,车队可根据具体情节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记入当年绩效考核。

  (5)任何车辆必须凭《派车单》外出,用车人应认真填写《派车单》中的内容“部门、时间、地点、用车人、用车事由及用车人要求”。填写完后由本部门主管签字,总经理签字再由车队主管签字,确定驾驶员。签字不全不得放行。

  (6)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归队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需维修车辆必须先擦洗干净后再维修,否则按绩效考核扣分。

  (7)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8)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9)司机对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10)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1)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2)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部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13)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司机同用车人必须完善用车手续,填写《行车记录》。

  (14)原则上由司机负责企业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企业车辆。非专职司机用车应在《车辆使用登记本》上登记,注意保持车辆清洁,行车后,司机有责任及时检查车况,发生问题应立刻向有关各方汇报。

  (15)为保证车辆安全,除领导同意外,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第10条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车内外卫生。

  (2)上班时开车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

  (3)车辆排队候客时擅离车位,三五成群聊天影响工作。

  (4)不服从调度,上班不按规定时间出车营运。

  (5)擅离工作岗位。

  (6)填《路单》不认真,弄虚作假,涂改、撕毁《路单》。

  (7)下班不签退,不交车钥匙。

  (8)事前不办理请假手续,缺勤影响工作,补休、调休、轮休未经领导批准,借车给他人驾驶或学车。

  (9)服务态度不好,影响企业声誉。

  (10)遗失车上设备、证件等。

  第11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③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企业共同负担。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第12条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行政管理部安排办理。

  第13条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车队长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14条车辆需要维修时,先由司机填写《维修项目单》,车队长审查后制订修理计划后,车辆方可进厂修理。

  第15条企业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厂家。

  第16条维修费在____元以下的,由车辆管理员报行政管理部经理审核;____元及以上的须由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费用报销

  第17条公务用车油料及维修费根据相关凭证实报实销。

  第18条私车公用依凭证报销。

  第七章附则

  第19条行政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发放、修改、废止等工作。

  第20条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核准工作。

  第21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8

  为使机关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公务车辆,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机关所使用的公务车辆,行政办公室负责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障办公车辆的有效使用。

  二、 车辆使用管理

  (一)用车人员原则上应提前1~2天通知办公室分管派车工作人员做好派车准备。正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出差时,两人(含两人)以下的原则上不派车。

  (二)用车人员需提前填写《派车申请单》里的时间、地点等信息送至行政办公室,用车结束后用车人员及驾驶员共同完善《派车单》并签字确认。

  (三)公务车辆驾驶员在收到派车通知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出车。

  (四)申请用车的部门或个人在办理业务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单位,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单位,应提前向分管领导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向行政办公室备案方可延时返回单位。

  (五)公务车辆驾驶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单位,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单位的,应提前向行政办公室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六)公务车辆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三、车辆用油管理

  公务车实行定点加油,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设备物资科、资产财务科辅助配合监控管理。行政办公室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四、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一)工作职责

  1.机关公务车辆维修实行定点维修制。

  2.驾驶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能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二)工作流程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①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②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③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或更换。

  ④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⑤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⑥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⑦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⑧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定期保养

  ①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

  ②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③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行政办公室负责人核实后,报车辆管理人员方能进行车辆保养。

  ④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未经平准先办理,否则费用自理。

  ⑤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⑥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⑦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原则上在普洱市区发生的故障必须到指定的维修厂维修,出差(超出普洱市区)过程中发生的故障首先口头向行政办公室负责人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行政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⑧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一) 车辆停车或超速罚款

  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按照相应交通规则安全行车,出现违规停车、超速罚款时,驾驶员自行承担罚款费用。

  (二)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1.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

  2.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安全生产管理科并报行政办公室备案,根据......

  六、费用报销流程

  驾驶员出差费用及车辆维修、加油等费用支出单据报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审核认可后,送设备物资科签字认可备案,方能送资产财务科进行报账处理。

  附表一:《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

  附表二:《车辆派遣登记表》

  附表三:《车辆出车登记表》

  附表四:《车辆用油统计表》

  附表五:《车辆维修申请单》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9

  一、车辆管理

  1、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善保管。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4、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状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5、特殊状况用车务必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二、车辆调度和使用

  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务必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报表,作为核销油料等费用的依据。

  4.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状况,理解监督。

  5、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同意后,由领导负责安排。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状况的。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6、车辆出车回到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

  7、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驾驶员的劳动。用车人员和驾驶员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三、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驾驶人员岗位要求)

  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2、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3、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务必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4、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持续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状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5.公车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职责或主要职责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职责或必须职责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10%。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四、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2.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状况检查,控制支出,节约开支。

  3.。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事先应征得车管人员和领导同意,然后到定点厂家维修,并随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4、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推荐。

  五、相关费用报销

  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保险费、养路费每年报销一次,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财务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

  2.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3.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状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职责,并准时交纳罚款。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10

  1、目的:为了加强本公司的车辆管理和保养,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公司用于送货之货车。

  3、职责:

  3.1司机负责车辆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并凭《用车申请书》出车。

  3.2用车部门负责填写《用车申请书》并经部门部长签名后交总经理或行政部部长审批。

  4、车辆管理:

  4.1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司机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4.2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4.3用车部门在用车前须填写《用车申请书》,经部门部长签字后交行政部部长审批后交司机。

  4.4用车应设《用车记录薄》记录出差地点、时间、用车人等,并应要求用车人在记录薄上签名,每月30日前上交财会统计结算。

  4.5公司用车送货物原则(以本公司铝壳箱为标准)低于2件的不出车。

  4.6如节假日或业余时间用车的应提前一天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用车申请书》,经审批后方可使用。该用车时间内所有责任由用车人负责(包括事后得知该时段发生的电子违章记录罚款。

  4.7车辆出车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专用车位内,不得擅自将公车私用,否则追究司机责任。

  4.8车辆的各类证件要保管完好,行驶证、车匙不得放在车内,以防发生盗窃。

  4.9营销人员用车各项费用自理,包括油费、路费、违章罚款,司机出差补贴等。

  4、司机管理:

  5.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

  5.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发现有故障的应及时报告行政部,经批准后送汽修厂维修。

  5.3司机应清楚了解车辆的.保养时间和各季度的审核工作,如因证件不齐全或过期失效的,后果由司机负责。

  5.4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驾车、不准酒后驾车。如因故意违章或以上原因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5.5上班时间未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在办公室内应协助做好各方面工作(包括接收、派送传真文件、复印等)必要时协助其它部门工作。

  5.6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随意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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