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卫生检查办法3篇(机关卫生检查标准)

时间:2022-10-15 17:01:55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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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卫生检查办法3篇(机关卫生检查标准)

局机关卫生检查办法1

  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机关服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监督检查办法

  第一条 根据甘肃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甘交办〔2018〕3号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公务用车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公务用车规范使用,根据《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监督检查办法》、《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机关服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监督检查的对象和范围:局直属各单位及9个高速公路管理处。

  局机关服务管理中心负责本单位及救援指挥中心、调度指挥中心、网管中心、9个高速公路管理处(兰州高速公路管理处、定西高速公路管理处、临夏高速公路管理处、武威高速公路管理处、酒泉高速公路管理处、天水高速公路管理处、陇南高速公路管理处、敦煌高速公路管理处、平凉高速公路管理处)公务用车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的“十不得”:

  1、不得违规使用公务车辆;

  2、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公务车辆;

  3、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车辆;

  4、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占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5、不得接受企业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6、不得

  为领导干部配备专车;

  7、领导干部不得驾驶公务车辆;

  8、不得在节假日期间非公务使用公务车辆;

  9、不得为公务车辆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装饰;

  10、不得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假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等;

(二)执行公务车辆派遣、台账管理、使用公示、节假日封存等内部管理的情况;

(三)公务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及使用管理情况;

(四)公务车辆监管平台使用管理情况;

(五)驾驶员教育管理情况;

(六)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规行为。

“公车私用”包括使用公务用车接送家属,亲友上下班、子女上(放)学,学习驾驶技术,参与探亲访友、婚丧嫁娶、旅游观光、购物、就餐及其他个人活动;已退、调、离原工作岗位使用原单位公务车辆等。

“私车公养”包括使用公款、公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或交纳高速公路通行费等交通费用;用公款为私车进行维修、保养、装饰、购买车辆保险及交纳其他费用等。

  第四条

  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

(一)明察暗访。工作日或明或暗进行随机抽查,坚持重大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活动期间必查,双休日和工作日“八小时”以外不定期暗访。

(二)随机抽查。依托公务车辆监管平台实施实时位置查询及

  动、静态轨迹管理,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查阅报表统计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电话调查和走访职工群众相结合等方式,随机确定检查对象,依纪依法进行检查。

(三)信访受理。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邮箱,及时受理、核实、查办群众反映的典型问题。

  第五条

  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一)反馈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当面指出、反馈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被检查对象限期整改,对整改效果不好的,责令重新整改,必须达到整改要求。并记录备案,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二)责任追究。对违规使用公车问题,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干扰阻碍监督检查工作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三)情况通报。每季度至少通报一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情况,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同时,将监督检查的情况通过文件、网络等形式向社会通报。

(四)成果运用。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建立局机关公务车辆的基本信息台账,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品牌型号、驾驶员姓名、联系电话、管理部门、日常停放地点等。

  救援指挥中心、调度指挥中心、网管中心及9个高速公路管理处分别负责救援指挥中心、调度指挥中心、网管中心、9个高速公路管理处公务车辆基本信息台账。

  第七条

  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应与救援指挥中心、调度指挥中心、网管中心及9个高速公路管理处应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强化对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常态化监管工作格局。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局机关卫生检查办法2

  镇江市卫生局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为提高机关办文质量,促进机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规定和省、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要求,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市卫生局机关公文处理规定。

  一、公文种类

  1、局常用公文种类包括:决定、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2、根据行文关系,公文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请示、报告等文种用于上行文;决定、通知、通报、批复等文种用于下行文。“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既可作上行文,也可作下行文或平行文使用。作为上行文,应按请示性公文的程序和要求办理;上级机关应当对下级机关报送的“意见”作出处理或给予答复。作为下行文,发文机关应当明确下级机关是否照此执行或参照执行;文中对贯彻执行有明确要求的,下级机关应遵照执行;无明确要求的,下级机关可参照执行。作为平行文时,提出的意见供对方参考。“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等。

  二、公文编号

  1、全局性、重要性行政公文,以“镇卫发〔××××〕××号”编号。

  2、处室具体业务性和工作性公文,以“镇卫+处室名〔××××〕××号”编号。

  3、党委文件,以“镇卫党发〔××××〕××号”编号。

  4、答复上级交办事项的公文,以“镇卫复〔××××〕××号”编号。

  5、函,以“镇卫函〔××××〕××号”或“镇卫复函〔××××〕××号”编号。

  6、传真电报,以“镇卫传〔××××〕××号”编号。

  7、会议纪要,以“〔××××〕第×号”编号。

  三、行文规则

  1、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或报告。本局依据职权可以向省卫生厅和市委、市政府行文请示、报告,可以与市级各部门相互行文,门行文;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

  2、局机关内设机构不得向局以外的其他机关制发政策性和规范性文件,与相应的其他单位进行工作联系确需行文时,式行文。

  3、本局可以与市委有关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联合行文,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联合行文;

  署意见,协办单位依次会签;

  关的发文字号。根据市政府办公室“镇政办发(的规定,部门联合行文应由主办部门填表送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二处,经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审批同意方可行文。

  4、以局名义向上行文的请示、报告等,必须由局长签发。如遇 也可以向下一级政府的相关业务部2只能以函的形同级人民团体和2010)205号”文件 也可以与相应的党组织、联合行文一般由主办机关首先签联合行文应标注主办机关或排列在前机

  局长外出学习、考察等特殊情况,发文时间紧急,可由主持工作的副局长签发,并随文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向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

  5、“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四、行文处理

  1、起草。

  并填写拟文单,报分管领导审阅、修改后送办公室核稿;

  2、核稿。局办公室负责行文格式、规范的审核,并呈有关领导签发后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印刷、签发单连同打印好的公文一式三份存档;

  3、公文制发完毕后,承办处室负责分发公文,根据公文的内容,凡重要的公文应分送各位局长和有关处室

  发该公文的局领导

  头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

  五、收文办理

  1、办公室负责局上下级公文的收发、传阅、存档等管理工作。对上下级来文的处理由办公室按照领导分工呈批。

  性工作的文件应报局长和局分管领导传阅。

  应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向上级的请示应由局分管领导审签后报局长签发。

  殊情况应在12、寄发给局党委和局的收文由办公室签收、登记;寄送给处室1 2个工作日内签批。盖章。同时,将公文电子稿、底稿、1份;其他公文一般应送签涉及全局性、重点对下级来文一般请示事项局领导对送签或批阅的文件,无特 3各类公文由相关处室负责起草,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核,份;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由办公室牵 -

  而应当由局收文的公文,应先交办公室签收登记;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带回而应当由局收文的公文,应先交办公室签收登记。

  3、签收登记后的公文,根据内容一般分为办件和阅件两种。办件是指需要办理的公文,包括上级、下级及同级的来文,先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提出拟办(批办)意见,再送局领导批示或有关处室办理;阅件是指需要了解知晓的公文,关处室。

  4、各处室应提高公文办理质量和效率。对领导批办或办公室转办的公文,属本处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在局行文贯彻的事项,处室应提出初步意见后,属主办处室会同相关处室办理的事项,主办处室应抓紧会商,并在个工作日内办结;属总结上报上级部门的事项,并报请局长或分管局长批示后,项,以局明确要求的时限为准。

  有关处室在规定时间内不予答复或不说明不答复理由的,处理。

  六、公文管理和归档

  1、办公室为局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2、局公文由办公室统一收发、登记、编号、归档和销毁。

  3、各处室制发的公文须提供校对无误、格式规范的电子文档;附签发领导签名的原始文稿及纸质正式文件三份,以备查。

  4、加强对保密公文的管理。秘密级以上的公文(含密码、密传电报)不得在办公室室外过夜;5个工作日内办结;需应尽快落实有关工作,及时交办公室归档应先交办公室保管,7 根据来文份数送局领导传阅或分送有报局长或分管局长审签;在规定上报时间内办结;特殊重大事对办公室转有关部门征询意见的公文,视同无意见并设立专职公文管理人员。如当日不能办完,次日再继续办理。办公室要按照规定保管、存放保密公文,严防丢失,妥善存放送印的保密文稿、资料及印制完成的文件(含磁盘),及时销毁文件清样、废页和多余份数,严禁个人留存、外传。

  5、上级机关的公文除绝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的以外,如需翻印、复制的,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注明翻印的机关、日期、份数和印发范围。翻印、复制的公文应当与原件同样管理。

  6、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有关公文,要办理借阅手续;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当将本人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7、各处室应指定专人管理公文,并于每年

  公文整理后移交办公室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8、办公室对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当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等整理(立卷)

  映本机关的主要工作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

  9、不具备归档和存查价值公文的处理,须按市保密局有关规定销毁,不得擅自出售;

  由两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七、其他事项

  公文处理中涉及电子文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052月底前将前一年的办 公 室 0年十月二十九日,要保证归档公文的齐全、完整,能正确反 秘密级以上公文的销毁,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一

局机关卫生检查办法3

  学生宿舍卫生检查办法

宿舍卫生检查由学院宿舍办和宿舍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实行“日抽查,周检查、月验收、年表彰”的卫生检查制度。

宿管会是管理学生宿舍内务、加强文明宿舍建设的学生自律组织,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创建安全、文明、温馨家园”为宗旨。宿管会负责每周一次的全校学生宿舍卫生内务检查(每周二中午12:30)。

学生处辅导员老师配合宿舍办对学生宿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宿舍办楼长每周对学生宿舍卫生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宿舍办每月对宿舍评比情况汇总统计,并做好详细的记录,作为每学年宿舍评比的依据。

  按学生宿舍卫生检查评分标准,满分25分,每周检查为20分以上的宿舍可挂红星,15—20分之间的宿舍挂黄星,15分以下的宿舍挂黑星。

每月有四颗红星的宿舍为本月的“卫生合格宿舍”,评为“卫生合格宿舍”可参与“卫生先进宿舍”的评选;每学年评比六次以上的“卫生合格宿舍”可参加“文明宿舍”的评选。

对每学期有三次黑星的宿舍,宿舍办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取消本宿舍的各项评奖评优资格,并与其综合测评成绩挂钩。

  第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总务处宿舍管理办公室。

  学生宿舍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行为养成的重要课堂,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为了加强宿舍文明建设和宿舍管理,创造优雅宿舍环境,培养学生文明行为习惯,特制定以下检查细则

  内务

  标准(5分制):

  被子折叠棱角分明,摆放统一;床上除被子、枕头和少量衣物外无其他物品。

  床单平整清洁,床头无“三乱现象”,即乱挂,乱贴,乱画;床铺无明显恶意损坏。

  扣分:有被子不叠,扣1分;床上衣物或其他物品,扣1分;床单不整洁,扣1分;乱贴乱挂乱画,扣1分;床铺故意意损坏,扣1分;(床铺损毁,请宿舍舍长及时报告给值班室老师。)

  地面

  标准(5分制):

  地面经过打扫和拖洗,干净无杂物,无明显污迹;无乱堆乱放现象。

  扣分:地面上有杂物纸屑烟头等,扣1分;地面有明显污迹,扣2-3分;地面上有物品摆放杂乱等,扣1—2分;

  门窗

  标准(5分制):

  宿舍门上方玻璃干净光洁;宿舍门保持清洁,门框、窗棱无灰尘。

  扣分:玻璃不干净,扣1分;门扇、柜门污迹,扣1分;门、窗、柜子有故意损毁,扣2分。(门、窗、玻璃等损毁,请宿舍舍长及时报告给值班室老师。)

、桌面

  标准(5分制):

  桌椅摆放整齐,无损毁,桌面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桌面无字迹。

  床下行李箱,鞋等物品,摆放的数量适中,整齐、不杂乱。无乱扯电线等情况;室内悬挂衣物整齐。

  扣分:桌面不干净有污迹等,扣1分;有损毁桌面等扣2分;物品摆放不整齐,扣1分;桌面堆放杂物扣1分;凳子摆放不整齐,扣1分;乱扯乱接电线,扣1分;墙上有污迹,扣1分。(桌、凳等损毁,请宿舍舍长及时报告给值班室老师)

  整体

  标准(5分制)

  宿舍整体感觉清爽洁净,物品摆放整齐,整体布局及装饰品经过精心设计,规范合理,给人以温馨之感,氛围良好。空气清新、自然,寝室气氛融洽,待人谦和礼貌,能体现出大学生的人文素质修养和和精神面貌。

  扣分:检查人员通过整体感官与把握酌情扣分。

  注意事项

  舍长应安排好宿舍每日值日学生,寝室成员应按值日表搞好宿舍卫生.如发现个别宿舍为应付检查,把垃圾倒在楼道内影响公共卫生,将对该宿舍经行通报,无法判断其所属宿舍的,归属离其最近宿舍。

  卫生检查中发现违禁学生公寓用品的,没收并给予通报。

  检查项目分为五项,实行25分制,每项以满分5分计,每项设有满分参考标准,据此酌情扣分。评分时注意各个宿舍相互对比、整体把握,拉开距离,尽量做到公平、公正。

  卫生检查中,检查人员随机分组并随机分派到各宿舍楼进行检查,将每周一次检查评分作为标准,以尽量减少因检查人员评分的主观差异造成的对各系卫生评分结果的影响,各系的人员不查所在系的宿舍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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