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合同 篇1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颜色:
产地:型号:
发动机号码:(拓印粘贴)
底盘号码:(拓印粘贴)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万元。包括三部分: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万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
住址:
证件号码:
年月日
乙方(授权签字人):
住址:
证件号码:
年月日
汽车销售合同 篇2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颜色:
产地:型号:
发动机号码:(拓印粘贴)
底盘号码:(拓印粘贴)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万元。包括三部分:
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万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乙方(授权签字人):
住址:住址: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销售合同 篇3
甲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汽车并办理按揭或乙方通过其他汽车销售商购买汽车后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相关手续等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品牌;
型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价: 。
二、购车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车辆;
2、乙方向汽车销售商购买车辆,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
三、交车时间、地点及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乙方提车确认单为准。
2、乙方向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汽车经销商及乙方签名盖章的提车确认单为准。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种方式及期限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元。
2、分期付款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首付元,其余车款乙方委托甲方向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延安路支行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年限,按揭%,金额(大写)。
五、权利与义务
1、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质量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汽车时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乙方通过其它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乙方负有审查所购车辆证件,发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若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6、如乙方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协助乙方或协助汽车销售商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六、有关汽车按揭的约定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的,乙方应切实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自提车之日起至银行贷款发生之日止,须配合甲方及银行的资信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2、乙方提车后,须及时上牌,并把车辆登记证及购车发票原件交与甲方。
3、按揭期内,乙方未经银行同意,不得将抵押车辆私自转让给他人;如私自转让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在按揭期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不得以经营状况不良或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5、乙方不得以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为由,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6、乙方签订的本合同及银行贷款合同后,应严格履行,不得私自更改抵押权人,若由此而生的抵押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甲方为乙方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费用(含保证金、续保定金、担保手续费、工本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贷款期内必须履行保险义务,乙方的续保定金在贷款期最后一年充抵保金,相关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若乙方不履行保险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承担。
8、乙方若变更住址及联系电话,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甲方及贷款银行,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2、乙方不履行按揭付款义务的,除按按揭贷款合同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利息、罚息、调查费、律师代理费等)。
八、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所指的汽车销售商,系指乙方所购汽车的开票单位。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借款银行备案一份。
甲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销售合同 篇4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汽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后记汽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乙方依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元整。
(2)余款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余款元,可分十次支付,自至止,每月日前支付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第二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中任何一期的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甲方须保证后记汽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及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概不负责。
第七条后记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汽失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合同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清偿责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保证人(丙方):
汽车销售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代理甲方系列汽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理及授权范围
1、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系列汽车包括:
1、2
乙方的代理区域为地区。甲方授权乙方为以上个区域总经销的权限,全面负责个区域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如因乙方串货行为造成甲方或者甲方的其他代理商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每台车违约金为
元,同时,甲方应明令禁止其他区域的授权经销商在上述个区域销售(该市场年月日以前的供货车辆除外),否则视同甲方违约。
1、3
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不低于辆,乙方负责保证年销售量不低于辆(辆),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1、4乙方的总代理权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5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1、6“商标”属于甲方所有的汽车产品商标。
第二条订货及付款
2、1甲乙双方的结算价格见本合同的附件,该附件由具体的经销协议和订货单组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所提车款
2、3
产品的销售在授权的区域内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应依据或参照甲方确定市场指导价进行销售,严格禁止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销售。
2、4乙方为销售产品组织的各种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
2、5本合同规定以现金方式或以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
第三条运输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办理相关出库手续后,乙方自行提货,并负担相关运输费用,甲方仓库地为交货地。
第四条投标特别约定
乙方在参加投标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按招标方要求出具相关授权文件,但乙方必须按相应情况遵守甲方在价格上的规定。
第五条商标、工业产权和保密
5、1合同特指产品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属于甲方产权,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允许乙方使用,但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5、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
5、3乙方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实施了串货行为,甲方可根据乙方违规销售的实际数量处以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代理权。
6、2
如乙方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实际销售的数量对乙方处以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6、3如甲方不能按照乙方规定交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和更换,以求达到乙方订单要求,对于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6、4
原则上禁止乙方擅自更改甲方车辆的标准配置进行销售,对于确需改装的,乙方应提前向甲方立项并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擅自改装引起的维修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七条售后服务
7、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7、2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用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用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7、3
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12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7、4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汽车配件损坏,不在免费保修之列,乙方需支付甲方售后服务之费用。
7、5对于乙方擅自改装的部分,不在保修之列,对于甲方维修站因维护甲方利益而进行了维修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维修费用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违约另一方单方解除合同而终止。
第九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相关情况并向对方提供相应证明,在双方共同商议(或有关主管机关裁决)后,可以根据决议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及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且效力等同,作为合同附件之一的与本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也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出卖人):姓名住所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受人):姓名住所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车辆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愿意讲起享有所有权的(车辆型号牌照行驶里程等车辆信息)车辆有偿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乙方同意购买符合第一条约定的甲方的车辆。
第三条购车款为人民币:元,乙方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构成款,
第四条甲方应当在乙方支付购车款的当日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因此产生的税费由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在车辆过户前甲方没有因转让车辆肇事负债,也没有讲该车辆以任何形式进行抵押或者为自己以及第三方提供担保。
第六条甲方其享有该车辆的完整所有权,任意第三人对该车辆均不享有任何权利。
第七条乙方没有按照约定支付购车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照全部购车款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还有其他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和,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立即返还乙方支付的全部购车款,并按照全部购车款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还有其他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有利于自己的)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式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份,各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销售合同 篇6
买方x x x(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x x x(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x x x(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 x x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 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x x元。
(2) 余款x x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 余款x x 元,可分十次支付,自x x x x年x月x日至x月止,每月x日前支付x x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前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 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 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买方(乙方):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见证人(丙方):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汽车销售合同 篇7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1.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一辆车型,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车身颜色:登记日期:车辆登记证:附加税完税证明:使用性质:保险类型:有效期至价格:人民币大写。
2.汽车在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赔偿汽车总价值20%的违约金。
3.甲方负责办理所有权和会员资格的转移手续。手续上的任何问题由甲方负责,转让费由甲方负责。
4.自移交之日起,该车辆以前的一切索赔、费用、违章和事故均由甲方承担,以后的一切费用、违章和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备注: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汽车销售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销售汽车配件等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自本合同签订日起,乙方依据本合同起向甲方销售汽车零部件,期限为20年3月1日至20年3月1日。
二、甲方用电话,传真等确认订购汽车配件项目清单向乙方供应所需零配件。乙方应协助甲方描述配件型号。
三、乙方共销售甲方指定需要配件共计人民币伍佰伍拾玖万元(按月结算) 。
四、甲方选择运输方式。
五、费用支付:
1、甲方验收合格的货物后,应付配件费用和运输费用。
2、货物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甲方应在第一时间和运输共同协调问题货物并联系乙方,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
3、货物验收中,因甲方描述配件具体型号不准确而导致配件不符的.,甲方应在第一时间和运输共同协调问题货物并告诉乙方,运输费由甲方支付;
4、乙方配件在未使用的情况下,可以进行退货或调货。运输费由甲方支付;
六、如订货时间长配件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当初订货时配件价格结算。
七、协议签订时,双方需提供真实的有效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有关本合同的修改,必须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销售合同 篇9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汽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元。
(2)余款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余款元,可分十次支付,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每月日前支付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若无法履行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甲方须保证汽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见证人(丙方):
日期:年月日
汽车销售合同 篇10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图书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图书品种质量:
(1) 甲方保证所供图书皆为国家正式出版物,质量可靠。
(2) 甲方需按乙方所订书目清单提供图书。若品种、数量有变化,需征得乙方同意。
2、包装运输:
(1) 到站地址: 中学 。
(2) 货到达本地后由乙方自取,发货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 乙方收到货时,要注意外包装是否完好,如有残破的`请即时向甲方联系。
3 图书折扣: 33 % ,甲方所供图书全部为新书。
4 验收:
(4) 乙方收到货单后速提货,检查验收,如发现数量不够或残缺,应于收货后 7 日内通知甲方并提供书面证明,逾期按无差错处理。甲方检验核实,应于收到书面证明五日内将货补给乙方。
(5) 最后结帐时的图书品种、数量、码洋以甲方开具的发货清单为法律凭证。
5 数量:
(6) 乙方向甲方订购图书总计册数为一万册,自合同生效之日3-4个月内采购完毕。共分2-3批订购,每购一批书结算一次 。 乙方付款方式: 转账
(7) 付款期限: 图书验收完毕后, 15天内付清 。
(8) 双方约定发票开具和税收负担方式: 甲方负担 。
(9)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拒付书款,结款时间如超越商定期限,除结清全款外,乙方还应按每滞后一天,向甲方按未结款的1%交纳滞金。逾期十日,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法律措施追回欠款。
6、若有合同纠纷,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汽车销售合同 篇11
甲方(卖方/原车主):
乙方(买方/新车主):
一、车辆基本情况
车牌号:蒙AWL221
甲方承诺:该车辆来源合法,无非法改造、改装;无遗留经济抵押(银行按揭);无未处理交通肇事和违章,所有证件资料税费真实完备,符合法定过户条件。
二、车辆具有以下证件和附件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本、养路费、车船使用税、机动车登记证书 、钥匙1套、备胎、随车工具 、说明书、保养手册、保险单卡发票
三、车辆价格和付款交接
1.车辆成交价格:人民币(大写):玖仟元整(¥ 元)。
2.车辆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现金支付甲方人民币(大写):玖千元整(¥ 元)乙方将购车款一次性支付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收到全额车款后,如过户不成,甲方全额划还车款,本协议不再生效。
3.车辆过户后在续办保险过户时,甲方予以协助。
四、 20xx年12月前违章由甲方负责处理,之后违章由乙方负责,车辆自20xx年12月2日当天交由乙方后,甲方不再承担车辆维修等问题。
五、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车辆过户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至办结车辆过户日止。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销售合同 篇12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方;
乙方;王彦植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经协商共同达成一致,因乙方特殊原因,乙方不成立财务部,由甲方统一管理,甲,乙双方按合同规定进行利润返点。
第一条 代理及授权利润范围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系列汽车包括《汽车贷款咨询;车务代理;违章代缴,照明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销售及售后服务》。
乙方的代理区为《贵州省都匀市》甲方授权乙方为以上贵州
省都匀市个区经销的权限。
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不低于《3--5》辆,乙方负责保证年销售量不低于《25--40辆》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甲方按每销售每辆,利润18%返给乙方:《超出年销售量甲方按利润35%返给乙方》。
乙方的代理权期限为20xx年3月26日至20xx年12月30日
第二条 商标 工业产权和保密。
合同特指产品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属于甲方产权,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允许乙方使用,但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既停止并取消。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
乙方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乙方不能用甲方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商标、公司名称等向金融机构申请和抵押贷款。
乙方不能设立财务对客户进行开收发票,乙方除公司指认设立营销部外不能成立其他部门。所有对公文件必须交由甲方审批。乙方不能私设公章。如需使用公司公章,必须按流程向甲方申请审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实施了串货行为,甲方可根据乙方违规销售的实际数量除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代理权。
如甲方不能按照乙方规定交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和更换,以求达到乙方订单要求对于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原则上禁止乙方擅自更改甲方车辆的标准配置进行销售,对于确需改装的乙方应提前向甲方立项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擅自改装引起的`维修费用和其他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四条 售后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用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用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查工作。
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12小时内给于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热。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人:代表人:
年月日 年 月日
汽车销售合同 篇13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代理甲方北旅系列汽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理及授权范围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系列汽车包括:京铃轻型客车
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地区。甲方授权乙方为以上个区域总经销的权限,全面负责这 个区域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如因乙方串货行为造成甲方或者甲方的其他代理商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每台车违约金为一万元,同时,甲方应明令禁止其他区域的授权经销商在上述个区域销售(该市场 年月日以前的供货车辆除外),否则视同甲方违约。
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不低于辆,乙方负责保证年销售量不低于辆( 辆),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乙方的总代理权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商标属于甲方所有的汽车产品商标。
第二条:订货及付款
甲乙双方的结算价格见本合同的附件,该附件由具体的经销协议和订货单组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20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所提车款。
北旅汽车系列产品的销售在授权的区域内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应依据或参照甲方确定市场指导价进行销售,严格禁止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销售。
乙方为销售北旅系列产品组织的各种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
本合同规定以现金方式或以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
第三条:运输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办理相关出库手续后,乙方自行提货,并负担相关运输费用,甲方仓库地为交货地。
第四条:投标特别约定
乙方在参加投标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按招标方要求出具相关授权文件,但乙方必须按相应情况遵守甲方在价格上的规定。
第五条:商标、工业产权和保密
合同特指产品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属于甲方产权,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允许乙方使用,但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
乙方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实施了串货行为,甲方可根据乙方违规销售的实际数量处以每单车一万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代理权。
如乙方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实际销售的数量对乙方处以每单车五千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如甲方不能按照乙方规定交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和更换,以求达到乙方订单要求,对于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原则上禁止乙方擅自更改甲方车辆的标准配置进行销售,对于确需改装的,乙方应提前向甲方立项并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擅自改装引起的维修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七条:售后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用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用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 12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汽车配件损坏,不在免费保修之列,乙方需支付甲方售后服务之费用。
对于乙方擅自改装的部分,不在保修之列,对于甲方维修站因维护甲方利益而进行了维修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维修费用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违约另一方单方解除合同而终止。
第九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相关情况并向对方提供相应证明,在双方共同商议(或有关主管机关裁决)后,可以根据决议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及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且效力等同,作为合同附件之一的《北旅汽车商务制度》与本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也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北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乙方:北京达惠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
1, 代理商授权书
2,北旅汽车商务制度
3,顾客档案表
4,进销存报表
5,市场信息调查表
6,订货单
注: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汽车销售合同 篇14
甲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汽车并办理按揭或乙方通过其他汽车销售商购买汽车后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相关手续等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品牌;
型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价: 。
二、购车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车辆;
2、乙方向汽车销售商购买车辆,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
三、交车时间、地点及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乙方提车确认单为准。
2、乙方向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汽车经销商及乙方签名盖章的提车确认单为准。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种方式及期限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元。
2、分期付款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首付元,其余车款乙方委托甲方向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延安路支行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年限,按揭%,金额(大写)。
五、权利与义务
1、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质量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汽车时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乙方通过其它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乙方负有审查所购车辆证件,发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若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6、如乙方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协助乙方或协助汽车销售商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六、有关汽车按揭的约定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的,乙方应切实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自提车之日起至银行贷款发生之日止,须配合甲方及银行的资信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2、乙方提车后,须及时上牌,并把车辆登记证及购车发票原件交与甲方。
3、按揭期内,乙方未经银行同意,不得将抵押车辆私自转让给他人;如私自转让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在按揭期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不得以经营状况不良或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5、乙方不得以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为由,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6、乙方签订的本合同及银行贷款合同后,应严格履行,不得私自更改抵押权人,若由此而生的抵押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甲方为乙方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费用(含保证金、续保定金、担保手续费、工本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贷款期内必须履行保险义务,乙方的续保定金在贷款期最后一年充抵保金,相关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若乙方不履行保险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承担。
8、乙方若变更住址及联系电话,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甲方及贷款银行,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2、乙方不履行按揭付款义务的,除按按揭贷款合同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利息、罚息、调查费、律师代理费等)。
八、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所指的汽车销售商,系指乙方所购汽车的开票单位。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借款银行备案一份。
甲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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