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区租房合同文本10篇

时间:2023-10-17 19:05:00 合同

上海市区租房合同文本 篇1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1 甲方将座落在本市【区】【县】路【弄】【新村】【号】【幢】室(部位)的居住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下列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编号:】【,编号:】,并告知乙方该房屋在订立本合同前【已】【未】设定抵押。

  1-2 乙方向甲方承诺,承租该房屋用作居住使用,并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居住房屋租赁和使用、物业管理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

  1-3 租赁期间,乙方可使用的该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作为甲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 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由乙方进行验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甲、乙双方约定,在上述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月租金为(币,下同)元(大写:)。

  3-2 甲、乙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

  3-3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当月】【下个月】的月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3-4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

  。

  第四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但还未交纳的费用外,剩余款项应在房屋返还时返还乙方。

  <

  4-2 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通信、空调、有线电视、、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中应由【 】分担的,具体的费用分担比例或金额,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除上述费用外,其他费用均由【 】承担。

  第五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的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进行维修。

  甲方逾期不维修、也不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应在检查养护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5-4 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如在本合同附件中未约定的,则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维修责任及合同终止后的处置,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

  第六条 转租、承租权转让和交换

  6-1 租赁期间,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乙方转租该房屋的,应与次承租人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6-2 租赁期间,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进行交换。

  第七条 抵押和出售

  7-1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的,应当在抵押前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处分该房屋前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乙方明确表示购买该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7-2 租赁期间,甲方需出售该房屋的,应提前 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告知 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即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应与受让方在出售合同中约定,由受让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转让前需实地看房的,甲方应与乙方进行协商,未经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拒绝。

  第八条 续租

  8-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满甲方不再继续出租的,应于租期届满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逾期未书面通知的,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8-2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后,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自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给予乙方 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限内,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租金以及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第九条 房屋返还

  9-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日内返还该房屋;如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宽限期届满后日内返还该房屋。

  9-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3 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返还该房屋时,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经甲方书面验收认可后,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十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0-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

  (一)该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的;

  (二)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毁损、灭失,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间被处分的;

  (四) 。

  10-2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书面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

  10-3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一)乙方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的;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

  (三)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四)乙方擅自增加居住使用人,且人均居住面积低于本市规定标准的;

  (五)乙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七)乙方欠缴应承担的费用累计超过 元的;

  (八)。

  第十一条 合同登记备案

  1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签字后日】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已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到该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11-2 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凡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双方应按规定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延续或注销手续。

  11-3 因租赁当事人一方未配合,致使另一方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延续、注销手续的,造成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均应由未配合办理的一方承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该房屋交付验收时,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该房屋的租金并变更相关条款和附件内容。

  12-2 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2-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2-4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或】【并】【赔偿损失】。

  12-5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并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未与乙方协商一致的,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该房屋。

  12-6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3-1 本合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13-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条款

  14-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3 甲方联系地址:,邮编:;乙方联系地址:,邮编:。甲、乙双方向前述对方联系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法律文书已经通知并送达对方。

  14-4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或名字): 乙方(名称或名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市区租房合同文本 篇2

  甲方姓名(出租方):身份证号码:乙方姓名(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月租金为元,缴租为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元(¥元),以后应提前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2、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

  乙方交保证金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5。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水吨;气立方;电度

  甲方签章(出租方):

  乙方签章(承租方):

  年月日

上海市区租房合同文本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

  该房为4室1厅2卫,面积124m2,2个主卧,2个次卧现租赁一间主卧(独卫阳台)

  二、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标准及费用

  1、标准:(元/月)

  2、元,合同到期后凭押金条退押金)

  ①首付:元,日期

  ②第二次:元,日期

  ③第三次:元,日期

  ④提前一个月交房租。

  3、甲方承担费用(按月均摊):水费电费燃气费

  4、一次性结清费用:有线电视宽带

  5、钥匙及房间东西损坏需赔偿。

  备注: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留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上海市区租房合同文本 篇4

  出租方(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方(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

  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整组/主卧/次卧),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 □否)已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用途: 。

  第三条出租期限

  (一)甲方出租权限为:

  1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

  2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

  3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并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

  4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二)出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

  个月。出租期限可延长(□日/ □月)。

  (三)出租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租金

  (一)该房屋的月租金标准:人民币整(元),签订合同后,乙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元,以后每叁个月结算一次,提前一周支付下次房租,押金不变。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租金)后必须开收据给乙方。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乙方必须准时将租金转入甲方账户。

  第五条押金及其他费用

  (一)租赁期满后,乙方迁空、清点、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所应付费用,经甲方确认后应立即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二)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网络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如期按单据复印件交予甲方。

  (三)乙方将缴纳各项费用的收费凭据(复印件/扫描件)交予甲方。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予乙方使用。

  (二)房屋及附属设施若非乙方的过失或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三)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租赁期内应保证其在该项租赁房内的所有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及该地管理规定,不做任何违反行为。

  (二)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时缴纳租金及其他约定的费用。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租赁房的结构、装饰、并爱护使用租赁房屋,因乙方过失造成的房屋及设施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甲方可提供的设备如下

  (一)空调、彩电、冰箱、淋浴器、洗衣机、衣橱、微波炉、床、床头柜、椅子、空调、餐桌、其他

  (二)当前的水、电、煤气等表状况(入住查表):

  (1)水表现为:度;

  (2)电表现为:;

  (3)煤气表现为:度。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一)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等对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如无辜违约则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整(元)。若是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反之若甲方违约,除退还乙方押金外,还须支付乙方上述金额的违约金。

  (二)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其他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承租方(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上海市区租房合同文本 篇5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大安洞口井(原大安盐厂14号宿舍)临街店铺约20m2左右,出租给乙方作为床上用品经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 租金每月元(贰仟元整),收取方式从合同生效日起,乙方首付一月租金,租期每满月收取下月租金,以此类推,租金概不拖欠。

  二、 店内装修、装饰及物品如有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三、 乙方不能在店内生火做饭。租期内的.电费由乙方负责。

  四、 承租期间卷帘门的日常维护,维修及垃圾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五、 承租期间,如店内发生盗窃,火灾、水灾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 租期如不满一个月则按日由甲方收取租金(注:租期不能低于20日)。

  七、 双方都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力,但必须提前一周通知对方。

  八、 甲方在解除合同当日退还乙方租房押金20xx元,大写:贰仟元整(注:押金不能作租金用)。

  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注合同签定日,乙方须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明租房使用)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上海市区租房合同文本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共个月。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但乙方需先支付甲方相关的租赁费用。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给甲方。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交付租房押金¥元。同时交付房租个月租金¥。并于租金到期前7日内交付下一季度即3个月租金,以后以此类推。押金在合同期满承租方无任何欠费搬离时退还。

  第六条 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 出租方责任

  1、 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标准将房屋交付给承租方使用。

  2、 在租赁期内保证该房屋能正常使用,负责房屋自身的维修,保证房屋能正常受用。

  (二) 承租方责任

  1、 在租赁期内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维护,如发生一切责任事故及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2、 按合同规定及时缴纳房租及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费用。

  3、 对所租房屋必须爱护,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装修、改建、不得转租、不得从事与用房性质不相干的违法活动。

  4、 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分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5、 承租人不得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共公利益。

  6、 在合同期满前贰个月通知出租方是否续租,并办理相关的续签或退租手续。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租赁双方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时,应付给对方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

  2、 合同期满承租方不再续租该房屋时,则双方对房屋的费用及设施进行验收并交接。若承租方未按时或超出合同一周仍未搬离,出租方将视承租方室内一切物品为弃物,并有权作任何处理。

  3、 承租方在拖欠房租超过7日即视承租方自动终止合同,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并限其在一周内搬离,承租方逾期不搬,出租方将视承租方室内一切物品为弃物,并有权作任何处理。

  4、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而私自在承租方屋内进行装修、改建或从事与用房性质不相干的违法活动时,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承租方在接到搬离通知7日历日内必须搬离,逾期不搬,出租方将视承租方室内一切物品为弃物,并有权作任何处理。

  5、 承租方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分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共公利益或影响他人休息,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并限其在7日内搬离,承租方逾期不搬,出租方将视承租方室内一切物品为弃物,并有权作任何处理。

  第八条 房屋交割清单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水表现为:度;电表现为:度;煤气表现为:度。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上海市区租房合同文本 篇7

  出租方姓名(甲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姓名(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为了确保双方利益,房租支付的方式采取押一付三的方式,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季度结,每季季初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度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清洁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签字(盖章)

  承租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上海市区租房合同文本 篇8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路弄号室;房型规格;居住面积平方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

  b: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自月日起至月日;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支付,另付押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一次付款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防中毒等安全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五、其它说明

  水:吨;电:度。

  六、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月日

上海市区租房合同文本 篇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2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3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5、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 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6、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

  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 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月的;

  (七) 。

  7、违约责任

  (一)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二)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三)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租房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五)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六)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8、其他条款

  (一)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 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 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 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

  (四)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租房合同规定索赔。

  (五)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上海市区租房合同文本 篇10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

  住所: 邮编:

【本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法定】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省(市)/地区: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邮编: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法定】代理人: 联系电话:

  住所(址) 邮编:

  乙方的其他承租同住人共人,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甲方将座落在本市【区】【县】路【弄】【新村】【号】【幢】室(部位)的房屋(简称这间房子)出租给乙方。这间房子【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类型为,结构为,房屋用途为居住。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地产权证,编号:】【,编号:】,并已告知乙方这间房子【已】【未】设定抵押。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这间房子作为居住使用,并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这间房子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这间房子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这间房子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这间房子,租赁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这间房子。乙方需继续承租这间房子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甲、乙双方约定,这间房子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租金为(币)元。月租金总计为(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角整)上述租金在租赁期限内不变,如需变动,则应由甲、乙双方重新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

  第四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这间房子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币)元。保证金收取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租赁期间,使用这间房子所发生的水、电、煤、通信、空调、有线电视、、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除上述费用外,其他费用均由另一方承担。

  第五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这间房子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这间房子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这间房子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根据前款约定,应由甲方维修而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应由乙方负责维修而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这间房子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这间房子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之日】【届满后日内】返还这间房子,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币)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向甲方支付这间房子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乙方返还这间房子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七条 转租、转让和交换

租赁期内,乙方将这间房子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乙方转租这间房子应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租赁期内,乙方将这间房子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这间房子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这间房子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这间房子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这间房子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这间房子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这间房子出租前已设定抵押并可能于租赁期限内被处分,现被处分的。

(六).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这间房子,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这间房子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居住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这间房子、转让这间房子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擅自增加承租同住人,且人均承租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八).

  第九条 违约责任

这间房子交付时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这间房子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这间房子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这间房子,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这间房子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这间房子前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这间房子的意见。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签字后第日】生效。双方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共同向房屋所在地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因甲方逾期未会同乙方办理登记备案影响乙方办理居住登记的,乙方可按规定单独办理租赁信息记载。

  1 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双方应按规定及时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会同乙方办理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甲方联系地址:,邮编:;乙方联系地址:,邮编:.甲、乙双方向前述对方联系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法律文书已经通知并送达对方。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办理登记备案或信息记载后,由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转交),以及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条款

────────────────────────────────────

(粘贴处) (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或名字)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 签署:

【委托】【法定】代理人 【委托】【法定】代理人

  签署: 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签于: 签于:

  经纪机构名称:

  经纪人姓名: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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