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职业学院教师岗位职责及工作规范4篇 职业学院教师工资待遇,欢迎参阅。
职业学院教师岗位职责及工作规范1
教师岗位职责及工作规范一、开课前
1、熟悉学员的基本信息,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包括总课时数、每次课时长、开课日期、结课日期。教学计划必须开课的两个星期前交给张老师审核。
2、开课前张老师会将学员信息交给任课教师,任何教师对家长要电话通知以下内容:
⑴、通知上课时间和地点。
⑵、说明上课要准备的物品。
⑶、询问学生的个人情况(基础、在校表现、是否有禁令、爱好)
⑷、询问家长对学生的学习期望。
电话必须在开课前的两天内完成,不得提前或者拖后,有特殊情况的学员要做好记录。注:
打电话时要做标记:妈妈“cm”、爸爸“cf”、爷爷“cgp”、奶奶“cgm”,其他人用汉字标记。
3、熟悉教学内容,认真备课写教案,教案必须课前一周交张老师审核。自行制作必要的教具,确保教具内容的科学性、严谨性。需要购买的教具向张老师申请购买。二、开课中
1、授课之前,准备好教具教学设备。
2、课前提前20分钟进入教室。关注学生到校后的情绪和行为,发现情绪和行为不稳定的、生病的要及时询问并给予引导,严重者及时汇报。
3、课前五分钟点名,将学生的出勤情况记录下来,交至张老师;课后与缺课学生家长沟通,询问缺课缘由,必须预约补课并在下次课前完成,如果因为学员原因不能完成,及时报告张老师。
4、合理安排座位。每次课前后轮换座位,每2个月左右排轮换座位。给予学生均等的发言和表现机会,多使用肯定、鼓励的语言;禁止辱骂、殴打学生或者是嘲笑学生。5、教学计划不可随意增删、压缩。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情况可以对教学计划提出调整但必须和张老师协调后方可实施。坚持做到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
7、管理课堂纪律,负责学员上课期间安全,不得出现跑跳、打闹、打架、上桌子、翘凳子等现象;课间安排学生上厕所,女先男后;如果到停电等突发事件,安全有序组织学员离开。发现上课不认真的学生要及时给予提醒,严重者课下要和学生沟通,有必要时要和家长取得联系,共同督促学生改正不足。
9、每次课后必须留作业,凡是学生的作业教师必须在课前、课间或课后全批全改。对学生课上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和成绩提高的,要设计奖励方案。
10、在布置学生作业时要控制作业的量和难度,需要家长检查并在下面签字和检查日期。
11、每月至少一次主动与所带班级学生家长电话交流。叙述学员在校实际表现,表扬孩子的优点,委婉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12、每期结束后要把备课教案本上交备查。学员升级、插班、转班、退学、试听,必须以书面形式交给下一任老师和交给张老师。
13、课堂教学要轻松有序,活而不乱;要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课堂上不忽略任何学生,要“面面俱到”,不设“发言专业户”,不冷落后进生;要引导发言不积极的学生积极发言;对发言声音小的要引导声音洪亮;对回答问题比较积极到位的学生必须给予鼓励或夸奖;要灵活处理突发事件。
14、老师要有纵览全班、掌控全局的能力,教学方面不受家长等其他原因影响。上课时把每一个学生尽收眼底(知道哪些学生正在认真听讲,哪些学生在做小动作等),对所讲内容把握好(哪些是重点,如何提高本次教学效果等),都要在事先备课的基础上用心体会、思考、揣摩。
下课后,任课教师要清理教室卫生,摆放桌椅。三、结课 1、通过老师一学期对学生的观察和学习情况,以及家长的反应情况,对每个学生做出阶段性评价,完成张老师分配的结课任务。
2、负责对所带班级进行总结,整理班级资料(含改判作业、出卷、监考、改卷、试卷分析、试卷装订等)。 四、纪律
1、积极开展小型教学讨论活动,与其他教师分享、提高。建立说课制度。
2、根据安排进行听课。 3、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4、按时完成需要填写的台账。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提前下课。迟到早退一次十分钟内考核10块,十分钟以上考核30,超过三十分钟扣除当天工资。请假在周一至周五一天50元,周六日请假100元。
6、从事教学时,应穿着整洁、文明礼貌、为人师表,遵守《教师法》相关规定。上班期间不能吃零食。
7、认真对待工作和学生成绩,教学主管要定期听课并对教师工作进行教学评估,并对教学中出现的失误进行考核。玩忽职守,对学生和教学工作态度不认真、不负责的将酌情考核或予以辞退。
8、保证班级学生稳定,严禁流失,学期流失率不得超过20%。
理想教育培训班
职业学院教师岗位职责及工作规范2
附件2:
北京******学院
2012至2014年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任职条件与岗位职责
一、教授岗位任职条件 (一)教授二级岗位任职条件
1.教授三级岗位任职满3年,聘期考核合格,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教授二级岗位。
(1)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
①作为第一授权人,获国家发明专利3项,成果转让产生较大经济效益。
②主持在研或完成国家级课题、项目一项。
③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负责人;国家优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负责人。
④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⑤国家教学名师。
(2)符合下列条件中二项:
①主持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获到账经费300万元;或获得校外科研到账经费300万元(文科100万)。
②主持在研或完成省部级课题、项目两项(其中一项为重点项目)。
③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教学成果一等奖。
④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由SCI或SSCI收录论文,或核心期刊发表2篇EI收录论文,或发表3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发表3篇国内著名文摘刊物转载论文,或发表2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并撰写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
⑤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2.教授四级岗位任职满3年,聘期考核合格,业绩显著,达到教授二级岗位任职条件1当中的(1),可申报教授二级岗位。
(二)教授三级岗位任职条件
1.教授四级岗位任职满3年,聘期考核合格,业绩良好。具备下列条件,可申报教授三级岗位。
(1)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
①国家级重点专业(学科)建设项目负责人。②国家级精品课建设项目负责人。③主编、副主编国家级精品教材。
④国家级团队建设项目负责人,或北京市高校学术创新团队负责人;或北京市高校学术创新人才。
⑤享受北京市政府特殊津贴。
⑥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指导学生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技能大赛一等奖;或个人获国家级技能大赛一等奖(排名前三)。
⑦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2)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
①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获经费30万元;或校外科研经费30万元(文科10万)。
②作为第一授权人,获国家发明专利2项,成果转让具有经济效益。
③主持完成省部级教科研重点课题、项目一项。
④获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前五名)三等奖(前三名),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三)、作为负责人获省部级二等奖。⑤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论文,至少1篇由SCI或SSCI或EI检索,或发表3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发表3篇国内著名文摘刊物转载论文,或发表1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并撰写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
2.教授职务9年,聘期考核合格,领导组织校、院学术与专业技术主要工作,或任期内曾获省部级荣誉或奖励,且距退休年龄不满3年。
(三)教授四级岗位任职条件
具有教授职务资格,聘期考核合格。能够履行并完成相应岗位职责与任务。
二、教授岗位职责 (一)教授二级岗位职责 1.基本职责
(1)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完成本岗位教学工作。承担校、院(部)、系分配的教学建设与管理、改革与创新,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工作。
(2)独立、系统承担两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其中专业课教师至少承担专业核心课一门;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3)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开展国际合作。作为课程负责人至少完成一门课程的改革、教学资源与网络课程建设任务。
(4)每年至少做1次关于学科前沿领域或产业与行业发展的学术性研究报告。
(5)指导中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科技开发与技术创新,培养教师的教学能力、课程开发与科技创新能力。
(6)凡承担教学管理职务,须完成相应管理职责。(7)实施、落实我校担负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或“职业教育分级制”等项目任务分解的相关重要工作。
(8)完成校、院(部)、系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完成下列主要教改任务至少一项
(1)指导或负责国家级专业(学科)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重点专业,或特色专业,或优势专业,建设水平达到国家专业标准要求。
(2)指导或负责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使所负责的专业教学资源库达到国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建设标准。
(3)指导或负责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国际专业标准引入、课程建设、中外合作教学团队建设,建设水平通过学校评估。
(4)指导或负责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使所负责建设的课程达到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5)指导或负责国家级团队建设。团队取得显著成效,并通过验收。
3.完成下列主要科研任务至少一项(1)主持国家级课题、项目一项。(2)主持获国家级成果奖项。
(3)获得科技服务经费300万元;或校外科研经费300万元(文科100万)。
(4)作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发表3篇,其中2篇被SCI或SSCI收录或EI检索。
(二)教授三级岗位职责 1.基本职责
(1)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完成本岗位教学工作。承担校、院(部)、系分配的教学建设与管理、改革与创新,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工作。(2)独立、系统承担两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其中专业课教师至少承担专业核心课一门;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3)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开展国际合作。作为课程负责人至少完成一门课程的改革、教学资源与网络课程建设任务。
(4)每年至少做1次学术报告。
(5)指导中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科技开发与技术创新,培养教师的教学能力、课程开发与科技创新能力。
(6)凡承担教学管理职务,须完成相应管理职责。(7)实施、落实我校担负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或“职业教育分级制”等项目任务分解的相关重要工作。
(8)完成校、院(部)、系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2.完成下列主要教改任务至少一项
(1)负责国家级专业(学科)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重点专业,或特色专业,或优势专业,建设水平达到国家专业标准要求。
(2)负责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使所负责的专业教学资源库达到国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建设标准。
(3)负责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国际专业标准引入、课程建设、中外合作教学团队建设,建设水平通过学校评估。
(4)负责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使所负责建设的课程达到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5)负责国家级团队建设。
(6)负责实训基地建设。开展与国内外知名企业深度合作,社会服务能力较强,至少负责一项校企合作开发的技术应用型项目,应用于教学,并达到国家高职示范性实训基地水平。
(7)指导学生获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指导学生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技能大赛一等奖;或个人获行业及国家级技能大赛一等奖。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将国家级技能大赛比赛项目开发为综合性实践教学项目,应用于实践教学,列入学校教改项目,并通过学校鉴定。
3.完成下列主要科研任务至少一项
(1)参与国家级重点课题、项目一项(排名前三),或主持省部级重点课题、项目一项;或作为课题、项目负责人取得技术创新重要成果,通过省部级鉴定。
(2)主持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3)获得科技服务经费30万元;或校外科研经费20万元(文科5万)。
(4)作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作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被SCI或SSCI收录或EI检索。
(三)教授四级岗位职责 1.基本职责
(1)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完成本岗位教学工作。承担校、院(部)、系分配的教学建设与管理、改革与创新,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工作。
(2)独立、系统承担两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其中专业课教师至少承担专业核心课一门;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3)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开展国际合作。作为课程负责人至少完成一门课程的改革、教学资源与网络课程建设任务。
(4)每年至少做1次学术报告。
(5)指导中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科技开发与技术创新,培养教师的教学能力、课程开发与科技创新能力。(6)凡承担教学管理职务,须完成相应管理职责。(7)实施、落实我校担负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或“职业教育分级制”等项目任务分解的相关重要工作。
(8)完成校、院(部)、系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2.完成下列主要教改任务至少一项
(1)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国家级专业(学科)建设,或负责市级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特色专业,或优势专业,使所负责的专业达到市级及以上重点专业水平。
(2)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使所负责的专业教学资源库达到国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建设标准。
(3)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国际专业标准引入、课程建设、中外合作教学团队建设,建设水平通过学校评估。
(4)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或负责市级精品课程建设。使所负责建设的课程达到市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5)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国家级团队建设,或负责市级团队建设项目。
(6)主编、副主编国家级精品教材。
(7)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实训基地建设。开展与国内外知名企业深度合作,社会服务能力较强,至少参与一项校企合作开发的技术应用型项目,应用于教学,并达到国家高职示范性实训基地水平。
(8)指导学生获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指导学生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或个人获行业及国家级技能大赛二等奖。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将国家级技能大赛比赛项目开发为综合性实践教学项目,应用于实践教学,列入学校教改项目,并通过鉴定。
3.完成下列主要科研任务一项
(1)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项目一项,或主持委办局级科研课题、项目两项。
(2)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项。
(3)获得科技服务经费15万元;或校外科研经费10万元(文科3万)。
(4)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第一作者2篇。三、副教授岗位任职条件(一)副教授一级岗位任职条件
1.副教授二级岗位任职满3年,聘期考核合格,业绩显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申报副教授一级岗位。
(1)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
①作为骨干参与国家级重点专业(学科)建设项目(排名前三),或市级重点专业(学科)建设项目负责人。
②作为骨干参与国家精品课建设项目(排名前三),或市级精品课建设项目负责人。
③作为骨干参与国家级精品教材(排名前三),或主编市级精品教材。
④作为骨干参与公共、基础课国家级重点学科建设与教改项目(排名前三),或市级重点学科建设与教改项目负责人。
⑤参与市级及以上团队建设项目(排名前三),或北京市教学名师,或市级专业带头人。
⑥实训基地或科研基地建设项目负责人,至少开发一项校企合作技术应用项目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并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⑦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或指导学生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技能大赛二等奖;或个人获国家级技能大赛二等奖(排名前三)。
⑧获北京市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一等奖,或北京市高校思政学科基本功大赛一等奖。
⑨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⑩教师年度综合考评3年优秀。
(2)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
①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或委办局级教科研项目两项。(公共课、基础课、思想政治理论课1项)
②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获经费10万元;或校外科研经费10万元(文科3万)。
③作为第一授权人,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3项,成果转让具有经济效益。
④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或二等奖负责人(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全国行业协会成果一等奖)。
⑤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被EI收录;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主编公开出版通用教材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作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编写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
2.副教授二级岗位任职满6年,聘期考核合格,并副教授(副高级)职务12年,主持校、院学术与专业技术主要工作,或任期内曾获省部级荣誉或奖励,且距退休年龄不满3年。
(二)副教授二级岗位任职条件
1.副教授三级岗位任职满3年,聘期考核合格,业绩良好。具备下列条件,可申报副教授二级岗位。(1)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
①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市级重点专业(学科)建设项目(排名前三)。
②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市级精品课建设项目(排名前三)。③主编、副主编市级精品教材。
④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公共、基础课市级重点学科建设与教改项目(排名前三)。
⑤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市级及以上团队建设项目(排名前五)。
⑥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实训基地或科研基地建设项目(排名前三),至少开发一项校企合作技术应用项目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并获得校级奖项。
⑦本人获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奖项;或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奖项,或获省部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
⑧获北京市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二等奖,或北京市高校思政学科基本功大赛二等奖。
⑨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⑩教师年度综合考评2年优秀。(2)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 ①主持完成委办局级教科研项目。
②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获经费5万元;或校外科研经费5万元(文科2万)。
③作为第一授权人,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成果转让产生经济效益。
④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或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全国行业协会成果二等奖。⑤作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主编公开出版专著或通用教材2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
2.聘期考核合格,副教授(副高级)职务12年,任期内曾获委办局级荣誉或奖励,且距退休年龄不满3年。
(三)副教授三级岗位任职条件
具有副教授职务,聘期考核合格。能够履行并完成相应岗位职责与任务。
四、副教授岗位职责 (一)副教授一级岗位职责 1.基本职责
(1)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完成本岗位教学工作。承担校、院(部)、系分配的教学建设与管理、改革与创新,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工作。
(2)独立、系统承担两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其中专业课教师至少承担专业基础课与专业核心课各一门;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3)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开展国际合作。作为课程负责人至少完成一门课程的改革、教学资源与网络课程建设任务。
(4)每年至少做1次学院学术报告或示范课教学。(5)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培养教师的教学能力与课程开发能力。
(6)根据工作需要,承担班主任工作。
(7)凡承担教学管理职务,须完成相应管理职责。(8)实施、落实我校担负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或“职业教育分级制”等项目任务分解的相关重要工作。
(9)完成校、院(部)、系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2.完成下列主要教改任务至少一项
(1)负责专业(学科)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特色专业,或优势专业,使所负责的专业达到市级及以上重点专业水平。
(2)负责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使所负责的专业教学资源库达到国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建设标准。
(3)负责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国际专业标准引入、课程建设、中外合作教学团队建设,建设水平通过学校评估。
(4)负责课程建设。使所负责建设的课程达到市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5)负责市级团队建设。(6)主编市级及以上精品教材。
(7)负责实训基地建设。开展与国内外知名企业深度合作,社会服务能力较强,至少负责一项校企合作开发的技术应用型项目,应用于教学,并达到市级及以上高职示范性实训基地水平。
(8)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或个人获国家级技能大赛二等奖。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将国家级技能大赛比赛项目开发为综合性实践教学项目,应用于实践教学,列入学校教改项目,并通过学校鉴定。
3.完成下列主要科研任务至少一项
(1)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省部级项目一项,或主持委办局级课题一项。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项,或取得校级教科研成果一等奖。
(3)为行业企业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获经费10万元;或校外科研经费10万元(文科3万)。
(4)作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二)副教授二级岗位职责 1.基本职责
(1)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完成本岗位教学工作。承担校、院(部)、系分配的教学建设与管理、改革与创新,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工作。
(2)独立、系统承担两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其中专业课教师至少承担专业基础课与专业核心课各一门;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3)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开展国际合作。作为课程负责人至少完成一门课程的改革、教学资源与网络课程建设任务。
(4)聘期内至少做1次学院学术报告或示范课教学。(5)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培养教师的教学能力与课程开发能力。
(6)根据工作需要,承担班主任工作。
(7)凡承担教学管理职务,须完成相应管理职责。(8)实施、落实我校担负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或“职业教育分级制”等项目任务分解的相关重要工作。
(9)完成校、院(部)、系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2.完成下列主要教改任务,负责一项或参与二项(1)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专业(学科)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特色专业,或优势专业,使所参与的专业达到市级及以上重点专业水平。
(2)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使所负责的专业教学资源库达到学校所要求的项目建设标准。
(3)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参与国际专业标准引入、课程建设、中外合作教学团队建设,建设水平通过学校评估。(4)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课程建设。使所参与建设的课程达到市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5)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市级团队建设。(6)主编、副主编市级精品教材。
(7)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实训基地建设。开展与国内外知名企业深度合作,社会服务能力较强,至少参与一项校企合作开发的技术应用型项目,应用于教学,并达到市级及以上示范性实训基地水平。
(8)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北京市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奖;或个人获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将国家级技能大赛比赛项目开发为综合性实践教学项目,应用于实践教学,列入学校教改项目,并通过学校鉴定。
3.完成下列主要科研任务至少一项
(1)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委办局级教科研项目一项,或主持校级重点教科研课题一项。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项,或取得校级教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
(3)为行业企业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获经费5万元;或校外科研经费5万元(文科2万)。
(4)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
(三)副教授三级岗位职责 1.基本职责
(1)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完成本岗位教学工作。承担校、院(部)、系分配的教学建设与管理、改革与创新,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工作。
(2)独立、系统承担两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其中专业课教师至少承担专业基础课与专业核心课各一门;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3)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开展国际合作。作为课程负责人至少完成一门课程的改革、教学资源与网络课程建设任务。
(4)作为专业和课程建设骨干,开展学校教学改革或科技研发项目,深入行业、企业开展项目或调查研究,并提供可行性项目设计报告或调研报告。
(5)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培养教师的教学能力与课程开发能力。
(6)根据工作需要,承担班主任工作。
(7)凡承担教学管理职务,须完成相应管理职责。(8)实施、落实我校担负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或“职业教育分级制”等项目任务分解的相关重要工作。
(9)完成校、院(部)、系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2.完成下列主要教改任务,负责一项或参与二项(1)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专业(学科)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特色专业,或优势专业,使所负责的专业达到校级及以上重点专业水平。
(2)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使所负责的专业教学资源库达到学校所要求的项目建设标准。
(3)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参与国际专业标准引入、课程建设、中外合作教学团队建设,建设水平通过学校评估。
(4)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课程建设。使所负责建设的课程达到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5)作为骨干参与市级团队建设,或负责校级团队建设;或获得北京市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项目。(6)主编校级及以上精品教材。
(7)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实训基地建设。开展与国内外知名企业深度合作,社会服务能力较强,至少参与一项校企合作开发的技术应用型项目,应用于教学,并达到校级及以上示范性实训基地水平。
(8)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北京市职业技能大赛奖;或指导学生获省部级学会的技能(学科)竞赛奖;或个人获省部级技能(学科)大赛奖。或作为项目参与人(前三名),将国家级技能大赛比赛项目开发为综合性实践教学项目,应用于实践教学,列入学校教改项目,并通过学校鉴定。
3.完成下列主要科研任务至少一项
(1)参与委办局级研究课题、项目一项,或主持校级科研课题并通过验收。
(2)参与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项,或取得校级教学、科研成果奖项。
(3)为行业企业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获经费3万元;或校外科研经费3万元(文科1万)。
(4)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五、讲师岗位任职条件(一)讲师一级岗位任职条件
1.讲师二级岗位任职满3年,聘期考核合格,业绩显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申报讲师一级岗位。
(1)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
①作为骨干参与市级重点专业(学科)建设项目(排名前三),或负责校级重点专业建设项目。
②作为骨干参与市级精品课建设项目(排名前三),或负责校级精品课建设项目,并通过验收。③作为骨干参与公共、基础课市级重点学科建设与教改项目(排名前三);或负责公共、基础课校级重点学科建设与教改项目。
④主编、副主编市级精品教材。
⑤作为骨干参与市级及以上团队建设项目(排名前五),或市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⑥作为骨干参与实训基地或科研基地建设项目(排名前三),至少参与一项校企合作技术应用项目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并获校级奖项。
⑦作为指导教师,组织学生(或本人)获省部级技能比赛二等奖;或作为指导教师,组织学生(或本人)获省部级学会技能比赛一等奖。
⑧获市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⑨教师综合考评3年优秀。
(2)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
①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完成委办局级教科研项目一项;或主持完成校级教科研课题项目一项。
②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获经费2万元;或校外科研经费2万元(文科1万)。
③参与并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项。
④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全国行业协会成果二等奖)。
⑤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公开出版教材1部。
2.讲师二级岗位任职满6年,聘期考核合格,并讲师职务15年,任期内曾获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且距退休年龄不满3年。
(二)讲师二级岗位任职条件
1.讲师三级岗位任职满3年,聘期考核合格,业绩良好。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申报讲师二级岗位。
(1)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
①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排名前三)校级重点专业(学科)建设项目。
②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排名前三)校级精品课建设项目,并通过验收。
③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排名前三)公共、基础课校级重点学科建设与教改项目。
④作为骨干参编市级精品教材(排名前三)。
⑤作为骨干参与市级及以上团队建设项目(排名前五),或市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⑥作为骨干参与实训基地或科研基地建设项目(排名前五),至少参与一项校企合作技术应用项目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并获校级奖项。
⑦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或本人)获省部级职业技能大赛奖;或指导学生(或本人)获省部级学会的技能比赛三等奖;或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或本人)获校级技能大赛一等奖。
⑧获校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
⑨教师综合考评2年优秀。
(2)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
①参与完成校级教科研课题项目一项。
②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获经费1万元;或校外科研经费1万元。
③获委办局级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全国行业协会成果奖或本市行业协会成果奖)。④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主编、副主编公开出版的教材1部(5万字以上)。
2.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在本校工作1年。
3.聘期考核合格,并讲师职务15年,任期内曾获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且距退休年龄不满3年。
(三)讲师三级岗位任职条件
具有讲师职务,聘期考核合格。能够履行并完成相应岗位职责与任务。
六、讲师岗位职责 (一)讲师一级岗位职责 1.基本职责
(1)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完成本岗位教学工作。承担校、院(部)、系分配的教学建设与管理、改革与创新,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工作。
(2)独立、系统承担两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其中专业课教师至少承担专业核心课一门;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3)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开展国际合作。作为课程负责人至少完成一门课程的改革、教学资源与网络课程建设任务。
(4)作为专业和课程建设骨干,参与学校教学改革或科技研发项目,深入行业、企业参与项目或调查研究,并提供可行性项目设计报告或调研报告。
(5)参与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培养教师的教学能力与课程开发能力。
(6)承担班主任工作。
(7)凡承担教学管理职务,须完成相应管理职责。(8)实施、落实我校担负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或“职业教育分级制”等项目任务分解的相关重要工作。
(9)完成校、院(部)、系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2.完成下列主要教改任务,负责一项或参与二项(1)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专业(学科)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特色专业,或优势专业,使所参与的专业达到校级及以上重点专业水平。
(2)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使所参与的专业教学资源库达到学校要求的专业教学建设标准。
(3)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参与国际专业标准引入、课程建设、中外合作教学团队建设,建设水平通过学校评估。
(4)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课程建设。使所参与建设的课程达到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5)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校级及以上团队建设,或取得北京市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项目。
(6)主编、副主编校级精品教材。
(7)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实训基地建设。开展与国内外知名企业深度合作,社会服务能力较强,至少参与一项校企合作开发的技术应用型项目,应用于教学,并达到校级示范性实训基地水平。
(8)作为指导教师,组织学生(或本人)获省部级及以上技能(学科)比赛奖;或作为指导教师,组织学生(或本人)获省部级学会技能(学科)比赛二等奖。或作为项目参与人(排名前五),将国家级技能大赛比赛项目开发为综合性实践教学项目,应用于实践教学,列入学校教改项目,并通过学校鉴定。
3.完成下列主要科研任务至少一项
(1)参与委办局级教科研项目一项,或主持校级科研重点课题项目一项。
(2)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获奖项目。万元;或校外科研经费2万元(文科1万)。
(4)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二)讲师二级岗位职责 1.基本职责
(1)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完成本岗位教学工作。承担校、院(部)、系分配的教学建设与管理、改革与创新,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工作。
(2)独立、系统承担两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3)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开展国际合作。参与完成一门课程的改革、教学资源与网络课程建设任务。
(4)成为专业和课程建设骨干,参与学校教学改革或科技研发项目,深入行业、企业参与项目或调查研究,并提供可行性项目设计报告或调研报告。
(5)承担班主任工作。
(6)凡承担教学管理职务,须完成相应管理职责。(7)实施、落实我校担负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或“职业教育分级制”等项目任务分解的相关重要工作。
(8)完成校、院(部)、系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完成下列主要教改任务至少二项
(1)参与专业(学科)建设。参与制(修)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特色专业,或优势专业。
(2)参与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使所参与的专业教学资源库达到学校要求的项目建设标准。
(3)为行业企业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获经费2(3)参与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参与国际专业标准引入、课程建设、中外合作教学团队建设,建设水平通过学校评估。
(4)参与课程建设。使所参与建设的课程达到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5)参与市级团队建设,或取得北京市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项目。
(6)主编、副主编校本教材一部,或参编公开出版教材一部。
(7)参与实训基地建设。开展与国内外知名企业深度合作,社会服务能力较强,参与一项校企合作开发的技术应用型项目,应用于教学,并达到校级示范性实训基地水平。
(8)作为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参加校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奖。或作为项目参与人(前五名),将国家级技能大赛比赛项目开发为综合性实践教学项目,应用于实践教学,列入学校教改项目,并通过学校鉴定。
3.完成下列主要科研任务一项(1)主持或参与校级教科研课题项目。(2)主持或参与校级教科研成果获奖项目。
(3)为行业企业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获经费1万元;或校外科研经费1万元(文科参与社会服务)。
(4)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作为第一作者1篇。(三)讲师三级岗位职责 1.基本职责
(1)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完成本岗位教学工作。承担校、院(部)、系分配的教学建设与管理、改革与创新,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工作。
(2)独立、系统承担一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3)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开展国际合作。参与完成一门课程的改革、教学资源与网络课程建设任务。
(4)承担班主任工作。
(5)凡承担教学管理职务,须完成相应管理职责。(6)实施、落实我校担负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或“职业教育分级制”等项目任务分解的相关重要工作。
(7)完成校、院(部)、系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2.完成下列主要教改任务至少二项
(1)参与专业(学科)建设。参与制(修)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特色专业,或优势专业。
(2)参与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使所参与的专业教学资源库达到学校要求的项目建设标准。
(3)参与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参与国际专业标准引入、课程建设、中外合作教学团队建设,建设水平通过学校评估。
(4)参与课程建设。使所参与建设的课程达到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5)参与校级团队建设,或取得校级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项目。
(6)参编校本教材一部。
(7)参与实训基地建设。开展与国内外知名企业深度合作,社会服务能力较强,参与一项校企合作开发的技术应用型项目,并应用于教学。
(8)作为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参加校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奖。或作为项目参与人(前五名),将国家级技能大赛比赛项目开发为综合性实践教学项目,并应用于实践教学。
3.完成下列主要科研任务至少一项(1)参与校级教科研课题项目。
(2)为行业企业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获经费1万元;或校外科研经费1万元(文科参与社会服务)。
(3)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七、助教岗位任职条件(一)助教一级岗位任职条件
1.助教二级岗位任职满2年,聘期考核合格,业绩良好。具备下列条件可申报助教一级岗位。(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与精品课建设或课程改革任务。
②参与专业、课程、实验室及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③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学科)比赛。(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与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
②作为第一作者,在本校学报发表论文1篇;或参编校本教材。
2.具有硕士学位。
(二)助教二级岗位任职条件
具有助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期考核合格。能够履行并完成相应岗位职责与任务。
八、助教岗位职责 (一)助教一级岗位职责
基本职责与主要任务
(1)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完成本岗位教学工作。接受教学、研究和管理指导。
(2)参与课程建设。(3)参编校本教材。(4)参加实验室及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5)参与组织学生职业技能(学科)竞赛项目。(6)到行业、企业调研,撰写调研报告。
(7)参与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公开发表论文1篇,作为第一作者本校学报发表论文1篇。
(8)承担班主任工作。
(9)完成校、院(部)、系等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助教二级岗位职责
基本职责与主要任务
(1)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完成本岗位教学工作。接受教学、研究和管理指导。
(2)参与课程建设。
(3)参加实验室及实训基地建设日常管理工作。(4)到行业、企业调研,积累实践教学经验。(5)作为第一作者本校学报发表论文1篇。(6)承担班主任工作。
(7)完成校、院(部)、系等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九、说明
1.本文所述“教学管理职务”主要指专职教师承担教学管理任务的人员,即: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群或专业负责人、课程或课程群负责人、精品课程负责人、实训教学负责人、团队负责人等。
2.本文所述“其他工作任务”主要指在履行正常职责基础上,承担并接受由学校进行分解,来自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下达、委托、交办,与办学有关的重要事项;以及关系校院、系(部)建设与发展的专门或临时重要事项。
3.本文所述“任职条件”主要指本次岗位聘用中,依据学校核定岗位所下达的指标,对教师、实训指导教师、兼课教师提出申请应聘高一级的人员,进行评议的基本条件。
4.本文所述“国家级课题、项目与奖项”前者主要指国家基金项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其他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工程)等;后者主要指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奖,国家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等。另:北京市教委教改课题、项目,国家高等教育学会规划课题、项目,均视同为省部级课题、项目。
5.本文所述“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任务,即我校担负的《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简称“综合改革试验区”项目。适用于本次岗聘职责与任务:所获取成果经国家认定和验收,应视同完成国家级课题、项目;实现预期工作目标,由学校认定和验收,视同校级课题、项目结题。
6.本文所述“职业技能大赛”包括同级别的学科大赛。 7.关于艺术类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成果折算,见学校“关于印发《北京某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资格评审的必备条件(试行)》的通知”文件中相关规定,及学校其他已有规定。未涉及到的内容比照相同或相当条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后确定。
8.本文各岗级任职条件的关系是:只要符合高一级选项中的某一条件,则自然符合下一级选项中的某一对应条件。
职业学院教师岗位职责及工作规范3
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试行)
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高等职业教育层次培养目标的要求,为现代化建设培养人才,是教师的基本职责。为了弘扬尊师重教、重视教学的优良传统,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特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规范如下:
理论教学
一、备课
1、备好课是讲好课的先决条件,备课过程是对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融会贯通的过程,是对每一节课的组织、设计过程。教师必须集中精力备课,为上好课打下良好基础。
2、教师接到教学任务书后,根据教学大纲、教材、授课时数、校历、课表编制本课程学期授课计划。其内容应包括课次、授课内容、授课形式等内容,经教研室批准后生效,并不得自行改动。
3、开课前,教师应按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教案,其内容包括教学题目、教学目的、授课形式、授课内容、时间分配、教学方法、重点、难点、使用教具、提问等。并填写课时授课计划表。开课前应完成全课程的三分之一以上。
4、教师在备课前应了解学生的专业培养目标,认真考虑本课程与相关学科的联系。注意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以及先行课程的教学情况和后续课程的安排,处理好课程间的衔接。
5、教师应认真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尽可能多阅读一些有关文献和资料,备课要求做到;明确教学目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抓住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掌握重点、难点和各章节的内在联系。
6、在备课过程中应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学习态度、学习方法,要从学生实际出发,有的放矢地备好课。
7、在钻研教学大纲、教材、了解学生的知识结构的基础上,应认真考虑教材教法,对如何承上启下,是否提问、板书编排、作业的选择布置等应作出周密的安排。
8、教研室可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组织同课程教师集体备课。公共课备课应做到进度、内容、重点、难点、作业统一。
9、教师应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
二、讲课
1、讲课是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的主要方式。讲好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中心环节。要求教师严肃认真地上好每一节课,充分利用45分钟,获得最好的教学效果。教师应不断提高授课艺术,利用讲台实现既教书又育人。
2、教师必须按时到课,不得自行更改上课时间和提前下课,授课前应检查学生出勤情况,注意维持好课堂纪律。
3、课堂上教师应衣着整洁,教学大方自如,举止动作恰 到好处。
4、讲授中要求做到教学过程始终紧扣教学目的;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 严谨、逻辑性强;
5、要求语言精炼、生动、流畅、层次清楚,表达有吸引力,切忌照本宣科、平铺直叙。
6、板书简明、工整、版面利用合理、大小标题准确,能体现讲课的发展过程。
7、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并及时做好课后分析,注意学生的反映,找出本课的优缺点、经验和教训、不断积累教学经验。
8、上述要求也适用于习题课、课堂讨论等。 三、课后辅导
1、课后辅导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对于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思想情况、沟通师生关系、检查教学效果、进一步讲解课程内容、解答学生问题、教书育人起重要作用,要求教师以高度责任心,积极主动地完成课后辅导任务。
2、辅导的基本内容是:负责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指导学生做好课外作业;给学习较差的学生和缺课学生补课;帮助有困难的学生解决学生上的实际问题;给成绩优异的学生个别指导,扩大他们的知识领域;介绍学习方法,进行学习目的和学习态度的教育。
3、辅导时要求做到:解答问题热情耐心,注意引导和启发学生思考,并主动询问学生。
4、利用辅导时间根据学生对教学、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反馈,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对有关重要事宜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通报。通过辅导达到既教书又育人的目的。
5、专职辅导教师应随堂听课,配合主讲教师检查学生到课情况,在主讲教师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指导工作。
6、总复习辅导应按学校排定时间进行,要按教学大纲全面辅导,既要有系统又要突出教学重点。
四、批改作业
1、布置和批改作业,是教学工作中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作业是巩固学生所学知识,并转化为技能、技巧,培养学生的能力,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的基本手段。因此教师应认真布置作业,及时、认真地批改作业。2、教师应根据各门课程的性质、特点以及教学大纲的要求布置相应的课外作业,作业内容要有典型性,既要有得课堂教学内容的巩固,又要有利于加强对学生科学思想和技能的训练。作业的份量要适当,难易适度,不要使学生负担过量。
3、布置作业要及时,每次授课结束时应布置作业,提出明确要求,规定完成时间。布置给学生的作业,教师要先作一遍了解作业的广度和深度,以便指导学生。
4、平均四课时应收交、批改作业一次,一般情况下应全批全改。
5、批改作业应认真仔细,具体指出错误之处。收交作业应有纪录,应给出成绩,以便进行平时成绩的考核。
6、对潦草、马虎等不符合规定要符合要求的作业,应退回学生令其重作;对作业中的错误,应要求学生改正;对抄袭作业的学生,本次做为缺交,并给予批评,限令其重做补交。
7、对作业中发现学生的共同错误,教师应在辅导时或课堂上进行统一纠正。
实践教学
一、实验
1、实验课是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环节,不仅能配合理论教学,巩固和验证所学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使学生受基本实验方法和实验技能的训练,对于培养学生严肃的科学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起重要作用。
2、实验项目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规定和要求确定,不得任意更改变动,对于不具备条件开不出的实验,实验教师应积极联系外校进行实验。
3、各门课程的实验应严格按教学大纲执行、各项实验应有实验指导教师编写的实验指导书并人手一份。
4、实验指导教师在开课前必须进行操作性备课,每项实验应提前做一次,以便更好的指导学生,并做好设备、仪器的检查和资料的准备。
5、实验过程中应做好学生出勤统计,严格要求,加强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强调学生独立操作。对不遵守实验纪律的同学应给予批评教育。
6、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及时检查数据的准确性,必要时组织分析讨论,对错误的数据应要求学生弄清原因后重新补做实验。
7、指导教师应认真仔细地批改实验报告,写出评语,定出成绩.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告应退回重做。
8、对缺实验者给予一次补做机会。 二、课程设计
1、课程设计是综合运用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工程实验问题、提高学生设计、运算、查阅、使用技术资料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通过课程设计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观点和设计思想。
2、课程设计必须按课程设计教学大纲进行。课程设计的内容应保证达到教学要求,指导书学生人手一份。
3、指导教师应熟练掌握设计内容及方法,并做好必要的资料准备。选题要符合大纲要求,内容的深度、广度和份量要适当。
4、设计过程中要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及时指导、定期检查进度,同时又要注意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每个同学都能独立完成设计任务。
5、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设计图纸、说明书、计算书等设计文件应认真审定评阅,并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给出成绩。也可通过必须的考核(答辩、口试)进行综合评定。
6、如发现相互抄袭者按不及格处理。课程设计结束后资料应按专业分类保存。
三、实习
1、实习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学生生产知识/培养工作能力和提高专业技能的重要教学环节。实习应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以及参观等。
2、实习指导教师(带队教师)应参与实习大纲的制定和讨论,并经所在系部批准后生效。
3、指导教师(带队教师)应根据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具体实习计划(实习具体安排),经所在系部批准后执行。
4、在实习开始前,指导教师(带队教师)应到实习单位了解现场情况,安排学生食、宿、交通、落实实习计划并作好实习资料和物资等前期准备工作。
5、实习指导教师(带队教师)负责对实习班组的全面管理,实习前应进行实习目的、有关专业知识,组织纪律和安全方面的教育。实习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严格要求,及时解决和处理各种困难和问题,对于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学校、实习各单位领导汇报。
6、实习指导教师(带队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认真指导学生完成规定的各项实习任务。到实习现场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指导学生做好实习笔记,并组织必要的专题讲座,指导学生按规定写出实习报告,做好平时考核记录,记好实习日记。
7、指导教师应认真审阅学生实习报告,并评阅实习报告成绩。
8、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带队教师)应向实习单位归还各种借用物资,写出实习班级的全面总结。
四、毕业设计(论文)
1、毕业设计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教学环节。这一实践过程全面训练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是对学生整个学习阶段的综合检验。
2、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应参与题目的收集和专题讲座,由专业教研室提出初步意见,经所在系、部批准后生效。
3、选题原则上要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尽量做到真题真做也可选用模拟题目。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题目,都必须发教学为主确保教学质量。
4、指导教师参与毕业设计教学大纲的讨论,并根据大纲要求在毕业设计开始前1个月提交毕业设计指导书,经所在系、部批准后发到学生手中。
5、毕业设计指导书主要内容应包括:设计目的、设计题目、图纸、计算、说明的具体要求和规定,毕业设计的参考资料和文献目录。以及毕业设计的时间安排和进度。
6、指导教师应将设计题目在毕业实习以前发给学生以便在实习过程中收集资料。
7、指导教师应熟悉指导题目的内容,掌握有关资料,并进行预做,对计算内容应提前算出结果,以保证指导的准确。
8、指导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和次数对学生 进行个别指导、定期检查设计进度、校正计算数据、及时解决学生在设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在设计质量上要从严要求。
9、指导教师必须要注意培养学生能广泛收集技术资料、敢于接触本学科(专业)前沿。并注意培养他们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立正确的设计思想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10、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设计(图纸、说明书、计算书等)应仔细认真审阅,并给出初评成绩。
11、指导教师参加毕业答辩工作,但不得做被指导学生的主辩教师。
12、毕业设计成绩,应由指导教师初评成绩、答辩委员会复评成绩和答辩成绩综合评定。
成绩考核
对学生进行学业考核,是教学工作中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对于了解教学效果,总结、改进教学;促进学生复习、巩固、加深所学知识;树立良好学风和校风;促进学校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全体教师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高尚的职业道德、高度的责任感对待学生成绩考核工作。
一、理论教学
1、任课教师应在考前对学生进行参考资格的审查,平时作业缺达四分之一以上者、本课程缺课时数超过总时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者均不具备参加考试资格,应将其名单,经系{部}审核后提前报教务与科研处。
2、平时成绩应于考试前确定并报出。依据是平时测验、提问、课外作业、本课程实验(实验单列除外)等综合评定。教师应将平时考核的记录清晰、完整的汇总在记分册上,所在系、部批准后生效。
3、教师在组织期末总复习时,要严格按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既要全面、系统、又要突出重点,严禁透题。
4、教师命题不得超出教学大纲要求,试题覆盖面应达到本学期讲授内容的80%以上,不得出偏题、怪题,难度和份量要适当,基本理论、基本要领应占60%左右,灵活应用性试题占20%—25%,有一定难度的试题应占15%—20%。试题一般出A、B两份试卷并做出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5、考试课成绩按百分制记分,平时成绩占20%。教师在评分时一定要严肃、认真、公平、严格地按统一的评分标准评分。不得任意调整分数和给个别人增分减分。
6、考试课程可根据课程的性质、特点和考试目标选择笔试、口试、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方式。口试必须经教务与科研处批准。笔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
7、考查课程的考核应在该课程结束时进行完毕。考核依据为完成作业、实验、参加课堂讲座成绩和平时测验成绩。也可采用考试方式进行,但平时成绩应占30%—50%。
8、任课教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成绩单报出。成绩应填写准确无误、字迹清楚。考试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成绩分析和试题分析。
9、任课教师不得在公布成绩之前向学生私下透露成绩。教师应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和履行监考教师职责等有关学业考核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实践教学
1、实践单列课应单独报学生成绩,考核依据为实践出勤情况、动手能力、实验报告成绩等综合评定。学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标准评定成绩。
2、非单列实验成绩,应在实践结束后及时评定成绩,任课教师作为评定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
3、实习成绩主要依据是实习态度、实习出勤率、实习报告成绩等综合评定。实习结束后应及时评定实习成绩,系(部)审核后,报教务与科研处备案。
4、实习缺勤超过三分之一以上者按不及格处理。
5、课程设计作为一门单列课记录成绩。考核按五级评分标准评定。考核依据是学生的出勤情况,课题难度、图纸、说明书、计算书的正确性以及质量。
6、对于抄袭课程设计者,按“0”分处理,根据检查和认识态度经教研室批准给予重做。重做时要更改课题,并按及格、不及格两级评定成绩。
7、毕业设计成绩由答辩委员会负责评定最后成绩,采取五级记分标准评定。
教学检查与总结
一、教学检查
1、教学检查是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其目的是通过对教师授课过程和各教学环节的检查,形成信息反馈,以利于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发现先进的教学经验,也有利于对教师的考核。
2、开课前任课教师应将授课计划、教案收集整理以备检查。对于本课程使用的各种教具、模型、演示实验设备也应做好使用准备,并在教学检查时汇报是否存在问题。
3、在期中教学检查前,任课教师应做好接受检查的准备,如布置作业次数、批改作业次数、学生完成作业情况、教学进度是否按规定计划执行、进度超前或滞后的原因、期中考试或测验的成绩表、成绩分析以及教学日志等资料。
4、任课教师应欢迎行政领导、同行专家参加听课,对于他们和学生给予的评估结果,应主动征求意见,以正确的态度认真分析,制定改进措施,改进教法,努力提高授课艺术和授课效果。
5、实践性教学的指导教师应准备好各类教学大纲、设计任务书(或指导书)、实习的具体安排、实验室日志、实习日志等教学文件。实验的准备和完成情况,实习的准备和完成情况,实验报告、实习报告的批改情况,设计、答辩的准备是否组织严密,辅导是否及时准确,评分是否符合规定标准等。
二、教学总结
1、每学期教学工作结束后,教学人员、教研室和系、部对本学期教学工作应进行总结。通过总结回顾,找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总结好的经验,明确下学期改进教学工作的努力方向。
2、任课教师的教学总结应包括: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考试情况分析、教学大纲执行情况、批改作业、课外辅导、教学日志填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考试命题是否符合标准、本学期教学工作中有哪些成功的经验和不足等内容。
3、学期结束后任课教师应认真填写各类表格,以便存档和备查。
4、教师在完成教学工作后,还应对本人的教学工作态度、执行规章制度、从严执教、教书育人、遵守教学工作纪律、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等方面进行总结,提高事业心和责任感。
职业学院教师岗位职责及工作规范4
教师岗位职责及工作实施规范
一、教师的工作职责(岗位职责)
1、完整准确地完成课程的教授备课、编写教案。 2、根据课堂讲授的情况对教材提出修改意见。
3、教具、教学设备及其他教辅用品的课前准备或交接、课后整理。 4、组织学期的整体学习成果汇报。5、记录学生考勤。
6、参加教研活动,互相交流学习。 7、与学员、家长定期沟通。
8、学生评价(形成性格评价、阶段性评价)。 9、课后整理教室。二、开课前
1、每期开班前,根据教务人员和教师讨论对班级编号;授课教室、教时数、授课时长、开课日期、结课日期、学生基本信息进行初步了解。
2、根据教务部门提供的学员信息,与家长进行沟通,并做详情记录。 《通知上课时间和地点》 《说明上课要准备的物品》
《询问学生的个人情况(英语基础、在校表现、是否有禁令、爱好)》 《家长对学生的学习期望》
3、根据要求认真备课,通过教研活动将同一级别的教学流程、教具统一,保证对教学内容熟悉。
4、根据授课的需要准备教具,但必须保证教具内容科学性、严谨性。
5、根据对班学生的具体情况,按照教学计划与统一统筹,再次调整教案,并于课前一周上交教学教务部门;授课之前,与教务部门做好教具或其他教辅用品准备和交接工作。6、如果学生升班的时候,不再授教,应把学生情况,进行书面总结交给下一任老师。三、开课中
1、授课之前,做好教具和其他教辅用品准备工作,提前调试教学设备,并确认能正常使用;合理的摆放桌椅。
2、每次课前提前15分钟进入教室。
3、课前五分钟点名,将学生的出勤情况记录下来。
4、每周与当次缺课学生家长沟通,并记录;连续缺两次以上的学员上报教务部。5、根据对学生的了解,科学固定座位。6、实施教学。7、课堂纪律管理。
8、在教学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教学情况对教学计划进行调整。根据学生的表现和实际的授课情况及时对学生的座次情况进行调整。
9、下课组织学生有序离开教室,清扫教室卫生。切断电源、摆放桌椅、关好门窗、收起教室门牌、整理好相关教具,方可离开。
10、每月主动与所带班级学员沟通一次,沟通中及时通报学员在校表现,监督学员在家学习情况。
11、如有退班、插班、转班、试听的学生,要将详细情况及时地告诉教学教务部门,并于近期调查报告教学教务部。
12、每个学期安排两次家长公开课,分别是学期中和学期末主要内容以课程展示和汇报为主。
四、最后一次课 1、形式:家长开放日。
2、内容:本学期课程学习情况汇报,学员学习情况总结对优秀学员进行奖励,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结业证书,向家长预告下学期课程安排。 五、结课
根据开班之前与家长的沟通或者其他途径对学生的了解,通过老师一学期对学生的观察和学习情况,以及家长的反应情况,对每个学生做出阶段性评价,并在最后一次课上发给家长(原始资料保存,建立学生情况档案库)。六、其他工作
1、按时参加教研会,完成教研会作业。 2、积极开展小型教学讨论活动分享、提高。3、全职教师应每月听相应优秀教师的课到至少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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