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 篇1
县公社(乡)大队(村)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其中,一等地亩,二等地亩,三等地亩,四等地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年,从一九年月日起,至一九年
月日至。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2、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3、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斤,斤,斤,……。交售时间是。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元,纳税时间是。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元,公益金元,管理费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月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4、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5、乙方如遇生、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6、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2、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3、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七、其它
。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大队(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县公社(乡)大队(村)生产队(公章)
代表人:(盖章)
乙方户主:(盖章)
年月日订
土地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合同内容: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定此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自愿将位于亩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种植,双方约定事项如下:
一、承包期为五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乙方按每年支付甲方承包费用叁万元整。
三、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先支付甲方承包费用贰万元整,剩余壹万元在年底之前付清,之后以此类推。
四、甲方在承包给乙方前负责供电、供水设备的使用正常。设备包括:机井一眼、37千瓦水泵一台、50千瓦变压器及变电柜一台、房屋6间,承包到期后乙方保证上述设备完好,由甲方验收。
五、乙方在承包后负责供水、供电设备的维修。乙方负责用电及安全等事项即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六、乙方在承包期间如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负责任。
七、甲方给450亩地安装滴灌,甲方负责总管子、其它分管子安装,如果管道造成损失或丢失由乙方赔偿。年底收回所有滴灌及分管子乙方负责,滴灌带由乙方负责购买。
八、乙方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征用土地,搞建设、集体修渠等事宜,对土地上的农作物的赔偿归乙方。
九、乙方要遵守国家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及政策,如出现任何问题由乙方承担。
十、如甲乙双方有一方违约合同,需赔偿从违约之日至合同到期对方的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金每年壹拾万元整,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维护甲、乙双方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孟家峪村闲置山坡地承包给乙方做为养殖用地事宜,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闲置山坡地承包给乙方,承包期限 年,自20年2月1日至20年1月31日。
二、承包闲置山坡地100亩,价格为600元/亩,总计元/年。每5年承包费上调总金额的10%。
三、付款方式:乙方每年的2月1日前交付本年度承包费。如乙方不能按时交纳承包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四、承包的.闲置山坡地由双方划定界限,并设置标记【四界见地形图】。承包闲置山坡地内的花椒树、开荒用地,由甲方负责协商户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承包期限内,乙方不准改变其养殖用途,乙方需转包时要经村委会同意方可转包。承包期限内,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在承包期限内,不受村委换届等特殊因素的影响。承包期满后,乙方享受第一承租权。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负责人:
乙方:(盖章) 负责人:
年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现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坐落在西岭土地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年限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及上交办法:
每项亩元,年共计: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清。
四、乙方承包目的:
以种植、养殖为主。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土地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经营权。
2、除收取乙方的承包费,再无权收取乙方的任何税、费用,无权调整承包费。
3、甲方无权调整土地使用权。
4、因承包土地引起的村民闹事,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权。
6、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与村民发生的纠纷。
7、提供水电资源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经营权,流转权(必须经甲方同意,但不能超过本合同的剩余年限)。
2、乙方要保护好土地资源,坚决不能搞永久性建筑。
3、必须遵守村规民约。
4、承包期内因国家征用,土地的征用费用甲方所,地面附着物的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七、未尽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作为本事同的补充条款。
八、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5
发包方: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四至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将位于乡村组位置的机动地面积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四至界限东至,西至,北至,南至。
二、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
2.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补贴、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处分权和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及附着物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5.本合同期满,乙方享有承包优先权。如不继续承包,甲方应按当时的市价评估地上附着物,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六、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组长(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土地承包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其中,一等地亩,二等地亩,三等地亩,四等地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年,从二零年月日起,至二零年月日至。
三, 乙方的权利义务
⒈ 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⒉ 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⒊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斤,斤,斤。交售时间是。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元,纳税时间是。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元,公益金元,管理费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月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⒋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⒌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⒍ 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⒈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⒉ 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⒊ 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⒈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合同范本《土地承包合同》。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
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⒊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七,其它
。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大队(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县公社(乡)大队(村)生产队(公章)
代表人:(盖章)
乙方户主:(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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