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职责5篇 公共卫生服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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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职责5篇 公共卫生服务是

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职责1

  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站职责

  1、负责本镇街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免疫规划、妇幼保健、老年保健、爱国卫生、地方

  病防治、健康教育、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病管理、卫生应急等公共卫生工作的规划、计划、总结、经验介绍等材料的制定、起草,有关表、册、卡、单等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

  2、负责开展本镇街的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和各种健康促进活动。

  3、负责辖区村级卫生组织的整顿、建设、管理和乡村医生的日常监督、管理、培训、考核、奖惩。

  4、根据市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的授权,负责开展辖区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卫生技术应用、公共卫生许可等方面的现场审查和监管,农村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服务市场等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

  5、具体负责本乡镇疫苗管理使用,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危害、病源微生物

  和常见污染物的取样送检,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控制措施的落实等疾病控制工作任务。

  6、具体负责辖区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组织项目实施、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出生缺陷干

  预等妇女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7、负责实施本乡镇地方病防治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地方病监测、病情调查、疫情上报等

  地方病防治工作任务。

  8、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创建卫生镇、村活动,指导开展改水、改厕等爱国卫

  生运动,不断改善本镇街的人居环境、提高卫生水平。

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职责2

  公共卫生岗位职责

  1、公共卫生服务部主任岗位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做好公共卫生服务部的行政业务工作,积极开展以保护、促进人民健康、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的的卫生保健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卫生工作指标。

  2、组织制定公共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贯彻落实,做好管理检查及总结工作,并向院长汇报。

  3、开展以镇村为范围、家庭为单位、健康为中心、人的生命为过程的以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慢性病人为重点,集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共卫生服务。

  4、根据可持续发展需要,重视资源管理,注重人员培训与考核,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协助卫生院做好本部工作人员的聘任、奖惩、调动及晋升工作。

  5、负责领导、制定科研工作计划,努力创造条件推进本部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

  6、督促各项工作管理制度的执行,定期检查,不断提高质量,防范差错事故,保证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7、负责组织、检查公共卫生、妇幼保健、防保等各项工作,定期不定期深入各科组和村卫生室督查,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8、及时听取居民对本部的工作意见,改进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居民满意度。

  9、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公共卫生工作任务。

  2、公共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院公共卫生的管理、监督,做到卫生工作有计划、有工作情况记录、年终有工作总结。

  2.完善卫生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卫生档案。

  3.完成学院和上级卫生部门交办的卫生方面的工作。

  4.与学工处配合,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抽查校园卫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提出合理性建议。

  5.每周对全院范围公共场所进行一次消毒(来苏儿、消毒液交替使用)。对传染性患者住所进行临时性消毒。

  6.定期投放除“四害”药物,检查“四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定期安排垃圾清运。

  8.经常督促检查饮食卫生情况,抽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

  9.负责大型卫生性活动的安排和检查督促工作;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10.完成共后勤处交给的其它任务。

  3、公共卫生科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及卫生相关产品的卫生监督监测和采样工作。

  2.负责辖区内学校卫生的监督工作(包括学校内的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了解区属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学生学习环境条件:督促各学校建立完整的学校卫生工作档案;掌握区属中小学、托幼机构学生健康状况。

  3.负责本科室相关统计报表及系统软件的填写、录入及上报,以及完成其他各类数据的统计上报。

  4.负责建立工作职责范围内各种卫生档案。

  5.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4、公共卫生服务团队工作职责

  1、家庭医生在团队长的领导下,开展居民的健康管理工作。

  2、积极开展为居民签约式服务工作,认真完成签约目标。

  3、运用适宜技术,进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

  4、为签约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按规范进行动态管理。

  5、为诊断明确的高血压、Ⅱ型糖尿病等慢性病进行治疗、行为干预、监测和健康评估,提供定期随访、用药指导等。

  6、对居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及肢体残疾等病人提供随访和康复指导服务。

  7、开展健康教育及健康咨询,落实免疫接种、妇幼保健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传染病消毒隔离指导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

  8、提供日常门诊、预约门诊等服务。

  9、执行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各项规范和制度。

  10、为有需求的签约服务对象优先提供上级医院的转诊服务。

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职责3

  公共卫生科岗位职责

  一、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岗位职责

  1、认真做好辖区内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生殖健康、女职工保健等妇女保健工作,负责早孕登记、建册、高危孕产妇筛查、登记、随访以及管理范围内孕妇产前产后的访视。

  2、严格遵守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工作规范,提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咨询服务,发放避孕药具。

  3、开展妇女保健健康教育工作,普及优生优育、妇女常见病及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

  4、做好辖区内妇女保健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5、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基层单位做好妇女保健工作。

  6、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表册的登记,做好报表的统计、分析工作,按期上报所在区妇幼保健院(站)。

  7、认真参加相关工作例会和培训,深入居民区,加强检查与指导。

  8、承担上级布置的各项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9、完成科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儿童保健岗位职责

  1、按照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儿童保健门诊各项常规工作。

  2、建立辖区内新生儿访视工作制度。

  3、建立本辖区0—7岁儿童健康档案,掌握本辖区儿童健康状况、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4、在社区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母乳喂养及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

  5、做好辖区内儿童保健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6、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儿童保健专业技术水平。

  7、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8、完成科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健康教育、老年人健康、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中心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与实施、检查与评价、记录与总结等工作,并接受上级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检查与考评等。

  2、负责组织与开展本辖区居民的主要卫生问题及行为危险因素的调查研究,针对社区内高危人群的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做好控烟限酒、合理营养、心理平衡、适量运动的指导与行为干预等工作。

  3、负责组织定期开展社区居民的健康教育讲座,普及疾病预防控制、健康与保健知识;开展居民健康知识与健康行为的检查与评估,提高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4、负责开展社会人群的精神卫生健康、残疾预防与康复的健康教育;及特殊人群如儿童、妇女、青少年、老年等人群的健康教育工作。

  5、负责中心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的编印与发放工作,提高健康教育资料的入户率和健康教育处方的利用率与针对性。

  6、负责中心健康教育宣传栏或板报的定期更换与资料的留存工作。

  7、负责组织与参与各种卫生宣传日的社会人群健康教育宣传与咨询活动。

  8、负责社区居民健康档案保管,应保证居民信息资料的完整性与可利用性,并做到同步更新及动态变更,管理有序。

  9、做好健康档案文本借阅工作,按规定手续办理借阅、归还工作。

  10、负责中心健康工作资料的收集与留存工作,建立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档案。

  11、完成科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计划免疫岗位职责

  1、及时掌握本辖区儿童(包括外来儿童)情况,建立新生儿预防接种卡、证,按免疫程序的规定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实施预防接种的安全注射。

  2、提出疫苗需求计划,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做好疫苗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疫苗效果的监测工作。

  3、做好冷链设备的使用、保养工作,建立冷链运转记录。

  4、进行常规接种率报告,针对传染病和预防接种后不良反应或事故进行报告。

  5、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健康教育,对外来儿童家长进行计划免疫知识宣教。

  6、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7、准确掌握辖区常住、暂住和流动人口中接种对象的变动情况,定期对辖区内流动儿童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对集贸市场和外来人口较密集的地方进行上门串户接种,消除免疫空白点。

  8、掌握辖区内托幼机构、小学学生预防接种情况,定期查漏补种,杜绝发生因漏种而引发相关传染病的爆发。

  9、承担上级布置的各项计划免疫工作任务。

  10、完成科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传染病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传染病上报工作,对法定传染病,按规定时限上报,并按规定做好传染病登记卡的保密工作。

  2、每天按时检查门诊日志,做好登记、认真核实传染病登记卡项目,避免缺项,杜绝错卡及死卡现象。及时与疾控机构交换疫情,使传染病报告达到及时、正确。

  3、督促中心有关科室做好传染病登记报告工作,每周各科核对一次,每月底对各科室传染病报告工作进行自查。

  4、对传染病登记卡进行分类,认真逐项填写访视单,交访视人员,并督促其认真.及时进行访视,把好访视质量关。

  5、按时参加区疾病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工作月会,并做好疫情的核对和分析工作。

  6、及时、准确上报月报表及其他报表。

  7、做好各种资料保存工作,并将各种资料装订成册。

  8、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的防治知识。

  9、完成科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重型精神病患者、康复工作管理岗位职责

  1、熟悉并掌握责任社区各类慢性疾病的患、重型精神病人、居民因急、慢性疾病、创伤、老年病及残疾等基本情况,患者的个人信息、资料以及变动情况,社区内主要慢性疾病的患、发病趋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严格遵守慢性疾病相关的管理规定,负责制定并落实慢性疾病病人的随访、体检、康复治疗指导和健康教育的工作计划。

  3、搞好本辖区精神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有计划做好本辖区各级人员培训及宣传教育工作。

  4、配合精神科专业医生开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按时完成各项统计报表和上报工作。

  5、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规定,做好社区居民慢性疾病相关的生活行为因素的监测工作。

  6、负责组织和指导有关康复三级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降低病、伤、残的发生或减轻伤残后其功能障碍的程度。

  7、负责康复医疗的咨询、评定、转诊和支持工作,保存和整理康复医疗记录和病历档案。对病、伤、残者功能障碍的性质、部位、范围、程度、发展趋势、预后和转归进行客观、准确的评定。制定不同阶段与时期的康复目标。

  8、负责制定康复目标的实施计划、组织和指导病、伤、残者的康复治疗,采取各种措施治疗病、伤、残者,以改善其功能。

  9、对康复病人做好自我康复器械训练的宣传指导工作。

  10、完成科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职责4

  公共卫生科人员职责

  一、疾病控制人员工作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在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定期汇报工作。

  2、负责本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地方病防治工作。

  3、负责疫情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做好传染病管理、隔离、消毒工作。

  4、负责本镇儿童计划免疫和免疫生物制品以及冷链设备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乡村医生做好免疫接种,掌握全镇人群免疫水平。

  5、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全镇地方病的发病情况,进行病源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流行规律,提出防治措施。

  6、了解和掌握全镇食品卫生管理状况和人群营养状况,做好监督工作。

  7、负责本镇学校的教学卫生、体育卫生。积极开展对学生的健康教育。

  8、在全镇积极开展初级保健卫生工作,提高全镇居民的健康素质。

  9、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妇幼保健人员工作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指导下,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定期汇报工作。

  2、负责本镇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对高危孕产妇实行专案管理。

  3、定期督促检查和了解村级妇幼保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指导和帮助村妇幼保健员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和高危孕产妇筛查。

  4、掌握本镇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和妇幼保健工作的基数和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主要因素。

  5、定期组织乡村医生和妇幼保健员召开例会,做好妇幼保健培训,不断提高村妇幼保健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6、负责做好本镇村妇幼保健人员的思想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责、权、利结合,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卫生监督人员工作职责

  1、在公卫院长的领导下和县卫生监督所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辖区卫生监督工作,承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卫生条件卫生行政许可前现场审查。

  2、承担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前现场审查。

  3、督促食品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到有体检资质的机构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4、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对辖区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5、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人员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6、对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7、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8、对医疗单位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

  9、对辖区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10、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

  四、防疫专职人员职责

  1、在公卫院长的领导下和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辖区防疫工作,收集掌握本地与计划免疫有关的基本资料;

  2、及时准确地掌握本地常住、暂住和流动人口中的接种对象;

  3、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疾病预防和控制、计划免疫工作;

  4、负责乡村计划免疫冷链设备管理,正确使用、保养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

  5、做好疫苗的计划、接收、贮存、分发工作;

  6、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接种和疫苗使用情况;

  7、定期召开村卫生室工作例会,培训乡村医生;

  8、监督、管理、指导村级乡村医生各项工作;

  9、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各项爱国卫生运动,改善环境,提高健康意识;

  10、及时准确收集、整理、上报辖区疾病控制工作信息;

  11、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管理工作;

  12、及时报告、处理或协助上报、处理异常接种反应、疫情及突发卫生事件;

  13、完成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单位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公共卫生科相关工作制度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加强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 健康档案要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准确性、严肃性和规范化。

  2、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档案信息及时录入居民健康管理系统。

  3、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4、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5、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 (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6.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二)、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制度

  1、居民建档率要符合市卫生局的要求。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原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2、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编号顺序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洁、美观和规范有序,逐渐实行计算机化管理。

  3、居民健康档案应由全科医师负责填写,责任医生要对健康档案进行按照 65 岁以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及重性精神病人等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设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4、定期开展随访工作,按疾病分期随访病人,结合参加合作医疗农村居民育龄已婚妇女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预防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5、资料管理人员及责任医师,应及时登记已经获取的各种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反馈。

(三)、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1、加强信息化建设。及时准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管理相关信息,利用计算机管理健康档案。

  2、公共卫生科信息员每个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新增建档花名册、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按要求上报的各种统计数据和信息,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3、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登记、统计制度,做好统计汇编,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计算机化健康档案,要在技术上加强用户权限和密码管理设计,使所有操作和使用者在获得认可后,才能登陆。

  4、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逐步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录入及整理工作。

  6、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范,定期对计算机进行保养、维护及数据备份。

(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健康档案文本保管,资料微机输入,保持微机内的记录与文本记录一致,并做到同步更新及动态变更,管理有序。

  2、居民健康档案由镇卫生院保管,应保证居民信息资料的完整性与可利用性。

  3、非档案资料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经建好的各种档案资料。未经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凡非本人管辖区居民的诊疗情况应及时反馈给辖区责任医生,以便纳入该居民本人的健康档案;凡居民因大病转上级医院住院时应随带健康档案,出院后继续交由社区责任医生保管并及时将本次住院概况记入档案。

  4、责任医生是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的第一责任人。对填写健康档案的责任医生应进行培训。按统一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改动,责任医生必须签字,以示负责。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统一。

  5、对各科室(站)查阅、使用电子版健康档案设臵不同层级的使用权限,保证信息安全。调阅或更新档案必须有登记。

  6、熟练运用各种卫生服务管理软件,保证信息渠道通畅,每月有资料汇总、统计、分析,主要数据上墙。做好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

(五)、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掌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

  3、对人群重点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慢性病发生发展趋势。

  4、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

  5、对本辖区已确诊的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控制管理。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详细记录。

  6.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性服务。

(六)、慢性病监测制度

  1、公共卫生管理科全面负责慢性病监测管理工作。科主任为本辖区相关业务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各经管医生是慢性病的报告责任人。

  2、报告范围: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

  3、接诊医生发现确诊的上述三种需要报告的病例,定期内向公共卫生管理科报告,公共卫生科收到报告卡,审核合格登记后,及时向疾控中心报出卡片。

  4、各种表卡填写要完整,字迹要清楚,不漏项。

  5、凡未按要求上报者,按年度考核细则的规定与考核挂钩,若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加倍处罚。

(七)、35 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工作制度

  1、免费为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量血压,以提高高血压病人的检出率。

  2、全科诊室(内、外、妇科)、慢性病管理室、中医门诊等科室,把 35 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做为常规检查内容,并在门诊日志和病历中记录血压值。

  3、发现高血压病人,门诊医生应填写慢性病患者登记本,交给该公共卫生管理科医生,并向患者进行面对面的健康指导,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指导正规治疗,宣传高血压防治知识。

  4、责任医生掌握的高血压病人按照高血压病管理的要求,纳入规范管理。

  5、定期对各科室35 岁以上病人首诊测量血压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列入考核范围。

(八)、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1、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按照市卫生局要求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2、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橱窗,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3、开通辖区健康服务咨询,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

  4、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心的健康问题。

  5、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

  6、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九)、资料管理制度

  1、各种文件、计划、宣传资料等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管理好,由专人负责管理,专室存放。

  2、资料主要包括四大部分:即计算机资料、网络技术资料、多 媒体、音像 资料和文字资料等,应分类存放分类管理。

  3、文字资料中的教材、参考书、工具书等应按图书分类统一编目注册登记,期刊杂志、报纸、合订本、宣传折页、海报等均须统一登记编目。

  4、音像资料中的录音带、录象带、软盘、光盘等必须分类登记编目,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其质量变化情况。

  5、计算机资料、网络技术资料等应按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工具软件等分类管理,注意用时升级、更新等,并配备相应的杀毒软件。

  6、资料必须始终为卫生工作服务,其他人员均可借阅有关资料,但必须履行以下手续:

(1)、每借阅一次登记一次,每次限借 5 盘 或 5 本或 5 盒,如遇多集多本连续资料也只能依次归还后再续借。

(2)、每次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星期,如因工作需要继续借阅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3)、孤本资料或数量较少的资料均不外借,可临时使用。

(4)、借出资料归还时,资料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如发现有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如资料丢失,应借阅人重新购买完全相同的资料进行赔偿,或处以原资料价值的 3—5 倍罚款。

  7、所有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为别人借阅本单位的资料。

  8、声像资料其版权所有,借阅人不得翻版,如有未经许可私自翻录的,责任自负。

  9、院外部门或人,如因工作需要借阅资料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办理正常的借阅手续。

  10、宣传资料收发做到每张(份)出入库有登记有签字。

(十)、老年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职人员负责老年保健工作,建立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内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3、对以社区居家养老形式为主的老年人进行服务需求评估,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服务及精神慰籍、舒缓治疗服务。

  4、对患有慢性病的老人进行管理, 进行饮食、运动、合理用药、合理就医指导。

  5、对于高危行为老人,进行健康指导、进行行为危险因素干预。

  6、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对老年人进行疾病的预防、自我保健、常见伤害预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导。

(十一)、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

  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市重性精神疾病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十二)、服务随访制度

  1、要定期走访村(居)委会病人,至少每 3 个月入户走访一次辖区登记在卡的精神病人,按要求填写“重性精神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及时掌握病人变化情况,见面率达90%以上。

  2、对新出院患者的第一次随访,确定疾病的分期,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康复治疗指导,完整填写随访记录。

  3、对疾病期、波动期、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精神病人进行随访,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

  4、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服药,观察患者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村(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5、随访期间发现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与有关部门协商,使患者享受免费药物治疗。

  6、入户随访前应了解患者家庭的基本情况,提前与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干部联系,并通知患者家属,尤其对病情不稳定患者的随访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十三)、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监测等工作。

  2、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

  3、每年第一季度做好上年度工作总结并制定年度散居和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计划。

  4、完成各项儿童保健工作指标,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5、按时参加上级的工作例会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6、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7、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好儿童保健科研工作。

  8、做好 0-6 岁儿童的健康宣教工作。(十四)、妇女保健工作制度

  1、社区卫生中心应有专人负责孕前与孕产期保健管理与指导、妇女多发病防治与管理、妇女保健相关信息收集与管理、避孕节育咨询与指导等妇女保健工作。

  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妇女保健各项工作规范和考核标准开展工作,做好阶段性和年终工作总结。

  3、掌握辖区内人口、育龄妇女、孕产妇等基本情况,掌握辖区内人口出生、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等情况,掌握妇女病防治开展情况,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4、开展相关内容的健康教育,提高服务对象主动保健的意识。

  5、完成各项工作指标,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考核评估。

  6、定期参加工作例会、参加专业技术与管理培训,完成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7、做好妇女保健相关基础信息的采集、登记、统计与管理。

  8、配合上级业务指导单位开展专项调查和适宜技术研究。

  9、做好社区卫生中心妇女保健日常工作。(十五)、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1、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1)要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

(2)做好预防接种信息登记报告,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登记、录入和更新,及时将个案信息上传国家信息管理平台,并查询掌握流动儿童接种信息。尚未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镇级防保组织或接种单位。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上报。

(3)对未建立预防接种电子档案的适龄儿童,应及时将儿童的基本信息和疫苗接种信息录入到接种点客户端软件系统,并及时补充上传到国家信息管理平台并及时统计分析。

(4)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长期保管。儿童预防接种个案的基本信息未经儿童监护人同意,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

  2、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

(1)所有疫苗有专人管理,做好疫苗领发登记。为保证疫苗来源正规渠道,应从本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取,领取时要索要疫苗批签发或批检验证明文件复 印件、进口疫苗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过期疫苗要登记并上交。

(2)每年及时正确地制定下一年的疫苗需要量计划及时掌握疫苗使用量及耗损量。(3)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均按照冷链要求操作。

(4)冷链应有经培训的专人管理,建立冷链设备档案,做到账物相符、专物专用。(5)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充足冷链设备,并对其使用、维修、报废和更新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

  3、免疫接种服务管理制度

(1)根据辖区接种对象数量,合理安排接种门诊周期。根据具体情况可设立周、旬或半月接种门诊,并设成人接种日,向成人提供疫苗接种服务。

(2)通过多种渠道全面掌握接种对象。

(3)对接种对象及时建立接种卡、接种簿与接种证。及时预约接种通知,并宣传免疫预防知识。

(4)免疫接种场所、接种人员、消毒、体检及接种均应严格按要求进行。

  4、接种率监测和评价制度

(1)按统一要求做好接种率监测,做好常规接种月报表统计,每月评价疫苗 接种情况。

(2)开展常规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活动。

(3)建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管理制度,对疫苗接种后的各种反应做好登 记、调查,填写异常反应调查表,采取适当措施对患者及时救治,异常反应要及时上报。

(4)防止各种预防接种差错与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要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避免更严重的不良后果发生。

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职责5

  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相关制度及岗位职责目录

  一、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科室职责

  二、疾病控制工作科室职责

  三、妇幼保健工作科室职责

  四、卫生监督工作科室职责

  五、健康教育工作科室职责

  六、慢性病管理工作科室职责

  七、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科室制度

  八、疾病控制工作制度

  九、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十、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十

  一、卫生监督工作制度 十

  二、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十三、慢性病管理工作制度 十

  四、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 十

  五、老年保健工作制度

  十六、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职责与任务 十

  七、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责任区域制度

  十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管制度

  一、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科室职责

  1、负责中心辖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健康教育服务、预防接种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中医院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2、负责开展本中心的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科普知识宣 传和各种健康促进活动。

  3、负责公共卫生科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考核、奖惩。

  4、具体负责本中心疫苗管理使用,组织实施免疫、消毒、病原微生物和常见污染物的取样送检,疫情和公共卫生 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控制措施的落实等疾病控制工作任务。

  5、根据区卫计委和卫生监督所的授权,负责开展辖区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

  6、具体负责辖区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组织项目实 施、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出生缺陷干预等妇女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二、疾病控制工作科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辖区内疾病 预防控制工作。

  2、积极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免疫规划、结核病防治等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对公共卫生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及贯彻落实。

  4、全面负责辖区预防接种工作,做好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发现、报告、调查与处理。

  5、负责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广泛宣传卫生知识,向辖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 服务。

  6、负责对辖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群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定期随访。

  7、修订完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做好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和灾害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8、全面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妇幼保健工作科室职责

  1、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及配套法规,积极开展母婴保健服务,做好妇女儿童的保健工作。

  2、根据区妇幼保健工作总体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3、掌握本乡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群体健康的主要因素,掌握本辖区孕产妇、6岁以下儿童健康状况。

  4、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做好孕产妇建卡登记,高危孕产妇初筛及产后访视。

  5、开展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做好儿童保健建卡登记、高危儿初筛登记及专案管理,做好6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负责危重、疑难病儿的转送。

  6、做好妇女孕前及孕早期免费增补叶酸发放管理工作。

  四、卫生监督工作科室职责

  1、接受区卫计委和区卫生监督所的业务指导,负责本辖区日常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2、负责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在本辖区的贯彻执行,负责制订本辖区卫生监督工作计划。负责卫生法律法规在本辖区的宣传教育工作。

  3、依法监督管理辖区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工作;依法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负责监管本辖区医疗市场秩序和从业人员执业活动,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任务。

  5、负责本辖区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统计、资料上报工作。

  五、健康教育工作科室职责

  1、按要求免费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入户访视,并有详细的记录。

  2、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宣传,负责定期更换中心健康教育宣传栏。

  3、负责开展健康教育干预状况调查评估。

  4、开设健康教育课堂,定期举办健康教育课。

  5、制定年度健康教育计划,设计健康教育内容。

  6、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公共卫生管理科室各种资料、影像、图片。

  六、慢性病管理工作科室职责

  1、负责中心辖区内慢性疾病防治管理及老年病、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2、制定年度慢性病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针对不同人群定期举办慢病防治知识讲座;针对不同人群开展行为危险因素干预活动;要有详细的记录;定期发放慢性病宣传材料。

  4、建立慢性病各项工作登记记录,并按要求统计上报。

  七、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科室制度

  1、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科室工作人员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明确职责分工,相互协作配合,认真抓好各项公共卫生工作的落实。

  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3、每月召开科室工作人员例会,通报、总结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安排部署下一个月的工作。

  4、积极上报各种资料报表,凡要求上报的各种资料、报表,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不得延误。

  5、辖区内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科室人员必须服从安排,统一调配,随叫随到,配合做好调查处理等工作。

  6、坚持学习,中心组织全体人员每月一次政治学习,一次业务学习,每月组织一次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7、实行考核制度,对各科室及其个人工作,实行月抽查、季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平时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分值,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兑现绩效公共卫生人员的补助。

  八、疾病控制工作制度

  1、在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科室的领导下,全面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及重大传染病防治、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等工作。

  2、每季度开展一次对中心公共卫生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

  3、坚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

  4、定期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疾病防治、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5、及时收集整理各项疾控工作资料,年终归档成册妥善保管。

  九、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1、制定中心计划免疫工作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计划免疫工作实行一卡(儿童免疫接种卡)、一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两册(

  1、2类疫苗接种登记册、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登记册)、两簿(生物制品领发登记簿、冷链设备接种器材领发登记簿)、两表(年度生物制品计划报表、0—7岁儿童分村分龄统计表)制度。

  3、建、管、用好0—7岁儿童免疫接种卡、证。年度建卡率、建证率不得低于99%,卡、证填写符合率不得低于95%,坚持每季辖区儿童出生人数与建卡数、建证数核对。

  4、接种人员要以高度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生物制品性质,接种方法、接种途径及接种前的询问和告知,禁忌症,以及接种后副反应的观察处理。为确保工作质量,接种前要仔细检查发现禁忌症。

  5、严格执行安全注射的有关规定,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事故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6、做好接种前的调查摸底工作,接种中的组织实施; 填好接种卡证和接种登记册;做好接种后各种报表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7、做好计免针对传染病监测工作,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暴发疫情处理和应急接种。

  十、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孕产妇系统化管理制度

  1.妇幼人员做好辖区新婚妇女和孕妇的摸底、登记工作。

  2.确定早孕后,必须在孕12 W前按早孕检查记录要求的项目进行早孕建卡工作,并预约下一次检查时间。

  3.必须在早孕检查的同时做第一次高危评分,初筛高危孕妇造册登记,进行专案管理。

  4.按孕产妇管理的要求时间进行定期孕期检查,凡属高危,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5.产前检查要认真,填写正确。

  6.坚持产后访视不少于三次,从出院后第二日开始,最后一次访视必须测量新生儿体重,按访视产妇及新生儿记录内容项目进行,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预约产后42 天健康检查,收回卡册。

  7.认真做好孕期、产褥期、新生儿期的卫生营养、科学育儿等保健指导宣传工作。

  8.做好各种表、卡、册的整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儿童系统化管理制度

  1、负责本辖区儿童系统化管理工作,掌握0—6岁儿童基本情况。

  2、按照规定的“

  3、2、1”体检程序,定期检查,即 1岁以内分别在3、6、12月龄各体检一次,1-3岁每半岁体检一次,3-6岁每年体检一次,认真填写儿童体检卡册。

  3、统一按规范规定年龄体重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分析。

  4、认真进行体检者的资料统计小结,各种数据必须符合可靠性、科学性、准确性。

  5、筛查出的体弱儿,造册登记,实行专案管理,体弱儿应建立专案卡,及时转诊。

  6、结合健康检查,进行小儿常见病、多发病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及防治、科学育儿指导等工作,提高群众的家庭自我保健和优生优育能力。

  7、在认真做好系统化管理工作指定内容任务的同时,认真完成其他儿童保健指令性工作。

  十一、卫生监督工作制度

  1、卫生监督工作要坚持合法、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卫生监督员现场执法要着装整齐,证件齐全,风纪严谨,文书规范,程序得当,适用法律条款准确。

  3、认真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相对人的礼品、礼金、物品和有价证卷,严禁吃、拿、卡、要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4、在卫计委的组织下,根据工作需要在辖区境内执行卫生监督执法协管工作。

  十二、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1、建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明确专(兼)职人员,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健康教育工作,一年不少于两次以上。

  2、中心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卫生宣传标语,每个季度更换宣传内容,全年不少于6次,向居民公示健康教育核心信息。

  3、明确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4、开设健康教育课堂、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健康处方。

  5、定期组织进行街头宣传、咨询、义诊活动,普及健康知识。

  6、发放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登记入户,每户家庭中健康宣传资料不少于2种。

  十三、慢性病管理工作制度

  1、根据辖区内慢性病发病情况及死因谱,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和干预。

  2、掌握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基本情况,建立健康档案册,一年一次定期检查,筛选重点人群另册管理。

  3、建立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每季度随访一次,结核病根据上级疾病控制中心要求进行督导、指导)规范化档案,定期诊断、治疗,为健康促进和干预提供良好基础。

  4、开展咨询服务,指导如何合理用药,及时排除心理障碍。

  5、建立慢性病管理手册,定期进行家庭访视。

  6、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十四、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

  1、明确专职人员,加强对精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制定本辖区精神病防治工作计划、方案,坚持每半年中心内部开展一次知识培训。

  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

  4、加大对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力度,坚持随访制度,每季度对精神病人随访一次,了解病人康复情况,并作随访记录。

  5、督促病人按时服药,出现病情变化应及时就诊或转诊。

  6、熟悉辖区精神病人的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做好建档、建卡工作。

  十五、老年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老年保健工作,建立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内65岁以上老华人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3、对患有慢性病的老人进行管理,进行饮食、运动、合理用药、合理就医指导。

  4、对于高危老人,进行健康指导、行为危险因素干预及规范化管理。

  5、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对老年人进行疾病的预防、自我保健、常见伤害预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导。

  十六、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职责与任务

  1、实时掌握常住和外来人员基础资料:包括人数、居住地点、户籍、免疫规划接种、欲婚青年、育龄妇女、早孕、出生、围产儿、新生儿死亡等信息,每月收集一次并上报公共卫生管理科室。

  2、及时上报各类传染病、集体中毒事件、生活饮用水污染、职业危害、人群健康伤害事件等信息,协助处理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传染源控制和疫点消杀工作。

  3、协助发放儿童免疫接种通知单以及各类预防保健、疾病控制通知书、告知书等,督促本地和外来人员的儿童家长及时领取免疫接种证并按时接种。

  4、协助做好辖区的妇幼保健服务,及时掌握、报告孕情,告知辖区孕妇接受早孕检查、定期产前检查,协助做好产后访视。

  5、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和老年人保健、慢性病、重性精神病管理、随访等工作。

  6、设置并管理中心健康教育宣传栏,刊出或协助刊出和 更换宣传栏教育资料,做好健康教育资料发放、人口出生、死因调查等工作。

  7、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公共卫生统计报表,妥善保管 有关资料。

  8、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公共卫生管理科室交办的其它公共卫生工作。

  十七、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责任区域制度

  1、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工作实行责任区域制度,每人承担一定区域内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2、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在公共卫生管理科室的领导下开展公共卫生管理与服务工作。

  4、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要了解和熟悉责任区域内居民的基本信息,如人口总数、性别构成、年龄构成、家庭数量、家庭住址、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联系方式等,并登记造册。

  5、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要按照卫计委和中心公共卫生管理科室的规定与要求,全面承担起责任区域内居民的健康宣教、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妇幼保健、慢病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与处置等公共卫生任务。

  6、公共卫生工作人每月向中心公共卫生管理科室汇报一次工作,紧急情况要随时报告。

  7、公共卫生人员实行例会制度,中心公共卫生管理科室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总结上月工作,安排下月任 务,点评工作质量的优劣。

  8、对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工作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分为半年考核与年度末考核,两次考核成绩作为当年的总成绩。考核成绩作为进行奖惩的依据。

  十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管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我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辖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根据《焦作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管制度。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全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本补助。专项资金必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2、各单位对下拨的专项资金核算与管理统一归口到单 位财务部门,按项目设置专账核算。严禁体外循环,并明确 专人负责,项目不得相互混用,确保全面、真实地反映资金 使用情况。专项资金账户的银行存款核算与单位的基本账户 不得混用,其具体要求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3、各基层卫生机构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各单位凡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要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归档工作,以便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4、各单位要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机 制,将专项资金的落实、管理、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的绩效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区卫生局将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每半年进行考核评估一次,考评结果作为分配和核拨专项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项目规定用途之外的工作,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或事业经费等。卫生局将不定期对基层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通报,提高项目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6、有关单位或工作人员因失职或滥用职权造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流失的,一经发现,将暂缓该单位该项目资金的后续拨付,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逾期未能整改的,将收回已下达的补助资金,同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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