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工作面维护安全技术措施3篇 保证工作安全的技术措施

时间:2022-10-15 13:26:52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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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工作面维护安全技术措施3篇 保证工作安全的技术措施

40工作面维护安全技术措施1

  由于+556m(K14)1111采煤工作面和(K12)1121采煤工作面再出现顶板冒落、片帮严重,底鼓,为满足通风、行人的需要,经过研究决定对采煤工作面进行维修,为确保维修人员能安全顺利地进行该处的整改作业,那么我们需要哪些安全技术措施呢?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一些相关知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安全措施

(一)顶板管理

  上班时,进入工作地点后应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清除顶和两帮的危岩,保证人员在安全的前提下工作。

  每班进入工作面作业前,班组长必须用长度为2米的钎子清理危岩。

  处理危岩时必须先清理好退路,并遵循“从上到下”的原则进行。

  处理危岩时严禁在处理点的下方有人员工作或逗留。

  架设支护时,在现场必须有丰富经验的人员来监管安全和指挥。

(二)回拆支柱技术措施

  在回拆支柱间确保拆除人员的安全,特编制该措施。

  上、下安全出口断面,高不得小于米。宽不得少于2米,并且随时保证畅通无阻。

  K12、K14采煤工作面支柱回拆的人员,必须由班长组织全班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措施和相关安全规定。

  矿级管理人员和参加K12、K14采煤工作面的现场指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安全技术措施和相关安全规定。

  回柱班在进入工作面时,必须先进行临时支柱或架设木架,确认安全后,由值班矿领导或现场安全员发令,方可作业。

  临时支护和架设木垛数量根据现场安全情况确定。

  回收单体支柱时,若需要用木料替换单体支柱时,本支柱直径不得小于14公分,同时不得使用变质和腐蚀的木料。特殊地段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特殊支柱。

  支柱回收时,只准两个进行,一人操作,一人观察周围的安全状况,其余人员在安全地点传递支柱。严禁违章冒险蛮干和违章指挥。

  回柱时由值班矿长、安全员现场跟班监护和指挥,并同工人同进、同出井。

  随时坚持敲帮问题,严禁空顶作业;严禁在危岩和活石下作业;坚持按“刁、掺、放”三原则进行危岩处理。

  支柱回收必须从上而下进行,严禁从下部或中部进行,更不能在工作面多处进行回柱。

  支柱回收后,顶板垮落,致使工作面通风困难时,必须及时安装风机进行通风,确保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

  瓦检员每班不少于三次的瓦斯检查,并认真填写好记录,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必须停止作业,处理降到1%以下方可作业。

  现场管理人员严禁违章指挥,操作工人严禁违章作业。

  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规定执行。

(三)爆破管理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炸药、雷管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领取并分别装箱人工背运,严禁其他人员运送,严禁炸药、雷管混装或与其它物品混装。

  只能采用黄泥作封泥,严禁使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可燃性材料代替黄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爆破线路的连接、检查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进行。

  在处理拒爆、瞎炮时,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并严格遵照《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处理拒爆、瞎炮的规定执行。

  爆破时必须严格设置爆破警戒,由班长亲自布置和撤除警戒并清点人员数量。启爆点和警戒点设置要求:距爆破点不得低于150米的安全设点。

  爆破后必须等炮烟散点,至少15分钟后,由当班班长或值班队长、放炮员、瓦检员一同到爆破点检查通风、瓦斯、二氧化碳、煤尘、拒爆、残暴等情况,发现隐患时,必须立即处理。

  二、工作面1111和1121两工作面约需要2400公斤炸药、雷管2000发。

(一)通风管理

  现场跟班领导必须跟班管理,注意风量及变化,跟班瓦检员认真检查瓦斯情况,做到瓦斯数据”三对口“。

(二)劳动组织

  组织保障:该处施工由安全副矿长廖占才下井带班现场有掘进队队长王中福跟班管理现场组织。

  安全保障负责:值班队长和跟班安全员实行现场跟班作业。

(三)组织保障:

  由整改小组组长、副组长在井下带班,现场指挥并监督到位,严格按本技术措施和《煤矿安全规程》进行整改。

  扩展阅读

  1#、2#总回消尘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矿井恢复生产总体安排,需要对矿井1#、2#总回进行全面消尘,为保证消尘人员人身安全,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消尘区域:1#、2#总回水淹区外所有区域

  二、安全措施

  1、因1#、2#总回经过火灾后,部分支护失效,顶板及煤帮有活石危岩,所以需要生产部安排有关区队进行处理,待处理结束后,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方可进行消尘工作。

  2、所有参加消尘人员必须佩戴劳保用品。

  3、1#总回下段、1#总回、2#总回消尘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在现场监护。

  4、消尘人员进入消尘区域后,必须严格按“灭尘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每次消尘前,通维队必须组织人员对1#、2#总回的顶板及煤帮进行“敲帮问顶”,以确保施工安全。

  6、“敲帮问顶”时,始终坚持“由里向外”的原则。由一人手持长把工具进行“敲帮问顶”,由另外一人在其身后10米外观察顶板、帮角变化情况,发现危险及时发出信号,以使“敲帮问顶”的人员安全撤离。

  7、消尘前,必须把所需的胶管、接头、扫帚、钳子、扳手等灭尘工具检查好,并带到所要灭尘的地方。

  8、消尘胶管前方必须加设鸭嘴,对巷道充分消尘,另防止浪费水源对排水工作影响。

  9、消尘时,必须把胶管与主水管路用专用销连接好,以防胶管甩脱伤人。

  10、消尘时,注意巷道的管路,注意脚下情况,防止滑倒伤人。

  11、消尘时严禁正视上方,以免水进入眼睛。

  12、消尘时,要求站在上风侧,由专人拿好胶管,另一人监护,严禁将胶管出水口对人,以防伤人。

  13、消尘时,特别注意巷道交叉点的消尘。

  14、消尘时,必须有通维队管理人员在现场跟班。

  15、每次消尘结束后,必须把消尘所用的胶管、接头、扫帚、钳子、扳手等工具收到库房并码放好。

  16、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并签字。

  好了今天小编的介绍就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喜欢记得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哦!

40工作面维护安全技术措施2

  采掘工作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汇编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981

  更新时间:2009-10-16

  采掘工作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采掘 工作面爆破作业安全措施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三人联锁”放炮制度,认真进行放炮工序的操作,按爆破设计说明书的规定打眼、装药、联线、起爆,爆破作业必须由放炮员进行操作,放炮警戒线直线距离 150米、转弯巷道75米,放炮地点必须认真检查瓦斯浓度,装药前、放炮 前、放炮后必须认真检查放炮地点20内的瓦斯浓度,使用橡套电缆作放炮母线。放炮工作未结束前不得随意撤出警戒,发生瞎炮、残炮时必须先处理瞎炮,不准做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发生瞎炮、残炮后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处理。

(1)放炮器材:使用煤矿许用安全炸药、瞬发电雷管、专用放炮器和专用把手、橡套阻燃铜芯电缆。放炮器必须具备防爆性能。

(2)炸材管理:由专职放炮员领取放炮器材,炸药雷管必须分厢加锁,不得作它用。炸材厢实行放炮员专人管理,运送炸药雷管时不得在人员集中的地方逗留,当班用不完的炸材必须交回炸药库并完善退库手续。井下炸药厢必须放置在顶板完好的地方,避开电器设备、有淋水的地方。

(3)安全使用:装配引药时只能以当班的使用量为限,不准多做,装配引药时要避开电器设备,顶板完好的地方进行。装配引药时电雷管的脚线必须纽结。装配引药时不得用电雷管在药卷顶部扎眼。

  装药时不得用铁棍代替木棍递送药卷,必须使用黄泥封孔,封孔深度不得少于 ,不准使用其它易燃材料代替黄泥封孔,装药时必须使用水炮泥。

(4)安全操作

  装药、联线、放炮必须由放炮员一人进行操作,放炮器的把手必须由放炮员随身保管。联线时按由里向外敷设,不准边打眼边装药边联线,不准使用秒发电雷管,只能分组装药分组放炮,每组装药放炮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和三人联锁’制度,放炮前大喊三声放炮了,放炮前必须确认放炮地点和相邻工作面的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放炮前和放炮后都必须将放炮母线的端头纽结。

  放炮前要撤除作业地点的电器设备,严格控制炸药量,不得冲垮永久支护,要有防冲倒支架的安全措施,加固放炮地点的支护,放炮地点10米内的支护要进行联锁。

  放炮地点必须选在进风流的巷道上实施放炮。同时检查放炮地点的顶板完好情况及瓦斯浓度。

  掘进碛头如发现有其它异常情况时(炮眼深度不够、无封泥或封泥长度不够、打眼时有顶钻现象、炮眼流水、有明显的透水征兆、掘进工作面冒顶片帮严重、煤岩壁松软、瓦斯浓度聚然变化及增大、支护未加固、电器设备未采取防护措施、放炮地点未进行局部送风、未检查瓦斯浓度)不准放炮。

  放炮后要及时收回放炮母线,如有瞎炮时,应离瞎炮米处打一平行于瞎炮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在检查线路的过程中,放炮器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检查线路前要切断放炮联线并进行纽结。放炮后要等炮烟散尽(等15分钟后)才能由瓦检员、安全员、班长进入碛头检查情况。

  二、井巷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1、维修巷道时要认真选取材料,支护材料要符合原巷道支护要求,坚持由外及里逐架进行的原则进行维修巷道,不得通撤通修。维修巷道时材料堆放不得超过巷道断面的三分之一。

  2、维修巷道时坚持敲帮问顶,实行三查三审,要安排有支护和处理安全隐患经验的作业人员进行巷道维修工作,作业前要认真观察维修作业地点的顶板的压力变化情况。

  3、维修巷道时不能减少原有巷道的断面高度和宽度,应坚持先参后取,重新架设好的支护要稳固可靠,认真进行背帮接顶。

  4、对于空顶高度较大的地方应架设木垛(石垛)进行接顶并充填严实,在空顶巷道较高的地点进行维修时,作业人员的上方必须有超前支架进行人员安全的保护,进行空顶充填时,不得使用易燃物作充填材料。在交岔巷道口维修巷道时,要先架设好抬棚支架,再作其它的作业。

  5、维修巷道时顶棚上掉下来的渣及其它杂物要及时清理干净,确保巷道整洁、水沟畅通,电缆线、电器设备要及时悬挂归位。

  6、废旧巷道及盲巷,独头巷道的维修必须采取局扇送风作业,并认真检查作业点及其附近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气体的浓度,巷道维修作业地点必须有瓦斯检查牌。暂时不用的废旧巷道、盲巷要及时密闭。

  7、维修旧巷不准单独一人作业。进行巷道维修工作时要注意来往的矿车。维修巷道时要对所在的电器设备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损坏电器设备。

  8、下山维修时不得分段维修,并且只能按由上而下的顺序进行。维修平巷时要按由外向里逐架进行,每一维修地点必须要有一安全出口,否则不准分段维修,分段维修时必须从安全出口处向前面进行逐架维修,防止堵埋人员。

  9、加强巷道巡回检查工作,下山及采区的上下山应由巷修工负责巡回检查,及时找掉脱皮、危石、悬矸,对严重失修地段必须及时制定专门措施,及时维护.,巷道冒顶处理时应由外向里逐架进行,支护要牢固,接顶时要有专人观察顶板。上山处理冒顶时,处理人员要有护身柱或护身板。

  三、采掘 工作面支护及顶板管理、预防冒顶事故安全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抓好我矿的顶板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如下顶板管理规定:

(一)、组织机构:

  1、矿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矿长担任,副组长由生产副矿长和总工程师担任,组员由安全员、瓦检员、顶板管理员,各采煤、掘进工队的工队长组成,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由调度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各采煤、掘进工队要成立相应的顶板管理和工程质量验收小组,由工队长担任组长。

(二)、管理制度:

  1、矿每季度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办公会,每旬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分析会,检查顶板隐患,解决顶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预测、布置下部顶板管理重点,并做好会议记录。

  2、各采煤、掘进工队每天要对所管辖区域的顶板进行一次分析,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矿有关领导和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备查。

  3、各单位要明确领导的责任,奖罚要落实到人。

  4、矿每旬组织一次采掘工程质量大检查,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要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查出的顶板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坚决消灭不合格品。

(三)、防范措施和规定:

  1、把好设计和作业规程编制关,在设计和作业规程中,对支护形式、材料规格质量、暂时支护和永久支护、悬顶距与控顶距及特殊规定都要明确规定。

  2、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国有重点煤矿质量标准化要求抓好班组、区队及全矿工程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3、对长壁回采工作面的规定:

⑴长壁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跳面、收脚、回料、过断层、过老巷时,都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并成立专门领导组织,三班盯住现场,统一指挥。

⑵加强回采工作面上、下出口的管理及两巷维修,两巷高度要符合规程规定,工队要安排专人负责,长壁工作面使用溜子运输时,上下出口处坚持使用好双楔梁。

⑶长壁工作的支柱的设置、木垛的位置、数量及工作面内的托棚、戗柱等特殊支护的布置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并按规定架设,留有足够的备用材料。⑷工作面内支柱要实行全承载。

⑸长壁工作面必须及时挂梁支护,严重空顶或造假顶。⑹严禁用木楔、溜子刮板等其它材料代替铁楔。⑻严禁在控顶区域内提前摘柱。

⑼工作面内碰倒或损坏、失效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和更换。

⑽长壁工作面托顶煤或放顶煤回采,必须制定措施并按规定报批。⑾放炮前应严格检查支架和顶板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小回采工作面:小回采工作面及老区复采时,都必须用长把工具出煤,严禁人员进入老塘出煤、回料,回采时要有护身柱。

  5、掘进巷道:

⑴所有掘进巷道都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撅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

⑵架棚巷道空帮空顶必须接实,严禁空帮、空顶或造假顶。巷道的支护材料、巷道断面、支护形式、支护间隔距离、巷道高度、宽度、坡度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⑶超过25度的上下山架棚巷道,拉杆或撑木必须齐全可靠,并有专项防抽冒措施。

(4)所有掘进巷道必须采用前探支架进行人员安全掩护,前探支架的长度不得少于四米,每两根为一组,随掘进工作面的推进前探支护要往前移,靠近工作面煤壁,前探支架上用米的厚木板作背帮材料,人员不得在空顶下面作业。

(四)、长壁工作面初采初放及收尾安全措施

  工作面初采、初放及收尾工作是事故多发环节,为切实搞好单体长壁工作面初采、初放及收作的管理工作,保证回采安全,防止回采面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1、矿成立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由生产矿长担任。副组长:由总工程师、安全矿长担任。组 员:由安全员、瓦检员、顶板管理员担任。

  2、领导小组负责初采、初采及工作面回料期间安全措施的监督落实和安全管理工作。

  3、工作面的初采、初放及收作都必须制定专项措施,经审批后,认真贯彻执行。

  4、回采工作面的初采初放:

(1)工作面回采前,生产矿长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面范围内的巷道及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准移交生产。

(2)开帮刷面必须挂线扶柱,装面棚柱不少于二排支架。(3)单体支柱面安装,应自下而上安装,若自上而下,必须有可靠的防倒防抽冒措施。(4)回采面严禁倒扒回采,顶板为中砂岩且边切眼顶不空不冒,采用3-4档管理顶板时,可反推两档,切眼顶空或有高冒点时,不准反推。

(5)从切眼刷面,进入煤壁第二档前,要采用手镐落煤或以炮助镐。

(6)初次放顶前,生产矿长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会审,工程质量及安全措施落实达标后方可允许放顶。

(7)初放期间,生产矿长和安全矿长跟班现场指挥,小组人员分三班现场把关,监督措施的落实和安全管理。

(8)初放期间,技术员要及时掌握面上顶板情况,作好初放记录,必要时要及时修改措施。(9)工作面初放、收尾由组长组织现场小组,每班带班人员跟班到点,现场交接,直至工作面收尾或初放结束方可结束小组活动。

(10)矿调度室要专列记录台帐,跟班小组成员上井后要作好现场记录描述。

(11)从切眼刷帮起,对支柱的初撑力必须班班监测,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且采高不得大于柱子全高的85%。

(12)直接顶冒落高度达不到采高的倍时,必须采取加强支护措施,若悬顶跨度超过初次垮落步距时,必须加强支护并采取强放措施。

(13)初次放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安全、生产、技术人员现场会审并签字批准,方可认为初放结束。

(五)、工作面的收作:

  1、工作面收作线应尽量避开断层、老硐、高冒区,顶板破碎带、周期来压区。

  2、收作时不得超采或多留煤柱。

  3、停面时必须保持最小控顶距,采高控制在支柱长度的85%。

  4、回料前,必须把工作面内浮煤、杂物、多余的支柱材料运出。对运料巷道进行清理维护,保证回料路线安全畅通。

  5、回料时,要确保供风量。

  6、回料时,小组成员要分三班现a场把关监督措施的落实及回料安全管理工作。

  7、回料时,要确保支柱初撑力,回柱必须在切顶支柱的后面加斜撑支柱,并班班对初撑力进行监测。

  8、回料结束后,要及时对回采面进行密闭。

(六)、架棚巷道回柱安全技术措施

  1、旧巷、报废巷道、盲巷回柱时必须严格进行敲帮问顶。

  2、加固退后支护,加固支护距离不得少于10米,加固支柱的密度不得大于1米,回柱前先取掉背帮材料,准备好回柱用的长绳子(回柱钢绳)和长把啄子。

  3、回支架时回柱人员要站在支架完好、牢固的地方进行操作。

  4、回柱时必须两人共同协作进行操作,不得一人单独操作。

  5、先用长把啄子打松支架,再用长绳子套住支架梁头,用力拉垮支架,拉垮支架后再用长把啄子勾回柱子和其它材料。

  6、回柱人员严禁在已回柱的空区下操作,回柱顺序按由里到外的顺序逐架进行。

  四、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1、成立以矿长罗太忠为组长,李如洪生产矿长为副组长的矿井探放水领导小组,矿长为第一责任者,生产矿长负责矿井探放水的具体工作。

  2、矿成立探放水实施组,生产矿长为组长,明确一名责任心强,技术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人为实施组副组长,由3名工人,1名安全员,一名瓦检员组成实施小组,实施小组严格按矿探放水技术安全措施执行。

  3、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组长、副组长定期专题研究解决矿井探放水工作,出现的问题,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给予保证。

(二)掘进碛头或其它地点发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珠、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水预兆时,必须停上作业,采取措施,报告矿有关领导,发出警报,撤出受威胁各地点人员。坚决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边探边掘,”的原则。

(三)钻孔布置(见后图)

  1、平巷进行探放水时,对碛头正前方和巷道上方进行钻孔探水,布孔三组,每组1-2个孔。

  2、上山进行探 放水时,对碛头正前方和左右两邦进行探水。布孔5组,每组1-2孔。

(四)钻孔超前距离的确定:(见后图)

  超前距离就是巷道掘进终止位置与钻孔位置之间的距离,钻孔超前距离要以有效钻孔为准,探放水超前距离根据煤(岩)层的软硬程度确定。1、以下的薄煤层超前距控制在15—20m。2、以上中厚煤层超前距控制在18~25m。

  3、在岩石巷道内超前距不小于5m.(五)钻机钻前必须加强探水钻孔附近巷道的支护,背好邦,接好顶,工作面打上坚固的顶柱和木垛,碛头用2寸板、排花、笆片背紧、背牢,以防高压水冲垮煤壁和巷道支柱。

(六)探水工作地点必须挂牌,标明探水眼的位置,、方向、孔眼数,每次钻孔深度。打眼前要清理好管道,准备好水沟和水巷,并在附近安装好电话直通矿值班室。

(七)探水工作面要经常检查瓦斯,如瓦斯大于1%或其它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领导加强通风进行处理。

(八)水压大的探水孔,孔口应安设套管,装水阀,便于以后调节放水量,在危险区探水,应采用防压、防喷装置钻进,防止钻杆被高压水冲出,并选择坚固地点预先砌筑好水闸墙,以防突水淹井。

(九)探水时如遇到从钻孔杆向外流水,应立即停止探水,固定钻杆,严禁移动钻机或拨出钻杆。探水眼深度不到5m即穿透积水区时,所有人员都要全部撤出立即报告矿值班领导,等待指示后再恢复作业。

(十)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邦、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拨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矿领导报告,并派人监视水情况。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内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十一)由探放水实施组明确专人填写探放水专题记录,标明探放水日期,孔号打孔深度,开孔位置、角度,收集钻孔瓦斯变化,涌水量等详细情况,出班后交矿值班领导,矿领导根据探放水情况安全下一步工作。

(十二)探水巷道的断面不宜过大,以缩小受压面积,同时应有两个安全出口用于通风,流水和意外情况下人员撤退,采用双巷掘进,20m掘脱落巷将两巷连通。

(十三)碛头在探水眼严密掩护下,并保持设计超前距离时,可采取多打眼,少装药,放小炮的方法,以利于保持掘进工作面煤(岩)体抗压强度。探水区域巷道必须平整,防止积水,以防施工人员有被堵截的危险。

(十四)所有在探水区域工作的施工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该区域的作业规程和探放水技术安全措施,熟悉避灾路线,懂突水后急救知识。

(十五)探水巷道必须严格掌握方向,沿着探水孔的中心线掘进,如因地质变化必须偏离时,应进行补充钻探或采取其它措施予以补救,以避免造成前距和部距,探水距缩小而发生透水事故。

(十六)老窑区放水允许恢复掘进时,必须充分注意,当掘到离老空区3~5m处,应先用电煤钻打2~3个检查孔进行再一次检查,只有证实积水确已放尽后方可与老空区掘穿。(十七)本措施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五、采掘工作面消防、防尘、防职业危害安全措施

(一)综合防尘

  1、矿长对综合防尘负全面责任。技术负责人对矿防尘负责技术管理。矿要有专门的防尘人员。

  2、要有健全的防尘管理系统,满足现场生产及防尘洒水的需要,防尘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m3。防尘管路必须敷设到所有的采掘工作面、运输机转载点、回采工作面回风道等。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

  3、井下所有的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雾化好,灵敏可靠,使用正常。采区进回风巷、回采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雾化好,并封闭巷道全断面,且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4、实行放炮作业的采掘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坚持使用水炮泥。掘进工作面30m范围内放炮前后必须冲洗巷道周边。并实行放炮喷雾,封闭巷道全断面。装煤矸前,必须进行洒水降尘。

  5、定期清扫和冲洗积尘。主要进、回风巷至少每月清扫或冲洗一次积尘,采区内巷道冲洗积尘周期由矿技术负责人决定。冲洗积尘要有记录可查。井下所有巷道都不得有煤尘堆积。

  6、必须绘制防尘系统图和防尘设施管理牌板,建立防尘设施台帐,做到记录准确,符合实际。

  7、必须按《粉尘防治规范》的要求,配齐专职测尘员,负责粉尘测定工作,测尘点布置符合《矿井粉尘测定及评定办法》的规定。井下各测点的全尘,呼吸性粉尘,粉尘分散度,游离Sio2含量的测定次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粉尘测定结果报矿领导签审。

  8、做好测定仪表的维修及校正工作,保证仪表能正常使用。要有测尘仪表的维修记录和保管、维修、保养制度。

  9、综合防尘工作必须实行齐抓共管。矿井要建立防尘设施的验收、移交制度,明确安人员和生产班的防尘责任和范围,并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严格进行考核。

(二)火灾防治

  矿井火灾防治重点是井上下明火引燃的火灾,但也不能排除煤层自燃发火,为此,特制定火灾防治制度。

  1、定期对地面建筑物、库房等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

  2、地面主要机房、库房等必须设置灭火器材,井口必须有消防沙池,并堆放足量黄沙,井下各机电硐室、主要巷道及电气设备集中的地段必须设置消防灭火器材和足量黄沙。

  3、机电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转,井下使用不阻燃电缆。

  4、井下电焊、气焊等必须制定专门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矿长(生产矿长)批准后方可实施,井下使用过的纸、棉、废油脂等易燃物必须装入铁桶内盖严后带回地面。

  5、加强井口检身工作,杜绝穿化纤衣服和携带火种入井,主平硐硐口和风机房附近20m不得有明火或用火取暖。

  6、加强放炮管理,杜绝放炮火源。

  7、为防止煤层发火,对采空区不用的老巷要及时封闭,每月对采空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测温度CH4和CO2浓度,密切注视是否有发火预兆。

  8、井下防尘洒水管道兼作消防管道,一旦发生火灾可利用其灭火。

(三)职业危害预防

  1、采掘工作面必须采取湿式钻眼作业,不得干打眼。

  2、作业人员实施个人防护,带好口罩。

  3、采掘作业地点、装煤地点必须完善洒水降尘设施,实施洒水降尘、捕尘,改善作业环境。

  4、严格控制洒水量,不得恶化作业环境,积极预防风湿病。

  5、严格控制粉尘飞扬,认真进行粉尘检测。

  六、采掘工作面电器安全管理

  井下机电设备由专职电工进行定期检修,井下不准带电检修、安 装、搬迁机电设备,井下使用的机电设备必须具备MA煤安标志、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井下机电设备必须挂牌专人管理。采掘工作面的电器设备及线路有故障应立即通知电工负责处理,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处理电器设备的故障,采掘工作面的电器设备必须完善三大保护设施、瓦斯(风电)闭锁装置。每班上班前由电工进行漏电检查试验。采掘工作面的电器设备的安装处理不得有淋水,否则要采取保护措施。

  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局扇送风作业,加强局扇的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开停局扇,必须实行专人挂牌管理,停风必须撤人,临时停风的地点不得关掉局扇,局扇安装在离回风口10米以上的进风流支护、顶板完好安全的巷道中,局扇要加高30公分并有局扇安全防护措施。

  七、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控设备的管理

(一)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

  1、系统地面中心站必须安装在干燥、通风、防尘、防雷电的专门的操作间内,操作间不得堆放杂物和作人行道,应随时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2、地面中心站电脑主机必须经过培训合格人员进行管理和操作,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不得改动电脑上的驱动程序文件,不得将电脑挪作它用,更不得将电脑交给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操作。

  3、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必须适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和被监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及运行情况,并作好运行日志记录。

  4、必须据实绘制系统模拟图和接线图,系统模拟图和接线图应标明传 感器、报警器、断电仪、分站、电话、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传输电缆等,应根据实际布置及时更换调整,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具备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功能。

  5、必须保持电缆完好,插头接插可靠,系统24小时连续运行,不准随意关停监控系统,若系统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必须在出现故障后30分钟内报县煤管局备案,并及时通知服务站排除,并作好记录,不得自行拆除设备。

  6、甲烷传感器、风速传 感器、开停传感器、负压传感器的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不准自作主张随意拆除传感器,采(掘)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必须随采掘工作面的推进而移动。

  7、指定专人对系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和维护记录,防止甲烷传感器的气窗、负压传感器气管发生堵塞,通信电缆接头牢固可靠,风速传感器方向不正确,开停传感器出现松动等现象。从而保持系统正常运行,避免出现误 差,同时 应按照瓦斯管理的有关规定,将瓦检员检查出的结果与甲烷传感器监测的数据当班及时对照,当二者数据差值超过%时,必须查明原因,以所读数大者为依据,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和调校。

  8、系统中心站必须坚持操作人员24小时值班监控,不得脱岗。当井下瓦斯浓度超限,开停传感器监控的设备停止运传,主要风门开启时,必须报告生产矿长和技术负责人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备查。

  9、操作人员必须于每天午夜零点编制当天的瓦斯监测日报表,一式三份,次日上午报矿长(生产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

  10、甲烷传感器每周交送到技术服务站进行标校,监控传感器每月必须调试一次,以保证甲烷传感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二)井下瓦斯监控传感器的管理措施

  1、掘进工作面和掘进回风口必须设置瓦斯传感器,24小时进行瓦斯监控。

  2、掘进工作面和回风口的瓦斯传感器不得随意取掉或移至不符合规定的地点放置。

  3、瓦斯传感器报警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瓦斯传感器在巷道上的悬挂高度不得少于。

  5、瓦斯传感器断线时要及时通知电工进行处理。

  6、随着掘进工面的推进,瓦斯传感器要移至工作面前方5-10米的地点悬挂。

  7、进行放炮作业时瓦斯传感器要移至安全的地点,放炮结束后要及时移至规定地点。

  8、瓦斯传感器报警时断电仪要动作,切断掘进工作面的电源,否则要采取人工切断电源。

  9、在井下不得用其它工具敲打瓦斯传感器,不得用摇控器调校瓦斯传感器。瓦斯监监控电缆线不得和动力电缆在一起,必须分开悬挂。

  八、采掘工作面遇断层、顶板破碎、过旧巷、老空安全技术措施

  掘进工作面遇断层应采取挑顶卧底通过,不得采取上下探槽而破坏地层结构,过断层时必须加密技护,增大支护材径,认真进行背帮接顶,同时加强瓦斯检查和通风管理,遇断层后一般情况下瓦斯涌出量较大,风筒要拉拢碛头,破损的风筒要及时更换,风筒要认真悬挂。在掘进过程中要严格进行敲帮问顶,及时处理悬渣危石,过断层掘进岩巷时严格按岩巷掘进安全 措施进行施工。

  同时加强支护管理,增大支护材径和支护密度,认真进行背帮接顶,加密楼扛。支护脚窝的深度不得小于,而且要挖在硬底上。增加瓦斯检查的次数,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尽量增大掘进碛头的风量,降低作业点的瓦斯浓度。

  半煤(岩)巷施工:应采取先掏底煤,掏底煤时严格进行煤层巷道部份的支护,在放顶前按由里向外的顺序回掉煤巷部份的临时支护,在放顶板岩层时要加固后面的支护,放顶时要按由外向里的顺序逐架进行,半岩掘进的渣石不得砌在巷道的两侧。

  巷道过采空及其它旧巷、溶洞时,必须采用充填法通过,充填材料选用灰石块及沙浆,充填厚度不得少于10M,充填层不得有漏风。过旧巷时要加强临时支护,在原来的支护条件下加大支护材径,加密支护,同时严格背帮。必要时可以采取发碹支护。发碹时严格按巷道发碹作业规程进行施工。

  九、采掘工作面运输安全措施

  实行专人运输,加强前后车辆的信号联系,加强巷道的维修,及时清除巷道上的杂物,保证运输巷道的安全畅通,保持安全的推车距离,不放飞车,不违章达车,推车时注意力要集中,双手不能放在车沿上,一人只能推一辆矿车,不得用脚蹬矿车的轮子做刹车,做好随时停车的准备工作。

  采用人工装煤时,装煤人员要拿好手中的工具,注意方向,不得伤着别人和自己。运输人员要随时观察运输巷道上的安全情况,与提升钢绳联结时要按规定进行操作。

  采区工作面运输时要注意前方的人员、支柱、电器设备,如果用船斗运输时,拖船用的绳子要牢固可靠,下坡拖运时人员要站在船斗的后面,预防船斗撞伤自己。

  十、采掘工作面通风瓦斯安全管理

(一)通风

  1、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采掘工作面实行独立通风,若无独立通风系统要实行串联通风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且串入另一采掘面的进风中CH4和CO2浓度均不得超过%。

  2、每旬对各用风地点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风量配备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3、主扇因故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通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停止井下工作,切断井下所有电源,工作人员全部撤出地面。

  4、长度大于6m的独头巷道,必须应用局扇送风,否则必须按盲巷处理。

  5、井下所有地点必须通风,严禁无风、微风作业。

  6、控制风流的设施必须牢固可靠,确保风流畅通,任何人发现井下的设施损坏应立即向矿长(生产矿长)或技术负责人汇报并及时处理。

(二)、局部通风管理

  1、掘进巷或独巷超过6m必须采用全负压或局扇(局部通风机)通风。

  2、局扇安装、拆除实行申请报告制度。安装前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所需供风量填写安装申请单,拆除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同意。

  3、局扇安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局扇及开关安装在距送风工作面回风口10m以外的新鲜风流中,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大于。

②、局扇安装地点的巷道风量必须大于局扇吸入风量,严禁局扇拉循环风。③局扇必须实行风电闭锁,停止运转时自动切断该局扇送风独巷内的一切电源。

  4、局扇应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①风筒敷设必须吊挂平直,风筒接头严密不漏风,无破口。

②风筒末端距迎头不超过5m,风量满足《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要求。③风筒拐弯必须缓慢拐弯,不准拐急弯,异径风筒连接必须先大后小。

  5、局扇由瓦检员负责进行挂牌管理,除瓦检员、矿技术负责人外,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扇,一台局扇只能向一个掘进面送风。

  6、使用过程中的局扇不论停工与否,不得停风。因故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停风区的人员立即撤出,瓦检员立即将局扇开关和独巷内所有电源开关断电后打到“零位”,并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只有在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 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小于%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

(三)通风设施管理

  1、通风设施的范围:密闭、风门、隔风墙、调节风窗、风桥、风帘、栅栏、风筒。

  2、通风设施的建立、改变、拆除必须有专门设计或措施。

  3、为采掘服务和使用一年以上的通风设施,必须按永久通风设施设置和管理,其余的按临时性通风设施设置和管理。

  4、通风设施的质量必须符合煤炭部《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及检查评定办法》的规定,并且符合以下规定:

①、通风设施的掏槽深度:防火门墙(密闭)不少于,基它不小于,同时见硬底、帮,并与煤岩接实。

②、通风设施的厚度:密闭(墙)及风门墙垛不小于,木板墙、木板风门墙垛不少于,风门门扇不

③、调节风量窗应设在设施的上方中部,受巷道限制时可设在一侧;风量不得有管线通过,人行及通车巷道设调节风窗时,必须设两道相同断面面积的风窗。

④、主要进回风之间、采区进回风之间必须设置永久风门或永久隔风墙,设风门时还须设反向风门,同时两道正向风门必须进行联锁。

⑤、栅栏的设置:所有密闭前、停风区域、瓦斯超限区域、“一通三防”禁区入口处(风门代替时必须钉门)均必须设置栅栏,栅栏高度不低于,网格不小于,且牢固可靠。⑥、采面结束后和报废井巷都应该及时密闭。采面结束后必须在10天内完成永久性封闭,报废井巷必须在5天内完成永久性封闭。

  5、通风设施的使用管理

①、生产班负责对工作范围及相邻的通风设施管好、用好。

②、设专职人员负责通风设施的设置、维护、改变、拆除,任何人不得损坏通风设施或擅自改变通风设施的状态;严禁同时打开一组的两道风门。

③、失去作用的通风设施应及时拆除,损坏的通风设施必须立即修复或更换。

④、矿井对损坏或盗窃通风设施的责任者及管理、使用班组进行经济处罚,根据设施损坏或盗窃的具体情况,经矿领导批准,对其责任者或管理、使用班组进行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罚款列入矿安全奖励基金,赔偿费用列入材料费之中。

  6、对举报损坏(或盗窃)通风设施有功的人员,由矿在安全基金中列支给予奖励30~50元。

  二、瓦斯防治管理

  为防止发生重大瓦斯事故,必须强化矿井瓦斯防治管理,为此,特制定瓦斯防止管理制度。

(一)瓦斯检查与管理

  1、瓦检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2、瓦检员所带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

  3、瓦检员必须按矿技术负责人编制的巡回检查计划图表检查,检查地点、次数、路线、时间符合规定。

  4、下列地点必须设点挂牌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

①、采煤工作面:进风、工作面、隅角、回风、进回风中的电气设备处; ②、掘进工作面:局扇进风、掘进头、回风、回风中的电气设备处; ③、高冒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地点,密闭与栅栏处。④、风井总回风、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地点。

  5、瓦检员在日常检查瓦斯和CO2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测仪,不准用便携式瓦检器进行检测,就瓦斯和CO2检测次数、周期做如下规定: ①、采煤工作面:进风(每班2次间隔3小时),工作面(每班3次,间隔2小时),上隅角(每班3次,间隔2小时),回风(每班3次,间隔2小时),进回风中的电气设备处(每班3次,间隔2小时)。

②、掘进工作面:局扇进风(每班2次,间隔3小时),若是被串联的进风(每班3次,间隔小时),掘进头(每班3次,间隔小时),回风(每班3次,间隔3小时),回风中的电气设备处(每班3次,间隔小时)。

③、高冒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地点(随时出现随时检测);密闭每周检测一次,原则规定是周二的中班进行,栅栏每天检测一次,规定早班进行。④、风井总回风(每班3次,间隔小时),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处(每班3次,间隔小时)。

  6、瓦斯检查不得发生空班、漏检、少检、假检,做到井下记录牌、检查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瓦检员必须执行井下现场交接班。

  7、瓦检员发现瓦斯超限、积聚必须按《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严禁瓦斯积聚。停电停风区域必须先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向矿领导和技术负责人汇报。

  8、任何人不得进入瓦斯浓度大于3%,其它有害气体超过《规程》规定的地点,否则,必须采取专门措施。

  9、井下放炮地点,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10、通风瓦斯日报每日矿长、技术负责人必须审阅签字。

  11、井下瓦斯排放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

(二)、瓦斯排放

  1、局扇因故停风或启封密闭需要排放瓦斯时,都必须制定专门措施有组织进行排放。

  2、排放措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排放回风系统内必须撤人、断电、警戒。撤人及警戒位置,断电范围必须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②排放回风流与全负压风流汇合处瓦斯浓度不大于%; ③、排放时必须控制风量,严禁“一风吹”,并在措施中明确控制风量方法。④、排放结束后,巷内各处瓦斯均低于%时,方可向巷道内送电并恢复作业。

  3、组织排放时由矿领导现场负责,排放前由矿技术负责人进行排班。

  4、巷内瓦斯浓度小于3%时可由瓦检员自行排放,超过3%必须进行组织排放,排放瓦斯时严禁局扇拉循环风。

  5、全矿停风时排放瓦斯顺序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

(三)、盲巷管理

  1、井下凡只有一个安全出口且未通风的独头巷道,长度超过6m均作为盲巷处理。

  2、盲巷内瓦斯浓度不超过3%或其他有害气体不超过《规程》规定时,可设置栅栏并揭示警标,否则必须进行密闭。栅栏、密闭位置应设在距巷口小于2m处。栅栏设置应封闭全断面,栅栏孔规格不得大于200×200mm,质量牢固可靠。

  3、处理盲巷时,密闭前5m内必须切断所有电线和铁道,防止杂电流引入盲巷。

  4、盲巷必须设禁止牌,检查牌,同时建立台帐,填入采掘工程平面图与通风系统图中。

  5、密闭每天检查一次,栅栏每班检查一次,栅栏内的巷道每周检查一次。发现密闭,栅栏损坏或有瓦斯积聚等问题时,必须立即按规定进行处理。

  6、进入设置栅栏的盲巷内检查时,不得进入瓦斯浓度达到3%或其它气体超过《规程》规定的区段,并有专门措施,栅栏内盲巷有害气体超过《规程》规定或CH4浓度大于3%时必须立即密闭。

  7、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十一、掘进巷道贯通其它地点时的安全措施

  与其它巷道贯通距离20M时只能单头掘进,加固被穿巷道贯通点的支护,停止另一头巷道的掘进,并打上拦栓、揭示警标并搞好日常瓦斯浓度检查,警戒点设置在被贯通点前后50M,的地方,被贯通点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保持被贯通点巷道的正常通风。煤层巷道距贯通点5M时不准放炮,只准手工挖煤贯通,巷道贯通前每班由安全员、瓦检员检查被贯通点进行安全巡回检查。

  十二、掘进巷道临时停风、停工、瓦斯超限时的安全措施

  1、掘进巷道临时停风、停工的巷道要设置拦栅、揭示警标,标明里面的瓦斯浓度,写明人员严禁入内的字样。

  2、掘进巷道瓦斯超限时要停止作业,加强通风,降低瓦斯浓度。同时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

  3、掘进巷道不得瓦斯超限作业和无风作业。不得在瓦斯超限区域内休息,更不得敲打矿灯。

  十三、预防煤尘爆炸、自然发火措施

  1、完善井下洒水防尘系统,定期进行巷道冲水,冲洗巷道上的粉尘。

  2、按规定对各作业地点实施洒水,安装捕尘喷头,采掘工作面及装煤点必须进行洒水降尘,同时定期进行粉尘检测。实施综合防尘措施。

  3、经过重庆煤科院对我矿C8和C12煤层进行的煤层爆炸性自燃倾向性签定结果表明,无爆炸性,只是C12煤层有自燃发火倾向性的二级,但临近煤矿未发生过煤层自燃及煤尘爆炸事故,但为了安全起见,必须对煤层自燃及煤尘爆炸事故进行预防。

  4、及时封闭采空区,严格密闭墙的封闭质量,保持不漏风,实行专人管理,并揭示警标。

  5、加强洒水防尘设施的管理,各作业点必须安装洒水降尘喷头实施综合防尘。

  6、采空区不留顶、底煤和浮煤。

  7、保持合理畅通的通风系统,加强通风系统的管

  理,实行合理的开拓布置

  8、安装一氧化碳和温度传感器进行C12号煤层的监控。

  十四、采掘工作面停电、停风(临时停工)后恢复送电、通风、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对特殊情况下造成的停电停风而需要恢复送电、通风以及启封旧巷时排放瓦斯,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1、掘进工作面在生产中途突然停电停风时应立即撤人,并打上拦栅揭示警标。

  2、恢复送电通风前必须确认主扇正常运行,首先检查采掘工作面的进回风流的瓦期浓度是否超限,在风流方向正常情况下,检查局扇附近20米内瓦斯不超限时,方可启动局扇风机,排放独头巷道瓦斯时,只能采取逐步排放(限量)的方式进行瓦斯排放,确保巷道回风口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 ,同时要认真检查风机附近20M的瓦斯 浓度不大于% ,排放巷道积聚瓦斯时必须由瓦检员和安全员同时在场。

  3、当积聚瓦斯浓度超过3%时必有跟班矿长在场指挥,风机附近20M瓦斯浓度超过%时停止局扇的运行,排放瓦斯时总回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4、排放巷道积聚瓦斯时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扇的风量。

  5、各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在规定值以下时方可恢复生产。(旧巷恢复送电通风与以上措施相同)

  十五、盲巷、旧巷、独头巷及临时停工地点安全措施

  1、对盲巷和旧巷采取砌密闭的措施,既用水泥石头砌密闭墙进行封闭,密闭墙要求有一定的强度,不易垮落,不漏风。有水的必须设置反水孔。

  2、废旧、盲巷的密闭墙必须实行编号挂牌专人管理,密闭墙应砌在巷道的3-5米处,在煤壁上挖曹,曹深在米以上。砌密闭墙时要求满贯,保证不漏风。

  3、独头巷道和临时停工的地点要揭示警标,写明瓦斯浓度,严禁入内。栅栏质量要符合×的标准。

  4、恢复废旧巷、及盲巷的开拓必须向主管部门报告,批准后才能打开密闭墙,并编制专项安全措施。

  5、打开密闭墙必须用局扇送风并认真检查瓦斯浓度。

  十六、回采工作面回柱、放顶及预防冒顶事故安全措施(1)工作面支柱“见四回一”,回柱顺序为:由下向上,逐根回撤,严禁多头回撤。回柱时要加固退后支护(加斜撑支护)。

(2)回柱前,先补齐工作面断、脱支柱,清理好安全退路,打好丛柱或特殊支柱,才能进行回柱工作。

(3)回柱期间必须随时注意顶板压力显现情况,回柱时要有专人负责观察顶板压力变化情况是,一旦发现顶板明显来压时,必须及时撤出人员,向矿领导汇报。待压力稳定后再进入工作地点作业。

(4)工作面要按规定及时回柱放顶,回柱时必须先打好密集支柱方可进行,在密集支护中要留出-米宽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间距不得大于10米,严禁在控顶区内提前撤柱。采用金属支护时可以不架设木垛。

(5)回柱时沿工作面由下往上,由老塘向煤壁的方向进行,回柱工应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的工人担任。

(6)回采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必须架设木垛增强上下安全出口支护的支撑力,确保安全出口的安全。上下安全出口的联接巷20米内要加固支护。

(7)回柱时要用长把啄子或长铁勾回收支护,人员不得进入空区内捡支柱。

40工作面维护安全技术措施3

  二

  综采工作面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

  2、每一位职工上岗前必须认真学习本作业规程和进行专业培训,学习后人人签字,并进行考试。未经考试和培训,没有取得资格证书等,不得上岗作业。

  3、各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4、工作面在回采期间,各工种必须遵守“三大规程”和《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按要求正确作业。

  5、任何人演进乘坐运煤机械和运料车辆,加强自主保安,自我防范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6、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质量的关系,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7、上班前不得酗酒,上班前必须开好班前会,领清工作任务,上班时注意好安全事项。

  8、跟班队长、班长、安监员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切实负起责任,全面协调各生产环节,严格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做到“安全第一,质量第一”。

  9、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岗位证件上岗,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犯劳动纪律。

  10、各班组长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工艺及工序文明作业,严禁盲目蛮干。

  11、各作业人员要做好设备的检查、使用、维护和保养工作。

  12、各岗位工要各负其责,做好本质范围内的文明生产工作,做到设备完好,无浮煤、杂物、积油,设备运转灵活。

  13、队长、班长及各司机必须在现场进行口对口交接,交清设备运转情况、存在故障机注意的事项等,接班人在接班后要详细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下班后及时填写跟班记录。

  14、检修班各工种人员必须检修好每台设备,保证检修质量,定期定量进行各种润滑,使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保证设备24小时内不影响生产,下班后及时填写设备检修及运行情况记录。

  15、各班按照划定区域打扫好各自范围内的工业卫生及工作面卫生,做到巷道水沟畅通,无积煤、积水、煤泥很杂物等。

  16、加强工程质量验收工作,对不合格的工程质量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

  17、各岗位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现场交接班制度、设备检修制度、质量验收制度和事故分析等有关制度。

  18、非工作人员或陌生人进入工作面时必须讲明情况由专人引导,并停止割煤、移架、移溜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19、所有人员必须爱护通风、防尘、安全监测系统,严禁多班通风,防尘系统日常维护管理由通灭队进行安排。

  20、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21、加强对火工产品的安全管理,放炮工的具体操作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对炸药、雷管的领用必须由专人负责,并配备专用箱。在使用过程中禁止将炸药、雷管随意放在支架和电缆槽上,对剩余炸药、雷管必须由专人用专用箱交回炸药库,禁止随意乱藏、乱放。

  22、要爱惜综采设备,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机处理,严禁带病运转。

  23、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要求。

  第二节

  顶板

  一、初采初放期间顶板管理的安全措施

  依据对该面顶板情况的类比分析,初次来压步距为15~30米。

  1、公司成立初采初放领导小组,全面跟班负责协调工作面的处采出放及安全工作。按照“设备完好标准”对工作面所有机电设备逐台检查,保证所有机电设备润滑良好,油位、压力正常,保护装置齐全可靠,接线符合标准,杜绝失爆。并从初采初放开始,应详细记录当班安全工作初采初放进展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或初采初放小组组长。

  2、工作面安装验收后,由初采初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工作面所有设备进行单机试运转,并进行调试,当单机运转正常后,再依照由外向里的顺序进行联合试运转,确保初采期间设备运转正常。

  3、支架尾梁后顶板垮落时,即可开始由底到顶放煤,其放出量不超过顶煤总量的30%,随工作面向前推进,逐渐提高顶煤放出量。

  4、工作面来压,直接顶初次垮落后,提高顶煤放出量,并保证采空区中有一定的充填高度,待顶板弯曲、下沉、断裂跨落后,即工作面初次来压后开始正常放煤,工作面初采初放期间,20m范围内顶煤出率达到50%。

  5、出彩期间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架设好采场,并加强端头及两道超前支护,支柱完好、穿靴,柱头绑扎可靠。

  6、严格按循环进度移架,及时支护顶板,尽量缩小空顶区及端面距。

  7、工作面出现来压预兆时,加强跟班检查,加强支护,及时汇报、记录来压情况。

  8、初采期间加强设备检修,乳化泵、液压系统完好无漏窜液,泵站压力达到30Mpa,乳化液浓度达到3~5%。

  9、工作面来压时尽量加快推进度,直至初次来压后正常推进。

  10、如工作面开切眼推完后,如顶煤仍不垮落,要强制放顶,直至顶板完全垮落。

  11、工作面周期来压前及来压时,加强工作面及两道顶板管理,严防架前严重冒落压死支架及前部刮板输送机,压垮工作面超前巷道。

  12、初采初放期间加强上下端头支护,保证畅通无阻,行人宽度不小于。

  13、初采初放期间两巷备用足够数量的支护材料,以备来压时支护用。

  14、工作面初采期间,两道超前支护距离均不得小于40米加强支护。

  15、工作面两道行人、通风畅通无阻,并在指定地点储备当班所需的油脂、易损件维修工具及备用材料,综放工作面通风、防尘、防火、防瓦斯的设施必须齐全,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文件要求。

  16、初采期间,若压力显现不十分剧烈,应减慢工作面推进度,并反复升降支架,以便顶煤及早破碎跨落。

  17、按以上方法,边采边放,只有经领导小组或技术人员现场鉴定、确定初采初放结束,工作面一切工序可按《作业规程》正常进行。

  18、初采期间,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的生产工艺进行,割煤时,若煤壁压力大,有冒顶。片帮等预兆时,必须拉超前支架及时伸出前探梁和护帮板,煤壁附近严禁行人。

  19、工作面所有支架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初撑力。

  20、初采期间,严把工作面工程质量关,移架时利用激光指向仪或工作面拉线,保证支架齐、直,同时要注意调整好支架间距,防止发生倒架、咬架等现象。

  21、工作面在初采及工作回采期间检查瓦斯浓度每班不少于2次。

  二、工作面正常生产时的顶板管理 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不断提高工作面顶板支护质量,保证工作面安全文明生产,工作面顶板管理,必须按以下要求进行:

  1、端头架及时移设到位,不滞后,超前抬棚“一梁三柱”柱头绑扎可靠。

  2、超前支护段行人宽度不小于,高度不低于。

  3、超前支护无断梁折柱,梁柱齐正、不迈步射箭,无单挑梁和卸载柱。

  4、超前支护完好,无空帮、空顶、漏顶现象。

  5、端头支护超前点柱打成一条直线,抬棚梁平正、柱腿齐正,支撑有力,柱头绑扎,棚、柱距符合要求,保证支护质量,保证巷道高度和宽度。

  6、端头支架销轴、十字头、推移缸、管路、操纵阀等完好,连接可靠,支架拉移到位,不挤压管缆,顶梁不起弓,架下浮煤清理干净。

  7、超前支护作业时,严禁他人在该段内行走逗留。

  8、超前支护背好顶帮,严防冒顶、片帮及漏矸伤人。

  9、超前支柱必须打在同一竖直平面内,顶梁平正支实,棚距一致。

  10、必须及时更换断梁折柱,严禁使用漏液、卸载或已损坏的单体支柱。

  11、超前支护作业时,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12、在松软的顶板上打柱时,支柱要穿木鞋带木帽,初撑力不小于5KN,柱头必须用铁丝绑扎,以免崩柱伤人。

  13、所有单体柱支撑有力,柱窝挖到实底且深度不小于。

  14、回撤具有一定悬露面积的支护支柱时,必须先打好临时支护后在回柱。

  15、工作面过拐点期间加强超前支护,严防冒顶事故发生。

  16、严格执行先支后撤的原则,同段巷道内使用单体柱的规格必须统一。

  17、不超前卸支柱,卸支柱时人员站在安全地点,避开来压支柱突崩方向。

  18、回柱时应收完柱芯,柱体插入底板较深时,掏出柱体后再回,严禁强行回柱。

  19、工作面上端头作业不得和工作生产平行作业。

  20、严禁站在转载机槽内和未加盖而运行的转载机挡板上上梁、挑顶等。

  21、每班必须及时补打超前支柱,保证超前支柱支护距离不小于40m。

  22、转载机运行时不得进行架棚、撤钢支架等端头作业。

  23、必须及时补打推移转载机时卸掉的超前点柱。

  24、端头架及转载机拉移不动时,停止拉移,查明原因,严禁强行拉架。

  25、在煤壁附近或前部刮板输送机上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并可靠闭锁前部刮板机,及时伸出前探梁并打开护帮板支护顶板及煤帮。

  26、支架前后齐直,高度统一,符合要求,不高低错茬,顶梁平行顶板,不前倾后仰,前探梁及时伸出护顶,尾梁升起,插板适当伸出,确保顶部矸石不窜入后部刮板输送机。

  27、煤壁侧有人工作时,必须闭锁采煤机及前部刮板输送机,并护好顶帮。

  28、采煤机割工作面上下口,人工请煤时,采煤机必须停止运转或严禁人工在上下端头及距采煤机前后5m范围内清煤,脱开离合器,严防伤人。

  29、割煤时及时收回前滚筒处支架前探梁,卧底适量,严防滚筒割前探梁缸及护帮板等。

  30、移架时注意好各部件动作情况,严防发生事故。

  31、支架自降、管路漏液、咬架时,及时处理;管路带压或漏液时必须先释放压力后再进行处理。

  32、移架时,本架下和前后3架内不得站立其他人员。

  33、在最小控顶距下放煤,不得在采煤机运行区段内放煤,严禁架前放煤。

  34、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不大于100mm/m。

  35、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支架顶梁接顶严实,无浮矸;底板跟运输、回风巷道底板在同一水平,不抬高不降低。

  36、支架前梁至煤壁顶板冒高不得大于300mm。

  37、支架排成一条直线,偏差出超过±50mm,中心距不超过±100mm。

  38、支架顶梁平行顶板,最大仰、俯角小于7°。

  39、相邻支架错茬高度不超过侧护板高度的2/3,支架不挤不咬,达到初撑力。采高,支架被压低时及时挑顶,严防支架过低放不出顶煤或压死支架。

  40、煤壁平直,不留伞檐,煤壁垂直顶板板。

  41、及时移架护顶,追击作业,伸出支架前探梁,端面距不超过300mm,接顶严实。

  42、压力大时,移架前要绞好上下口,严防发生片帮、冒顶等事故。

  43、转载机运转时不得回收岩帮侧托梁及金属网等。

  44、单体支柱应按有关要求及时进行检修和做压力试验,不合格的单体支柱不得使用。

  45、铁与铁相接触的支护处,其间要夹填适量木楔,以防突然来压时崩脱伤人。

  46、升降工作面两道支护支柱时,要稳妥均匀进行,支柱达到初撑力后应停止升移。

  47、上梁时要将梁、柱放稳,严防柱倒伤人,手扶在不易被挤压的地方。

  48、运输巷超前支护段作业时,检修工在没有和端头支护工取得联系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开停转载机。

  49、乳化泵、支架安全阀必须经专业部门的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随意调整安全阀的整定压力。

  50、工作面顶底平直,不起伏,无拱形;煤壁平直,不留伞檐。

  51、开采前备足单体液压只主机支护材料,两端头及两道超前支护必须符合规定,否则不准开采。

  52、煤壁要割直,顶底板割平,确保液压支架接顶严密。

  53、工作面回采时顶板顶煤破碎期间,采用带压擦顶顺序移架,以防松动顶板,同时伸出前探梁和护帮板,减少空顶面积。

  54、顶板压力较大时,要加强支护,同时加快工作面推进速度。

  55、当处理冒顶条件不具备时,严禁人员进入冒顶范围内作业。

  56、处理片帮、抽顶事故,必须迅速快捷,由外向里,自边缘向中央,在小范围,循序渐进,并有专人观察顶板情况,做到退路畅通,物料、工具齐全,此项工作有跟班队长和班长现场统一协调指挥。

  57、处理片帮、抽顶等作业时,必须先停掉采煤机、输送机并闭锁,同时要挂号安全防护网,工作地点以下严禁站人,防止每块滚落伤人。

  58、放顶要控制其放出量,杜绝超前出顶煤,防止出现切顶事故,防止空顶、片帮,保持支架接顶严实、支撑有力。

  59、距冒顶区5m范围内严禁放顶煤。

  60、处理局部冒顶前,必须对铆钉去周围加强支护,并检查冒顶区域的安全情况,冒顶区应架设物料充填处理。

  61、要求回采过程中加强人工上下口修顶、修底工作机上下端头维护工作。且每班要有专人观察工作面片帮煤机上下端头支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工作面人员行走时,严禁在前立柱前方行走,防止片帮煤伤人。

  第三节

“一通三防”与安全监控

  一、通风与防瓦斯

  1、加强矿井通风系统、设施、设备管理,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供风量。

  2、严禁损坏或随意打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

  3、加强两巷及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工作,保证有足够的通风断面。

  4、当巷道局部 m3空气内瓦斯浓度超过%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当附近20m内瓦斯浓度达到2%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5、工作面停风时及时撤出人员到新鲜风流中。

  6、因停电等恢复通风后,应先检查瓦斯浓度,待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

  7、工作面及两巷气体检查每班不少于两次。

  8、工作面气体不正常是及时汇报调度室,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严禁人员进入盲巷等瓦斯超限区或气体不明区。

  10、工作面两巷进入采空区后,必须及时采取放顶措施,严禁其滞后距离达到3m以上。

  二、防灭火

  1、所有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恶化点火物品。

  2、严禁在工作面及硐室内存放汽油、煤油,严禁泼洒剩废油。

  3、工作面检修所用润滑油、面纱、布头和纸等,必须放入盖严的铁筒内,并有专人定期运送升井处理,不准在井巷内内乱堆乱放。

  4、工作面存放油脂的筒盖必须盖严,且数量不能超过当班所需用的最大量,对当班所剩的油脂要及时升井处理。

  5、提高顶煤采取率,减少采空区遗煤,工作面有发火征兆时加快推进度。

  6、及时清净输送带下浮煤泥等,及时检修更换磨损的托辊,防止输送带跑偏、托辊摩擦着火。

  7、及时清扫、冲洗两巷及工作面支架等上的煤尘,使其经常保持干净。

  8、不得向采空区遗弃背板等易燃物。

  9、严禁井下敲打、拆开、撞击矿灯。

  10、工作面不得进行电气焊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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