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房屋租赁合同(锦集7篇)

时间:2023-07-13 10:18:14 合同

  【简介】以下是热心网友“i65142”分享的个体房屋租赁合同(共7篇),供大家品鉴。

个体房屋租赁合同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免费 篇1

  出租人(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联系方式:年月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房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期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三、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大写元整),乙方到期不租。费用结清,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四、付租方法: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每月元,乙方按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日付清。如乙方拖欠房租逾期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出租房。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还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安全用电,不乱接乱搭电线。如使用电热水器或天然气不当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并全额赔偿第三方。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物业、电梯、卫生费及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协议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

  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

  附:电表底数。水表底数。煤气底数。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

  5、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六、室内配有下列物品:。

  七、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租房所有钥匙及相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八、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九、协议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十一、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十二、本协议经签字(盖章)生效。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两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3

  订立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商业房屋一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事项:

  第一条:出租地址

  甲方将 ,建筑面积为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场地使用,其经营范围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承租,租赁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机关核定的面积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需要续租,须提前 60 天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双方重新议定租金后,方可签订续租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不再继续租赁。

  第三条:租赁保证金

  甲乙双方商定本房租赁保证金为元(人民币大写:),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正常终止后十五日内,若乙方无拖欠房租及其他费用时,对商铺无损坏,并且将商铺拆除的隔墙恢复后,不影响房屋的二次租赁,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息)。

  第四条:租金价格与租金交付时间

  每平方米月租金单价为元,月租金共计(按产权建筑面积计)元(大写:)支付方式为季度支付,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5日内预付下一期租金。

  备注: 甲方税款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办理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商铺修缮和装修

  1、乙方应按妥善使用商铺内的设施,保护房屋原结构和设备不受破坏(因室内装修、装饰需要,经业主同意拆除室内隔墙及墙内设施、设备除外)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可以对所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其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再向物业管理方申请施工。乙方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场装修并服从物业管理方的统一管理。租赁期满后装修物的权属处理,双方商定:

(1)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房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和搬离可移动设施、设备,乙方承担隔墙及室内设施恢复责任。

(2)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该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时,乙方应将承租范围内拆除的隔墙及室内设施复原。

(3)租赁期内,若乙方整体转让未到期的该商铺使用权时,需经甲方同意,并满足甲、乙双方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件,并且租金不低于当年每平方米的单价。受让方需与业主重新签订房屋租租赁合同,装修物权归属乙方处置。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对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相关物业管理文件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缴纳维修基金除外),在本合同期内,转由乙方享有并履行(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公共区域发生费用等各费用的交纳),甲方与物业公司已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4、乙方知晓甲方有意出售本房产,若乙方未在本协议生效7日内书面表示愿意承购本房产,则视为本条约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按法定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时,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5、乙方应遵守《用户手册》、《装修守则》以及本物业的其它管理制度。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消防安全责任书》及其它物业管理文件,以上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6、该房屋的质量保险费用由产权人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的人身、财产(货品等)的安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该房屋造成的损毁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1)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的经营范围;

(2)利用承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 (3)拖欠房屋租金累计30日以上。

  2、甲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但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两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装修损失。

  3、乙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乙方享有转让权。乙方转让,须告知并征得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意。

  4、因业主转让房产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的经营权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八条:免责条款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毁,造成甲、乙双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而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多退少补,甲方退还乙方全额保证金。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本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1、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到期后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X年X月X日 签约日期:X年X月X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出租人:签订地点:>企业

  承租人: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坐落在、间数、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租金(大写)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承租人需缴纳的费用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九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定金

  定金(大写)元。承租人在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和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的;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3、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出租人:(章)

  承租人:(章)

  鉴(公)证意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公)证机关(章)经办人:

  年月日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位于秀屿区东峤镇上塘珠宝城出租层套房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自月月日止。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按一月付一次结算,每一月头三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以及其他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结束时,乙方必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人民币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房内配套设施无损,保证金方可退回。

  五、在承租期间,乙方不得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也不得带人进该房屋居住。甲方有权不定时查房。如有发现转借或转租、带他人进该房屋居住的合同终止。并扣留押金。

  六、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如有损坏该房屋结构的。乙方需照价赔偿。

  七、在承租期间安全等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经办人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鉴(公)证机关电挂: 电挂:(章)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甲方 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深圳市 区 (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出租实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结构为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 。

  二、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出租月租金总计为元人们币。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庆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 等费用由 承担。

   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天,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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