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三建安康杯3篇,以供借鉴。
三建安康杯1
公司简介
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原重庆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的基础上于2002年1月18日改制组建而成,系市属国有控股企业、重庆市骨干施工企业、重庆建工集团核心企业。公司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土石方工程一级、装饰装修工程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一级等6项国家一级资质;拥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防雷装置安全自检甲级资质、防雷工程专业施工丙级资质;兼有公路、起重设备安装等多项二级资质。
公司资产总额近20亿元,具有年实现营业收入50亿元,竣工工程300万平方米的生产经营能力。公司在职员工1200余人,各类管理和技术人员800余人,具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300余人;国家注册建造师60余人。
公司机关设“十部一室一中心”;设有物资供应、设备安装、设备租赁等二级专业分公司;下属建工外架、恒意检测等控股子公司;设数十个项目工程部,业务遍及重庆、四川、云南、陕西、广东、西藏等省市自治区。
四十多年的辛勤耕耘和不懈追求,一代又一代三建人用他们的智慧和汗水在巴渝大地上塑造了一座座不朽的丰碑:重庆市首个获得鲁班奖的工程扬子江假日饭店,新重庆的标志性建筑朝天门广场,西部金融街上的民族广场建行大厦、新重百大楼,象征着力量、速度和美的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蕴藏着三千年巴渝文化的中国三峡博物馆??近年来公司承建工程获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百项经典暨精品工程”奖1项、中国市政工程金杯奖1项、国家鲁班奖2项、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2项、重庆“巴渝杯”优质工程奖30余项、重庆市政工程“金杯奖”6项,并有80余项工程获“三峡杯”优质结构奖。
公司凭籍出色的业绩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全国优秀施工企业”、“重庆市文明单位标兵”、“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状”、“重庆市先进建筑企业”等国家级和市级荣誉称号一百多项。公司董事长杨帆获“全国建设系统劳动模范”、“重庆市道德模范”、“ 重庆市优秀市政企业经理”等称号,并连续多年被评为“市建筑企业优秀经理”;赵质彬、蒋红庆同志荣获“全国建筑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全国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称号;张鸿鹄、杜函京同志荣获“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称号。
用诚信架起合作之桥,用辛勤铺筑发展之路,用智慧谱写明日之辉煌。承载着希望与重托的三建人,必将走向更为辉煌的明天。
公司定位与愿景
一、公司文化理念
企业价值观:诚信、团队、品质、创新
企业精神:和衷共济、追求卓越
企业宗旨:以人为本,关注相关方利益,谋求企业持续发展
企业作风:脚踏实地、身体力行
经营理念:以诚信赢得客户、以品质回报客户
管理理念:以学习推动创新、以创新促进发展
二、公司愿景
提供一流服务,打造一流品牌,成为西部一流、国内知名、备受尊重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商。
三、总体战略思路
立足现有产业基础,依托集团平台,发挥品牌优势,整合社会资源,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按照“123”发展战略,走专业化发展道路。
1大目标——建设成为西部一流、国内知名、备受尊重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商 2大区域——立足市内市场,稳健拓展市外市场
3大业务——做专、做精、做强房屋建筑核心业务,做活市政工程增长业务,做优房地产种子业务
赵泓钢(辅导员()2011-10-14 10:01:04
重庆三建的招聘计划以上传,请同学们看了后相互转告
可能在下周三招聘,做好相应的准备
三建安康杯2
代理词
尊敬的仲裁员:
山东律师事务所接受江苏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其与青岛塑料薄板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所指派吴振义律师办理该案。在接受我所指派后,我们会见了委托人,积极进行沟通,整理证据和法律依据。通过庭审,我们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以下几个方面,现在就争议焦点,提出我们的代理意见,仅供仲裁庭参考。
一、青岛国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鉴定报告的是合法的、公平、公正的;鉴定依据是申请人与被申请的共同提交的证据,是有效的、是真实的。
青岛国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被委托单位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共同同意指定的,是双方授权的,且在鉴定过程中,一直是有双方代表参加的,对于争议的部分是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双方代表的观点和意见,在有证据支持的情况下,独立作出的鉴定结论。
关于被申请人提出的异议部分和主张是没有法律和合同依据、没有证据支持的,是极其荒谬的。
1、关于“移位补桩”加固费的问题
被申请人认为补桩加固的责任方在于申请人,他们唯一的依据是提供了9张设计变更通知单,被申请人偷梁换柱,避重就轻,推卸责任。虽然有9张设计变更通知单,但是该9张通知单,仅仅证明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设计变更的事实,不能证明补桩加固的责任方在于申请人,然而申请人提供的2003年7月20日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字确认的设计变更图,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的于秉琪签收的函件及实际竣工图都证明了进行补桩加固的5根桩中综合楼2根是由于地质原因,原设计桩长度不够,不够到持力层长度,设计院变更设计及被申请,A厂房三根是被申请人要求增加5T航车,因基础承载力不够而导致的,综上完全可以看出,被申请人的证据是靠不住的,是没有证据效力的,被申请人为了达到逃避责任,故意出具没有证明事项和效力的证据,截取证据链部分,扰乱仲裁庭,以便达到少付工程款的目的。
2、关于被申请人不予承认室外地面工程的价款问题 被申请人在庭审中提供由董事长吴大平先生在XX三建于2003年6月20日上报的“材料报价表“上签题意见的书面材料,我们在对其质证的过程中,提出我们证据足以证明被申请人弄虚作假。
其理由有四条:
①、2003年6月20日“XX三建”上报的这份是“水泥、模板材报价单”而非是室外水泥地面每平方米包干价,且被申请人根本没有将此份“材料报价单”返还给“XX三建”。
②、由于“非典”原因,2003年6月该工程尚未正式开工,正处在临时设施搭建和开工前的工作准备阶段。根本谈不上室外地面施工,且该工程的室外地面工程是XX三建按施工图纸在2005年6月才组织施工完成。事实上室外地面工程的施工与吴大平先生的签字相隔了近2年时间,另外,该份“材料报价单”上也没有建设单位授权的现场代表签字,不符合工程施工的基本常规。
③、在该工程的所有的报价单审批上,吴大平先生从来不签 字的,只有这份“报价单”他签字,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规定。
④、“XX三建” 对水泥、模板材、钢板的报价又分别在2003年10月10日和2004年7月20日完善了报批价确认工作,参见证据2009年11月17日庭审证据第五、六、七、八。
特别是报价签证明确说明上次标价为3700元每吨,现在价格上涨报价为4700每吨,且被申请人举证的2003年6月28的报价单也显示为3700每吨,用量不超过1吨,足以说明被申请人提供的该证据是没有效力的,是因为当时报价没有批复给申请人,他们事后做的假,是利用该报价单的空白做的文章,其用意路人皆知,再说,手写的内容也与申请人的报价题目不符,与施工惯例不符,逻辑也存在矛盾,申请人不会傻到在物价飞涨的年代,提前两年确认两年后材料的价格,故请仲裁庭依法不予采信被申请人的主张和证据。
3、关于总包服务费的问题
申请人是该的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除了申请人没有资质不能施工的外,非经申请人同意,被申请人不得直接任何项目。虽然在该工程中,被申请人强行分包了一些在总包范围内的项目,事后申请人也同意其发包的工程项目。但是双方对于被申请人分包的项目,明确约定了记取总包服务费。具体内容参见2009年11月17日庭审中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十-十二。由于被申请人不按要求向申请人提供分包合同的内容,在竣工中也没有依约定和惯例向申请人提供相关的材料,且申请人记取总包服务费是双方签证同意的,记取的办法依照约定的汇编进行的;若被申请人不同意申请人依据工程量记取的费用总额,而又故意不进行举证的情况下,理应按照申请人的记取办法记取。
4、关于停工损失问题
鉴定报告明确指出,鉴定部门是按照双方的签证进行计取。被申请人在庭审过程中提供《施工日志》,认为施工日志记载每天都在施工,来否认双方的签证。我们认为,一是我们请求的停工损失并不是所有的施工人员都离开施工现场,被申请人比较幼稚的想法就是既然停工就是工地绝无一人,那不是天大的笑话,起码也应该有看工地的,一个若大的工程,不可能一个项目停工,个个项目都停工;我们也明确的指出,该日志也的确记载了停工的人数。施工日志记载施工,不代表没有停工,停工不等于整个工程没有任何人施工,停工是部分。二是签证时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的,双方代表是各自的委托代理人,他们的代理行为后果,理所当然由委托人自己承担。三是我们对于停工损失的证据在第一次庭审中,被申请人已经认可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至于庭审中被申请人说出的所谓签证是双方代表“合作”的产物,纯属无稽之谈,任意揣度,不负法律责任的说法,没有任何证据支持。
故请求仲裁庭依法采纳鉴定部门意见,支持申请人的停工损失。
5、商砼数量问题
被申请人庭审中,拿出申请人与荣昌公司的仲裁裁决书,青仲裁字(2006)第1705号,认为此裁决的数量是千真万确的,该裁决也应当采用。被申请人的说法及其可笑,一是青仲裁字(2006)第1705号裁决的纠纷是申请人与荣昌之间的纠纷,合同关系的独立性、相对性,纠纷相对人不同,没 有任何借鉴的意义和理由,如果向被申请人主张的那样,贵庭不就是去的独立裁决的权利了?二是青仲裁字(2006)第1705号裁决的数额是.6947多立方米,不是被申请人所说的.645立方米,申请人再次撒谎,对补裁的内容视而不见,我们觉得,被申请人的话实在是没有任何可信度,白纸黑字的东西,都信口雌黄。三是该裁决仅仅是对鉴定报告中的部分进行了认定,不代表没有认定的商砼使用量就不存在,也不代表申请人与荣昌的协商解决的结果就一定要适用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试想,如果申请人与荣昌是一家公司,不进行结算,那么按照被申请人的思路,岂不是被申请人的建设工程就没有使用商砼?四是不论是青仲裁字(2006)第1705号使用的鉴定报告还是现在的青岛国信工程咨询公司的鉴定报告,都是依照图纸,进行鉴定,且申请人与荣昌之间纠纷的鉴定报告的数据是大于现在报告的数据的。五是申请人与荣昌的结算方式和方法不同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约定的结算方式和方法。
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套用96定额,据此结算,故我们提请仲裁庭采信国信报告的数量和单价,支持申请人的请求数额。
6、基础梁问题
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结算汇编及相应定额(详见补充合同),鉴定部门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鉴定,公平、公正,任何第三方都没有义务和权力去干涉合同双方当事人意志 自由表示(只要该约定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权益),该权利和自由是民法和合同法赋予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
7、室外管网问题
室外管网的记取是按照施工图(同时也是竣工图),该图纸有申请人、被申请人代表签字盖章,合法有效。由于室外管网是隐蔽工程,且竣工达5年之久,其间的变化,申请人不知,申请人认为也不符合现场勘验的情形,也不同意现场勘验。若被申请人在施工时不同意以此图纸记取,就应该按照地面施工图一样,明确标注,据实测计算取费。在此没有明确标注,很显然是对该施工图的认可。
8、关于被申请人否认竹胶板的意见
申请人依据三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确认的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且工程已经通过了竣工验收,时至今日,被申请人居然为了迟付款,少付款的目的,在竣工验收近5年后,提出进行实地勘验,实在没有任何道理。近5年的时间,世事变化,申请人认为根本没有实地勘验的必要和依据。故请求仲裁庭依据工程质量合格的事实,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该项付款请求。
9、关于B厂房室内墙面乳胶漆的意见申请人依据三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且工程已经通过了竣工验收,时至今日,被申请人居然为了迟延付款,以各种理由否认我们当时涂刷的乳胶漆我们不仅是涂刷了乳胶漆,而且我们对该墙面还抹了三遍的腻子。既采用了新工艺增加了我们的成本,也增加了我们的施工劳动量,最为关键的是我们的施工工艺得到被申请人的认 可,且工程的质量合格达到验收的标准,若被申请人认为我们不是涂刷的乳胶漆,那么在竣工验收时就应该提出异议或者保留意见,这个也是正常思维的人都会进行的,所以被申请人现在否认我们当时的施工,在时至今日,竣工验收5年后,提出否定意见,要求现场勘验,实在是没有任何事实基础和依据。故请求仲裁庭依据工程质量合格的事实,按照竹胶板与钢模板的差价,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该项付款请求。
10、税金问题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十三,足以证明证明2005年以前工程的税金为%,2005年以后的税金为%。被申请人应当以此办理。
11、社保费用问题
根据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社保费的缴纳是强制的,被申请人是建设单位,被申请人应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建设厅的“鲁财综(2003)25号文件”的规定,建设单位应该按照该工程建安工程造价的%向青岛市建设主管部门缴纳,然后由建设主管部门按规定的返还给“XX三建”。
故请求仲裁庭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依法缴纳社保费,以保护申请人职工的利益。
12、关于违约金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结算的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息支付拖欠的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申请人已与2005年 送达给被申请人结算报告,但是过了 天后,被申请人才以 为由,明显具有迟延支付的恶意,如被申请人的 如此行为,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惩罚,将助长行业的不正之风,将使施工单位处于弱势的地位,将不利于交易安全的维护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在竣工验收后的4-5年时间内,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申请人的建设工程施工款,于情于理都难以让申请人接受。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共同委托了工程鉴定单位,在长达半年的时间内,在双方代表参加鉴定的情况,该份鉴定报告才出世,然而,被申请人现在却以各种理由,极力想否决该报告,真是让人匪夷所思,那唯一的解释,就是被申请人想继续不支付剩余款项。
江苏XX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三建安康杯3
“六同步”構建黨建帶“三建”一體化新格局
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召開以來,雁江區堅持“組織同覆蓋、陣地同建設、載體同創建、能力同增強、保障同落實、目標同實現”的“六同步”黨群工作一體化思路,依托丘陵農村黨建綜合示范帶”提質擴面和“黨建示范城”創建活動,豐富活動載體,創造工作方法,充分發揮黨建工作在思想建設上引領、組織建設上聯動、作風建設上帶動作用,全面激發工青婦組織的生機與活力,著力構建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協調發展、城鄉統籌的黨建帶“三建”工作一體化新格局。
合理謀劃部署,同步實現工作目標。在深入調研,科學論証的基礎上,計劃用3-5年時間,通過整合資源同步推進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黨群工作組織網絡,“四強”基層黨組織和“六好”工青婦組織目標同步實現,黨群組織資源有效整合,以大黨建大群團工作助推經濟和社會事業加快發展、跨越發展、科學發展的新格局全面形成。
創新設置方式,同步擴大組織覆蓋。按照“哪裡有黨組織,哪裡就有黨的群眾組織,哪裡就有群眾組織活動”的要求,打破區域、單位界限,採取黨群組織同步建、黨組織領導建、群團組織率先建、選派指導員籌建等辦法,著力抓好村(社區)、協會、企業工青婦組織建設,努力實現基層黨組織和工青婦組織同步實現全覆蓋。凡是符合建立黨組織和工青婦組織條件的,同步建立﹔尚不具備條件的,由上級黨組織和工青婦組織選派指導員指導籌建﹔已建立的,創新載體引導其真正發揮作用,進一步鞏固。
整合有效資源,同步加強陣地建設。按照“共建共享、一室多用”原則,將黨組織與工青婦組織的陣地統籌規劃、同步建設,統籌建好“黨員之家”、“職工之家”、“青年之家”、“婦女之家”,切實把活動陣地建成議事決策、黨員活動、便民服務、村民培訓、民事調解、農民工維權的“六大”中心。通過有效整合資源,節省了大量資金,實現了效益最大化。2009年,全區254個村(居)已建成標准化黨群組織活動陣地﹔2010年,全區524個村(居)黨群組織標准化活動陣地將全面建成。堅持“一網站多欄目”的原則,依托黨建網站統籌建設工青婦組織網絡欄目,努力實現資源效益最大化。
加強培養鍛煉,同步提高能力素質。將工青婦干部培訓納入干部培訓工作總體規劃,與黨員教育培訓同部署同實施同考核,確保教育培訓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堅持“一所學校、多塊牌子”的原則,依托區委黨校成立工青婦干部培訓學校,進一步拓展黨校的教育培訓功能,提高教育培訓能力。依托黨員教育培訓工程,有計劃、有步驟地安排廣大黨員、職工、青年和婦女到項目主戰場、基層一線實踐鍛煉,進一步開闊視野、增長才干。充分利用農村基層平台,加強對全區370余名大學生“村干部”的實踐鍛煉,進一步激發其熱愛基層的熱忱,堅定扎根基層的決心,提高奉獻基層的本領。
創新活動載體,同步服務經濟發展。有效整合政策、信息、陣地、活動和宣傳等方面的優勢資源,找准黨群工作同步開展的結合點,深入推進“農村黨建綜合示范帶”提質擴面和“黨建示范城”創建活動,切實增強廣大黨員、職工、團員和婦女引領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廣泛開展“黨員團員結對創業”、“青春守信用、信貸促創業”、“巾幗建功”等活動,通過資金與資金、資金與技術、項目與人才強強聯合,促進自主創業成功。深入實施“千名機關干部下
基層,扶貧幫困關愛行動”和“三村行動”,統籌推進困難幫扶、希望工程、春蕾計劃、留守學生關愛、貧困母親救助等惠民工程﹔組織有職黨員、職工、青年、婦女做好尊重民意、改善民生、促進民和、確保民安的工作﹔組織無職黨員、職工、青年、婦女廣泛開展“設崗定責”活動,立足矛盾糾紛調解、社會治安維護等崗位,努力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完善體制機制,同步落實組織保障。建立黨群工作責任制,逐級建立工作機構,落實崗位工作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建立黨建帶“三建”工作定期聯席會議制度,堅持每半年召開一次黨建帶“三建”工作聯席會議,分析研究具體問題,規劃部署下步工作。推行黨組織成員聯系工青婦組織委員制度,每名黨組織成員聯系1-2名工青婦組織委員,幫助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推動黨建帶“三建”工作經常性開展。建立黨建帶“三建”工作目標考核責任制,納入目標考核,作為黨組織負責人述職述評的重要內容,加強督促檢查指導、定期分析通報情況,促進工作有效開展。將黨建與“三建”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同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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