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市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冷库的.有关事宜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号冷库,面积约平方米,用于储存。
第二条 承租期限
承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乙方租用冷库租金标准为元/月/间,付款方式为季付,签订本合同同时付元,二次交费日期为年月日前。
第四条 保证金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元。
第五条 电费支付方式
乙方租赁甲方冷库电费自付,每度元,每统一按照市场规定查表计收。
第六条 双方权力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法制定有关冷库消防。卫生、用电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甲方对冷库的整体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护和监督使用。
3、乙方应遵守甲方相关冷库的管理规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冷库用途、房屋结构或转租转让给他人。
4、乙方按约定的日期交纳租金及电费等费用,逾期未交者,除应及时补交外,每日加收应收费用%的违约金,逾期日,甲方有权力采取停止电力供应,强行收回冷库等措施。
5、严禁存储违禁、变质及危险货物,否则引起的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其他相关事宜
1、使用冷库前先预冷,24小时后方可入货。
2、自出租之日起货物自行保管,如货物保存不妥,后果自负。
3、冷库交付乙方使用时各种设备设施处于完好运行状态,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生故障或零部件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冷库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市场维修部。
4、合同期未满提前终止合同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5、如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仓库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建物地址: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上海市区的仓库在正常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仓库面积:
出租仓库的登记面积为平方米。
三.租赁期
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为免租期。甲方应于年月日以前将仓库腾空交给乙使用。
四.定金:
1.乙方应付的定金为元整,年月日支付给甲方定金共计元整。
2.在本合同签定之后至租期开始之前如甲方违约,则上述定金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如乙方违约则定金由甲方没收。
五.租金:
1.数额:双方议定租金为每月元整,乙方以形式支付给甲方。
2.支付方式:
租金按个月为壹期支付,第一期租金于年月日以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支付时间为先付后用(若乙方以汇款形式支付租金,则汇出日期为支付日,汇费由汇出方承担),甲方收到租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
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五日,则每逾期一日按应付租金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超过十五日,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仓库,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六.保证金
1.为确保仓库及其附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保证金共计元整,乙方应于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
2.除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如果租赁合同终止,甲方及时清点,乙方按时交还仓库,注销营业执照,并付清乙方应付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额无息退还乙方。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应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甲方可在保证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十天内补足。
七.其他费用:
1.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讯、管理费等一切因乙方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并按单如期缴纳。
八.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按时将仓库及附属设施(详见附件)交付乙方使用。
2.仓库设施如因质量原因、自然损耗或灾害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3.甲方应确保所出租的.仓库享有出租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该仓库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分转移、设定他项物权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事情时,甲方应保证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第三者,能继续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反之如乙方权益因此面遭受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九.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2.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在承租用房内进行装修及添置设备。租赁期满后,乙方可将添置的可拆动的动产部分自行拆运,并保证不影响仓库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仓库转租或分租,并爱护使用租赁的仓库。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租赁仓库,不得擅自变更使用性质,不应存放危险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再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日内将承租的仓库及设施在正常状态下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之下,均视为放弃,任由甲方处置,乙方决无异议。
3.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章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十一.违约处理:
1.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本合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的谅解的情况下,则视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元整。
2.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补充协议:
1.
2.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3.甲、乙双方如有特殊事项,可在本款另行约定。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日期:日期:
仓库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建物地址: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上海市区的仓库在正常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仓库面积:
出租仓库的登记面积为平方米。
三.租赁期
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为免租期。甲方应于年月日以前将仓库腾空交给乙使用。
四.定金:
1.乙方应付的定金为元整,年月日支付给甲方定金共计元整。
2.在本合同签定之后至租期开始之前如甲方违约,则上述定金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如乙方违约则定金由甲方没收。
五.租金:
1.数额:双方议定租金为每月元整,乙方以形式支付给甲方。
2.支付方式:
租金按个月为壹期支付,第一期租金于年月日以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支付时间为先付后用(若乙方以汇款形式支付租金,则汇出日期为支付日,汇费由汇出方承担),甲方收到租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
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五日,则每逾期一日按应付租金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超过十五日,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仓库,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六.保证金
1.为确保仓库及其附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保证金共计元整,乙方应于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
2.除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如果租赁合同终止,甲方及时清点,乙方按时交还仓库,注销营业执照,并付清乙方应付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额无息退还乙方。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应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甲方可在保证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十天内补足。
七.其他费用:
1.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讯、管理费等一切因乙方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并按单如期缴纳。
八.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按时将仓库及附属设施(详见附件)交付乙方使用。
2.仓库设施如因质量原因、自然损耗或灾害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3.甲方应确保所出租的仓库享有出租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该仓库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分转移、设定他项物权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事情时,甲方应保证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第三者,能继续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反之如乙方权益因此面遭受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九.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2.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在承租用房内进行装修及添置设备。租赁期满后,乙方可将添置的可拆动的动产部分自行拆运,并保证不影响仓库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仓库转租或分租,并爱护使用租赁的仓库。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租赁仓库,不得擅自变更使用性质,不应存放危险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再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日内将承租的仓库及设施在正常状态下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之下,均视为放弃,任由甲方处置,乙方决无异议。
3.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章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十一.违约处理:
1.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本合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的谅解的情况下,则视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元整。
2.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补充协议:
1.
2.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3.甲、乙双方如有特殊事项,可在本款另行约定。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日期:日期:
仓库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自愿等原则,就仓库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库房情况
甲方将位于长沙县黄兴镇黄兴新村程通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仓库租赁给乙方存放食品使用,面积为平方米。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仓库的用途,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转租、分租或作为其他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2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后如想续约乙方须提前30天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现乙方有优先权。
三、租赁租金及支付方式
每年租金不含税人民币元整(¥:元),每半年付款一次,即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半年租金元,半年满后提前一个月支付下半年租金,采用先付费后使用原则,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当期租金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租金收据;如乙方需要发票应自行办理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税费。
五、仓库租赁合同的解除
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向甲方交回租赁物、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并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之前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款项作为赔偿。
六、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仓库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5、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6、租赁期间,乙方维护好甲方仓库所有设施,如有损坏需乙方自行修复或者照价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仓库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
承租方:
甲、 乙双方经过友好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建物地址: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上海市区的房屋在正常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房屋面积:
出租房屋的登记面积为平方米。
三.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 为免租期。甲方应于年月日以前将房屋腾空交给乙使用。
四.定金:
1. 乙方应付的定金为元整,年月日支付给甲方定金共计元整。
2. 在本合同签定之后至租期开始之前如甲方违约,则上述定金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如乙方违约则定金由甲方没收。
五.租金:
1. 数额:双方议定租金为每月元整,乙方以形式支付给甲方。
2. 支付方式:
租金按个月为壹期支付,第一期租金于年月日以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支付时间为 先付后用(若乙方以汇款形式支付租金,则汇出日期为支付日,汇费由汇出方承担),甲方收到租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
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五日,则每逾期一日按应付租金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超过十五日,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六.保证金
1. 为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保证金共计 元整,乙方应于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
2. 除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如果租赁合同终止,甲方及时清点,乙方按时交还房屋,注销营业执照,并付清乙方应付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额无息退还乙方。
3.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应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甲方可在保证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十天内补足。
七.其他费用:
1. 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讯、管理费等一切因乙方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并按单如期缴纳。
八.甲方的义务:
1. 甲方须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详见附件)交付乙方使用。
2. 房屋设施如因质量原因、自然损耗或灾害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3. 甲方应确保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分转移、设定他项物权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事情时,甲方应保证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第三者,能继续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反之如乙方权益因此面遭受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九.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2. 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在承租用房内进行装修及添置设备。租赁期满后,乙方可将添置的可拆动的动产部分自行拆运,并保证不影响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分租,并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变更使用性质,不应存放危险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 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再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
2.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日内将承租的房屋及设施在正常状态下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之下,均视为放弃,任由甲方处置,乙方决无异议。
3.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章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十一.违约处理:
1.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本合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的谅解的情况下,则视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元整。
2.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补充协议:
1.
2.
十三.其他
1.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3. 甲、乙双方如有特殊事项,可在本款另行约定。
仓库租赁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位置、面积
甲方将于--甲方公司内的场地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面积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100平方米;
本场地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经营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限为三个月,即从20--年8月1日起至20--年10月31日止。
第三条租赁费用及支付
租赁费用为每月1000元(含水电费),合计:叁仟元整(3000元)。
第四条保证条款
甲方保证有权利签署本协议,保证本协议下出租给乙方的场地使用的合法性及无争议性,同时保证在履行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时不存在任何法律的障碍;如因此问题而给乙方的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甲方保证出入场地的道路畅通无阻,不存在阻碍交通的情况发生;
除租金外,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诸如:治安联防费、绿化费、村道路硬化费、管理费、土地使用费等一切与乙方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若发生均由甲方负责缴纳或解决;
甲方在乙方进驻前,应路通、水通、电通;
甲方保证不干涉乙方在所租赁场地有效面积内自由支配;
甲方保证乙方承租经营期间地方关系的协调,保证乙方不受当地村民或地方恶势力的阻挠和刁难;
甲方承租给乙方的场地应承担风险,确保该场地不因任何第三人的权利主张或其他因素而使乙方受到使用上的障碍或其他损失,乙方有权提出,甲方应负责赔偿;
乙方保证及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不支付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经营的合法性;
0因乙方原因无法继续经营,且承租期限未满,乙方在保证甲方利益的前提下,可转让第三人。
第五条其他条款
本合同生效后,除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或不可抗力外,双方应认真履行,不得违约;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同意后可另签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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