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下是会员“o8129”收集的中学考勤制度,以供参阅。
为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加强纪律性与人性化管理,根据兰山区教体局相关文件指示,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基本要求
1. 全体教职工应增强工作责任感,遵循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学校考勤规定。
2. 教职工需忠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未经批准缺席授课、辅导、会议等活动视为旷课,其他无故缺岗按旷工处理。
3. 工作时间禁止下棋、打牌、玩游戏等娱乐活动及非业务相关事务。
4. 实施坐班制度,坐班期间不得因私外出,特殊情况须事先向相关领导请假并获批,凭请假条离校。
二、考勤管理办法
1. 签到与签退
采用个人签到签退结合教干随机抽查的方式,所有教职工需在指定时间于传达室完成签到签退。
签到签退具体时间为上午6:50至8:00签到,11:20至12:00签退;下午为预备铃前30分钟至上课签到,放学前20分钟至放学后20分钟签退。
特殊情况如哺乳期女教师(产后半年内),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弹性坐班,免签到签退。
每周进行不定期抽查,无故不在岗位者需5分钟内说明情况,否则计为旷工。
2. 请假管理
请假需按流程申请,不同假期时长对应不同审批层级,紧急情况可电话请假后补办手续。
婚假、产假、丧假、子女接送假等均有明确时长规定及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长期病假需提供医疗证明,个人进修、公务外出等情况亦有相应请假规定。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逾期未归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按旷工处理。
三、量化评分与奖惩
1. 每学期考勤基础分为100分,根据签到、抽查及请假记录进行月度小结与学期汇总,计入个人绩效考核。
2. 详细规定了各类请假、迟到、旷工等情况的扣分标准,以及与教育教学无关活动的扣分细则。
四、奖惩措施
设立考勤补贴,根据请假、旷工情况扣除相应金额,并对超出规定请假天数者实施经济处罚。
弄虚作假或严重违反考勤规定者,将取消评优资格,影响年度考核及职务晋升。
累计请假达到特定天数,除经济处罚外,还需上报教体局人事科。
五、实施与补充
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开始执行,若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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