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红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自查自评报告推荐3篇 单位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报告,供大家赏析。
红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自查自评报告推荐1
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餐饮食品安全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为全面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监司《关于报送2012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信息的通知》(食药监食函〔2012〕193 号)文件精神,我局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依法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探索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以加大专项整治为突破口,从组织领导、管理体制、法规制度等多方面入手,抓好关键环节,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着力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一年来,相继开展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地沟油”专项整治、夏季餐饮业预防食物中毒专项整治、问题乳粉的彻查、清查、清缴专项整治等行动。通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打击了各种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我市未发生一
起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以整治小餐饮食品安全为重点,着力提高餐饮行业整体卫生水平为切实加强我市小餐饮食品安全,提高小餐饮业主的主体责任意思,构建小餐饮行业的安全消费环境,逐步提升我市餐饮行业整体食品安全水平。根据《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1年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卫办发〔2011〕46号)精神及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对我市小餐饮进行了专项整治,一是制定了小餐饮的整治标准,向管理相对人及社会群众开展了宣传培训,并充分利
用新闻媒体,提高了公众消费安全意识。二是本次整治严格按照整规要求,分区域、分类别集中治理小餐饮单位。对证照齐全的小餐饮,通过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现了提升改造,推进C级跨向A、B级的行列。对无证小餐饮单位进行指导整改,对能够积极整改提高经营条件并符合基本要求的,我局及时发放了《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于暂不符合条件但可整改的,给予一定整改期限并组织进行复查,复查符合要求的准予经营;对一些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设施极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小餐饮,取缔其无证经营行为。
整治期间共发放宣传册3431份,共出动执法人员646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215车次,检查单位3870家,行政处罚46家,处罚金额万元,取缔无证单位54家,通过本次专项整治,我市小餐饮食品安全卫生有了明显提高,小餐饮业主的主体责任意思明显增强,提升了我市餐饮行业整体食品安全水平。
二、以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为突破口,规范食品添加行为
按照国务院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方案,迅速行动。一是召开会议贯彻。我们组织了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等单位负责人,传达贯彻《全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共300多家单位参加;二是通过电视、报纸、新闻网及卫生监督局网等媒体向消费者进行对非法添加和滥用
食品添加剂危害的宣传,公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三是在监督检查中向各餐饮单位负责人进行宣传政策及非法使用的后果,并在每个单位公布张贴九部委发布的“公告”,与餐饮单位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四是重点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学校周边及涉及中高考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小餐饮尤其是饮品店、早点的巡查和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意识,并按规定要求其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到我局备案,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
专项行动期间,先后出动卫生执法人员3057人次,车辆777车次,检查餐饮单位2253户,张贴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 9 部门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1600份、签订《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承诺书》1565份。
三、以开展瘦肉精、地沟油、餐厨废弃物的专项检查为契机,强化索证索票的管理
一是针对老百姓对地沟油、餐厨废弃物的高度关注,我局对辖区内餐饮业的食用油使用情况和餐厨废弃物的流向进行了重点整治,先后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50余人次,车辆87车次,检查餐饮单位1860户次,没有发现使用地沟油情况,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大部分明确,有登记和联系方式。对加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65户经营户给予了警告、责令整改。二是为切实加强餐饮服务环节肉及肉制品监管,严
厉打击采购使用含“瘦肉精”肉及肉制品的违法行为,根据《湖北省餐饮服务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 我局自 2012年4月以来对各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幼儿园)食堂、医院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开展了“瘦肉精”专项整治。三是为确保我市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按照《荆州市食品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问题乳粉清查清缴销毁的通知》(荆食安办发
【2012】5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在餐饮消费环节清查问题乳粉的专项整治工作。本次清查中以大中型餐饮、学校食堂为主,重点检查了餐饮单位是否使用乳粉、使用的乳粉是否是问题乳粉、是否进行乳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登记。共检查餐饮单位 209家,其中学校食堂24家,出动执法人员 104人次。其中有56家餐饮单位使用乳粉,使用的品种主要是雀巢、蒙牛、伊利、金星等,均为2012年生产,大多数在超市和两湖市场购买,未发现有使用问题乳粉的现象。对部分餐饮单位采购食品索证索票不齐全,验货记录不规范的行为,卫生监督员现场进行了指导并下发了限期整改意见书。通过此次清查工作,有效的消除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杜绝了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我们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旅游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场所,以景区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对象,以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餐饮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外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有效为重点内容,对全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出动
执法人员48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54车次,共检查餐饮单位1453家。未发现餐饮服务单位的违法行为。五是开展湖北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湖北省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食药监食[2012]325号)。根据通知的要求,我局成立了《荆州市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试点工作方案》。对全市小饮食店、小农家乐、小饮食摊点等小型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987人次,检查餐饮单位683家,按照要求对小型餐饮单位进行了排查,排除食品安全隐患53起,责令改正85家,提高了全市小型餐饮服务业的整体食品安全水平。在上述各项专项检查中,我们一是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国家标准及国家政策,开展“雷霆行动”宣传使用“瘦肉精”、“地沟油”等有害物质的危害性和规范餐厨废弃物回收的政策要求等,形成工作的强大声势。二是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畜禽肉品、酒类、乳粉的索证索票与台账登记情况,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要求,对购食品原料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验收,要求所购食品原料均能进行溯源。禁止采购使用来路不明、无合格证明的。通过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严厉打击了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法使用的违法行为,增强了餐饮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法治观念,强化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存在的问题
我市的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职能调整未到位,在餐饮监管中存在一定难度。
(二)部分餐饮单位食品采购索证资料不完整,台帐记录不完善。
(三)部分餐饮单位负责人管理意识淡薄,管理松懈,不能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做好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逐步完善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加大对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科普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城乡居民的法制观念和卫生意识,提高卫生从业人员和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形成人人和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继续做好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督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加监督频次,规范餐饮行业管理,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提高餐饮服务准入门槛。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红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自查自评报告推荐2
食品安全整顿自评报告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安办?201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
我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高度重视,实行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部署工作,多次在局党组会中提及如何抓好全局的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计划,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二、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工作责任。
我局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省、市局和县政府交办的各项文件,电视电话会议、节假日值班等工作,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制定了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奖惩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并结合质监生产环节监管职能,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制定各种涉及食品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贯彻实施。
三、把握“两条主线”,突出“四个重点”,大力加强食品安全监
管。
(一)以创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县为主线,深入落实食品安
全法。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以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着力点,以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手段,切切实实提高了我县食品安全水平。
(二)以规范市场准入制度为重点,严格准入管理。截止2010
年12月31日,全县共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13户。下一步我局将组织对无证从事食品食品生产小作坊的大检查,对未办理生产许可手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
(三)以强化食品质量日常监管为重点,保障上市食品质量。我局重点对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大米、面条、饮用水和酱腌菜等进行了抽样检查。检验没有发现不合格食品,表明我县食品安全形势保持良好。
(四)以各项专项整治为重点,确保重点食品的安全。根据上级安排局多次开展乳品和含乳食品专项清查、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治、地沟油和饮用水等专项整治。
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我局把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和经费保障等逐项落到实处,确保了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深入排查隐患漏洞,监督企业建立落实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改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红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自查自评报告推荐3
太乙镇第三中心小学校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射食药监发〔2011〕39号文件和)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遂食药监发〔2011〕67号)精神,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我校对食堂和小卖部进行了安全检查,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建立餐饮食品安全责任制
我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学校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踏实开展各项工作。组长:王登友(校长)副组长:贺宇(安全主任)
组 员:张义彬(主任)杨小林(辅导员)罗勇(伙食团承包人)
二、建立健全各种制度。
为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规范食品卫生安全行为,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食品卫生管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食品卫生制度》、《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食品试尝和留样制度》并分发到食堂,对食品的采购、清洗、制作、储藏等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三、学生食堂的监督与管理情况
为了确保所制定的规章制度落实到实处,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实行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贺宇具体负责抓落实。对校园内的供餐点和 1 小卖部的内外环境卫生、食品采购、购存、加工、消毒等的各个环节作日常的检查督促并记详细记录,针对存在的问题处理并反馈给主管领导,并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逐一落实。
1、学校食堂通过县级检查,各方面证件都齐全,但是学校仍然坚持每天有专人检查,确保食品卫生万无一失。
2、落实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措施,做好食物中毒的预防,建立控制机制。学校食堂协议,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作出明确的要求,要求食堂根据《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管理条件》的规定,保证卫生达标及卫生制度的严格执行,杜绝一切不卫生现象发生,保证把好原料关,规范制作过程和售卖方式,随时注意好场地卫生、环境卫生、餐具的消毒、个人卫生等环节,做到干净、整洁。为防止食物中毒,学校制定的食物中毒预防和应急机制。每天安排专人做好食堂日常督查,记录检查落实食堂是否出售过期、变质变味的食品,从原料上加大野生菌、四季豆、隔夜菜及不合格肉食品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3、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学校食堂全部持有效证件上岗,在人员进入时开展了卫生知识培训;制作流程符合食品卫生流程要求,制作环境干净卫生;砧板生熟分开并贴有明显的标志;采购时坚持索要票证并造册登记;主食和副食、辅料的储存地方达到了餐饮规范要求;一律禁止食堂加工、出售野生菌、四季豆、凉拌菜、四、学校自备水源及学生生活用水供水情况 学校使用的生活水源由自备井水供给,学校实行专人管理,定期消毒。教室用水卫生监督部门认定的纯净水厂签定供水合同。由纯净水厂按学生需求每日送水,有效的保证了师生饮水的安全。
以上是我校食品卫生安全自查情况,今后,我校将切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把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做到位、做到细,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卫生,坚决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让教师、学生,家长都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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