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市区号门面租赁给乙方。
2.租赁期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元(人民币)。
4.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无续租权.,(因乙方上个租赁年度合同期为20xx年2月8日-20xx年2月7日止,因乙方要求延期合同到20xx年7月7日,延期合同到期后,乙方仍不予交房,经双方协商,乙方续租一年,租期20xx年7月7日到20xx年7月6日。本合同到期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交房,如延期交房,每日按总年度租金的百分之十作为赔偿金,赔付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二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或第三方提出任何赔偿条件,应在接到通知15个工作日内,把房屋交还给甲方,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商铺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租凭合同,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洪梅汽车站商铺间租个乙方作为合法经营场地,商铺位于编号为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租凭期限为年,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租,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三、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为免租期,每月租金按建筑面积40—50元平方米计算,每月计付租金元。租金采用按月支付方式,并于当月5日前缴清,逾期按每日2%计付滞纳金,第二年做适当调整。
四、管理费按人民币2元平方米月,合计为元。(此费用包括治安管理费、卫生绿化、公共设施等)管理费在免租期内不得减免,并于当月5日前交清。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当月内向甲方交纳租凭商铺押金元人民币(每个铺面),押金用以保障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期满后不计利息如数退还,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作为违约金,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六、乙方经营期内所有的费用或按有关规定应付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以上所收的一切费用都不含税,甲方收取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乙方所用的水费按元吨,电费按元度。
七、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或者合同期间终止合同关系的,乙方须在天之内将铺面交还甲方,交还时应当恢复原貌(如间墙、门窗、管道等),否则应当支付恢复原貌的费用,同时乙方负责自行清理所有杂物,并搞好卫生,租凭物内的装修材料(包括水管、电线、隔楼、门窗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八、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如建、翻修、不得改变原建主体结构和面局。租凭期间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乙方必须配备防火器材,消除安全隐患。
九、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因经营需要装修店铺的,须向甲方有关部门登记备案,执行并遵守甲方的有关部门规定(如统一制做招牌、用电安装等),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装修,并于日必须正常开门营业,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押金,收回商铺。营业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连续三天关门,否则视为违约。
十、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照,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应该按照约定时间缴纳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的供水供电等,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下达书面催缴通知后仍不履行的,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商铺及附属的设施设备及装修材料,且押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收滞纳金的权利。
十二、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一年之内不得将物业转让,以后如确需要转让租凭权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收取500元的转让手续费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否则视为违约,则按违约处理。
十三、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遵守法律法规及《治安管理条例》等,必须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或终止合同并不作任何赔偿。
十四、本合同如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不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20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租赁内容
1、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 号。 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2、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装修情况精装修房配家具和电器(详见家具清单)
简装修不配家具电器
毛坯房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 元整(¥ 元)。
2. 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递增 %(即第二年为 元,第三年为 元,第四年为 元,………)。
3、其他方式
4、租金以 个月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于月日前支付。
5.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保证金:
双方约定本协议下的保证金为。该款作为乙方向甲方承诺遵守本合同规定的保证。租赁关系终止且乙方将该房屋交还甲方并付清其所有应付费用后,甲方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第五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租赁期内,乙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对房屋进行合理装修。但不得破坏原有房屋的承重结构,不影响原给排水管道和电力等设计。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甲方出售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乙方,并征求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出售该房产的,乙方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可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期间内,乙方转租的租金及转让费等归乙方所有。但乙方需和其转租的第三方依法签订次租赁合同,明确告知第三方本租赁合同内容和细节。
第七条 续租
1. 如果双方在该租赁合同期满,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续租应在该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告知甲方,重新签订合
2. 续租赁合同的基本构架原则上不变,租赁费用则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本着老客户同等条件优先,租金适当
第八条 返还
1、 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时,返还该房屋;逾期返还房屋的,双方确认:甲方有权采取其认为合适的措施,
2、 房屋返还时,乙方需交还所有钥匙(包括乙方使用期间新增或更改的钥匙)。乙方必须保证返还的房屋排水、
第九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
(一)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
(二) 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三) 甲方在乙方租赁期间并履行的情况下,不得干涉乙方在该租赁合同约定下的合法经营活动,如果无故干涉造成乙方损失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
(一)乙方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不得无证经营。
(二)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承担。
(三)乙方负责保管、维护房屋内的设备、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设施问题,由乙方自行维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如果甲乙双方在该租赁期间,未按照以上约定执行该合同的,则视为违约。
2、违约的所有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和另一方无关。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经双方代表签字之日生效。若本协议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四条: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4
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地 址: 电话: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地 址:
电话: 身 份 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物业出租给乙方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守信。
2、租赁周期一年时,租赁费每年底再议。如果租赁三至五年时,租赁费为 元/月,但乙方必须交纳保证金壹万元。若乙方租赁期内中断租赁物业,乙方所缴纳保证金为乙方违约金,作为对甲方的赔偿,甲乙双方再无任何经济纠纷。
3、其他费用
乙方以乙方名义负责经营项目,并承担该物业使用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场内设施维修与经营相关的一切税、费(除土地使用税)。
合同,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6、乙方对该物业进行装修或改造,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承担甲方相应经济损失。
7、如合同到期或者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合同,乙方应保留该物业的固定装修,不得损坏,且应在20日内搬出该物业,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物业内所有物品,甲方有权处理。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5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联系电话: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联系电话:
甲方在花溪徐家冲有商铺壹间,乙方自愿承租,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愿将位于的自有商铺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甲方商铺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室内外设施齐全。
三、租赁经营时间: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为年。
四、租金
商铺月租金双方协商为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时每年首日前半月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商铺租金。每年租金递增,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交清水电费、不得拖欠、拒交,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水表底表吨位,电表底数度数。
五、租赁责任
乙方对甲方的`商铺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该拆,如乙方需装修改造商铺内外需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理好各种关系方可装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商铺安全。
甲方的商铺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合同期满,乙方所增设和改换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和损坏,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乙方向甲方交押金元。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将甲方商铺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铺,终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商铺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注:(只能在合同期内转让,并支付甲方人民币元)
七、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承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市地号市区路号商铺、其楼上楼下全部平方米转租与现租人为商铺营业使用。
第二条。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有权要求甲丙方协住乙方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
第三条租金。
1、每年租金人民币元,每年月日以前缴纳。
2、房租在每年月日上交甲方,托欠时不的超过天。
第四条使用转租物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供商业营业之用。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
5、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丙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
6、此门面房丙方转让给乙方后,丙方不得在向乙方收取别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危险负担。
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天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房租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未交房租的%的违约金。
2、甲方若要终止出租此门面房须经过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收回此门面出租。甲方无权收取此门面,依然以此合同为准,继续收取每年的房租。
第七条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丢弃,可由甲方处理。
3、乙方如觅有保证人,应与保证人负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本合同一式份,各执一份为凭,自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签名):
承租方(签名):
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
承租方:
位于珠海金湾区三灶镇月塘村综合楼商铺出租一事,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租赁场地:月塘村综合楼靠山庄路口层号商铺归乙方管理使用。(注明:承租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每个月租金为元整(¥元),双方签订合同的当天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个月租金作为该商铺的押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才退回无息押金。本商铺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及转让,如违反,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押金不退还。
四、承租商铺所用水费、电费自行结清,商铺里面的电、水设施承租方自行维修及维护。
五、承租方不得破坏商铺原有结构,如需变动,则必须取得出租方同意,未经同意,承租方如擅自改变商铺原状及结构的,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押金不予退还及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六、每月28号前交租金,如不按期交租,逾期5天以上则权当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押金不予退还。
七、承租方需办理相关证照时,出租方应提供该场地证明,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不得利用商铺从事违法活动。
八、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妥善管理该商铺,在租赁期间如有房屋、门窗、水、电等设施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对其进行维修,出租方不予负责。如承租方人为或管理不善造成损坏的,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的责任及赔偿。
九、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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