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部门预算情况说明3篇(预算支出情况说明),供大家赏析。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1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研究拟定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2、管理全市文物调查、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等业务工作。
3、负责申报、审批全市境内的文物钻探、发掘、保护、维修项目,根据国家规定制定工程标准并进行监督;负责全市文物考古、发掘相关资格和资质的申报和审核。
4、负责全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组织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的规划、保护、管理和监督工作。
5、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负责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建设项目审核;负责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核准;负责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
6、负责推动完善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管理、协调全市博物馆(纪念馆)的建设及市内外博物馆(纪念馆)间的协作、交流等外事工作,指导社会文物的管理、抢救、征集等工作。
7、负责对全市文物市场和文物外销活动的管理;负责文物商店、拍卖行和文物鉴定机构设立、撤销的申报工作;审核办理文物收购、经营许可证;负责管理流散文物及其经营活动,对旧货市场实施文物监管。
8、组织指导全市文物、博物馆的科研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工程,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9、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查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文物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文物失窃、破坏、盗掘、走私等大案要案。
10、编制全市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各项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定全市文物系统的产业发展规划,管理、指导文物单位开放等相关产业发展。
11、制定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文物和博物馆人才培训。
12、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13、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处、文物考古科研处、文化遗产保护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博物馆处、文物安全处(执法监察处)。
下属单位:郑州市文物稽查大队、郑州博物馆、郑州二七纪念馆、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郑州嵩山文明研究院、郑州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郑州市古荥汉代冶铁遗址博物馆、郑州市大河村遗址博物馆、郑州市商城遗址保护管理处。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31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编制16人,行政单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人;事业编制271人;在职职工283人,离退休人员168人等。
(四)车辆构成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文物系统车辆情况
1、郑州市文物局机关:3辆;
2、郑州嵩山文明研究院:1辆;
3、郑州二七纪念馆:3辆;
4、郑州市商城遗址保护管理处:2辆;
5、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8辆;
6、郑州市大河村遗址博物馆:1辆;
7、郑州博物馆:1辆;
8、郑州市文物稽查大队:6辆;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5 万元(财政拨款.0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4万元、其他收入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其他各项收入万元,转移支付收入72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普通教育支出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
(三)主要项目:
1、郑州市文物局机关(1)文物保护宣传45万元。(2)遗产保护研究48万元。(3)古都学会40万元。
(4)文物保护课题研究45万元。
(5)2018年文物局基建项目经费万元。
2、郑州嵩山文明研究院
(1)中华之源与嵩山文明研究会课题经费150万元。
3、郑州二七纪念馆
(1)2018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0万元。
(2)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资金市级配套72万元。
(3)2018年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文物征集50万元(4)文物征集10万元。
(5)新增场馆运转经费100万元。(6)展览专项经费8万元。
4、郑州市商城遗址保护管理处
(1)2018年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商城遗址绿化维护管理50万元。
(2)2018年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商都博物院资料收集、复制费30万元。
(3)临时工工资 88万元。
5、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1)公众考古传播宣传920万元。(2)田野考古发掘费4170万元。(3)2018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341万元。(4)科研课题700万元。
(5)文物保护科技中心1750万元。
6、郑州市大河村遗址博物馆
(1)2018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372万元。(2)大河村运转经费160万元。
7、郑州博物馆
(1)文物征集保护费15万元。(2)临时人员支出48万元。(3)展览经费70万元。
(4)郑州博物馆物业费补助42万元。(5)文化创意产业研发25万元。
(6)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资金市级配套41万元。
8、郑州市文物稽查大队
(1)2018年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文物行政执法电子巡查系统30万元。
9、郑州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
(1)勘探经费649万元。
(2)“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现状勘察、病害调查及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180万元。
(3)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日常管理工作经费20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5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基本建设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3万元,占%,教育支出万元,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万元,占 %;医疗卫生支出万元,占 %,住房保障支出万元,占 %。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万元。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压缩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压缩1万元,公务接待费压缩万元)压缩原因:严格公务用车制度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标准和数量压缩公务接待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运行经费安排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运行,其中:办公费万元,会议费10万元,委托业务费22万元,公务接待费 3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维修(护)费万元,其他交通费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了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培训支出30万元纳入教育支出,其他交通费减少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郑州市文物局机关
(1)空气调节设备,单价万元,数量1台,共计万元;
(2)空气调节设备,单价万元,数量2台,共计万元;
(3)一体机,单价万元,数量2台,共计万元;(4)投影仪,单价万元,数量1台,共计万元;(5)台式计算机,单价万元,数量10台,共计5万元;(6)便携式计算机,单价万元,数量7台,共计万元;
(7)打印机,单价万元,数量3台,共计万元;(8)碎纸机,单价万元,数量2台,共计万元;
2、郑州市商城遗址保护管理处
(1)办公家具,单价万元,数量1个,共计万元;(2)计算机,单价万元,数量1台,共计万元;
3、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1)试验室设备,单价万元,数量10台,共计万元;
(2)扫描仪,单价万元,数量2台,共计万元;(3)打印机,单价万元,数量4台,共计万元;(4)传真机,单价万元,数量1台,共计万元;(5)计算机,单价万元,数量20台,共计18万元;(6)复印机,单价万元,数量 2台,共计万元;(7)碎纸机,单价 万元,数量2台,共计万元;(8)投影仪,单价2万元,数量 2台,共计4万元;(9)摄影、摄像器材,单价万元,数量10台,共计8万元;
(10)其他网络设备,单价5万元,数量1批,共计5万元;(11)空气调节设备,单价万元,数量10台,共计万元;
(12)摄影、摄像器材,单价万元,数量20 部,共计8万元;
(13)其他家具,单价30万元,数量1批,共计30万元;(14)办公家具,单价,数量4批,共计万元;(15)文物保护科技中心 试验室设备,单价175万元,数量 10套,共计1750万 元;
4、郑州市文物稽查大队
(1)工具和仪器,单价万元,数量1台,共计万元;
(2)计算机,单价万元,数量1台,共计万元;(3)办公家具,单价万元,数量 3张,共计万元;(4)办公家具,单价万元,数量6把,共计万元;(5)摄影、摄像器材,单价万元,数量1台,共计万元;
(6)打印机,单价万元,数量4台,共计万元;
5、郑州市大河村遗址博物馆
(1)空气调节设备,单价万元,数量2台,共计万元;
6、郑州博物馆
(1)空气调节设备,单价万元,数量1台,共计万元;
(2)录音笔,单价万元,数量1支,共计万元;(3)传真机,单价万元,数量1台,共计万元;(4)空气净化器,单价万元,数量1台,共计万元;(5)一体机,单价万元,数量1台,共计万元;(6)台式电脑,单价万元,数量 10台,共计5万元;(7)录音笔,单价万元,数量4支,共计万元;
7、郑州市古荥汉代冶铁遗址博物馆
(1)计算机,单价万元,数量2台共计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35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9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5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 台(套)。
八、预算绩效目标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项目19个,金额万元。
九、空表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本系统不涉及政府基金预算。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本系统资本经营收入。
十、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滁州市环境保护局
一、滁州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制定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市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市)政府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省和市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办法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减排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市级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承担开发建设区域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有关审查审批工作。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定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承担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八)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省内外合作交流。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市内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物。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协助管理县(市)环境保护部门领导班子。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滁州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滁州市环境保护局由机关本级和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信息中心、市环境保护局南谯分局、琅琊分局和开发区分局6家二级预算单位组成,其中,局本级为行政单位,其他6家二级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五大发展理念,服务全市调转促,围绕落实“1235”工作任务,推动“环滁皆美”环境保护目标实现。
(一)编制环境监管“一张网”,提升环境管理能力。建立市、县(市区)、镇(街道)、村(居)四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
(二)实施“双百行动”,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三)全面打响“三大攻坚战”,推动环境质量改善。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响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响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落实“五项任务”,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全市经济调转促;融入美好滁州建设;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强化环评审批把关;加强环境保护宣传。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滁州市环境保护局2016可支配收入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万元。支出预算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万元,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等。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万元,占%;医疗卫生支出万元,占%;节能环保万元,占%;住房保障支出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情况:办公费万元、印刷费万元、水费万元、电费万元、邮电费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万元、培训费万元、公务接待费万元、工会经费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万元。
附件: 2 3 4 5 6 71、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支预算总表、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表、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3
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主要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住房、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城镇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工程建设等意见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行业技术发展、人才培训规划,组织行业科技项目攻关,指导技术引进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指导行业职工队伍培训、继续教育工作。
(三)贯彻执行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区人民防空发展规划、人民空袭方案、防范和减轻危害的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完善人防组织指挥、通信警报、应急救援等工作,适时组织军、地联合防空演习。
(四)承担推进住房改革发展和住房保障的责任,监督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商品房管理、城镇住宅建设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
(五)负责建筑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指导和监督有关工程设计行为,指导工程监理工作,监督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指导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定额以及地方建设标准,负责散装水泥、建筑节能减排推广工作,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六)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室)内设5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住房管理股、城乡建设股、建筑管理股、行政审批股等5个部门,直属单位有:参公事业单位-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公益一类单位-住房改革领导小组、散装水泥管理办。
预算单位构成及单位编制情况 预算单位构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18部门预算的二级单位构成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住房改革领导小组、散装水泥管理办。以上二级预算单位预算已由各单位单独进行细化公开。
单位编制情况如下:
1、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核定行政编制 26名(含行政机关后勤服务人员4名),临时聘用人员21名;
2、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参公)编制数11名;
3、住房改革领导小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 4名;
4、散装水泥管理办(公益一类事业)4名。
二、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总收入合计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的增加;支出总计万元。
三、2018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收入合计 万元,其中:预算拨款收入万元。
四、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构成
支出预算 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 3万元,下降12%,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减少3万元,原因是机构撤并,我单位原造价站1个车辆编制数划转区投资评审中心;公务接待费预算8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五、机关运行情况
2018机关运行经费万元,其中:办公费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万元、会议费万元、学习培训费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工会经费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万元、单项工作经费25万元。比去年增加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项经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1万元,服务类采购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实施公车改革后共有车辆3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执法用车1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18年民生项目主要有: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重点支出项目有城西大道建设工程。
九、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 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 9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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