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公司借款合同(精选12篇)

时间:2023-12-11 15:28:57 合同

关联公司借款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委托事宜,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委托款项,对外发放短期。

  二、甲方必须在乙方开立基本帐户,委托款项存入该帐户。

  三、乙方就为委托款项可以发放下列形式:

  1 、存单质押;

  2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3 、城区房地产抵押;

  4 、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

  四、乙方利用甲方委托款项可直接发放存单质押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发放城区房地产抵押必须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书面通知乙方对其发放。

  五、委托利率

  1 、委托利率范围为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 倍。

  2 、逾期、挤占挪用,按照国家逾期、挤占挪用利率计付利息。

  3 、国家利率调整,委托款项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甲方按照利息收入的`25%-30% 向乙方支付委托手续费。

  七、利用委托款项发放,乙方应严格审查借款人资格及借款资料,确保发放合法。

  八、对委托款项,乙方应尽力清收。对借款人信用状况变化威胁款项安全的,乙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文书生效后,乙方应在法定期间内申请执行。

  九、甲乙双方按月对帐,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帐户资金变动的对帐单等资料。

  十、乙方每季扣除委托手续费后,将利息剩余款项直接转入甲方基本帐户。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委托款项到期,借款人申请展期的,经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期限。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十四、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续期。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或其受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关联公司借款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议定的借款时间将款项于借款起始日,通过公司账号、公司出纳(自然人)账号或直接用现金,以网上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汇(存)至乙方帐户,并起息;乙方应于承诺还款日期按时还款,并止息。

  二、利息、服务费清算应按上述规定计算,利随本清,利息由乙方归还借款时,一并主动划付给甲方。

  三、逾期:乙方到期未能归还,逾期按借款余额每日5%计收违约金。

  四、担保:如乙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时,其担保人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包括本金、利息、服务费、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担保期限为两年。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签订后即成借据,双方不再另行立其它借款、还款字据;

  六、合同终止:当乙方用完款项,将款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汇至或存入甲方帐户,汇款或转账、存款凭证即为还款凭证;甲方接到乙方所归还的款项,经查收本金、利息及服务费无误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签订地址为佛山,如有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可以向佛山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加协议:如此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控因素或因人为原因导致借款不能如期返还,那么甲方有权处理乙方和担保方名下物业(其中包括出售或进行二次抵押给甲方)。 担保方名下物业有:

  1、坐落于市区镇龙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家具材料城3-80D地块。

  2、坐落于市禅区文化中路88号2区76座。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款方):

  年月日

关联公司借款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甲方(贷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借款协议:

  第一条借款金额

  乙方因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存在资金缺口,特向甲方申请借款用于公司正常经营。甲方应乙方申请,同意借出金额¥元(大写:)。

  第二条借款用途

  乙方承诺将本协议所约定借款,仅用于经营.

  第三条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率计算。

  利息支付方式:按月付息,

  第四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还款方式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返还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方式返还。

  第六条保证条款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资金,同时乙方应支付甲方本协议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2、无论任何原因,乙方都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4、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本协议所约定贷款本息。

  5、发生对本协议的债务履行有不利影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诉讼、仲裁、刑事追究、行政处罚、停业、歇业、解散、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乙方应在前述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资金,同时乙方应支付甲方本协议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履行还款付息等义务。乙方若未按期付息,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追偿乙方所欠本金及利息。乙方若在超出约定还款期年月日未能归还本金,则按每日千分之一计提罚息支付甲方,直至乙方付清所欠甲方本金、利息、罚息等全部款项。

  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即视为乙方违约:

  甲方债权存续期间,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不能按照或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乙方没有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保证;

  乙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发生对乙方经营或财产状况产生不利后果的任何诉讼、仲裁或刑事、行政处罚,乙方认为可能或已经影响或损害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益;

  乙方住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对外发生重大投资等情况使乙方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威胁的;

  乙方发生重大财务亏损、资产损失或因其对外担保而发生资产损失,或其他财务危机,甲方认为可能或已经影响或损害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益;

  乙方擅自改变授信用途;

  乙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经营或财务方面出现重大危机,或乙方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之间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

  乙方所处的行业发生不利变化,使甲方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威胁的;

  乙方高级管理人员涉嫌重大贪污、受贿、舞弊或违法经营案件,甲方认为可能或已经影响或损害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益;

  0乙方对其他债权人发生违约情形,影响甲方债权实现的;

  1乙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其它事件。

  4、出现上述第3款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措施,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调整、取消或中止本协议项下的借款金额;

  宣布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债务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金额;

  要求乙方追加担保,或采取其他措施确保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5、甲方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认证费、翻译费、评估拍卖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如遇不可抗力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资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产生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均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1、甲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乙方注意本协议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乙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区)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人(签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关联公司借款合同 篇4

  贷款人(甲方):住址:邮编:电话:身份证号:

  借款人(乙方):住址:邮编:电话:身份证号: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及约束双方的借贷行为,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金额、期限及利息

  借款用途:。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利息:利率为%,按月计收,每月对日(与借款发放日同日)支付。

  因办理本次借款而发生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等费用,皆由乙方独立全部承担。

  第二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并且乙方应按借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相关条款时,若该条款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则乙方应按借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无论何种情形下,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本金或利息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并且从逾期之日起乙方应每日按借款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违约而产生的诉讼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等实现债权的各种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若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其他约定甲、乙双方提供的住址为现住址,如发生变化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如本合同发生争议,诉至法院甲、乙双方提供的现住址可作为法院的送达地址。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关联公司借款合同 篇5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你的基本信息)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无息借款购买汽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

  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项在借款期限内不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借款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可以约定具体如何归还的期限,比如每月或每年的什么时候归还,由公司从个人工资款项中扣回多少元等)。

  4、还款方式:如果前面有明确约定,则可以不要。

  5、保证条款:(如果公司需要这方面的保证的话,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条款,要的话根据你和公司的协商进行补充。)企业间借款合同范本

  6、违约条款:根据你们的意见写

  7、其他:公司借款给你如果有什么服务期限或什么附加条款请注明。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甲方:(公司名称)乙方:(你的基本信息)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无息借款购买汽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1、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项在借款期限内不支付利息。3、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借款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可以约定具体如何归还的期限,比如每月或每年的什么时候归还,由公司从个人工资款项中扣回多少元等)。4、还款方式:如果前面有明确约定,则可以不要。5、保证条款:(如果公司需要这方面的保证的话,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条款,要的话根据你和公司的协商进行补充。)6、违约条款: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写7、其他:公司借款给你如果有什么服务期限或什么附加条款请注明。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

关联公司借款合同 篇6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特别提示:

  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出借方征询,出借方应进行解释。出借方、借款方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本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 即(小写) %。

  借款方每个还息日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 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四条 还款方式:借款方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 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征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及相应的服务费,合同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七条 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 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2.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日内,足额向借款方发放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抵押条款

  第九条为确保借款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 - 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作为借款方归还借款的担保。

  借款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条经评估公司评估,并经本合同双方确认,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当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借款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方均有权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四条 出借方应在借款方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和费用,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方发放借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出借方应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1)出借方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出借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权证或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出借方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如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第十六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提前解除,应由合同双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部门或单位)留存 份。

  出借方(签字): 借款方(签字):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联公司借款合同 篇7

  甲方(出借方)公司

  乙方(借款方)公司

  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借款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出借给乙方人民币元(小写元)

  第二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还款方式:

  借款期限届满到期一次还清。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年利率:% (大写:)到期还本付息,本合同约定利息合计金额为元人民币。

  第五条、 合同生效日

  以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诉讼至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附件: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用做为抵押物交于甲方。

  乙方收到甲方所支付的全额借款款项后,应向甲方出具借据;乙方向甲方全额返还借款款项及应付利息后,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借据或出具收条结清双方债权债务;甲乙双方之间的银行账户往来不作为主张双方债权债务的法定依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联公司借款合同 篇8

  贷款人(甲方):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及传真: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家庭住址

  保证人(丙方1):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家庭住址

  保证人(丙方2):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家庭住址

  乙方向甲方借款,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借、贷及保证人三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就借款及担保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用途

  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

  第二条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整(小写 RMB)。(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付款方式和计息、

  借款利率为年利率,年利率为 % 。

  借款自实际提款之日起按日计息,按实际用款天数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甲乙双方自签订协议之日起,以转账方式将款划入乙方账户。

  第五条还款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偿还借款本金。

  第六条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保证其在贷款审查过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按照贷款人要求定期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账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资料和信息,接受和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物资库存、账务情况、借款人使用情况的查检查和监督。

  甲方:

  乙方:

  丙方:

关联公司借款合同 篇9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鉴于:

  1.甲方拟与有限公司、实业发展公司等单位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股份公司”)

  2.乙方拟以发起人身份出资认购股份公司万股股份;

  3.乙方因资金紧张、拟向甲方借款以认购股份公司股份,甲方拟向乙方提供相应借款。

  因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约定如下:

  一、借款

  1.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万元(下简称“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该等借款。

  2.乙方同意,其从甲方取得的借款只能用于认购股份公司的股份,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

  3.双方同意,作为借款的对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的计算方法为,支付时间与方式为。

  4.双方同意,乙方应于三年内清偿借款,并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

  5.如发生下列事项,乙方应立即偿还借款,同时支付资金占用费:

  5. 1乙方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权消灭,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权或股份公司回购乙方持有的股份公司股权;

  双方另行确定的其他情形。

  二、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在本协议未第 .4条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或乙方未在本协议第 .5条规定的事项发生后立即向甲方清偿借款,则每延迟一日,其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借款总金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生效

  本协议在双方授权代签署后生效。

  四、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规定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共同签署。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年月日

  乙方:

  授权代表:

  年月日

关联公司借款合同 篇10

  借款合同编号:

  贷款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

  借款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自然人):

  身份证号:

  祥细住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电话传真:

  借 款 合 同

  借款人向贷款公司申请借款,贷款公司经审查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

  未经贷款公司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五条 保证金

  借款人向贷款公司一次性缴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费用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作为借款人归

  还借款时支付利息和其它费用的保证。保证金在借款合同履行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利息及费用进行计收抵扣(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第六条 借款利率及利息、罚息和复息的计算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时,按照固定利率,上调时相应上调、下调时保持不变。

  、本合同项下逾期借款的罚息利率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浮%。

  、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罚息%。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罚息利率,按本条款执行。

  、借款人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如同时出现逾期和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形,贷款公司按二者中较高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自实际提款之日起按月计息,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依次类推)。

  、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对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计收复息,复息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执行。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逾期或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时,对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罚息利

  率计收复息。

  0、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实行利随本清。

  第七条 提款

  、借款人提款前,应当满足下列前提条件,否则贷款公司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

  .1、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2、若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有担保的,则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担保合同已依法生效。

  .3、未发生与本合同约定的违约事项。

  .4、借款人按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缴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费用保证金。

  .5、已按贷款公司要求提供办理借款的其他相关材料。

  、借款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提款。

  第八条 还款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按照约定的日期和金额偿还借款本金:

  、借款人提前归还本金的,应当于拟提前还款日前15个工作日向贷款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后,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方式为担保借款的,担保方式双

  方协商确定。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十条 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有权向贷款公司了解有关信贷政策、利率政策等。 、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使用借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贷款公司并征得贷款公司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借款如采用担保方式的,如担保发生了不利于贷款公司债权的变化,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公司的要求另行提供贷款公司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

  、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向贷款公司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所需书面及文字材料。 第十一条 贷款公司权利和义务

  、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应当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向贷款公司提供的一切书面及文字材料,随同借款合同存档保管,不再退还借款人。

关联公司借款合同 篇11

  出质人: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银行(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的股权作质押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所担保的债权为:年月日乙方根据号《贷款合同》(下简称“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

  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人民币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日内就本协议质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并在a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出质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将股权证书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并从所得款项中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归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产申请的。

  第五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优先清偿甲方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

  甲方未能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期限内取得a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的决定的,乙方有权取消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对甲方的贷款(或提前回收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本协议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并自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仲裁委员会并按照提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用。

  出质人: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质权人:银行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关联公司借款合同 篇12

  合同编号:

  贷款方:

  借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预计用款为年元;年元;年元。

  第三条 借款利率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条 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年元;年元;年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它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 本合同条款以处的其它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盖章): 贷款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地址: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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