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管理制度4篇

时间:2024-08-31 12:50: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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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管理制度4篇

课堂教学管理制度1

  为强化课堂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根据我校校情、学情特制定课堂教学管理制度如下:

  一、常规要求

  1.坚持课程安排的严肃性

  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表上课,不得擅自改课、调课、旷课。教师因故需要调课、改课的,须提前书面向教务处申请备案。

  外籍教师上课时,该班原英语教师必须跟班听课、学习并协助管理;实习生上课时,指导老师必须跟班听课指导。

  课堂教学工作与其他工作发生冲突时,须按照上述调课规范要求安排好课务,严禁无人上课(即旷课)现象的发生。

  2.保证课堂教学的时间

  教师必须在上课预备铃响前到班级候课,在专用教室或体育运动场地上课的教师在预备铃响后要立即组织学生排队前往,做到按时上课、下课,不提前下课、不拖课(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3.坚持课堂教学行为的规范性

  教师进入课堂,通讯工具应该处于关闭或者静音状态,中途不得会客和接打电话。无特殊情况,不得坐着上课(午间、晚间值班管理时间除外)。体育老师在室外上课时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

  4.坚持教学内容的科学性、教育性

  课堂教学中要结合学科特点潜移默化做好育人工作,避免科学性错误,严禁散布消极言论。

  5.坚持课堂教学语言的规范性

  教师在课堂上必须使用职业语言、礼貌语言,讲究语言艺术,严禁语言粗俗。

  6.坚持课堂教学管理的规范性

  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组织教学,让每位学生参与课堂教学全过程。对违反课堂常规要求的学生要及时提醒、教育,严禁将学生赶出课堂。

  7.坚持教学的实效性

  组织教学有明确的.针对性和目的性,容量适当、讲授正确、结构清晰、重点突出,达成度高,避免低效或无效。

  8.坚持依法治教

  教师不得歧视、讽刺、辱骂学生,不得以补做作业等理由将学生滞留在办公室影响学生正常上课,不得以罚抄课文、作业的形式对学生实施惩罚。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撕毁学生书本。

  二、管理措施

  (一)每日巡课,规范教学秩序

  1.教务处每日安排值班人员,对全天的课堂教学进行巡查,并将巡查结果及时上传到教师平台。

  2.课堂巡查结果作为教师学期教学工作考核的依据。

  (二)随机抽签听课,构筑高效课堂

  1.教务处每天以随机抽签的方法确定被听课的教师2人(全学期各任课教师被抽听的次数约为2节),早晨七点前公布抽签结果。

  2.未抽到的教师可根据自己的需要有选择地听课。每位老师必须听常态课15节以上,其中,其他年级组和其他学科的课至少各2节。每人一课及校内公开课与当日随机抽签课一同公布,但不计算在开放式常态抽签课内。

  3.开放式常态抽签课由评委组进行听课、评课和评价,评委组组长及时将评价结果通知到教师本人并报教务处,教务处每月汇总一次。

  4.评价结果作为教师学期教学工作考核的依据。

  (三)跟踪听课,加强教学指导

  1.对参加工作不久或在随机抽签听课中发现课堂低效的教师,将进行跟踪式听课指导。

  2.听课节数不受限制,视课堂教学改善情况而定。

  3.跟踪听课可事先通知也可不事先通知,但听课后须与上课教师及时沟通,客观评价,提出改进意见,以便促进上课教师快速成长。

  4.每月底听课人员需将听课评课记录交教务处存档。

课堂教学管理制度2

  1、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

  2、教师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教室,维持好课堂秩序。

  3、教师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剥夺学生上课权利,不能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了解学生缺课原因,课后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5、关心爱护学生,如遇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6、学生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积极参加教学活动,使用圆规、刀具等利器要注意安全,上课时不随便讲话,不做小动作,不顶撞老师。

  7、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门卫方可放行。

  8、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具备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

  9、下课铃响后一分钟内,结束上课,以免拖堂影响学生上厕所、活动和做好下节课准备工作。因拖堂造成学生争先恐后上厕所而发生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因拖堂影响下节课的,按教学事故论处。

  10、电教设备专人负责,操作规范,防止触电。

课堂教学管理制度3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教学运行过程管理,本着规范调(停)课程序,严控调(停)课数量,保证教学质量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课程表一经排定,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缩减授课学时,变更上课时间、地点和教师,也不得以其他理由变相停课。

  第二条对未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调(停)课者,构成教学事故的按照《西南政法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调(停)课包括调课、停课、补课三种类型。

  第二章全校性调(停)课

  第四条法定节、假日或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需调(停)课的,由教务处、研究生院根据学校通知,发布本科、研究生调(停)课通知。

  第五条经学校同意的`国家级、市级各类教育考试、比赛等需调(停)课的,由承办单位提前一周将时间、规模、使用教室等情况函告教务处、研究生院,由教务处、研究生院统一发布调(停)课通知。

  第三章非全校性调(停)课

  第六条办理事由

  (一)因公:教师经学校、部门、学院批准参加有关会议、培训,或学校重大事务等不能上课,并能出具相关通知或证明的。

  (二)因病:教师因病不能上课,并能出具医院证明的。

  (三)因私:教师因公、因病以外的其他合理事由不能按时上课的。

  从严控制以参加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学院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为由申请调(停)课的情况。

  第七条办理类型

  (一)调课,包括课程时间、教师、教室调整。

  1.时间调整

  任课教师不能按时承担教学任务,经与学生协商一致,将部分课时(一门课程原则上不超过6课时)变更到其他上课时间。如一门课程超过6课时教师不能按时上课的,为不影响教学进度,课程归属单位应及时办理教师调整。

  2.教师调整

  任课教师不能按时承担教学任务,将部分或全部课时变更为其他具备相应课程任教资格的教师授课。

  3.教室调整

  因授课内容对教学场地的特殊要求等原因,变更部分或全部课时的教室。

  (二)停课

  任课教师不能按时承担教学任务,且未确定变动后上课时间的,办理停课。

  (三)补课

  课程办理停课后,任课教师须在对应的本科或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办理补课手续,未办理者视为未进行补课。补课时间不得超过该课程原教学周结束后一周。

  第八条办理流程

  (一)非全校性调(停)课应在本科或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上办理,任课教师须至少提前一天在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上提出调、停、补课申请,经课程归属单位教务办审核,分管教学领导审批后,提交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受理。对于调、停课理由不充分,或信息填写不完整等情况,教务处、研究生院不予受理。

  (二)任课教师遇有重大变故、突发性疾病等紧急情况而无法及时办理调(停)课手续时,应在上课前及时告知课程归属单位教务办,并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备案,在事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程序补办书面调(停)课手续。

  (三)为保证开学初教学秩序的稳定,每学期第1周原则上不得办理调(停)课手续。

  第四章调(停)课考核与违规处理

  第九条教师因病、因公调(停)课,不计入考核调(停)课时数。

  第十条各部门、学院评优、评奖时应将教师的调(停)课情况作为评审要素。

  第十一条课程归属单位年度调(停)课时比例,纳入其年终考评体系。

  第十二条学校督导专家、课程归属单位应加强对调、补课时的听课检查。

  第十三条发生以下三种情形,按照《西南政法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未按规定办理完成调(停)课手续而擅自调(停)课者。

  (二)遇有重大变故、突发性疾病等紧急情况,未在上课前及时通知课程归属单位教务办并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备案的,或未按规定补办书面调(停)课手续者。

  (三)非全校性停课后在课程原教学周结束后一周内未补课者,作擅自减少课时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本科、研究生、辅修教学的调(停)课管理。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中“教室”包括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排定的其他上课地点。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西南政法大学调、停课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课堂教学管理制度4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教育教学活动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全体教师人人有责。

  为了提高全体教师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充分调动任课教师参与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课堂教学安全管理,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室内课堂教学

  1、任课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2、落实“减负”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的作业量、作业时间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3、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4、任课老师必须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的各项规范、按照学科教学要求,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安全。并要经常结合各学科特点和教学内容,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安全生命教育。

  5、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时间和工作纪律。要按时到达工作岗位或进教室上课(含分担的自习课、学校临时调换的课时),不得迟到、早退、外出;上课时间不准接打电话;不得自行提前或滞后上课、下课。坚决杜绝缺岗、漏人和随便缺课、调课现象。如情况特殊,确需调课的,必须经年级部批准,并上报教务处。

  6、每节课任课教师必须清点班上学生的人数,认真核对学生出勤,若发现学生无故缺席或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询问情况、查明原因并及时和班主任取得联系。

  7、课堂教学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身体状态,发现学生情绪不稳定或身体状况不佳时,应主动询问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处置,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8、上课期间,教师不准将学生拒之门外或滞留在办公室内,更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或回家。

  9、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应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切实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现打架、斗殴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数学、美术等学科使用圆规、刀具等利器要注意安全。

  10、教师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不得讽刺、挖苦、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决杜绝由于管理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11、到专用教室上课,任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组织工作。

  (二)实验课堂教学

  上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切实上好实验课,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任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任课教师领用的剧毒物品,实验完毕后,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实验室,严防学生将剧毒物品带出实验室。

  4、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

  5、学生离开实验室后,管理人员和教师及时关好门窗及各种电器,并严格遵守实验室使用登记制度。

  6、如遇各种突发事故,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向有关处室汇报。

  (三)室外课堂(体育课)教学

  1、上课铃响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对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的学生,体育老师要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

  5、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如果学生病(伤)情较轻,任课教师要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和值周领导,其他教师要给予协助;如果学生病(伤)情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正规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并联系班主任及时将学生病(伤)情通知家长。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离开老师视线、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8、体育课因雨天或其他原因不能上室外课,教师要在教室内组织相应体育常识和健康保健方面的知识传授,不能出现无授课内容的课堂。

  (四)其他教学活动

  开展学生竞赛、考试等教学活动时要有组织者和具体责任人,要加强教师的防范意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因为教学需要,必须进行校外活动,直接组织者要在活动前在备课中有详细的活动方案,并于上课前一天向主管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活动,且须确保学生安全。

  二、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的说明

  凡违反以上规定,给学生造成身心伤害或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视为责任事故。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任课教师将负完全责任。

  此项工作制度由各年级部检查实施,教务处督查,值周领导值日给予工作配合,望全校教师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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