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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奖惩制度优选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增强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维护我矿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认真贯彻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事故,确保员工生命健康和我矿财产安全,根据我矿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奖惩暂行办法。
第二条 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遵守矿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抓生产的同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搞好安全工作。
第三条 本暂行办法把安全处罚与安全奖励相结合,体现安全管理有奖有惩、奖惩分明的原则,以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提高全体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矿井整体安全防范效果,达到强化管理,保证安全,促进生产的目的。
第四条 我矿安全生产实行分级负责、专职管理、群防群治和群众监督,全体员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有义务确保他人的人身安全,对任何危害员工生命健康和损害本矿利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我矿对举报有功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三违”人员、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
第五条 我矿以各单位和全体员工执行“三大规程”、我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控制指标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效果等,作为进行奖惩的主要考核依据。
第二章 奖惩原则
第六条 安全奖惩应重点体现在与原煤生产安全相关的责任者和与之相关的管理人员身上。
第七条 全奖惩应体现在安全生产责任制所确定的责任大小,以及现场安全管理效果、安全指标控制和对安全工作的贡献大小上。
第八条 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安全教育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物质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矿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实事求是、以错定罚的原则。
第九条 各部门按其责任大小制定奖惩办法,落实分配,完善奖惩。并将奖惩方案报安通部。
第三章 奖励
第十条 奖励范围、对象
各级行政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检举违章,防止或抢救事故的有功人员。
第十一条 奖励的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
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和矿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三大规程”以及各项安全措施,在事故预防、指标控制、隐患排查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集体和个人。
3、有效控制各类死亡事故,减少人身伤害,轻、重伤事故不突破矿下达的控制指标,实现死亡事故为零的目标,消除重大非人身伤害事故的单位。
4、抢险、救灾、救伤以及排查隐患有功的集体和个人。
5、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
6、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有采纳价值的。
7、揭发、检举隐瞒事故真相者或举报、制止“三违”现象的各类人员。
第十二条 奖励标准及考核形式。
一、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奖金或晋级四种。
1、嘉奖:每次加发50元奖金。
2、记功:每次加发100元奖金。
3、记大功:每次加发200元奖金。
4、奖金或晋级: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或晋升一级,由矿长特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遵守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能按时完成交办的重大特殊任务者。
2.制止、举报“三违”现象者。
安全奖惩制度优选2
为了做好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遵照“以人为本”和“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则,迅速启动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成立抢救和疏散人员,控制险情发展,消除险情,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组织机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公司领导统一组织、领导,公司办公室负责的细则。
成立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职责分工
1、公司领导负责统一领导小组,督促迅速上报小组。
2、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检测,施工方面由总工办牵头组成专家组,迅速赶到现场,初步查找原因,迅速采取措施并组织救援,及时通报现场情况。
3、生活方面生产安全事故由公司办公室牵头组织专家迅速到达现场,初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并迅速通报现场情况。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发生生产安全事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用最快的方式向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报告,并待续做好应急救援小组抵达的续报工作,保持通迅畅通,可采取口头报告方式。
2、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应迅速通知有关社会公共职能单位,如有人员伤亡,迅速通知120,发生火灾迅速通知119。
3、公司应急小组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后,责成有关专业人员迅速抵达现场,同时上报省建设厅及相关主管部门,可先口头上报,承后以书面形式上报。
4、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有关人员伤亡时,公司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接到通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当无人员伤亡后,应由副组长迅速抵达现场。
5、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在迅速上报事发生的同时,应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救援小组抵达。
河南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起重机械有关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河南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接班时,要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在操作前排除。
2、开车前必须鸣报警,操作中起重物体接近人时,应给以断续铃声报警。
3、操作按指挥信号进行,对于紧急刹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4、闭合主电源时,应将所有操作手柄置于零位。
5、工作中突然停断电时,操作手柄回零位,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的动作是否正常,灵敏。
6、司机在进行维修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正在维修、勿动电源”标志牌或者加锁。
7、起重机在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维修,更不准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和变幅机构制动器。
8、起重机工作时,吊臂、吊具、钢丝绳所吊特体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少于有关规定。
9、吊运时物体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
10、严格遵守十不准吊规定。
①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不吊
②超负荷不吊
③光线阴暗、指挥信号看不清又没有其它联系方法不吊④无“起重机登记证”不吊
⑤设备带病不吊
⑥埋在地下或凝固在地面上不知重量不吊
⑦钢丝绳不合格,捆绑不牢或者不平衡不吊
⑧有大雨、雷击或风超过5级不吊
⑨歪拉斜拽,有尖角未垫好不吊
⑩违章指挥不吊。
起重机械驾驶员岗位职责
1、起重机械驾驶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起重机构、性能、转动原理、安全技术规程、经过安全生产局培训考试和并持有“安全操作证”。
2、驾驶员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纪律,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无故擅自离开起重机。
3、驾驶员要注意起重机的运行情况,发现零部件安全装置等有故障或者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操作。
4、当班驾驶员要认真填写交班记录,操作中的隐患故障一定要填写清楚,并当面将有关问题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起重机械的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
1、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的组织机构与本单位生产安全委员会相同。
2、事故发生后紧急成立抢险领导组与应急救援队。
3、封闭事故现场,除抢救伤员外,尽量保持事故现场的原始模样。
4、组织救援队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5、上报上级主管行政部门。
6、配合事故处理与调查。
7、待调查完毕,经主管行政部门同意后,制定事故设备的拆除方案,并拆除设备。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要保证设备在使用的整个过程中,自始至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建立在最佳的物质基础上,概括地说,就是要保证用好,修好,管理好设备。
施工单位由管理机械的负责人,根据司机和起重机械的具体情况,制定其管理方案。
1、采购有“生产许可证”的起重机械,并对起重机械的机械性能、安全性能综合评定。
2、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对新装或移装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并领取“起重机械登记证”。
3、建立健全起重机械技术档案。
4、起重机械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5、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6、不定期检查、监督“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7、制定司机的岗位职责。
8、制定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
9、制定起重机械的维修,保养,检查和检修制度
10、制定预案。
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在公司经理的领导及相关部门的'管理下进行工作,全权负责工程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进展。
一、主持项目部全面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正常有序进展。
二、制定项目质量、安全、效益等方面总体计划,并进行督促,确保其顺利实施。
三、正确合理运用资金,调配资源。
四、处理好与公司、业主及各管理部门,供货单位的关系,负责与其的合同协议的签定及评审。
五、主持召开项目部主要职能会谇,审批奖罚建议。
六、审批项目部的涉外报表,决算等。
七、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和团结同志,抓好职工建设。
八、督促开展各项类似小组等有益活动,促进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
九、认真记录有关活动,督促有关人员收信,整理资料,确保项目部资料的完整。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文件。
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工作,主要负责项目质量安全方面工作。
一、制定项目质量计划,督促落实实施。
二、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临时用电,脚手架等特殊工序施工组织设计,冬雨季施工措施。
三、审核各种安全质量报表,核实报送的奖罚建议,报项目经理批准。
四、组织参加项目的各种检查,并对相关检查情况作出书面汇报。
五、及时对项目质量安全进行综合评价,根据需要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对不利因素和环节做出调整。
六、督促组织有关培训,审核安全经费计划,确保安全计划的顺利实施。
七、积极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实施和改进工作。
八、督促开展各种类似QC等有益活动,促进质量安全意识的提高。
九、记录有关活动,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收集,整理工作。
十、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机械员岗位职责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负责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
一、确保项目所有机械完好,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二、对所有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建档、登记、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装调试。
三、负责组织机械的维修工作,并进行记录,对机械设备的进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
四、根据生产安排,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维修,对突发性机械故障时组织人员抢修,降低对施工生产的影响。
五、根据工程需要,及时了解公司内机械设备的封启使用情况,办理机械设备的调动封闭手续。
六、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定期交资料员归档。
七、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内容。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本制度规定了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各单位。
3、特殊工种操作规程技术要求高,作业危险性大,为规范其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以及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统一到总公司质量技术安全部登记注册。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劳动局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有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得上岗作业。
7、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体格检查,身体不适应特殊工种工作条件的人员,不得录用。
8、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按国家现行劳动保护条例需要调离作业岗位时,及时办理调岗,对特殊工种职业病患者要安排治疗休养。
9、项目部要对进场的特种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对其进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施工前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特种工的劳动防护用品按时发放,并督促其正确使用。
10、对违章指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且应向有前领导反应。
11、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
1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必须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设备经理的岗位职责
1、组织制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有关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3、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对起重机械进行安全检查。
4、领导事故调查处理以及现场救援。
起重机械管理员岗位职责
1、制定起重机械司机的安全岗位责任制。
2、制定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汇同本单位的安全员制定本单位起重机械的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技术档案及塔式起重机械档案。
5、负责联系、培训、领取塔式起重机司机操作证,并监督司机持证上岗。
6、定期对起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7、制定起重设备的大、中、小修计划,并建立健全修进档案。
8、不定期对起重机械司机进行检查。
安全奖惩制度优选3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充分调动 职工安全生产的能动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我院的具本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做到奖罚分明,重奖重罚,使我院的安全 生产逐步走向医院化、制度化。
一、建立医院安全奖惩专项基金
1、安全奖惩专项基金的来源: 1)从医院安全技术措施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费用;
2)从医院的奖励基金中提取部分用于安全奖励; 3)发生工伤事故科室的罚款以及基层违章、违纪现象的罚款。
2、安全奖惩专项基金由医院安监室管理,财务组单独下账专款专用,由主管生产安全 的副院领导批准后拨付使用。
二、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室和个人,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表彰或奖励:
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医院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为防止事故发 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
2、对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进行制止、举报或提出建议,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3、对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科室、部门、科室以 及个人;
4、对被评为省、市、局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
5、对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6、对抢险救灾有功者,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遭重大损失的;
7、对安全生产科研方面有所发明创造,在安全技术、尘毒治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议,并 且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后有明显的效果者;
8、其它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特殊贡献者。
三、奖励程序
1、安全生产先进科室和个人,由医院评比产生,材料上报院领导审核批准;
2、分管领导提出奖励意见,报医院院委会批准;
4、奖励分为晋级、授予荣誉称号等,亦可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室或个人,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
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3、对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遵守劳动纪律等违规、违纪 行为,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4、接到安全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改,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 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科室主管领导的领导责任;
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6、事故发生后,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对伤亡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伪造情节或 阻碍、干扰安全人员执行公务的,对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 政处分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7、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
8、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五、惩罚细则
1、经济处罚:对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 50-1000 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
扣除奖金、没收押金。
1)本科室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把责任落实到位,对于没有制度或责任不能落实到位的, 责令限期整改,并罚款;
2)专职安全员到各科室时,各科室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并陪同检查,及时汇报安全生产 情况,对检查出的各项安全隐患,各科室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反馈隐患整改信息,并形成书 面报告存档,对不按规定要求反馈隐患整改信息的科室,一次罚款200 元;
3)医院定期例行检查到各科室时,对脱岗、离岗及对病人不负责的人员,立即提出批 评、责令改正,记录在案,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100 元的罚款。
4)检查时,对“三违”人员进行当场批评并责令改正,对屡教不改的给予100 元以上的 罚款。
5)医院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医院各科室安全检查。对于安全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 不按通知书要求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且不能及时汇报原因的.科室,医院将责令限期整改或
停产整顿,同时对该科室给予一次性罚款100 元以上; 6)因不执行相关安全规定发生重大险肇事故、轻伤事故,未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科
室500-1000 元罚款;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的科室,医院同时给予其科室及个人的罚款不 少于医院罚款的数额。
8)对发生事故后迟报、谎报、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科室医院将给予100-500 元罚 款。
9)对于无故不参加安全检查、不参加安全生产会议(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的科室,给予一次100-500 元罚款。
10)不接受医院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缺少1 人罚款50 元。
11)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扣罚其当月奖金, 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者开除。
2、行政处罚:对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 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3、刑事处罚: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六、处罚程序
1、经济处罚:对于情节较轻的、未发生事故的违规行为,由医院提出并直接进行处罚; 发生事故的上报卫生局批准后执行。
2、行政处罚:由分管领导提出,按医院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安全奖惩制度优选4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各方面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关系到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激励我校全体领导、教职工加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人人都主动关心安全,个个都自觉重视安全,明确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奖惩分明,特定本制度。
1、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应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中。
2、各部门、年级组、教研组负责人也是不同层次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每学年与第一责任人签订一次“责任书”,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工作、活动过程中的'监管,出现一般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较大影响,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3、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的安全防范意识。要求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对学生的上学、课间活动、集会、放学等提出具体的要求,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学校与班主任每学年签订一次“责任书”。
4、因缺乏安全教育和疏于管理,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的责任,其班级取消评比文明班、先进集体等资格,并与班主任学期考核奖挂钩。
5、全体领导、教师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义务和职责。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照职责范围,定时检查及时处理事故的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6、凡学生携带对生命安全有危害的物品(如:刀具、弹弓、尖锐器物、火炮、火、有毒物品)或发生学生打架斗殴现象,目击领导、教职工(含聘用人员)有责任进行教育、制止。若目击者不理不问,造成一定后果,经查实,相关目击者师德考核分为零分,同时与其月奖、学期奖挂钩。
7、凡出现存在对学生生命安全有危害的校舍、食品等或可能会造成群体伤害事故,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的隐患,目击者或知情者,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并按程序向上级报告,学校按可能发生的损失大小给予有功目击人或知情者一定的经济奖励。
8、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教师教育学生方式简单、粗暴而造成的事故,并酿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教师的责任,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同时与其月奖、学期奖挂钩。严重者,按教育局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9、教职工(含聘用人员)在工作中要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违规操作,擅自蛮干,造成任何后果由本人负责,学校还要追究其赔偿责任,并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安全奖惩制度优选5
1.目的
为建立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奖励、惩罚管理办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
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制定、修订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监督执行。
3.2.管理部负责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目标、安全规章制度的考核。
3.3.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批准安全生产奖惩事项;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项的考核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3.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目标、安全规章制度的考核。
4.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
5.管理规定
5.1.奖励事项
对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危害有贡献的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5.1.1.对安全生产技术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效果者。
5.1.2.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能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完成安全生产责任制。
5.1.3.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5.1.4.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5.1.5.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5.1.6.积极参加本单位、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部门、个人的。
5.1.7.在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5.2.奖励程序
5.2.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部门汇总材料上报管理部,经审核后报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
5.2.2.先进部门由管理部组织各部门评选、讨论、审核通过后由报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
5.3.惩罚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5.3.1.事故责任者。
5.3.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5.3.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5.3.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5.3.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发生事故者。
5.3.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5.3.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5.3.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5.3.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5.3.10.各级管理人员、部门及员工不履行安全职责。
5.4.惩罚类型
5.4.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20-200元、赔偿损失的3-1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
5.4.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降职、辞退、开除。
5.4.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5.5.处罚程序
5.5.1.经济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管理部批准后执行。
5.5.2.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管理部执行。
安全奖惩制度优选6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对以下违章作业,违返劳动纪律人员:
1.进入工作现场,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不规范的,脱岗或生产岗位打闹,看报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对个人罚款50---100元
2.发生重伤事故对所在岗位及相关人员连带罚款200元.凡是发生重伤或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对所在部门的领导给予降级或解雇处分,并处罚金.3.在日常的安全检查中,发生严重违章
3次以上的人员,每次必须作记录在案,当事人签字给予调换工作岗位,乃至解雇处理.
4.节假日期间查到违章违纪行国,一律加倍处罚.
5.公司各部门组织安人活动,无故不参加的罚30元,连续两次不参加罚50元,对违章违纪行为不接受检查批评,无理取闹者加重处罚.
6.班组台账记录不全,或不规范对当事人罚20元.
7.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无故不整改罚50元.
8.擅自拆卸,挪用或损坏安全标志,防护信号,灭火器安全防护装置罚100元,并处赔偿,饮酒后上岗操作罚100元,班中饮酒罚100元,并处旷工处理.
9.检修挂牌,检修中发现未挂罚100元.
10.员工上岗未带工作牌或未戴安全帽,衣,手套的罚20元.
11.员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罚50元.
12.禁火区内发现烟头罚主管责任人50元
安全奖惩制度优选7
为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切实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以到达各施工现场礼貌安全施工的目的,充分体现遵章守法光荣、违章作业可耻的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辖范围内所有分包方及专业分包单位。
奖惩依据:根据《安全生产违章罚款规定》和《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
1、职责:
1、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
1、2现场所有分包方和专业分包单位都务必严格执行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保证本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礼貌施工,并搞好内业管理。
1、3项目部负责对施工现场组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并根据实际状况和本办法的规定实行奖惩。
1、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本办法的实施,并批准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群众及个人的奖励和其他安全奖项。
2、奖惩办法: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根据贡献大小酌情给予奖励:
2、1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规章制度及总包制定的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生产,认真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实现安全管理规范化、安全防护标准化,能及时发现且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2、2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贡献突出,并总结出成熟经验,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始终持续较高水平;
2、3取得了有推广价值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2、4创新或改善管理办法,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不断得到改善;
2、5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科研上有突破、出成果,在技术工艺革新改造中大大提高劳动安全性能且绩效显著的;
2、6发现险情并采取果断措施,使隐患和危险因素迅速排除,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和经济损失的;
2、7发生事故后用心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
2、8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操作和安全规定的制定、执行及安全内业的管理)进行年度综合评比,在一年中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且始终持续安全管理良好状况并名列前茅者,将给予“安全管理优胜奖”,奖励获奖单位10000元。
2、9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使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职责;各单位发现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后处理不及时,整改不彻底的,以及出现伤亡事故的,处罚1000―5000元、
2、10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延报或者嫁祸他人的,对职责单位处罚10000元,单位领导处罚1000元。
2、11不服从管理、拒绝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威胁、辱骂、殴打管理人员,对当事人处罚500元,并将当事人驱逐出场。
2、12发生事故后,不用心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处罚职责单位5000元。
安全奖惩制度优选8
一、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统一领导工程部的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度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决策工程部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2、催促各部门和专业队落实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及上级规章制度。
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设置职责明确的安全管理部,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审查工程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筹划方案、批准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保证工程工程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6、组织开展工程部安全生产考核,定期开展专业队安全工地建设评价,按照有关制度及合同实施奖惩;
7、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等。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条工程经理安全职责
1、对工程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为工程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贯彻落实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方针、目标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3、建立、健全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工程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4、保障工程部安全生产所需资源的持续有效投入;
5、催促、检查工程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工程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7、主持召开工程部安全生产会议,掌握安全生产形势;
8、批准工程部安全经费的使用方案及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9、及时、如实上报工程部安全生产事故。
第三条工程党支部书记安全职责
1、对其分管领域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是其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2、对工程部贯彻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3、掌握工程部生产一线人员的思想动态,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
4、组织开展工程部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5、参与工程部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奖惩决定;
6、参与对工程部伤亡事故的内部调查处理,协助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执行发生安全事故向上级党委汇报制度;
7、催促检查工程部综合事务部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
第四条工程分管安全副经理安全职责
1、对工程部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协调指导负领导责任,为工程部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2、落实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安全方针、目标,协助安全第一责任人实现工程部安全生产目标;
3、组织工程实施性安全筹划工作;
4、组织编制工程部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与安全经费的使用方案;
5、组织工程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掌握工程部安全生产状况,向第一责任人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方法;
6、组织工程部各部门实施本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筹划;
7、组织工程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的演练及其评价工作;
8、组织工程部信息化系统安全管理模块的管理工作;
9、催促检查工程部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
10、发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后,及时赶赴现场,积极组织抢救工作,协助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总工安全职责
1、对其分管领域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是其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2、组织工程部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3、组织编制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技术措施合理、安全措施得当,以技术、措施确保安全;
4、组织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图纸复核和一般设计变更的控制工作;
5、参与工程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从技术上提出整改解决意见;
6、审批落实有关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技术的工程和措施;
7、组织编制工程部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
8、催促检查工程部工程技术部与质检部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
第六条工程分管生产副经理安全职责
1、对其分管领域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是其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2、贯彻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监督施工一线人员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施工生产中的“三违〞行为;
3、定期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参与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4、组织实施劳动保护措施方案;
5、参与工程部安全生产检查,积极开展安全竞赛活动;
6、组织施工生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7、催促检查工程部工程技术部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
第七条工程分管机材副经理安全职责
1、对其分管领域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是其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2、贯彻执行机械设备及船舶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其实施;
3、负责工程部及工程分包人的机械设备、工程车辆、船舶和材料等安全管理工作;
4、组织工程部及工程分包人的机械设备、工程车辆、船舶的安全检查工作,落实隐患整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5、组织召开工程部机械设备及船舶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其安全生产状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6、负责工程部抢险救灾材料、设备的组织与管理;
7、组织工程部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船舶等验收工作;
8、催促检查工程部机材部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
第八条工程部安全生产部安全职责
1、宣传、贯彻相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性文件;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卫生标准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实施工程部安全管理制度;
3、编制并实施工程部实施性安全筹划;
4、编制并实施工程部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5、制定并实施工程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及评价;
6、定期、不定期落实工程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监督指导工程分包人的安全管理工作;
7、审查、汇总、整理、更新工程部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制定其管理方案,并监督控制;
8、落实对工程部工程分包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比、总结工作;
9、落实对工程部信息化系统安全管理模块的管理工作;
10、协助工程部伤亡事故的内部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11、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
12、负责本部门安全台帐的管理。
第九条工程部工程技术部安全职责
1、负责工程部工程技术文件的管理,落实相关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2、编制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技术措施合理、安全措施得当,以技术、措施确保安全;
3、按相关技术管理规定要求,做好分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组织施工人员按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落实各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5、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
6、负责本部门安全台帐的管理工作。
第十条工程部机材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机械设备及船舶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其实施;
2、落实工程部机械设备及船舶的维修保养检测、材料采购等工作;
3、落实工程部及工程分包人的机械设备及船舶的验收工作,做好机械设备运行的安全和环境控制;
4 、制定工程施工用电专项方案,并报分公司机材部审核;
5 、落实工程部抢险救灾材料、设备的组织与管理;
6 、落实对工程部及工程分包人的工程车辆管理及控制交通安全;
7 、落实对工程部及工程分包人机械设备、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工程部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
9、负责做好本部门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
10、负责本部门安全台帐的相关记录。
第十一条工程部经营部安全职责
1、执行分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拟定合同签订方各自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2、落实工程部合同管理及评审工作;
3、落实安全经费的内部结算和业主安全经费计量工作;
4、落实工程部安全经费投入;
5、收集并上报顾客在工程部安全管理方面的信息及顾客意见的处置;
6、负责本部门安全台帐的管理;
7、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
第十二条工程部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
1、根据公司和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制定实施细则;
2、落实工程部及工程分包人安全管理人员证件管理和施工人员的岗前教育工作;
3、负责对工程部及工程分包人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的控制与管理;
4、组织对工程分包人作业人员进退场的管理工作;
5、为工程部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其安全与健康;
6、负责工程部信息化系统安全管理模块的维护;
7、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
8、负责本部门安全台帐的管理。
第十三条工程部党群综合部安全职责
1、落实工程部的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
2、对工程部员工的工作环境与安全设施的设置等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工程部公务车管理及控制交通安全;
4、负责工程部的消防安全、厨房饮食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工程分包人驻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5、负责防暑降温、防寒防冻和疾病预防工作;
6、配备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材,负责对工伤人员的护送就医治疗;
7、负责定期组织员工体检;
8、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
9、负责本部门安全台帐的管理。
第十四条工程部财务部安全职责
1、负责工程部安全经费的分类统计并上报;
2、负责工程部安全经费的及时计量与结算;
3、检查工程部安全生产管理的经济奖惩执行情况;
4、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
5、负责本部门安全台帐的管理。
第十五条工程部质检部安全职责
1、组织施工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复检工作,以工序质量保安全;
2、组织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检测工作;
3、负责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与试验室危化品的使用安全;
4、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
5、负责本部门安全台帐的管理。
第十六条工程施工技术员安全职责
1、贯彻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按批准后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落实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3、落实对工程分包人作业工人的施工技术安全交底工作;
4、跟踪落实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第十七条工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落实工程部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制定管理方案并监督控制;
2、编制工程部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3、编制工程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并落实应急演练;
4、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施工作业现场,制止“三违〞现象,排查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5、参与作业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监督检查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情况;
7、监督指导工程分包人的安全管理工作;
8、落实工程部信息化系统安全管理模块的资料录入及上传工作;
9、发生伤亡事故及时上报工程部领导,配合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相关工作。
第十八条作业班组长安全职责
1、组织作业工人学习和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作业工人遵章守纪、遵守劳动纪律;
2、落实对新招收工人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及其岗位技能培训工作,不准安排不具备岗位技能的人员上岗作业;
4、组织作业班组安全日常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5、组织作业班组安全检查,正确分析、判断、处理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上报,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搞好安全消防措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催促和教育作业工人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与防护器材;
7、落实班组交接班制,做好交接班安全方面情况的记录,分清安全责任;
8、落实对作业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让工人了解作业危险因素、明确安全作业标准、操作规程,有权拒绝、劝阻、制止“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预防工伤,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9、积极参与工程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演练;
10、及时有效配合整改安全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
第十九条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公司、工程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遵章守纪、遵守劳动纪律;
2、积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及岗位技能培训工作;
3、了解作业危险因素、安全作业标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有权拒绝、劝阻、制止“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及时有效配合整改安全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
5、积极参与工程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演练;
6、发生安全事故时,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施工现场负责人,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二、全员考核奖惩制度
第二十条考核分类
工程部组织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主要分为两类:
1、对工程部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程部成立后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细则。
2、工程局部季度、年度对各专业队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详见【专业分包〔劳务合作〕单位安全管理考评方法〔试行稿〕】。
第二十一条考核机构
考核小组由工程部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安全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评价。
第二十二条考核奖惩
1、工程部安委会负责批准有关安全工作的奖惩方法,决定重要奖惩事项。
2、工程部安委会办公室是安全奖惩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工程部的安全奖惩规定,起草奖惩文件,签发罚款通知,检查和指导各单位的安全奖惩及审核备案工作。
3、工程部财务部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发放工作;工程部经营部和人力资源部负责安全处分金的扣除工作。
第二十三条经费来源
1、在施工合同中设置安全奖,按一定比例列入合同总价。
2、对专业队的安全罚款,全部优先用于安全奖励。
第二十四条评比奖励方案
1、奖励方案由安委会办公室起草,报安委会批准后实行。
2、考核考前须知
1〕为防止节假日检查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工地〞活动和其他上级开展的安全检查活动与日常安全检查活动的重复,提高检查的实效性,将这些活动直接合并作为一次进行,考核结果以检查结果的平均值为准。
2〕工程部根据上级要求组织的其他活动的奖惩情况参照最新文件规定。
3〕因上级各级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对工程部安全工作检查后点名通报批评或上级部门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等相关文件延迟到达,当次期限内的考核已经完成且未及时计入当次考核结果的,那么顺延计入到下一次考核之中;
4〕本考核方法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考核中涉及到的相关费用问题待工程部研究后正式确定,最新考核规定见工程部相关文件规定。
5〕各专业队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那么取消该单位该年度所有安全评比资格,没收该年度所得安全奖励,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工程部安委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奖惩制度优选9
一、车队驾驶员奖励规定
1、工作积极进取、任劳任怨、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者,根据成绩给予适当的物质或精神奖励。
2、精心维护车辆设备、爱护公司财物、勤俭节约者,根据实际表现酌情给予精神奖励。
3、积极维护公司信誉及时举报违反公司或车队规章制度者,在给予举报人绝对保密的前提下奖50-150元.
4、对公司,尤其是车队提出一些合理化的意见或建议一经采纳者奖50-100元。
5、采取正当的措施及时避免了一些重大事故者,视具体情况给予酌情奖励或通报表扬。
6、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无违章、无事故(12个月)公司将在年终予以安全奖励300-500元,对工作认真、无事故、综合表现较好,在年终将授予优秀驾驶员称号,并奖金500-1000元.
二、车队驾驶员处罚规定
驾驶员在运输及保养过程中不按规定执行,造成不利于公司业务开展及车辆的正常行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1、有下列情况发生的,违轨者处200元罚款。
(1)驾驶员不服从调度室统一调度,违反指令或挑拣运输工地的;
(2)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造成混凝土抛洒滴漏道路的;
(3)驾驶员在装料前未放净搅拌筒积水造成混凝土报废的,按每方100元处罚;
(4)驾驶员不看运输单送错混凝土,造成损失的;
(5)驾驶员不按规定执行而损害公司形象,无理取闹、打架、吵架、影响工作的;
2、有下列情况发生的,违规者处以100元罚款;
(1)驾驶员在工地施工结束前车辆不按规定等待通知擅自行动的;
(2)驾驶员在工地施工未结束前中途请假或私自洗车休息的;
(3)驾驶员对油耗、公里数、车数或保养记录不清的;
(4)驾驶员在工地结束后未到公司值班室报到,并未经当天值班员许可签字后,洗车休息的;
(5)搅拌楼前除等待车辆外,预备车位只准停放一辆车等候,其余依次排队,未按规定执行的进行罚款。
3、有下列情况发生的,违规者处以50元罚款:
(1)未按生产通知单要求时间出车的;
(2)车到工地后,未按规定快速搅拌1分钟以上或不下车放料的;
(3)未按时上班或未到下班时间私自离开公司的;
(4)未经生产部或车队领导许可,长时间与乘坐闲杂人员聊天影响安全驾驶的;
(5)车辆保养时驾驶员不在场或保养不及时的;
(6)私自更换上班时间而没有请假备案批准者;
(7)把脚放在方向盘上等不文明行为者;
(8)空车长时间等待装料未及时熄火或关空调者;
(9)上下班乱签到或代签者,开会不签到者;
(10)出车前未按规定检查机油、电瓶水加满油箱柴油,电瓶水过少以及机油在过上下刻者;
(11)有出车任务的驾驶员滞留在食堂吃饭或喝酒者;
(12)不按交通规定,超速行驶者;
(13)除特殊情况重车加油、补胎、车辆行驶中搅拌筒停止转者;
(14)未按规定穿戴工作服、上岗证及进入工地未戴安全帽;
违反以上三项25条规定者,月违规三次将通报批评,月违反五次者加倍处罚,超过五次者待岗反思或进行辞退,待岗反思期间只发最低生活费。
三、关于交通事故个人赔偿规定
凡本公司职工在岗期间必须认真工作,精心操作,做好安全驾驶。由于个人疏忽或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规定引发交通事故必须承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费,考虑到以教育为主,在大事故中适当减轻驾驶员负担,现规定个人赔偿的'比例如下:
A:
1、负全责的按事故费用的80%给予赔偿,另外扣一个月工资;
2、负全责的按事故费用的60%给予赔偿,另外加扣一个月安全奖;
TCBF-CD04-20103/3
3、负同责的按事故费用的40%给予赔偿,另外加扣一个月安全奖;
4、负次责的按事故费用的20%给予赔偿,另外加扣一个月安全奖。
(注:事故费用指该事故所造成保险理赔后的部分)
B:
1、未经交警部门及公司处理按100%赔偿;
2、经公司处理但未经交警部门处理的按30%赔偿;
3、由于公司原因造成驾驶员罚款,由公司全负责。(包括扣分学习费用,但每次必须到车队备案)
4、由于人为责任造成违章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四、奖罚措施规定的其他条款
(1)奖罚规定的出台,望各位驾驶员同志相互鼓励,督促;努力做到“多争奖,避处罚”。
(2)奖罚规定进行修正将以公示发文方式通知。
(3)该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如有任何疑问请尽数上报公司。
五、请假制度
先填写请假单然后由队长批准,上级主管审批后方可准假,无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泵队管理制度
有下列违规行为罚款50-100元,并按事故程序上报: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好安全帽等劳保用品,有不穿戴者,每次罚款20元。
2、主动配合工地施工,服从现场调度指挥,使用文明语言,不准刁难有关人员、不准发生吵架斗殴现象,违者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
3、无泵送任务时,做好泵车、拖泵、泵管等的清理保养工作;接到泵送任务后,应及时做好出车准备(加好润滑油、柴油、液压油,备齐配套工具),如因未做好准备工作而影响出车者,罚款20-50元。
4、接管工在出车前和工程结束后必须做好泵管、卡扣、胶圈等的清洗、清点工作,并作好记录,违反者每次罚款100元,如发现遗失、人为损坏,按相应责任赔偿。
5、违反操作规程导致泵损坏的,损失由当班人负责。
6、管扣内应加入胶圈,因未加胶圈导致堵管的,每个接管工罚款100元。
7、泵车故障、移泵、拆管等原因停止泵送时,应及时和调度联系,否则罚款100元。
8、泵送工应阻止工地民工对混凝土随意加水,无法劝止的应及时向调度报告,未劝阻止及未报告,罚款100元/次。
9、严格执行汽车泵、拖泵技术管理,发现故障及时汇报排除,更换配件需填写维修保养单,并经批准同意(如在现场可先修后补单),泵工应跟踪参加维修,违者罚款20-50元;因故障未及时报修而造成无法出车的。罚款50-100元。
10、必须保持泵车、拖泵泵管卡扣胶圈整洁干净。
安全奖惩制度优选10
原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明纪律,严肃制度,作到是非清楚、赏罚分明、责任明确,必须健全和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必须在体现社会主义企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过程中,以利于增强企业的激励机制和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职工在自觉遵章守纪的同时,积极发挥聪明智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保证安全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对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违纪行为要进行处罚。
第三条:企业在保险安全、发展生产的同时,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原则。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努力做一名"四有"觉悟和高度敬业意识的新型职工。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以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犯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上,惩罚为辅的原则。
奖励
第五条:集体奖励
(一)奖励单位,在本矿企业管理、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生产单位(包括工段、班组),职能科室,群众团体(党组织不在内),都应给予表彰奖励。
(二)奖励的形式,坚持以荣誉奖为主,必要时给予相应的集体物质或经济奖励,根据事迹进行通报表彰,表彰奖励,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和其它奖励(荣誉称号的等级由矿部依据获奖单位的名称和具体事迹命名授予)。
(三)奖励的依据
1、能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以《矿山安全法》为主的各项法规条例。
2、能够积极贯彻执行矿部的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步署,严格执行本矿的各项规章制度。
3、锐意改革、求实奉献,积极探索企业管理、安全生产、技术革新的先进思路,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取得精神文明建设的显著成绩。
4、领导班子团结战斗,集体风气正,职工整体素质好,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互相协作精神强,好人好事多。
5、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或超额完成每度生产任务和各项工作任务,节能降耗明显,产品质量过关,达产达标,经济效益好。
6、能够顺利实现全年安全目标,无一例大小事故发生,无违章违纪现象。
7、不断改善劳动生产条件,加强劳动保护,设备运转正常,无事故隐患,无尘毒噪声危害,职工身心健康。
8、社会治安风气良好,无火灾、偷盗、赌博、打架斗殴,无违法违纪案件,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健康。
(四)奖励的内容
1、年度内完成以上任务取得以上成绩,可评选年度先进单位,本单位职工享受年度综合奖金。
2、实现全年安全目标,无一例大小事故发生,可评选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职工可享受安全合同兑现奖金。
3、取得安全生产先进工艺、科技攻关项目和可授予科技进步奖,并给以荣誉称号。
4、节能降耗成效显著,可给予节约奖。 5、技术经济指标明显的,可给予指标奖。
6、实现标准化班组的,可授予标准化班组或先进班组的光荣称号。
7、连续十年无一例大小事故,无"三违"现象的车间、工段、队,可授予安全文明单位的.称号,各项工作突出者可授予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1000元以上奖金。
8、连续五年无一例大小事故无违章违纪现象的厂级生产单位,可评为安全生产厂的称号并给予5000元以上奖金。连续十年无大小事故无违章违纪现象的厂级生产单位,可授予文明模范单位的称号,并给于20xx元奖金。
9、其它工作成绩显著的可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第六条:先进个人奖励
(一)奖励的形式,以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根据贡献大小和事迹,可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新闻报道表扬,表彰、奖励、通报表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晋升、授予先进工作者,先进生产者,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荣誉奖励的同时,可按情况发给一次性奖金或奖品。
(二)奖励的依据
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源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质量、经济指标、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3、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高经济效益成绩显著,对国家做出较大贡献的;
4、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成绩的;
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变突出的;
7、自觉遵守本矿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完成规定出勤天数和生产工作任务的;
8、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在各自的岗位上首先为他人和自己的人身生命安全高度负责,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爱护生产设施,不损坏机电设备,遇到特殊情况积极抢险救灾有效的;
9、能够及时发现、预报、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10、本人思想觉悟高,职业道德好,工作责任性强,自觉遵章守纪,在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中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数年如一日地表现出优秀品德。
(三)奖励的内容
1、积极完成生产、工作、出勤任务,无违章违纪,可享受季度奖、半年奖和年终综合奖。
2、达到《安全责任合同》十条要求的,可享受年度安全奖。
3、在技术攻关、工艺流程改造取得显著成绩或有发展创造的,可享受技术革新或发明奖,并给予一定荣誉称号。
4、节能降耗成效显著,给予节约奖。
5、经营管理科学,超额完成任务,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的,可给予超产奖。
6、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可给予指标奖。
7、在保护和挽救国家财产有功的,除给予荣誉奖以外,可发给一次性奖金。
8、对积极监督,挽救他人生命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可记功,并发给一次性奖金。
9、对及时发生险情,采取果断措施幸免重大事故发生的,给予记功,并发给一次性奖金。
10、对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和在重大灾情面前舍己救人的给予记大功荣誉并一次性发给奖金。
11、在矿山其它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可给予其它奖励。
12、职工个人连续五年或连续五次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工作者,可晋升一级工资,记大功两次的,可晋升一级工资,连续十年评为先进个人事迹突出的,可申报劳模或给予荣誉称号。
第七条:目标责任奖励
1、完成矿部下达或签订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可按管理层次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经济目标奖励,矿级为中层人员的一至三人部,中层为班组长的一至三倍,班组长为职工的一至三倍。
2、完成全年安全目标,无一例大小事故可按管理层次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安全目标兑现奖,仍按逐级一至三倍的比例分别兑现奖金。
3、专职人员,可享受职工的一至三倍奖金。
4、奖金的数额各年度由矿部决定。
5、各种奖励的奖金、名称、奖品由矿部决定。处罚
第八条:集体处罚
1、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单位不能评选先进:
①不能如期完成矿部下达的生产任务的;或产品质量下降。
②没有实现安全目标,出现工伤事故的。
③纪律松驰,工作散涣,管理不善的。
④发生火灾盗窃案件,治安秩序较差的。
⑤有其它原因的。
2、有以上情况者取消所在单位的安全奖和经济指标奖,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第九条:责任人的处罚
1、管理人员和各级责任人,工作失职有下列情况的应给予处罚或处分。
⑴违犯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损害国家利益的;
⑵违犯本企业规章制度,损害企业或职工利益的;
⑶违章指挥,造成人身生命或国家财产损失事故的;
⑷经营管理不善,使生产计划、任务和经济指标连续完不成,出现严重亏损现象的;
⑸本人思想道德素质低下,对职工实行营私舞弊,打击报复,甚至拉帮结派搞不正之风的;
⑹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2、各级管理人员(责任人)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受到以下处罚。
⑴经济处罚:扣除失职期间的职务津贴;取消季度、半年或全年评奖资格,取消奖金、罚款等。
⑵行政处分: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停职检查、解除职务、降职、降级等。
⑶违法乱纪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个人处罚
(一)工人职员,工作失职,经教育不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⑴违犯劳动纪律、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⑵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⑶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器具造成停产或产品质量低劣的;
⑷偷拿、盗窃、窝藏国家财产,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
⑸损坏甚至故意破坏设备、设施的;
⑹严重违犯社会治安秩序的;
⑺违纪国家其它法律、法规的。
(二)职工违犯厂规厂纪,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经济处罚。
⑴在生产和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犯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造成人身事故和财产损失的,除罚款外要追究责任。
⑵违犯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的,按其情节罚款处理并追究责任。
⑶当班遗留事故隐患或已发生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不作处理,导致他人或他班发生事故的,除罚款外,要追究责任。
⑷本人违章作业,造成本人或他人受伤者,责任自负,医药费自理。并按情节承担他人的药费或其它费用。
⑸生活中乱接乱插电线,灯头违犯安全用电制度,造成后果要罚款处理。
⑹不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者一次性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
⑺违犯岗位劳动纪律,随意串岗、溜岗、睡岗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指标的要罚款处理。
⑻丢失本班财产、设备或工具的,除等价赔偿外,要罚款处理。
⑼在企业发生事故、灾情(火灾、洪灾)等特殊情况下,出现临阵脱逃、见死不救甚至乘机作乱的,除罚款外,要给以纪律处分。
⑽故意破坏生产设施和生活、文化建筑设施的,除罚款外,要追究行事责任。
⑾破坏矿区、厂区、院落、生产和生活环境卫生的,给予罚款处理。
⑿有其它行为的,视其情节罚款处理,也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三)行政处分的类型:可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⑴行政处分必须事先通知本人,并经职代会决定通过,处分经过要记入本人档案,如受处分者不服,可在10日内向上级书面申诉,如上级领导未作出新的决定,仍按原处分决定执行。
⑵行政处分后的本人生活待遇,由矿部依据有关政策,随处分决定通知清楚。
⑶在受处分期间,如痛改前非,立功赎罪者,可减轻处分,或者恢复名誉。
(四)经济处罚:可分为赔偿、扣除资金、罚款、扣除工资,罚款额根据责任大小经济损失定。
安全奖惩制度优选11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 、总则
1.1、为了全面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的管理,奖励正确积极地安全行为,惩处不安全行为,控制和消除不良行为。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奖励、惩罚和考核办法。
1.3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属各单位、全体员工和进入公司院内的外租外包单位、供应商、参观实习团体、公务个人等。
2、指导原则
2.1、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企业各级领导和员工要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和企业制订、颁发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安全管理标准及规定,要把安全工作列为本单位评先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费从奖励基金中列支;
2.2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核心,企业各级领导和职工要认真执行,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和工作岗位上,对安全工作负责。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必须同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责任制挂钩,严格考核。
2.3 、安全生产奖惩以检查考评为基本运行模式。考核应以事实为依据,法律、制度为准绳,执法公正、严明,以达到警示、教育、防止事故发生的目的。
2.4奖惩不是目的,根本目的是希望通过奖惩激发全体员工从心底里高度重视、并主动积极参与、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渗透到生产前准备、生产中操作、生产后维护一整个链条中,更是激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千方百计动脑筋、想办法、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创建公司的安全环境和安全文化氛围,从而真正杜绝安全隐患、实现安全零事故。
3、职责
3.1、安技保卫部是安全奖惩制度执行部门,依据本制度负责督促管理各单位落实奖惩规定情况,对各单位进行考核。
3.2、综合办公室负责下达奖惩考核文件等程序。
3.3、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安技保卫部下达的《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实施奖惩。
3.4、财务部负责涉及外单位和个人的经济处理程序,按照安技保卫部下达的《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实施奖惩。
4、惩罚类型
4.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
4.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降职、降级、辞退警告、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4.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5、奖励
5.1、安全生产评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对于评选出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5.2、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按具体情况给予记功、奖状、奖金等奖励:
5.2.1、在生产工作中,针对安全工作,有革新、发明、创造并获得成效者;
5.2.2、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噪声等,预防职业危害,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项目改进者;
5.2.3、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避免事故发生的;
5.2.4、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者,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减少事故损失的有功者;
5.2.5、在抢救事故中,使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的有功者;
5.2.6、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向公安机关积极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查处治安灾害事件表现突出的;
5.2.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5.2.8、在安全工作中提出行之有效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
5.2.9、敢于管理,长期坚持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
5.2.10、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的个人成员。
5.3 、对于下列情况给予一次性重大奖励:
5.3.1、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运用现代安全科学管理方法,获得成效的部门;
5.3.2、在安全生产上做出成绩的先进集体;
5.3.3、被评为集团公司级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
6 、处罚
6.1、对进入本公司外租外包、供应商等所有外单位,委派工作、参观学习、办事等所有外来人员。
6.1.1、违反《安全协议》的,对有关单位或个人扣罚100-1500元。
6.1.2、作业没有安全内容和安全措施的,对有关负责人或责任单位扣罚100-500元。
6.1.3、违反本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按本公司员工标准进行处理。对有关单位或个人扣罚100-1500元。
6.1.4、凡违反本规定多项内容的,实行数款并罚。
6.1.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6.2、公司内对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者的处罚规定:发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其领导的责任。造成的损失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分或依法交公安机关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500元以内惩治警告:
6.2.1、抵触、抗拒安全生产管理执行,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工作者;
6.2.2、拒签整改通知单的;
6.2.3、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未导致事故发生者;
6.2.4、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6.2.5、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6.2.6、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6.2.7、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6.2.8、对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应急措施,未造成事故的;
6.2.9、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导致公司及员工财产轻微损失的;
6.2.10、违反保密规定,对涉密文件、图纸、档案不严密保管,以致发生盗窃或丢失的;
6.2.11、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6.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一般违章,一人/项次:考核单位领导100-200元;责任者100-200元;班长、安全员50-100元。
6.3.1、不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上岗,女工上岗不戴工作帽,超颈根以下头发未置于帽内,按照操作规程必须佩带防护眼镜操作时不戴,不穿防砸鞋的;
6.3.2、生产现场文明生产管理混乱的,如着装不整齐,乱摆生活用品器具,不按工位定置,工件码放混乱,工件任意堵塞通道,不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废料、垃圾,工位存放与工作无关物品,地面油污等;
6.3.3、从事危险作业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及无人监护,不执行“危险作业申请单”所规定的安全措施的;
6.3.4、操作天车、吊葫芦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使用的钢丝绳不符合安全标准,吊索具不点检,防脱落装置失效,操作工无证,不戴安全帽的;
6.3.5、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或有防护装置不用,擅自停用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的;
6.3.6、工件不按规定位置摆放或超高、歪斜堆放的;
6.3.7、叉车司机超高叉运或承载人员的;
6.3.8、无农机驾驶证和特种车辆驾驶证,违章驾驶各种农机和特种车辆的;
6.3.9、机动车辆拐弯、进出大门不减速、不鸣笛、不打转向灯;驾驶刹车、转向不灵、无转向灯、门窗不完整完好的车辆的;
6.3.10、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不按规定停放,穿行车间的;
6.3.11、施工人员未经有关单位同意,在车间等工作场所私自接电、水、气源,私自动用天车和启用设备、设施的;
6.3.12、操作旋转机床设备或进行检修、试车时敞开衣襟、戴手套、围巾围裙,机器运转时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的;
6.3.13、高空作业时上下扔物件的;
6.3.14、带电(检修)作业或使用非双重绝缘电动工具在潮湿地区或在容器、构件内工作,不带绝缘手套或使用非安全电压灯具作行灯或照明的;
6.3.15、开动情况不明的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阀;
6.3.16、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安全附件不齐全、破损,插头两相没有接地保护,没有漏电保护的;
6.3.17、下班未关闭照明,空调,电器电源,机械设备电源,手机充电器在插座上不拔的;
6.3.18、随意倾倒危险废物,下水道随意倾倒废弃油液,随意焚烧垃圾/树叶/荒草,造成环境污染的;
6.3.19、违反管制刀具管理规定的,未造成后果的;
6.3.20、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及公共设施的;
6.3.21、公然侮辱他人,造谣惑众,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6.3.22、违反物资出厂规定或车辆进出厂规定的;
6.3.23、仓库、防火重点部位存放与生产无关物品的;
6.3.24、除加班外,非工作时间逗留工作岗位的;
6.3.25、住宿人员非工作时间进入生产场地的;
6.3.26、违反就餐规定,私自夹带餐具、食品离开食堂的。
6.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严重违章违纪,一人/项次:考核单位领导300-500元;责任者100-200元;班长、安全员100-200元。
6.4.1、酒后上岗,班中饮酒,酒后滋事的;
6.4.2、生产现场、仓库及禁烟区域内发现违章吸烟的;对在上述区域内的无主烟头每个扣罚责任单位10元。
6.4.3、擅自挪用、损坏或拆除、停用消防设备设施、警示标志,堵塞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器材,责任区内消防设施损坏不清楚、不上报的;
6.4.4、领导干部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6.4.5、重复隐患,重复违章的;
6.4.5、砂轮机不按时更换砂轮,两边不垫防震垫,没有托架的;
6.4.6、高空作业(两米以上)不系安全带,无监护的.;
6.4.7、电气,焊工工作时不穿绝缘鞋及其它防护用品的;
6.4.8、使用不完好的起重设备,使用已失去额定负荷能力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种起吊设备和工具、吊索具;
6.4.9、检修带电设备电器和高空线路时不断电或不挂警示牌、无人监护;带负荷运行、断开车间(或回路)配电闸刀或总开关,电工带电拉高压跌落保险,使用不合格绝缘棒和绝缘手套的;
6.4.10、机动车辆安全附件不完好(如转向灯、刹车),超速行驶(主干道不超过15公里/小时,车间内不超过5公里/小时),把车辆交借他人驾驶的;
6.4.11、无证驾车,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6.4.12、重点要害部位值班人员睡岗、脱岗、游戏,不认真做好登记,检查记录及交接班记录不完整,没有定期点检记录或点检记录缺失的;’
6.4.13、擅自拆除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
6.4.14、未经批准擅自牵引、使用临时电源线路的;
6.4.15、不按规定储运、收发、登记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的;
6.4.16、氧气、乙炔距明火之间距离不符合规定,无阻火器或压力表无检验;使用氧气、乙炔后未关阀门,软管有老化、泄露现象的;
6.4.17、盲目割焊未经过完全清洗和充分通风,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封闭容器和管道的;
6.4.18、没有设置监护人员,没做好防护措施,不经过探查,不经过充分通风,盲目进入密闭、受限空间作业的;
6.4.19、从事危险作业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无人监护,不执行危险作业有关规定的安全措施的;
6.4.20、擅自开动已被查封或未经检查、验收、移交的设备的;
6.4.21、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接电源时无正规插头或用各种方法代替插头的以及不安装漏电保护的;
6.4.22、特种作业无证上岗,非特种作业者从事特种作业的;
6.4.23、使用活动斜梯登高作业,安全附件不齐,无人把扶梯子和监护的;
6.4.24、违章使用炉火、电加热器具等大功率电器和使用各类自制电器的;
6.4.25、违章用火、在禁火部位动用明火不申请的;
6.4.26、损坏消防、燃气、监控报警装置或其它安全设施的;
6.4.27、易燃易污染杂物堆积不及时清理的;
6.4.28、办公/生活区域(非生产现场)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
6.4.29、聚众赌博或提供赌博条件的;
6.4.30、对本规定条款屡教不改或多次违反的。
6.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触及辞退条款
6.5.1、煽动怠工或罢工、聚众闹事或蓄意制造事端,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破坏生产工作秩序的;
6.5.2、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寻衅滋事、扰乱生产工作秩序,经劝阻无效,造成不良影响的;
6.5.3、不服从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6.5.4、缠访领导,滋事闹事、影响正常办公,经劝阻无效,造成影响的;
6.5.5、偷窃、骗取、抢夺、哄抢公私财产的。
6.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未遂事故:否决事故单位安全荣誉评比资格,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扣罚300-500元,相关责任人按损失20-30%挂钩。
6.6.1、轻伤事故的;
6.6.2、未造成人身伤害,但已造成设备、设施损坏;
6.6.3、重点防火部位和易燃易爆场所不办动火证不采取安全措施,盲目施工,造成险兆的。
6.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事故:否决事故单位所有荣誉评比资格,并处以行政处罚。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领导扣罚1000-10000元;相关责任人按损失20-30%挂钩。
6.7.1、发生重伤事故的;
6.7.2、发生特种设备严重事故的,重大交通事故的;
6.7.3、发生火灾、案件、机械事故、环境污染造成影响的;
6.7.4、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5-10万元的。
6.8、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群伤事故的交由集团上级部门处罚,同时追究单位领导及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7、奖惩程序
7.1、安技保卫部现场发现违反本规定的不安全行为,当场拍照取证,填写《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见附件2),当事人签字(如拒绝签字不予理会),事发单位主管签字。
7.2、经济奖惩由安技保卫部提出,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执行;行政奖惩由安技保卫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总经理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7.3、安技保卫部书面材料说明并填写《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见附件2),一式三份,当事人一份安技保卫部一份人力资源部一份→一般奖惩主管安全生产副总批准→重大奖惩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在OA系统“单位公告”栏发布奖惩通报→当事人当月工资中兑现奖惩→人力资源部对《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进行备案并记入本人档案。
7.4、对外单位,安技保卫部现场发现违反本规定的不安全行为,当场拍照取证,填写《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当事人签字,隐患程度责令其整改最终至停工,同时限制其相关物资进出公司大门,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令隐患单位到财务部缴纳罚款,安保部检查隐患整改合格后,见到财务部罚款回执对隐患单位解除物资出入限制。
8、考核
8.1、实行分级考核,压力层层传递,企业考核职能部门、车间;职能部门、车间考核班组;班组考核个人。
8.2、在评先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8.3、本制度考核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年度安全生产不合格者,安保部对公司上交降级提案。
9、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0、本管理办法委托公司安技保卫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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