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承包合同 篇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丙方(保证方):
甲方与乙方签订市路号公司停车场承包合同(年月 日签订)(下称承包合同)为了担保该《承包合同》能正常履行,三方共同签订该《承包合同》的保证合同,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丙方作为保证人自愿为乙方承担履行上述《承包合同》的保证责任,甲方与乙方同意丙方作为乙方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的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的范围:乙方在《承包合同》中应履行一切义务和乙方在保管车辆期限内因被保管车辆被偷、损坏而应承担的赔偿义务。
四、保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甲方与乙方变更合同应书面通知丙方,并需丙方书面同意,否则丙方不承保证责任。
六、纠纷解决:因履行上述合同出现纠纷,三方同意将纠纷提交天河区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丙方:(保证人):
代表:
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市路号
停车场承包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项目所在地址:
合同签定时间: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场地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场地位于 路 号、面积 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 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场地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出租场地月租金 元,租期租金总额 元。承租方将租金 方式,于 付清给出租方。
第四条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场地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合同对新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场地,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方将租用场地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并重新签订场地租赁合同。
4、合同届满,租赁双方及时办理清结。承租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月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
第五条 合同终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场地;
1、 承租人擅自将场地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场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 的。
4、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的,如承租人到期暂时无法找到场地,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场地的,应偿付违约金 元;
2. 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场地供承租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
3、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 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元;
5. 承租方擅自改变场地结构,造成承租场地毁坏的,应负责赔偿;
6. 承租方因故终止合同,如由此造成出租方的经济损失,应支付赔偿金 元。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 经有关部门鉴定,租赁期间场地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租赁期间,如因市政建设拆迁,该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1、场地租赁期间,出租方提供单独水表、电表。水电费用自入住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止均由承租方负担。
2、场地租赁期间,出租方提供一间独立房子,供承租方使用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 位 地 址: 单 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停车场承包合同 篇3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将现有闲置宅基地一块租赁给甲方建停车场使用。
一、该宅基地位于村北侧,东西宽米,南北长米,计亩。
二、租赁费按每亩每年双千斤,按当年小麦、玉米收购价计算,由甲方每年元月底付清乙方。
三、租赁时限不定,如乙方需要盖房使用,合同自行取消。
四、在甲方使用过程中,乙方不得无理取闹和干涉甲方正常使用,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如果甲方在使用过程中不按时付乙方租金,视为甲方不再继续使用,合同自行取消。
六、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停车场承包合同 篇4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丙方(保证方):
甲方与乙方签订——公司停车场承包合同(年月日签订)(下称“承包合同”)为了担保该《承包合同》能正常履行,三方共同签订该《承包合同》的保证合同,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丙方作为保证人自愿为乙方承担履行上述《承包合同》的保证责任,甲方与乙方同意丙方作为乙方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的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的范围:乙方在《承包合同》中应履行一切义务和乙方在保管车辆期限内因被保管车辆被偷、损坏而应承担的赔偿义务。
四、保证期限:
五、甲方与乙方变更合同应书面通知丙方,并需丙方书面同意,否则丙方不承保证责任。
六、纠纷解决:因履行上述合同出现纠纷,三方同意将纠纷提交天河区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保证人):
代表:
签订合同时间:
签订合同地点:
停车场承包合同 篇5
甲方:(出租人)
乙方: (业主)
就乙方需租赁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停车位的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 停车场,停车位号码: ,用于停放车型: ,车牌号码:,车身颜色:。
二、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个月,月租金:元(人民币),乙方须于每月30日前交付下个月的车位租金。
三、 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该车辆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购买。
四、 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管理处办理租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该车位转租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
五、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该车辆进出时一律按《x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收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停车位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小区停放。
六、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并凭业主证、住户证刷卡出入,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若乙方业主证、住户证遗失请及时到住户服务中心报失,在乙方报失前发生车辆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停车场承包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址:小区栋单元号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将小区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编号、位置、面积
停车位编号:
第二条 承租期限
乙方承租期限即为本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 合同期满双方协商是否续租。
第三条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租赁车位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乙方需在签定本合同时将车位租赁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收取费用后,不再退费。
乙方须于本合同约定期限满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获得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过期视为放弃续租权,甲方无须将乙方列入下一期车位租赁计划内。
乙方承租停车位的租金为每一车位每月人民币元。(无其他管理费用) 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第四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停车位。
乙方责任:
1、不得将停车位转租或转借给他人;
2、承租的停车位只用于停放机动车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的,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双方均应遵守,仲裁不成的双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停车场承包合同 篇7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丙方(保证方):
甲方与乙方签订市路号公司停车场承包合同(年月 日签订)(下称承包合同)为了担保该《承包合同》能正常履行,三方共同签订该《承包合同》的保证合同,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丙方作为保证人自愿为乙方承担履行上述《承包合同》的保证责任,甲方与乙方同意丙方作为乙方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的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的范围:乙方在《承包合同》中应履行一切义务和乙方在保管车辆期限内因被保管车辆被偷、损坏而应承担的赔偿义务。
四、保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甲方与乙方变更合同应书面通知丙方,并需丙方书面同意,否则丙方不承保证责任。
六、纠纷解决:因履行上述合同出现纠纷,三方同意将纠纷提交天河区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丙方:(保证人):
代表:
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市路号
停车场承包合同 篇8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丙方(保证方):
甲方与乙方签订市路号公司停车场承包合同(年月 日签订)(下称承包合同)为了担保该《承包合同》能正常履行,三方共同签订该《承包合同》的保证合同,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丙方作为保证人自愿为乙方承担履行上述《承包合同》的保证责任,甲方与乙方同意丙方作为乙方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的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的范围:乙方在《承包合同》中应履行一切义务和乙方在保管车辆期限内因被保管车辆被偷、损坏而应承担的赔偿义务。
四、保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甲方与乙方变更合同应书面通知丙方,并需丙方书面同意,否则丙方不承保证责任。
六、纠纷解决:因履行上述合同出现纠纷,三方同意将纠纷提交天河区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丙方:(保证人):
代表:
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市路号
停车场承包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市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位于 停车场车位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经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本合同
第三条所述 车位,遵守本合同各条款内容并声明所停车辆已经办妥车辆保险手续。
第二条 车位用途
本合同所确定的租赁车位仅限于停泊车辆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第三条 车位位置
1、乙方向甲方租赁位于 固定停车位 个(以下简称车位)。
2、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
第四条 车位租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承租车位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2、支付方式:
第五条 停车场及车位管理
1、租赁期间内,乙方享有使用与自主管理所租车位的权利和责任。
2、租赁期间内,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车场及车位的设备设施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六条 转租限制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将其承租车位转租给
第三方。
第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使用车位时,因下列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因自然灾害及不可抗拒的`事件;
2、因刑事案件造成的损失;
3、非甲方故意或过失的灾害;
4、属停车场正常为装修、故障抢修而引起车位使用的中断;
5、其他车位使用者给乙方造成损失。
第八条 如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可提出索赔:
1、未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
2、未按合同规定使用所租车位;
3、违反本合同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
4、对其他承租者或业主引起妨碍或危害;
5、人为造成公用设施的损坏;
6、利用所租车位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7、其他违约行为。
第九条 租赁期届满后的事项
1、乙方在退租前日提出申请,经甲方验收后办理交接手续。
2、若乙方未按本条第1款办理,则从合同终止第日起至书面交接手续办妥为止,乙方仍须按本合同约定租金价格向甲方支付租金,但此项租金支付并不构成租赁延续。
3、若乙方未按本条第1款办理,逾期日(包括公共节假日),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留存于车位上任何车辆或物件,乙方应承担甲方处置清理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
第八条规定外,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行为,应就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诉讼费用)进行赔偿,如属双方的过失,应根据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日以上的,甲方可自动收回该车位。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及管辖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取得一致,应提交车位所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判决。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三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相抵触,以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为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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