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加工合同 篇1
甲:
乙:
第一条 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生产,乙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第四条 项目约定
一、甲委托乙加工生产之产品为出口液压件等系列产品,乙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和甲提供的图纸要求进行加工。
二、甲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图纸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等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对乙技术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委托乙加工的产品最终以甲的量具和其它检测设备经甲技术人员检测的数据为检验标准来确定乙所加工的产品是否合格。
四、乙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产品与乙的关联,保护甲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所加工生产甲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所有,乙有保密义务,未经甲书面同意,乙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
六、乙加工所需要的车床、量具、刀具、夹具、检验设备等其他设备均有乙自己购置,如需甲代制作、代购,乙需按照甲合理提出的价格等金额的支付。甲目前提供的车床从11月1日起终止。乙加工所需的原材料有甲提供,乙加工后的副产物(铁屑、铝屑等)由乙作为乙成本计入利润进行核算。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提供设备和场地。乙只安排员工到甲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或进行培训、指导。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所交付的加工好的产品,按甲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参见第四条之第三项)。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有权要求乙返修,到符合甲验收标准为止。
二、对于报废的产品数量每批、每种不同规格按报废率进行核算,超出的产品超出部分按甲规定的相应单价照价进行赔偿,未超出的无须赔偿。每批、每种不同规格的产品,数量小于或等于20xx件的,报废率为3‰,数量大于20xx件的,报废率为2‰其它特殊加工产品,报废率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由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
三、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支付返修费用,或由甲自行返修。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乙收到甲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原材料后,乙应及时安排生产,确保按甲要求的交货日期进行交货。
二、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供货。
三、乙对甲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变形的检查,不作其它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
四、乙应妥善保管甲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丢失的,应当支付相应损失。
第七条 劳动报酬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按一下方式进行结算 :
其它特殊产品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
二、付款方式:每月30号结算本月应付金额。每月10号发放前第三个月工资。
若出现延误,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第八条劳动保护
一,乙员工的各项事宜由乙安排。
二,乙在雇佣员工生产甲委托加工的产品时,不论是何原因造成的工商事故或其它纠纷均由乙负责,甲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外协加工合同 篇2
现因甲方:深圳沃特威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乙方:进行SMT深加工,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内容:由甲方提供对应加工材料、文件、钢网或样件,乙方负责将元件按照我方的要求,经SMT深加工,焊接在电路板上,经严格检验、防震包装后交付甲方。
二、甲方的SMT加工要求:
1、基本要求:按照行业规范,SMT要求焊接可靠,不得有虚焊、漏焊(除非缺料特别声明),“短路”、“元件反向”、“悬空”、“歪斜”、严禁“错焊”等电气故障现象发生;
2、焊点要求:甲方的产品属于模块IC产品。要求100%焊接可靠,为防止虚焊发生,焊点应尽可能做到饱满、圆润;
3、加工整洁干净:电路加工如受到“助焊剂”污染严重,应清洗干净;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材料保管:甲方将加工物料一旦交付乙方签收后,乙方立即具有保护和代为看管的责任和义务;一旦出现遗失、破损等现象,乙方应在结算时或者出现问题后一周内,按实际金额全额赔偿或者采购同型号、同品牌的相同材料交付甲方;详细情况以当日该批次清单为准!
2、爱惜材料;甲方提供的物料为电子材料,体积小但是价格昂贵,乙方在加工时应当特别嘱托员工爱惜,特别是IC易碎品,注意轻拿轻放,因此损坏超过千分之二时,应当按照实际价格在加工额中赔付甲方;
3、材料损耗:加工时按照行规,允许千分之五以内的材料损耗;贵重材料,如IC、FPC线,及其他国际品牌器件,损耗超过该范围时,乙方具有同样赔偿的义务(按实价在加工款中扣除!),应当乙方在清点物料数量时应准确、特别是贵重材料的清点应到位;大部分廉价材料不必一一详细点数,以节省时间;廉价器件包括常规片状电阻、电容等50只以下的数量出入不必计较,
4、明确要求、严格把关:乙方应有相应的工程技术部门,在加工前,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识别(必要时进行测试)、抽验,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图纸或其他文件,对产品的加工要求做充分的了解,在对元件及其位置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大批量贴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询问确认,不得擅自作主,影响产品质量;一旦发现批量“错贴”,应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破损费、误工费等等;
5、提前通知原则:乙方在加工中发现问题(如部分物料上锡不佳、缺料等现象),应提前通知甲方及时补料或者提出解决办法,以免耽误交货时间;
6、人工补料:人工补料是发生“错贴”的主要原因,对产品的质量存在极大的隐患,乙方需严把质量关,防止此现象发生;
7、分类标记:鉴于电子产品的多样性,不同的材料在贴装后需要分类标记的`,乙方应当一样在货箱及出货单中标记清楚;否则应当赔付甲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8、按时交货: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按时交货,超时每一天,需按照该批5%的标准扣除加工费用。
9、质量承诺: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质期为: 月;在此期间内,乙方因自身加工存在的质量问题负有如下三包责任:电路及元件严重损坏和遗失一周内包赔、焊接不良三天内包返工、损耗超标结算时包补偿。(乙方所用辅材必须环保,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0、物料退还或保存:加工完后,乙方应在结算时及时将结余材料及其他相关物保密责任: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包括材料清单、工艺图纸、钢件、文件及时归还甲方,或者获得甲方许可出单保存。
11、网等物件均具有保密责任;加工完毕应及时返还甲方或经甲方同意及时出单保存;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任何材料、资料交付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当赔付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时提供相应的材料、技术图纸等交付乙方;
2、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及时配合甲方解决生产当中存在的问题;
3、按约定的付款方式: 支付乙方应得的加工费用。超时每一天,需按照每天5%的标准补偿乙方。
五、运费承担:发料运费由 负责;加工完后半成品的发运由: 负责;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后立即生效;作为长期合作伙伴,该合同长期有效。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出现纠纷,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并约定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路费等等!
甲方(委托方)盖章
名称:深圳沃特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签名:
电话: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园艺园工业区23栋三楼沃特威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xx年8月15日星期五
乙方(加工方)盖章
名称:
经办人:
签名:
电话:
传真:
质量负责人:
电话:
地址:
签订日期:20xx年8月15日星期五
外协加工合同 篇3
需方:某航天压力元件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供方:某某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法规及相关条例。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签署不锈钢操作台钣金件制作加工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不锈钢操作台钣金件准确无误的 加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要求。乙方收到示意图后应认真分析图纸,按示意图进行生产安排。应做到做工精细、表面平整光滑、无明显凹凸不平现象、工件焊接无明显扭曲变形、焊接密实、去除尖角毛刺。
2、甲方任何修改意见和示意图必须在乙方开工下料之前,由甲方设计人员签字认可并写书面
文件通知乙方。但如乙方已经开始下料制作,甲方再改动图纸,其责任和损失均有甲方全部承担,费用应据实计算。
二、定货数量、单价及交货期:
1、甲方一次性向乙方定购不锈钢操作台4台,单价为元/台,总计合同金额为元。
2、起订日期:合同签署后即刻计时。
3、交货期定为:xxx年4月26日
三、交货地址:付款方式:
1、甲方到乙方生产场区自提。
2、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预付金额的50%,即,余款待全部产品加工制作完毕提货结清余款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脱应当支付余款。如末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乙方货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的1%违约金。
四、验收标准与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双方应遵守信用,严格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变更本合同。因一方原因必须变更合同的,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征得同意,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否则给一方造成损失时,违约方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其金额按合同总价的进行赔偿。
2、乙方生产制作完毕后,应通知甲方质检人员到乙方生产地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甲方所提供不锈钢操作台不规范而各项参数不完善的示意图进行验收。或以双方口头协商达成一致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乙方按合同约定进行发货并付发送清单。若因甲方二次加工或二次运输所造成的产品变形、碰撞、脱塑,其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但乙方有义务配合对产品进行有偿修复。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损失。
五、未定条款:
1、本合同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望双方共同遵守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可寻求当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械解决。
3、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货款结清后,合同自行失效。
乙方:某某金属结构有限公司甲方(签章):
代表: 严守同 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外协加工合同 篇4
外协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协加工单为凭。
第二条:乙方须按照外协加工单(附图)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图纸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保质交货。
第三条:乙方所交的加工品应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四条: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时,废料率为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件不合格时,乙方应赔付甲方材料费。
第五条:付款方式为每加工完一批工件,由甲方在工件交付时付乙方50%加工款,待甲方回款完成时交付乙方剩余50%(两笔款项间隔不得超过6个月)。
第六条:验收时由甲方派专职人员负责检验,产品检验不合格时由乙方负责重新加工(含材料)。
第七条: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外包加工单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一)过期5日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每日处5%违约金。
(二)继续逾期20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价款的一倍计算。
第八条:乙方送交加工品,因不良导致甲方生产线停工,其工时损失要由乙方负责,如果甲方发生非常严重不良后果,则甲方有权取消外包加工单。
第九条:乙方每月接受甲方外包质量管理检查次数由甲方决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协加工合同 篇5
立约书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客户)(以下简称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于 年 月 日双方同意订立合约条款如下,以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组成及内容
本合同规范由乙方供料并委托甲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
相关法律行为。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
期、支付方法,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同期限
本合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合约到期前 日
甲乙双方得就本合约之内容重新检视,检视无意见则本合约自动续约 年,甲乙双
方并得协议无条件期前终止。
第三章 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委托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注明于发票/采购单。
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
付款采每月结算形式并在乙方采购单及甲方发票上注明,亦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四章 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
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图纸、规格
之约定,就有关标准之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同意始生效力。
乙方供料及甲方就加工制成品之发货(以下简称“发货方”)应按约定时间、数量、
质量、规格提供,对于乙方供料,由甲方位于 厂房,按经双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所列核对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合约定的,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调换或补齐;属于多发、错运物料或加工制成品,收货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 日内通知发货方;收货方对发货方加工制成品之质量或性能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加工制成品后 日内提出异议,发货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完成返修,收货方逾期提出以上异议的,发货方不承担物料质量、数量、规格、型号不合格的责任。
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
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乙方对甲方供料及甲方对乙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
第五章 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
加工贸易手册由甲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乙方向甲方提供资料性文
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甲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乙方全数承担。
第六章 成品验收标准和方法
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三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
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通知,即于送达后第四日起视为加工制成品已通过验收。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质量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甲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加工制成品交期按乙方物料备齐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间而确定,加工期间甲方预期
未能如期交货时,应立即附具理由及计划交货日期提交乙方,双方重新约定新交期。
由于甲方保管不善致使乙方之供料、包材毁损、灭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于发出采购单后变更供料或委托加工制成品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
及时通知甲方,如因相关变更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作出赔偿。
乙方未按约定期间和要求向甲方交付原物料、技术资料、式样书、图纸、规格、包
材等,经甲方同意顺延交期,并应当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乙方超过约定日期支付加工费,应当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息率向甲方偿付违约
金。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法和期限对甲方加工制成品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成品不
符合要求而未按约定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甲方对其加工制成品质量、数量不负责任。
对于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
主动汇给守约方,违者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物料、加工制成品或扣付加工费充抵。
第八章 合同解除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
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九章 知识产权保护及守秘义务
双方应信守职业道德,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于业务过程中知悉对方包括
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技术、商业秘密及其它各类信息,泄露于包括对方员工在内之任何第三人,违者守约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
第十章 纷争解决
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 方: 乙 方:(客户)
公 章: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日期:年月日 日 期:年月日
外协加工合同 篇6
甲方: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某市某某机械加工厂
一、甲方:因为生产需要订购 以下配件材料经过乙方:承接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收到(甲方) 资料(包括图纸)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要报价并复回货期。
二、生产技术要求:所有零件要按照图纸要求进行生产加工。
如果加工数量很多,请先试做一组,(材料及加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规定:
1、所有零件必须按甲方要求时间内送到甲方工厂。
2、超过合同期3天之内未送到货扣5%货款。
3、超过合同期3天以上6天之内未送到货扣15%货款。
4、超过合同期7天以上货物未送到货扣30%货款,并支付因超期送货导致
甲方生产拖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送货时 乙方必须将图纸一同送回甲方,如果缺少一张图纸扣50元。
6、送货时必须在送货单上注明:甲方(单号)和材料名称,如果对不上甲
方订购单:一律不付款。
四、验收标准:(以图纸为最终验收标准)。
五、收货规定:
1、所有零件货物经由甲方质检人员统一验收入库,全部合格者收货,如果出现
有次品且由甲方自行返工处理扣10%货款。
2、如果退回返工处理必须在3天内送回甲方,超期者按交货规定扣罚货款。
六、付款方式:现金预支付(500元订金),其它每月月底进行结算一次。
以上协议在双方同意下签订,如有违约按合同处理。
甲方:玻璃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某市某某机械加工厂
经 手 人: 经 手 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年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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