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物资工程管理制度5篇(工程物资管理总结),供大家阅读。
物资工程管理制度1
1材料供应计划管理工作
本工程施工各种材料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材料统计报表的填报,材料消耗定额的制定与管理。
2材料供应的组织工作
材料供应的组织工作包括材料的订货与采购,组织货源与运输,验收入库与管理,施工前的加工准备与发送,节约用料与综合利用,余料回收与修旧利废。
3材料供应成本核算工作
材料供应成本核算工作,包括材料储备定额和储备资金定额的核算,材料采购成本的核算与管理。
4材料质量保证、检验与计量管理在施工中一定要根据技术管理的要求相应配合材料管理作为主要内容去抓。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是建筑企业材料供应管理工作最基层的管理,其管理程序包括:
4.1施工前的摸底、规划和备料;
4.2施工中的供应、验收、检验和签发;
4.3竣工后的盘点、回收、退料和核算等。
物资工程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工程物资采购管理,规范工程物资采购工作的程序和标准,防范和降低工程物资采购中的风险,保障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益,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等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工程物资是指公司开发项目所需要的、由公司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工程材料、工程用设备、工程用施工设备。公司购买的管理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不包含在本制度管理范围内。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
第二章部门设置与职责分工
第四条
需求部门
负责各工程项目开发、建设和后期管理的部门是工程物资的需求部门,负责审核确认施工单位提出的物资需求长期规划和物资需求申请、及时提交物资长期需求规划和近期需求申请、审核供应商、与供应商技术交流、物资验收和物资后续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
采购执行部门
物资部是工程物资采购的执行部门,负责按照需求部门的计划组织采购、采购合同管理、监督供应商执行状况、工程物资采购信息传递、物资验收和交接、建立采购台账、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提出采购付款申请等工作。
第六条
采购审核部门
集团供应公司是工程材料采购价格的审核部门,负责收集并依据公司采购的历史价格、外部市场价格、专业机构提供的价格等可比较信息对采购价格进行独立审核。
第七条
采购审批部门
按照集团公司的采购审批程序执行。
第八条
采购监督部门
签证部是工程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部门,负责对采购内部控制、采购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合同部、财务部对采购付款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采购程序与工作标准
第九条
月度采购计划
需求部门每月根据工程设计和施工进度编制《月度物资需求计划》,每月按时将计划提交给物资部。物资部根据上报的计划,进行汇总,形成《月度采购计划》,报公司计划会议审阅。审阅通过后,物资部根据《月度物资采购计划》套用计划或定额价格提出资金支付计划,提交资金管理部落实采购资金,并统筹做好人员安排、时间安排等采购准备工作。
第十条
需求申请
1、需求部门根据《月度物资需求计划》按照统一格式编制《物资需求申请表》。《物资需求申请》应分类填写,按照施工单位和类别连续编号,要求内容准确、明晰、完整,需求部门对申请的正确性和合理性负责。
2、需求部门应在以下规定时间内分别上报给物资部。
材料类别
提前申报天数
(相对于拟进场时间)
每月申报日期
建筑材料
10天
10日、20日、30
钢材
10天
1日、10日、20日
管材、电气、电缆等其他材料
15天
1日、15日
零星设备
15天
1日、15日
小型设备
30天
1到5日
中型设备
根据设备生产周期和项目进展情况适当提前申报
随时
大型设备
3、《物资需求申请》提交物资部前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公司、需求部门的工程人员和项目经理审核签字。但下列情况必须经过特殊审批后方可提交给物资部:
1)提前申报天数少于规定时间的,应经分管领导审批;
2)未能在规定的申报日期申报的,应经分管领导审批;
3)没有列入《月度物资需求计划》的大、中型设备,应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4)没有列入《月度物资需求计划》的其他物资,应经分管领导审批;
5)各施工单位、各部门必须按日期申报《物资需求申请》;
6)定价询价工作单位、各部门必须已《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并注明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第十一条
采购申请
物资部收到需求部门上报的《物资需求申请表》后,进行审核并汇总,编制《采购申请表》。《采购申请表》应分类填写,每类连续编号,并注明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1、公司招标采购方式:单类产品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招标的,将《采购申请表》提交给合同部进行招标,物资部、合同部、需求部门按照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共同完成采购工作,具体采购程序详见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2、非公司招标方式:
1)单类产品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但根据实际情况本次无法进行招标采购的,物资部将《采购申请表》提交公司分管领导、集团供应公司审核并批准后,执行采购程序。
2)单类产品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物资部根据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采购。
第十二条
寻找供应商
物资部、各部门应寻找不少于5家供应商(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不少于3家)。供应商少于规定数量的,物资部应向集团供应公司书面报告原因,集团供应公司审核批准后进行采购。
需求部门应向物资部推荐供应商。特别是首次购买和技术复杂的项目,推荐的供应商应不少于3家。
物资部寻找供应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应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尽量多寻找供应商参与洽谈;
2、重复采购的,应在公司的合格供应商数据库中优先选择供应商;
3、同类产品采购中,应不断更新采购供应商,不得长期保持不变。
第十三条
供应商评定
物资部收集寻找供应商的资质、资格等能够表明供应商实力和水平的资料,与需求部门、审计部、分管领导、公司领导共同对供应商进行资格评定,筛选出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物资部将符合要求的新增供应商添加到公司的供应商数据库中。
第十四条
信息传递与沟通
物资部负责收集、整理采购信息,传递给评定合格的供应商,并接受和回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采购信息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产品信息:包括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标准、品牌要求、产地要求等关于产品的信息,由物资部根据需求部门的需求计划编制。
2、商务信息:包括付款方式、付款期限、要求的供货时间、对供应商违约的制约条款等除价格之外的信息,由物资部根据集团公司的采购政策编制。
3、技术信息:包括产品采用的生产标准、技术指标、运行要求等技术信息,由需要部门负责编制后交给物资部。
第十五条
技术交流
需要技术交流的,物资部组织需求部门与供应商以合适的方式进行技术交流,物资部对技术交流的组织工作负责,需求部门对技术交流的效果负责。技术交流后形成技术交流记录,物资部、需求部门、供应商在记录上签字后交物资部存档。
在技术交流过程中,需求部门应会同物资部对参与的供应商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和审查,评估供应商的能力和水平,筛选出参与商务报价的供应商。
第十六条
商务报价
在供应商充分了解和明确采购信息的基础上,物资部组织供应商进行商务报价。物资部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取得供应商的商务报价:
1、协商定价
物资部与供应商一一进行协商议价,供应商确定报价后向公司提供书面的《报价表》。物资部根据供应商的报价编制《报价汇总表》,并注明拟选择的供应商和价格。
2、集中竞价
由公司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竞价小组,负责召集供应商参与集中竞价,取得供应商的书面报价文件。集中竞价过程如下:
1)组成竞价小组:竞价小组一般由物资部、需求部门、审计部派员组成,是负责集中竞价的临时组织,由物资部牵头组织开展工作;
2)发放集中竞价通知:物资部在确定集中竞价时间、地点、人员安排后,通知供应商参与集中竞价;
3)确认采购信息:供应商按照要求参加集中竞价,竞价小组负责召集。供应商现场确认对产品信息、商务条款、技术条款已经知晓,并在《响应函》上签字确认。
4)竞价准备:竞价小组宣布竞价规则,发放《报价表》。
5)竞价:供应商现场填写发放的《报价表》,交给集中竞价小组。
集中竞价小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公布集中竞价最低价格,安排供应商进行竞价,竞价轮数由集中竞价小组确定。
6)签署集中竞价结果文件:最后一轮竞价结束后,集中竞价小组根据最后一轮的《报价表》编制《报价汇总表》,并注明拟选择的供应商和价格。集中竞价小组参与人员在《报价汇总表》上签字,连同供货商填写的原始报价表交物资部存档。
第十七条
价格审核
物资部将《报价汇总表》报集团供应公司,集团供应公司对采购价格进行审核并签批意见。
第十八条
价格审批
价格审核完毕后,物资部将《报价汇总表》及相应资料报给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
通知供应商
公司领导审批后,物资部编制连续编号的《采购订单》,报物资部经理审核批准后,将《采购订单》发给供应商,通知供应商按照约定送货。
第二十条
签订合同
公司原则上应与供应商就每一笔采购签订供销合同。根据实际情况不能签订合同的,应由公司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
物资部合同管理员根据采购审批结果,起草合同。需求部门负责提供合同的技术条款,技术条款应与相关方签字的技术交流记录一致。
合同起草完毕,合同管理员报物资部经理、公司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办公室签章,合同正式签署。合同管理详见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通知收货
与供应商达成供应协议后,物资部将《采购订单》副本传递给需求部门、物资部保管员等相关单位和人员,通知其预计送货时间,使其做好收货准备。
第二十二条
验收与交接
物资部保管员、需求部门、施工单位、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物资的验收和交接,具体分工和程序详见《工程物资管理制度》。物资验收入库或交接后,接收人应当将收货信息及时反馈给物资部。
第二十三条
挂账与付款
供应商执行订单完毕后开立销售发票,发票必须注明《采购订单》号码,并与《采购订单》一一对应,不可将多张《采购订单》的产品混在一起开立发票;
供应商将发票交给物资部采购员,采购员根据《采购订单》和《报价汇总表》进行审核后,按照公司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到财务部办理挂账。根据与供应商的约定需要付款时,采购员填写《付款申请书》,按照公司的付款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审批完成交财务部办理付款事宜。
第四章采购档案管理
第二十四条
采购文档
物资部应做好采购文档的档案管理工作,采购工作中的以下文档应按照采购订单批次整理归档:
1、物资需求申请;
2、采购申请;
3、产品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技术交流记录;
4、报价表和报价汇总表;
5、采购订单;
6、采购合同;
7、验收报告。
第二十五条
采购台账
物资部应建立采购台账,采购员将各个采购阶段的信息记录于采购台账。物资部可以按照供应商、物资名称、订单号等不同索引进行查询,以加强对采购的管理和对采购信息的利用。
采购阶段
需要的记录信息
需求计划阶段
需求计划编号、需求单位、施工单位、联系人、负责人;
产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场开始时间、进场中止时间等。
采购阶段
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订单编号、合同编号、协议数量、协议价格、协议送货时间等。
交货阶段
交货日期、入库单号、送货数量、应付金额;
延误原因、短缺原因、质量状况;收货人等信息。
付款阶段
发票号码、发票金额、付款日期、付款金额、应付余额等。
各个阶段
其他特殊事项等
采购台账应定期与供应商、材料保管员、材料会计、财务部等相关各方进行核对,核对不一致的应及时查找原因并进行处理。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
第二十六条
监督
审计部负责参与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并监督其运行状况,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审计部负责监督采购执行工作过程,并有权对采购工作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向公司高层领导提出处理和考核建议。
第二十七条
考核
1、物资部应收集整理以下信息,并向公司负责考核的部门提出考核建议:
1)需求部门提出的需求计划是否准确、需求计划的变动幅度是否过大、文本编制是否规范、文本编制是否及时、文本传递是否及时等;
2)采购人员的采购工作是否及时、采购产品是否相符、采购产品交货情况、采购程序和纪律的遵循性、编制文件是否规范、采购文档管理、采购台账管理等。
2、公司负责考核的部门应对物资部的工作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建议,包括:采购工作是否及时准确、采购程序和纪律的遵循性、采购文档的管理、台账的管理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物资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颁布之日起施行。
物资工程管理制度3
1.概述
多年来,我公司在施工现场的物资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尤其是贯彻iso9000标准以来,进一步体现了以业主为中心的思想,在物资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通过持续改进,以满足业主不断变化的需求,达到业主满意为宗旨。在公司内部引进了物资管理竞争机制,模拟市场化管理,建立材料'超市',通过招议标择优选择供应商进驻超市,做到材料的质量、价格公开化,各使用单位可以进入市场对材料择优选用。使物资管理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和提高。
同时,在物资管理过程中,我们依靠科技进步,不断地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公自动化,从19我们就开始探索计算机信息技术在物资管理中的运用,通过不断更新完善软硬件设施,强化对管理人员的计算机培训,现在物资管理系统不但普及了计算机管理,还实现了计算机由单机应用到网络应用的飞跃。
针对本工程业主对材料、设备管理的要求,项目经理部在现场设立供应科,按照iso9000标准要求,对自购材料、设备进行采购控制、仓储管理、运输、防护、质量跟踪、不合格品的控制等(自购材料前已按业主规定的本工程材料使用申请管理办法取得业主的批准),同时在供应科下设物资管理组对业主提供的设备及材料实行专项管理。
2.物资采购过程的控制
2.1供方评价
2.1.1建立评价组织
评价组织以项目部有关专业人员为主,由以下人员构成:
评价组组长:供应科科长
评价组成员:业主代表、供应科专业组长、专业计划员、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等组成。
2.1.2评价范围
对所有影响工程质量的物资供方都要进行评价。
2.1.3供方名单来源
物资供方名单由各专业组负责,通过广告、用户推荐、分供方自荐、历年采购情况等收集供方名单,并向评价组提供初选供方名单。
2.1.4评价要点
审核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
了解其资金状况
评价以往提供类似产品的交货质量情况
调查其质量历史与信誉
调查其生产能力、质量体系以及质量控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了解职工素质状况、制造、安装、检测设备情况。
对样品进行检验和试验产品价格、优惠条件、运输距离
连续满足施工需要的保证能力
2.1.5评价方式
根据评价要点、以会议形式,由参加评价会议人员逐项比较、排队,确定出合格供方名单,并做好评价记录。
由专业组根据评价记录,填制合格供方报告,一式两份。
2.1.6合格供方审批
主要物资的合格供方,由公司分管经理审批;一般物资的合格供方,由负责此项目的项目经理审批。
2.1.7合格供方业主确认
审批后的合格供方必须报业主确认后方可执行。
2.1.8合格供方名单的增删
业主否认的供方要从合格供方名录中删除。
供方所提供的物资,如发现质量下降或多次不符合要求,可由使用单位或进货检验人员提出书面建议和验证记录,从合格供方名录中删除。
通过招标确定的供方,填制合格供方报告或中标确定表,经公司分管经理审批,并报业主确认后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2.2供方控制
2.2.1对供方的控制程度,取决于采购产品的类型、供方业绩及质量保证能力,应以满足质量要求为目的,可采取以下之一或其组合:
派常驻代表定期、不定期到工厂进行监督检查
设立质量监督点(见证点或停工待检点)对工序或特殊工序进行监督检查
质量体系审核
成品联合检查(会检),可以是与业主共同到供方处实施联合检查
要求供方及时报告生产条件的重大变化情况(转让别的企业加工或与别的企业联合生产加工等
产品进厂验证
对于不易检验需在使用过程中才能证明其质量的物资,在订货合同中,应规定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以提高供方对物资质量的关心程度。
2.2.2供方控制实施,由各物资采购部门负责,并形成记录,必要时应将控制方式和手段写到采购文件中,同时项目供应科应保存对供方的控制记录。
2.3采购资料
采购资料或采购文件,是指就采购事宜提出的书面文件,包括采购计划、采购合同、合同附件、采购技术协议等。应规定明确的采购要求,除技术要求外,还应根据产品的类别及供方的质量历史等因素,提出不同的质量保证要求。
2.3.1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由供应科专业计划员,依据设计文件、图纸、材料设备清册、变更以及施工计划等编制。如有下列要求时必须在其中明确规定:
要求提供有关质量保证文件(产品检验记录、使用说明书、设备装配图、设备易损件、备品备件清单、产品制造计划会检通知)
实施设计审查的规定
制造过程质量监督和成品会检的规定
有关供货范围、交货进度、交货状态的规定等
2.3.2采购合同
所有的用在工程上的材料都要通过招议标,并邀请业主参加,确定出供货单位和供货范围后,由专业计划员,依据物资的技术及商务要求起草订购合同。订购合同中除明确订购数量、交货日期、提货地点以外,至少应包括:
产品类别、型式、等级、标识方法
产品的实用标准、规范、图样、检验规程、是否有特殊质量要求等
当有质量保证要求时,要写明适用的质量保证模式标准的版本、编号等
2.3.3采购资料审批
采购计划由项目部供应科科长审批。
采购合同填制'合同审查表'并按以下顺序办理:
物资工程管理制度4
一、类别
1、本制度所指采购物资分类三类:
A类:建筑钢材、黑色金属等。
B类: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设备等)及设备的配件等。
除上述物资外,其它物资的采购管理另文规定,或总经理直接指示。
2、与采购物资管理相关联的项目部及承包人分类
2.1需求使用单位及承包人
2.2主管部门
3、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分类
3.1月度物资需求计划
3.2紧急物资需求计划
4、采购的方式分类
4.1固定厂商、长期报价采购
4.2即时询价采购
5、采购物资付款方式分为:
5.1延期付款。
5.2货到后分期付款。
5.3货到凭发票报销付款。
6、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6.1、采购合同、计划的批准、签订。
6.2采购付款的批准。
二、职责
1、公司供应领导小组负责
1.1审议批准《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
1.2审议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事项。
2、总经理负责
2.1采购合同的批准、签订。
2.2采购付款的批准。
三、程序
1、物资需求计划及发放程序
1.1需求使用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求每月20日前填写《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对于确实急需不能列入《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物资,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可随时及时填写《物资紧急需求计划》。
1.2《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和《物资紧急需求计划》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所需物资主官部门审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提报至需求物资的采购部门。
2、物资采购审批程序
材设部根据按照《物资需求及发放程序》汇总的《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或《物资紧急需求计划》,结合《物资基准库存量明细》和目前物资库存情况,确定应采购物资的品名、数量和拟采取的采购方式,填写《物资采购审批表》,经材设部经理审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物资采购实施程序》。
3、物资采购实施程序
3.1物资采购部门采购人员接到经批准的《物资采购审批表》先核对采购内容,查阅《物资供应商登记表台帐》和其他有关资料后,根据采购物资的缓急程度,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批准的紧急特殊情况外,必须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询价。
3.2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进行整理后,采购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拟订议价方式及各种有利条件,和经批准的采购方式向厂商议价。
3.3采购经办人询价、议价以及有关物资的质量、付款方式等内容洽谈完成后填写《采购物资询价议价报告表》,经材设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进行采购。必要时与供应商签定《购货合同》,按合同审批程序各级审核后再进行采购。
3.4召开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批准。
4、采购物资验收入库工程程序
4.1采购物资到现场或项目部后,现场材料员提请采购物资的主管部门对采购物资进行检验或验证。
4.2检验或验证合格后,由采购人员和现场或项目部填写各类《物资入库验收单》,经检验或验证人员签字后物资登记入库。
5、采购物资付款工作程序
5.1采取预付款方式的采购物资,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价议价报告表》,填写《借款单》,经付款审批流程批准后办理预付款手续。
5.2采取除预付款方式之外的方式付款的采购物资,在采购物资到厂入库后,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价议价报告表》,《物资入库验收单》,以及购货发票根据公司财务报销的有关规定,经审批流程批准后办理报销付款手续。
四、规定与标准
1、物资需求(采购)信息传递规定
1.1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必须在《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或《紧急物资需求计划》上将所需物资的相关要求说明,特别是品种、规格、型号、供货日期以及对采购物资的其它特殊要求。
1.2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在《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或《紧急物资需求计划》上注明相关事项。
1.3物资需求使用单位也要及时掌握所需物资的市场信息情况,在《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或《紧急物资需求计划》上将所需物资的估计单价和金额情况列明。
1.4物资需求使用单位需要对所需物资的规格或数量进行变更时,必须立即通知材设部,双方协商积极配合处理好有关事宜。
2、物资采购规定
2.1物资采购部门必须按照“质量第一”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降低成本、保障生产经营”为目的,切实做好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2物资采购部门要严格遵守《供应商评价制度》,通过“同等条件,质优优选、价低优选、近处单位优选、老供货单位优选、直接生产单位优选、信誉好的单位优选”的方式,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四个方面的内容,在“重质量、遵合同、守信用、看服务”的前提下,做好物资供应商的考察选择工作。公司主要采购物资必须保证各有3-5家“资质完备、质量可靠、诚信度高、服务周到”的备选供货商。 2.3对于采购单位提出的供应商、供货价格有疑义的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应在召开的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上提出,并由会议做出决定。
2.4凡采购单价在3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10万元以上的成套设备、5万元以上的大宗物资,必须采取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由招标小组(采购领导小组)确定相关事项。
2.5若厂商报价的采购物资规格与《物资采购审批表》所列的规格略有不同或属代用品者,采购经办人员应列出资料在《物资采购审批表》上,经主管审核后,物资需求使用单位或物资主管部门签字同意后方可采购。
2.6若因缺货等原因无法按需货日期完成物资采购,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双方积极协商处理好有关事宜。
3、采购物资验收入库、出库规定
3.1采购物资到现场或项目部后,必须经材料设备部门组织使用单位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
3.2对于经检验和验证不合格的采购物资,材料设备部门必须与供货商进行协商,采取退货、换货或索赔措施。 3.3材料设备部门要对所有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和检验验证方式、方法进行规范和明确。
3.4各需求单位在物资验收合格后按需求单位使用情况由现场材料员办理出库手续。
4、采购物资付款规定
下列情况财务部应拒绝支付采购款项:
4.1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规定的付款方式或付款金额不一致的款项。
4.2材料设备部门和物资使用单位未在《入库验收单》上签字的款项。
4.3《物资入库验收单》中列出的采购物资的数量、品种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不符的款项。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在《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或《紧急物资需求计划》上注明相关事项。
5、采购纪律规定
5.1各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本着“节约、降本”的原则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对任何乱报计划、铺张浪费甚至违规违纪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5.2物资采购经办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购成本的最低化、采购质量的最优化、采购效率的最快化。
5.3采购人员都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批准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订购和盲目进货。
5.4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任何人不得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对实际出现的回扣或酬金必须在三日之内上交。
5.5采购人员必须树立服务意识,急生产经营所急,想生产经营所想,任何人不得无故积压或拖延采购及相关工作。
5.6为掌握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商品信息,如价格行情等,采购人员必须经常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的能力,以保证及时、保质、保量地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6、售后服务
对于采购物资,材设部在签订购买合同时,要明确约定。
6.1采购物资在投用前需厂家进行现场指导的,由材料设备部门负责联系。
6.2对于在使用过程中(质保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材料设备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协调解决。
物资工程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华能平凉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基建工程物资的核算管理,根据国家及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电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电厂基建工程物资核算的管理职责、范围、会计科目及帐簿设置、物资领用核算程序、物资采购和验收入库程序、物资稽核程序等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厂基建物资的核算管理,投资规模较大的更改工程等应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基建工程物资核算工作由财经部材料会计,燃供部物资计划员、采购员、仓库保管员,及计划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完成。其分工及职责如下:
(一)财经部材料会计全面负责公司工程物资的财务核算与管理,包括:物资采购与领用业务的会计核算、物资明细帐簿的稽核、库存物资的抽查盘点等。
(二)燃供部物资计划员和采购员负责公司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物资入库手续的办理、库存物资的盘点,相关统计台帐的记录,按规定办理业务审批程序,传递有关单据。
(三)燃供部仓库保管员负责物资的库房管理、日常收发业务,并登记物资明细帐。
(四)计划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有关人员负责对工程物资的领用进度及所属工程项目等内容进行审核。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五条基建工程物资包括工程物资、基建用固定资产、管理物料及低值易耗品、劳动保护用品等。
(一)工程物资
工程物资指列入批准工程概算的各种专用设备、专用材料和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器具、备品备件等。
1.专用材料:指基本建设工程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种材料,包括钢材、木材、水泥、装置性材料等。
2.专用设备:指基本建设工程中,组成生产流程的各种主设备、辅助设备、附属设备等。
3.工器具及备品备件:指在建设期间为竣工验收或调试而购置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
在划分专用材料与专用设备时,应参考《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项目费用性质划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应随意确定划分标准。
(二)基建用固定资产
基建用固定资产指利用基建资金购入的,在基本建设期间使用的,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有关设备、工具、器具等,不包括基本建设期间为生产购入的不需安装设备。
(三)管理物料及低值易耗品
管理物料及低值易耗品指管理部门购置使用的、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家具、器具等。
(四)劳动保护用品指按照规定发给职工的劳保服装用品、安全防护用品、标志服装及防暑降温物品等。
第六条以上各类物资均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
第四章会计科目及帐簿设置
第七条电厂根据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分别设置“工程物资”、“固定资产”等会计科目,同时设置财务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
(一)工程物资按照物资类别设置“专用材料”、“专用设备”、“工器具及备品备件”等明细科目核算。
1.专用材料: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的甲供材料范围,专用材料通常分为以下六类:
(1)建筑材料:主要指洁具、结构用剪力钉、玻璃钢通风管、橡胶隔震垫、减振弹簧、建筑物围护及装饰用外护金属板、装饰面层用块料(面砖、地砖、大理石、花岗岩)等。
(2)电缆:包括各种电缆、电缆桥架、电缆防火材料、母线及母线槽、安全触滑线。
(3)阀门。
(4)照明灯具。
(5)管材管件:主要指四大管道用管材及管件等。
(6)其他:主要包括分部试运及整套启动所消耗的油、煤、电、水和整套启动所消耗的酸、碱以及耐火保温主材、配电箱等。
2.专用设备:按照热力系统等大系统进行分类。
3.工器具及备品备件参照专用设备进行分类。
(二)基建用固定资产分为以下三类:
1.房屋建筑物。
2.运输设备。
3.办公及其他设备。
(三)管理物料及低值易耗品分为以下四类:
1.办公用品:主要包括纸张、笔、印台、胶水等文具,以及光盘、软盘、硒鼓等电脑耗材。
2.车辆用油:包括汽油、柴油。
3.低值易耗品:主要包括桌、椅、柜、u盘、移动硬盘等。
4.日杂用品:主要包括桶、盆、拖把等。
第八条燃供部要建立仓库“数量金额三栏式物资明细帐”,由仓库保管员根据本月物资出、入库单序时登记,财经部材料会计每月进行稽核并签章。物资明细帐按照本办法“第七条”所规定的具体类别设立。
第五章采购、验收入库及结算付款程序
第九条工程物资采购及验收入库程序
(一)燃供部应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履行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或订单的签订及审批手续,并根据相关条款执行采购及验收入库程序。
(二)物资到货后,应由燃供部采购员、仓库保管员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等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的要求进行验货,确认数量、质量无误后填写物资入库单和验货单办理入库,对物资入库单和验货单的要求是:
1.物资入库单和验货单必须连续编号;
2.物资入库单应由采购员、保管员和物资主管签字确认,验货单应由采购员、保管员、其他部门相关人员和物资主管签字确认;3.物资入库单的内容包括:编号、供货单位、物资类别、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金额等。
4.验货单的内容包括:编号、供货单位、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情况等。
第十条工程物资结算及付款程序
(一)燃供部专责人员应将经过审批的发票和供货清单、物资入库单、验货单及时送交财经部材料会计进行物资采购有关帐务处理。
(二)对于发票未到而物资已到货的物资,必须以每月最后一天为截止点做暂估入库处理,由燃供部专责人员编制暂估入库汇总表随同物资入库单、验货单送交财经部。暂估入库物资在实际结算时冲回。
(三)工程物资相关款项的支付必须严格按照《财务收支审批办法》中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批。
第六章物资领用核算程序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领用核算程序
(一)施工单位领用工程物资前,应按要求填写物资出库单,详列领用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工程项目编号、工程项目名称,由工程管理部门按照工程项目编号表、工程量、用料计划等审核出库单,经计划管理部门负责人、燃供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领料。
(二)施工单位依据审批齐全的物资出库单办理领料业务,燃供部对出库单相关审批手续的完整性及领用物资的数量负责,计划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对领用物资所属的工程项目、领用进度负责。
(三)大型设备分次到货时,必须按照实际建筑和安装工程进度办理出库手续,不得采用设备全部到货后一次出库的处理方式,以保证工程物资帐面余额与库存相符以及在建工程投资与工程实际形象进度相符。
(四)对于暂估入库的物资出库时,除按照上述程序办理外,在《出库单》上还必须注明“暂估”字样。
第十二条电厂内部领用核算程序
公司内部领用基建用固定资产、管理物料及低值易耗品等时,由使用部门填写物资出库单,详列领用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物资主管、仓库保管员审核签字后办理领用业务。
第十三条财务核算程序
由燃供部物资计划员根据当月《物资出库单》按工程项目(或费用项目)名称和编号分类汇总编制出库物资汇总统计表,经财经部材料会计稽核无误后据以进行工程物资领用成本的核算。详见本办法第八章“物资稽核程序”。
第七章出库物资的`台帐管理
第十四条设备的台帐管理
燃供部要根据设备出库单、工程概算、合同等资料建立已出库设备台帐,详细记录已出库设备的名称、规格及型号、制造厂家(或供应单位)、所在地(部位或使用保管部门)、单位、数量、设备价值、领用单位、出库单编号等内容,并按月与财务帐面数核对相符。
(一)已出库设备台帐应按照概算所列项目和级次分级反映,并参照《华能股份公司固定资产目录》序时登记。
(二)燃供部台帐管理人员必须按月与财经部专责会计将已出库设备台帐与财务相应帐务进行核对,台帐中各级次的“需安装设备”价值应与财务帐面“需安装设备投资”数相符,台帐中各级次的“不需安装设备”价值应与财务帐面“不需安装设备投资”数相符。
第十五条基建用固定资产的台帐管理
基建用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要根据固定资产出库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及台帐,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及型号、制造厂家(或供应单位)、使用保管部门、责任人、单位、数量、价值等内容,并按月与财务帐面数核对相符。
第十六条管理物料及低值易耗品的台帐管理
燃供部要根据物资出库单按照费用列支渠道建立相关管理物料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台帐,详细记录物资的名称、规格及型号、制造厂家(或供应单位)、使用保管部门、责任人、单位、数量、价值等内容,并按月与财务帐面数核对相符。
第八章物资稽核程序
第十七条工程物资稽核程序
为保证工程物资帐帐、帐实相符,财经部材料会计应于每月末在所有物资结算业务办理完毕后,进行当月物资稽核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仓库保管员于每月末结出当月物资收、发、存数量及金额,并登记帐簿首页的帐簿登记汇总表,汇总记录该帐簿的收、发、存金额。
(二)物资计划员根据当月物资出、入库单,按照物资类别汇总编制物资收发存汇总表,分类记录当月各类物资的收、发、存金额。
(三)物资计划员根据当月物资出库单按工程项目(费用项目)名称和编号分类汇总编制专用材料出库汇总统计表及专用设备出库汇总统计表。
(四)上述物资收发存汇总表、帐簿登记汇总表、出库汇总统计表之间必须核对相符。
(五)物资收发存汇总表、帐簿登记汇总表、出库汇总统计表经财经部材料会计稽核无误后签章,其中出库单汇总统计表作为工程物资领用成本归集核算的依据。
第九章物资清查盘点
第十八条为了加强工程物资管理、保证帐实相符,燃供部应定期组织燃供部、财经部、监审室等有关人员对工程物资进行盘点,做到至少每半年抽盘一次、年终全面清查一次。
(一)工程物资盘点以永续盘存制为主,由清查盘点人员清点实物并与帐簿记录核对,并形成“物资盘点表”,经盘点人和复核人签字确认、燃供部主任审核后,报分管公司领导批准。
(二)工程物资清查盘点如出现差异,应查明原因,落实责任,由燃供部填写盈亏报告单及处理意见,经财经部签字确认后,报分管财务的公司领导审批,财经部按照批准结果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同时燃供部要及时调整帐、卡记录。
第十九条基建用固定资产可随生产用固定资产一起每年清查盘点一次,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单独进行清查盘点。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盘点参照执行。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的执行情况由电厂财经部负责检查落实,并纳入月度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的文字解答由电厂财经部负责。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按电厂的有关规定进行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于20xx年12月10日发布实施。此前公布的办法相应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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