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个人租房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甲方将位于地方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室内主要家具有:
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三、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结算。每月月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四、乙方应于签合约时交付甲方人民币元整()作为房屋的.家具押金,租赁期满乙方如不续租,应交清所有租赁期间发生的费用,交清后,甲方应无息退还押金。
五、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电视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六、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七、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10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八、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九、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日期:
简单个人租房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元。
该房屋押金为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甲方,应付租金为:元。
2、乙方应在租金到期之日提前天预支付下半年的租金。
3、如乙方未能在租金到期之日提前天内预支付租金,甲方视乙方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扣除押金。
第六条:维修养护责任
1、日常的房屋室内易损耗设施的维修费用由乙承担。拖把,灯泡,开关,水龙头等房屋内预埋管路水路,电路,暖气,下水道因甲方装修时设计或因材料质量原因出现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就行经济赔偿。
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4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或所在小区内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配合甲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有线电视、宽带,电梯等费用
2、天然气、暖气取暖费用
3、垃圾,物业管理费用
第八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元作为押金。
第九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前,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前,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续租,应提前个月告知甲方。
3、乙方交房时,应保证房屋及各设施、物品完好,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及时修复或补充,否则甲方将按原价倍价格从押金中扣除。如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应退还乙方押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将扣除乙方缴纳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并终止租赁合同。
2、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租行为,终止租赁合同。
同时甲方将扣除乙方全部租赁金及押金。
3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上涨租金,不能无故终止合同或将房屋转租他人。如甲方违约应赔付乙方个月房租。
4租赁期间乙方应安全用电,用水,注意天然气及暖气安全。锁好门窗如室内发生火灾,泡水,盗窃等情况均与甲方无关,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开始租赁时的水、电、煤气等表状况:
水表现为:,电表现为:,天然气表现为:,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所欠费用缴纳齐全,并得到甲方认可。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简单个人租房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简单个人租房合同 篇4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该房屋用途为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止。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应至少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
第三条 相关费用
1、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百元整,租金一次性付清。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元(人民币大写)作为押金。
3、在房屋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支付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费用。
第四条 双方责任
1、 在合同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租借给别人,在乙方交完租金的情况下,甲方不得随意停水、停电,避免造成乙方生活上的不便。正常的房屋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2、 乙方应遵纪守法,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否则需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用气安全,承担居住期间防火、人身等全部安全责任;
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须向对方交纳壹千元作为违约金。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设施包括:
2、当前的水、电、气表状况:水表度;
电表度;
天然气 度。
3、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简单个人租房合同 篇5
出租房(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道小区栋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居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四条 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六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第七条 消防安全责任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八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九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十一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
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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