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厂管理制度6篇 工厂制度管理制度范本,以供借鉴。
厂管理制度1
一、目的为保证车辆行驶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车辆。
三、车辆维修保养负责人车辆的保养及维修由车辆对应驾驶员负责。
四、成立鉴定小组关于公司车辆的保养维修,公司成立鉴定小组。组长由财务部经理担任,组员由组长指定的2名人员(含司机)担任。鉴定小组的职责:鉴定维修保养后的车辆状况是否合格;鉴定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的合理性。
五、车辆的维修保养
1、新车走合保养必须到新车制造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
2、驾驶员必须按要求及时对车辆例行保养,做到不超保、不脱保。因保养不及时引起机械损坏或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损失。
3、各部门车辆需进4S店或汽修厂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向其部门经理报告,由驾驶员说明具体情况。
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如故障严重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5、对于维修保养费用预估在20xx元以下的,由驾驶员报部门经理批准;20xx元及以上的必须开具《车辆派修单》,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维修。
6、维修时更换部件须将旧(坏)件交回公司验审。
六、费用的报销与鉴定
1、车辆维修保养后,驾驶员凭明细单据予以报销。费用单据的各项开支必须清晰明了的进行标注,不得笼统合并费用。
2、车辆维修涉及更换部件的,旧(坏)件未交回公司的不予报销。
3、对于驾驶人维修保养车辆后的费用单据,鉴定小组要及时查阅,依据符合市场价原则进行评定,对于费用不清、费用不合理部分有权质疑。对于维修保养人(驾驶员)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费用,或者鉴定小组认定的不合理费用,均由维修保养人(驾驶员)自行承担。
七、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实施,企管部跟进。
厂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防止食品污染,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及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食品有限公司各项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食品添加剂及各种原辅料、包装物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第四条食品安全科主管公司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生产经营要求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应当符合前款第六项的规定。
第六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三章食品安全科职责
第七条食品安全科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防护计划、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立公司食品安全haccp体系。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生产。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和修改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和内控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第四章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第八条公司采购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检验报告应当每年提供一份有效的第三方全检报告。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或有交由质量部门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第五章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九条公司质量部门及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第六章库房管理制度
第十条公司仓库管理人员及客户库房管理的过程必须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第七章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第十一条公司或客户销售食品必须严格执行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第八章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或客户进行食品展示时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第九章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第十三条食品从业人员及行政部必须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行政部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并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十章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第十四条食品安全科必须严格执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第十一章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第十五条生产部及食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用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第十二章个人卫生制度
第十六条食品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个人卫生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上岗。
(二)食品从业人员进入车间应按下列程序:更衣→戴工作帽→换工作服→洗手→洗手液洗手→净手→吹干→消毒→进入车间。
(三)工作服、帽及口罩保持干净、清洁,佩戴时要求头发、口鼻无外露,每天严格做好工作服、帽、口罩的消毒工作。
(四)头发保持干净、整洁,面部不擦口红、不擦粉,不佩戴耳环、项链、戒指、手表等,手部保持清洁,勤剪指甲,不涂指甲油。
(五)不穿工作服、靴入厕,入厕后进入生产区域前应严格执行洗手、消毒流程,不穿工作服进入非生产区,不在生产区域内扔杂物、吐痰、吃零食等。
第十三章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厂区内必须严格执行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生产设备、设施保持干净并整齐摆放,做好日常维护和消毒工作。
(二)生产工具、用具、盛装物料的容器保持干净并整齐摆放,做好定期消毒工作。
(三)生产区域地面保持干净清洁,无污物、无积水,无有毒、有害和国家规定的非企业生产加工使用的物品及物料。
(四)生产区域及更衣室门、窗严禁长时间敞开,进出门要随手关好,做好门、窗、纱窗的日常维护工作。
(五)生产区域内人流、物流通道分开并有明显区别标志,防止交叉污染,物流门在送好物料后保持关闭,人流门在进出人员后保持关闭。清洁区与半清洁区严格区分,各区域人员严禁串岗,各区域每天工作结束做好清洁工作,清洁区内每天还应做好消毒杀菌工作。
(六)更衣室及储衣柜保持干净清洁,灭菌灯保持干净并运作正常,仪容镜镜面干净无破损,消毒池按消毒要求配制消毒液并定期更换,手的清洗消毒设施保持干净并运作正常。
(七)生产区域内纱网保持完好,无1cm以上的破洞,纱网无过多积尘,下水道、防鼠栅栏无破损。
(八)厕所保持清洁干净,垃圾池无太多垃圾,灭鼠、灭蝇装置及仓库挡鼠板保持正常使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灯具合理安置防爆装置,污水处理设施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九)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生产车间,经批准进入生产车间人员要严格执行更衣和消毒流程。仓库为产品和物料存储的地方,除进出仓库入库或领取物料外,任何人严禁从仓库进出车间。
第十四章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第十八条食品安全科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将食品安全检查形成长效机制,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监督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上班前及上班过程中检查卫生,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三)食品安全科食品安全检查每周安排1—2次,检查内容为食品安全制度的全部内容,检查时间及地点由食品安全科科长负责通知,复查时间和参加人员由食品安全科科长安排。
(四)食品安全科成员一般由生产、技术和质量的相关负责人参加,食品安全科科长为质量部门负责人,具体执行过程由食品安全科通过选举产生科长1人,副科长1人,负责日常食品安全检查的各项安排及执行工作。
(五)每周食品安全检查前由科长提前通知各相关负责人到指定地点集合,特殊情况负责人不能参加的可由其分派其他人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参加检查工作,若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的,由食品安全科科长对负责人进行处罚。
(六)食品安全科检查过程中应当客观、真实,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指导改进并提出整改意见及期限,做好记录备查并监督落实整改。
(七)对于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提出的问题、整改意见及期限,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做好记录并即时传达和落实整改。对未按期整改和多次出现同类问题的当事人及其相关领导,食品安全科应当根据情况酌情给予处罚。
(八)日常工作中对于影响食品安全的情况食品安全科成员有听取投诉、不定期检查、现场教育、现场整改、及时反馈意见的权力和义务,对违反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及规定的情况整理资料后报行政部进行处罚。
第十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xxxx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科制订,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食品安全科负责解释与检查考核。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施行后既有的类似制度即时自行终止。
第二十二条有关本制度的特殊说明。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厂管理制度3
六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安全和产管理制度
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转载于:小龙文档网:砂石厂财务管理制度)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为加强xx采石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xx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1、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
2、会计工作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4、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一、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二、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厂管理制度4
公司机修工作是一项责任心很强,技术要求很高的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维修质量,保证行车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机修工的聘用及工资待遇
1、机修人员实行聘用制度。聘用对象必须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机修经验,热爱公路客运事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55岁且经市医疗部门鉴定身体健康男性。
2、应聘人员及家属必须先认真阅读本管理规定和聘用合同,写出书面申请,表明自己的态度和愿望,提出受聘后的决心与打算,保证严格遵守本规定,经考试合格,试用三个月后与公司签订三年用工合同。公司为受聘的修理工办理养老及医疗保险。
3、聘用人员签订合同时,必须向公司交岗位责任保证金20xx元。
4、机修人员的工资根据技术熟练程度确定分配比例,实行工时考核,工资全额浮动。具体分配方案见广深线修理厂工时定价考核办法。
二、修理厂职责
1、负责本企业各种车辆保养及大、中、小修理。
2、负责完成企业下达的年度维修计划和各项工作指标。
3、负责制订汽车保养及维修计划。
4、负责各种维修设备、检测器具、维修工具的购置、保养、管理和使用。
5、负责各种车辆零部件的采购、保管和发放使用。
6、开展操作规程、保养维修、业务技能、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
7、负责车辆、设备、工具及维修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三、机修厂人员配置
1、根据公司车辆状况和修理维护的需要,机修厂设负责人一名、检验员(机务员)一名、安全员一名、采购员一名、保管员一名、班组长若干名、修理工若干名。
2、上述岗位可实行兼职。
四、车辆进出厂检验制度
1、凡进厂修理的车辆,须经修理厂登记,根据主车司机报修范围和修理项目,由检验员(机务员)检验后向班组下达生产通知。
2、承修班组根据生产通知的修理项目进行检查,确定修理工艺流程和修理人员。在修理过程中更换配件时,需经检验员(机务员)检验后决定是否更换;配件更换应严格按照“能修不换,能零不整”的原则办理。总成更换、大型支出、大修等需经修理厂领导与相关管理人员协商批准。
3、车内修理时,应督促主车司机对车辆证件、物品、门窗进行清理收拾,以防车上物品短缺、损坏、污染。
4、修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修理,同时对更换配件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凡因违章操作或把关不严而造成的返工、部件损坏、影响应班等损失,概由当事人按比例赔偿。
5、汽车修理竣工后,由主修师傅、检验员(机务员)和车辆主车司机联合验收;二级维护及以上修理需分管领导或修理厂负责人到场验收。
6、返修的车辆,经负责人、质检员鉴定后,属修理责任的,由承修班组织进行返修,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修人按责任划分赔偿,属配件质量问题的,按配件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7、不允许对外修理车辆。
五、零配件采购出入库制度
1、外购配件必须在正规配件经销单位和生产厂家购买,采购人员应严格把关,不得购进“三无”产品,批量配件应低于市场价,零购配件不得高于市场价,如发现在采购过程中弄虚作假、有意抬高进价或有“吃回扣”现象,一经查实,扣除岗位责任保证金,予以辞退。
2、外购配件入库,一定要有采购员、质检员和保管员参加验收,并严格对进料品质、单据、价格和有关资料清点验收,确认质量良好,价格适宜,符合标准,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建立微机台帐。没有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的所有物质、配件,原则上不准发出使用。
3、由于特殊情况,凡直接送修理班组使用的外购配件,由班组负责人和主车司机验收并开领料单,经办人应及时向材料保管员办理出入库手续。
4、凡因配件质量而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概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或更换。
5、入库后的零配件必须做好明细台帐和“货位标签卡”,分类存放,做到堆码整齐,帐、物、卡一致。
6、易燃品、腐蚀性物质必须单独存放,妥善保管,经常检查。
7、领取配件时,需经检验员(机务员)开据领料单,由主车司机或修理工签字后,仓库保管员按领料单发放并相应作好帐目登记。
8、配件仓库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否则,由此而出现的损失概由保管员负责赔偿。
9、公司组织有关人员每年对仓库进行一次盘点。
10、配件一律不得私自销售和外借,违者,按其价值加倍处罚。
11、仓库积压和废旧物质的处理必须报经修理厂负责人同意,由管理人员共同经办,收入及时交财务科上帐。违者一律按库存物质原价加倍处罚。
六、车辆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1、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必须建立车辆、设备、工具、维修等微机档案,为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做好基础工作。档案管理的基本任务:收集、整理、保管、统计本厂检修车辆的技术档案,车辆、设备一车(台)一档,工具和其他分类建档。
2、车辆档案应逐项填写清楚,对有关技术参数、维修内容、车辆状况及年检年审等要据实记录,设备及工具档案应填写清楚制造厂家、制造日期、使用日期、型号规格、性能、注意事项、维修保养及使用人员等事项。
七、设备、工具使用管理制度
1、设备明确专人保管和维修,保修人必须加强对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做到设备清洁、不锈蚀、不变形、不损坏,确保设备性能良好。因违犯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当事人应承担修理费用的50%。
2、工具固定到班组统一使用,由班组长统一领取,每次维修任务完成要有专人清点、清洁、整理,不丢失、不损坏、不外借,配置的工具丢失,按工具价格的40%由班组承担。。
3、易损易耗物品要妥善保管,不得浪费,最大限度提高使用效率。
4、机修厂每季应对设备、工具使用保养情况进行一次清理检查,并建立设备工具台帐。
八、微机管理制度
为更新管理手段、完善管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修理厂应对车辆维修档案建立、各种配件及原材料采购、管理及使用纳入计算机管理体系,逐步建立一套内容广泛、信息量大、各种帐目细致明晰、报核程序科学严密、提供资料快捷迅速的数据库。实行微机开票,由机务员和微机管理员共同办理,待条件成熟后由机务员办理。
九、安全生产制度
1、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守工艺纪律、坚持工艺标准,杜绝任何事故发生。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时组织实施,并结合本厂实际,加强安全教育,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3、厂长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岗管理人员是分管范围内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规章落实和日常工作的安全监督工作,有权制止一切不安全生产的行为。
4、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做好每日作业前的安全提示。
5、生产过程中不许穿拖鞋、不许酒后作业,严禁非驾驶人员动车。各工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距离、防护措施及作业规范进行操作,特别注意做好支垫和防滑措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6、电、氧焊工操作时,必须戴面具、穿绝缘鞋,有易燃物品时,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使用电器时,必须检查安全装置、保险、闸刀、电线是否正常后方可使用。
7、对非驾驶人员动车的,一次处罚200元;其它违章作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5—20元的经济处罚,产生后果的应追究其经济责任或刑事责任。
十、环境保护制度
环境卫生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卫生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质量和信誉,也是一个企业管理水平高低、员工素质好坏的具体体现。
1、厂区卫生划块管理,各班组(个人)划分的卫生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下班前应进行清扫,不得在厂区内乱堆乱放杂物。
2、各工位完成作业后,应立即打扫场地,清点工具,清理杂物,挪用的设备必须送回原位,违者一次罚款5元。
3、工作场地不许有烟头、果皮、纸屑,墙上不许有油污,不许乱涂乱画,不许乱倒污水、剩茶;修车废油及时倒入废油桶内,违者罚款5元。
4、自觉爱护车内装饰和卫生。车内维修作业前,应做好车内卫生防护措施,不得乱摸乱用车内物品,造成车内严重污染的,一次罚款20元。
5、每周应组织一次卫生大扫除和卫生检查。
十一、劳动纪律
1、修理厂应根据季节变化和车辆运营规律制定作息时间,严格考勤制度,搞好考勤记录,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必须保证随叫随到。
2、所有员工上班时必须按指纹签到,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凡迟到、早退5分钟者,一次处罚5元;迟到、早退5-20分钟者,一次处罚10元;迟到30分钟者,扣20元。旷工一天,扣除2天工资。
3、每月员工可休假2天,由厂长根据情况安排休息。病、事假应提前向厂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重大节、假日及春运、暑运期间不得休假。
4、员工上班时禁止穿拖鞋,严禁酒后上班,凡因上述情况发生的事故和损失一律由肇事者承担。
5、所有人员必须听从指挥和调度,生产所需加班和突击任务必须全力以赴,不得无故缺席。违者,一次处50元罚款。
6、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厂区内吵架闹事,违者扣发双方当天工资。
7、员工不得在厂区内干私活,不允许将工具、零配件及废旧物质带出厂外,违者按原价加倍处罚。
8、员工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技术水平,增强“优质、高效、规范、安全”的企业精神,以适应工作需要,凡因技术不求上进、工作松松垮垮、质量低下、违规操作、影响企业信誉等情况都将受到经济处罚或予以辞退等处理。
十二、各工种岗位职责
1、质检员(机务员)岗位职责
(1)、对进厂检修的车辆结合司机报修的内容作好进厂检验;根据检验结果,确定修理项目,安排修理作业人员,下达作业计划,并根据作业内容,填写工时定额。对于返修的车辆一律不计算工时。
(2)、在修理过程中对司机或修理工要求更换的配件进行检验、鉴定,然后决定是否更换。常用品种由开票员办理,总成件及单价500元以上的品种报厂长审批后办理。
(3)、对修理工艺、流程进行监督和指导。
(4)、严格审核配件购进单据、凭证,办理入库签字手续;做好配件出、入库微机台帐;对单车领用配件进行汇总,按时报送财务科,以便单车核算。会同主车司机、主修师傅对该车辆进行测试验收,并做好车辆维修资料的微机存档工作。
(5)、对修理竣工的'车辆会同司机和主修人员进行测试、验收。并作好维修记录和资料微机存档工作。
(6)、对返修车辆会同有关人员进行检测和责任认定。
(7)会同保管员对购进配件质量进行鉴定。
(8)、质检员必须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和技能提高,在质检中有异议时,要主动找厂长及有关人员共同研究解决。
(9)、质检员要敢于坚持原则,事实求是,不弄虚作假,严把修理质量关,及时纠正违规作业行为。
(10)、质检员没有履行好职责或把关不严出现失误的,处5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同有关人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11)、轮胎修理必须有司机、质检员共同签字方可办理,要设立轮胎更换修理台帐,并录入微机。
(12)、在对事故车辆进行维修时,要将所需的配件数量、价格维修所需工时费,协同安全科做好向保险公司索赔,并列出项目及价格清单。
2、采购员工作职责
①、采购员负责各种配件、材料、物质的购进,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理财意识,以“为我购物”的态度办理采购业务。
②、采购员要通过计算机网络,熟知车辆和各种物质、材料性能、产地、厂家等信息,广泛了解市场行情,及时掌握价格动态和仓库需求,以最低的价格、最好的质量、最快的保障和最少的积压满足维修保养需要。
③、采购员根据生产情况和库房管理员的采购计划,列出品种、单价、产地以及上次采购的单位和单价,报厂长审批后方可采购。原则上要到生产厂家或正规经销单位购进,批量购进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零购不得高于市场价。发票要正规,并做到品名、票据、数量(重量)、价格、质量相符。
④、购回的配件、材料由保管员质检员共同清点、验收入库后方可领用,采购员不得直接将所购物品交修理工使用。
⑤、采购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销售方索取“回扣”、礼品,不准弄虚作假和对所购物质抬价加价。凡发现一次有损企业经济利益的行为,立即辞退,并扣除岗位责任保证金。
⑥、采购人员不负责任购回的任何“三无”产品或质差配件,损失由本人全部承担。
3、保管员工作职责
(1)、保管员负责对零配件及各种材料物质购进的验收入库、分类整理保管和发放使用工作,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业务技能。
(2)、保管员应严格按微机台帐存放零配件,并根据微机开票的内容进行发放。
(3)、对购进的配件、材料等要进行认真的清点,检查入库物质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重量)、价格是否与发票一致,并会同质检员对技术凭证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进行验收,坚决杜绝“三无”产品入库,对物质价格波动较大,前后进价相差较大的情况要及时向厂长汇报。
(4)、入(出)库物质记账必须及时、准确,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库存品种低于最低库存时,及时向采购员列出采购计划。
(5)、出库物质要凭质检员开出的领料单办理领料手续,主车驾驶员或修理工签字认可后方可有效。
(6)、仓库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措施。物质堆码整齐,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确保材料配件完好无损和使用性能不变。
(7)、因把关不严而使不符合质量的配件、材料进入仓库的,经责任认定,视其责任程度由保管员承担50—100%的损失;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物质材料短缺、损坏,由保管员赔偿全部损失。
(8)、保管员不得将库存物品外借,违者按物品价值加倍处罚。
(9)、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一次处保管员30元罚款。
(10)、因保管员不负责任造成材料、配件帐目不清,物资堆放凌乱,一次处20元罚款;对领料单上无领料人签字的,一次处罚10元。
(11)、低值易损件的管理,必须按型号、尺寸分类管理,并根据需求发放。
4、生产班长职责
①、管理好本班组工作人员,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②、接到修理任务后,合理安排工序、科学调配人员,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③、修理完工后,对各必检项目进行检查,对其它员工维修项目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维修质量。
④经常性地抓好本班员工的安全教育,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修理工工作职责
①、修理工按工种划分,承担企业所有车辆的维护、保养和修理任务。②、所有修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和修理技术。
③、修理工接受维修任务时,要认真听取驾驶人员的情况介绍,查准故障部位和产生原因,制定出修理计划和程序。修理过程中要认真细致,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零部件按照“能修不换,能零不整”的原则修理更换,并承担使用更换质量问题配件的经济责任;修理结束时要进行最后的检查和调试,并会同质检员和主车司机对修理效果进行质检和验收,各工种都必须对承担的项目签字交接。
④、经修理工保养和修理的车辆,须按技术要求达到规定的行驶里程和使用期,在此期间出现的问题,由修理工负责赔偿责任。
⑤、车辆例保时,修理工要注意严格检查,特别是影响安全的灯光、转向、刹车,传动等部位,该更换的一定要更换。否则,因上述部位发生问题造成事故的,损失100元以内的全额赔偿,损失100-1000元的赔偿300元封顶,1000元以上的赔偿500元封顶。
⑥、经修理工多次修理而未能排除故障的,属马虎大意、不负责任的赔偿全部损失,属技术原因不能胜任的应加强学习培训。
⑦、修理工必须爱护企业财产,对车辆修理设备、工具要妥善使用和保管,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⑧、因例检不到位、修理过程中疏乎大意或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而造成的配件损坏事故,根据责任大小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⑨、车辆进厂修理时,修理工要全力以赴,尽职尽责,抢时间完成修理任务。应急修理或需加班时,应随喊随到,无条件服从。违者一次扣50元。
6、电工工作职责
①、汽车电工对进厂的车辆,主动询问和检查电器设施是否正常,对全车灯光进行测检,各仪表电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必要时进行修理和更换。
②定期对起动机、发电机和电瓶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做好登记。
③对老旧车辆线路做到心中有数,固定和包扎好线束,更换老化电线以防运行中出现故障和不安全因素造成责任事故。
7、钣金工作职责
①汽车钣金负责全厂车辆的事故,大、小修理,对进厂的车辆应主动询问和检查是否有需要修理的,及时对车身油漆不整齐需要补漆的要及时补漆。
②经常对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减压阀、压力表、焊炬、气管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③在对车辆进行焊接或切割时先查看清理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方可焊接。
④对车辆进行电焊时先将车辆总电源切断后方可焊接。
十二、修理工的奖励
对模范遵守制度、工作表现积极、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刻苦钻研技术、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业绩突出且全年无责任事故发生、维修质量和数量名列前茅、每月出勤天数达到28天以上的修理工,公司在年终给予一次性奖励。
十三、其它
1、合同期内修理工要求辞职的,需提前二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
2、合同期内,修理人员累计旷工达15天以上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修理工要求离开公司的,只要无违规、违纪行为,无欠款,且已交清自己保管使用的所有证件、物品后,所交岗位风险金全部退还。
4、本规定自员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厂管理制度5
一、目的:
加强对更衣室的卫生管理,规范进入车间员工的行为。
二、适用范围:
凡需进入四川白家食品有限公司下辖各工厂车间的公司员工,也适用于外来需进入车间的参观人员、维修人员。
三、执行部门:
质量中心各工厂品保部、生产营运中心各工厂。
四、内容:
1更衣室管理员职责:
1.1更衣室管理员需要身体健康、勤快踏实、能讲普通话、懂基本的接待礼仪。
1.2各工厂根据各工厂车间布局进行实际安排,每班生产时配专职更衣室管理员(每个班更衣室管理员必须跟班走),更衣室管理员必须保证更衣室内衣柜、门窗整洁,不积尘,衣柜门统一关好,挂钩摆放有序。
1.3更衣室管理员负责打扫洗手、消毒池,要求不积水垢,排水畅通。对更衣室要定时排风;并且要将监督员工把工作服和便服要严格分开存放,工作鞋和便鞋要分开存放,更衣室管理员在班前班后无人时,须打开紫外灯杀菌半小时,紫外灯开启后,严禁人员进入。
1.4更衣室管理员需按公司要求配制适当比例的消毒液(75%消毒酒精、常用不同浓度的CLO2消毒液)。
1.5对每位进入车间的员工的消毒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检查车间员工进车间时的洗手、消毒、着装、工作服的洁净程度等,凡是不达要求者,管理员有权不让不合格者进入车间。
1.6衣室管理员的工作对车间主管负责,品保员对更衣室管理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异常或生产员工违规行为,向车间主管直接反映。
1.7当上级、参观人员等进车间参观时,领取参观服交到参观者手里,礼貌用语提醒并监督着装的规范性。
2更衣室内部管理细则:
2.1更衣室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更衣室内严禁吃零食、抽烟。
2.2更衣室内鞋柜、衣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区域放置工作鞋、工作服,并保持鞋柜、衣柜的内部、外部整洁,工作服、便服必须整齐的挂放在衣柜里面,不得出现于便服无关的任何东西。
2.3更衣室、更衣柜的紫外杀菌灯必须保持正常工作。等工作服清洗完毕后,由更衣室管理员将工作服对人、对号整理好后统一的挂在更衣室或衣柜里进行杀菌处理,照射时间至少30min以上。杀菌完毕后,统一发放给车间员工使用。
3入车间细则:
3.1员工、领导、参观人员进入车间以前必须经过更衣室进行更衣、洗手消毒工作后方可进入车间。
3.2穿戴工作服的顺序是从上到下原则,脱掉工作服的'顺序是从下到上原则。当穿戴好工作服后,必须将便服、便鞋放到指定的放置区,保持整齐,不得乱丢、乱挂、乱扔。
3.3对照更衣镜,检查自己的头发、口罩并达到规定要求。脱掉工作服后,将工作服、工作鞋放置到指定放置区,保持整齐,不得乱丢、乱挂、乱扔。在更衣室管理员的检查、监督下完成更换完工作服后方可进入洗手消毒区。
4对更衣室内务、更衣室管理员检查不合格的处罚细则:
4.1由当班品保员对更衣室管理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卫生状况方面分为优、良、中、差),若第一次评为差,则对其更衣室管理员书面警告,第二次发现为警告,多次出现,对其进行岗位培训,并对其处罚。
4.2更衣室管理员有权对出车间后进入车间的员工以及办公室职员进行监督,若有违者,管理员有权对其进行教育、处罚;第一次口头教育并亲自演示,第二次警告,多次出现,处罚直至记小过。
4.3更衣室内的所有衣柜、衣架均为公有财产,严禁任何人为损坏,更衣室管理员有权追究造成破坏的直接责任人并要求其照价赔偿或购置同样的器具进行跟换。
五、以上条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时,严重警告及以下处罚由品质保证部直接处罚,严重警告以上处罚由品质保证部报总裁办,建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重警告以上处罚。
六、如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相关制度,均以本制度为准。
七、本制度的修改权归属质量中心。
八、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属质量中心。
九、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厂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了使外来人员出入厂区得到有效管控,并确保人员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外来人员出入厂区管理。
3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人:负责制定外来人员出入厂安全管理办法,并督导安全保卫员的执行情况,纳入其绩效考核。
3.2安全保卫员:按照该管理办法执行外来人员出入厂的安全管理,并确认告知受访人员。
3.3各部门:被访部门提前向中心副总经理申请(vip人员不需提前申请),并提醒外来人员持好有效证件。
3.4外来人员:按照本管理办法进行登记、接受培训等。
4定义:
无
5内容:
5.1外来人员出入管理:
5.1.1外来人员进入厂区,需到安保室进行登记并由安全保卫员通知(被访)部门接待。
5.1.2安全保卫员对外来人员进行培训告知,本厂区相关规定,外来人员需在[外来人员安全培训记录]上签字确认,并按照[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表]对其进行有效证件的'登记。
5.1.3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必须由接待人员全程陪同,不能随意进入厂区作业区,如有需要,需相关部门人员许可并陪同方可进入。
5.1.4对于供应商和客户来厂区拜访和参观,需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接待人全程陪同方可进行。(客户入厂可使用《安全须知》)
5.1.5外来施工人员需进入厂区作业,由安全员对其进行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签字确认,安全保卫员必须全程陪同并监督其作业,对于厂区的“四种作业制度”必须有相应的作业证方可进行作业。
5.1.6所有外来人员需要进入厂区必须提前申请(vip人员不需提前申请),如当天申请需中心副总级以上特批,必须持有效证件方可进入。
6记录:
6.1[外来人员安全培训记录]
6.2[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表]
6.3[安全须知]
7附则:
无
会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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