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以下是网友“kwen1”分享的四不放过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赏析。
1 目的
依据公司安全委员会会议的决策,结合公司的安全生产具体,为了避免重特大事故的产生,提早构建安全防线,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强调,除对导致安全事故的情况需严格遵守“四不放过”原则外,对未形成事故各种“三违”行为、人为安全隐患及险肇事故,一样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精神看待。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定义
1. “三违”是指: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犯工作纪律。
违章的理论是指:违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员工安全守则、工作纪律、工艺操作规程、设备管理制度、路面交通管理条例及其防火防爆有关规定等。
2. 人为安全隐患是指:因人为违背各种操作规程及管理方案而引起的隐患。
3. 险肇是指:未遂的人身伤害事故,处在人身伤害事故与违章、隐患之间的情况。
4. 以上1、2、3项以下统称为“三种情况”。
5. “四不放过”是指:“三种情况”的原因调研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采取相应预防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解决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管理职责
1. 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管部门及所在部门需对“三种情况”进行管理。
2. 企业各职能部门要按相关规定组织对各部门的安全检查。
3. 各部门应按相关规定组织对所在部门的安全检查。
4. 违背操作规程和员工安全守则,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管。
5. 违反劳动纪律的举动,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管。
6. 违背工艺操作规程的举动,由生产工艺部门负责监管。
7. 违背设备管理制度的举动,由设备部门负责监管。
8. 违背路面交通管理条例及其防火防爆相关规定的行为,由保卫部门负责监管。
9. 管理职责应严格按照各个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需求逐步负责。
管理规范
3. 各部门需对检查发现、汇报或员工举报的“三种情况”开展组织分析,查明发生原因,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并给出对责任人的处理决定,报上一级准许。对于“三种情况”的经过、原因、预防措施与对责任人的处理决定需以通报的方式下达至各班组,组织员工加强学习,以汲取教训,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出现。
3. 队组要采取自查自纠的形式,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违章员工进行仔细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并主动落实整改,储存有关书面记录。
3. 工区应根据职责权限,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违章人员由工区主管领导组织分析并落实,并把处置结果通告工区。
3. 各部门查验出的安全隐患及违章人员,应由工区主管领导依职责权限组织分析和落实,处置结果由各部门通告厂区或相关职能部门。
3. 企业查验出的安全隐患及违章人员需由各部门上级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组织分析和落实,并把处置结果通告企业。
3. 企业上级部门查验出的安全隐患及违章人员,由企业分管副总组织分析与落实,并把处置结果通告企业。
3. 各部门发生的事故险肇需立即逐级上报,根据职责权限,由各部门上级领导组织分析与落实,并把处置结果通告全公司。
3. 各部门要建立“三种情况”账表,并按时进行登记。
3. 对重大人身险肇事故要保留现场,进行拍照,妥善保存相关材料,做为安全教育的材料。
3. 对“三种情况”要做到100%建册、100%教育、100%考评、100%整顿,并在10日内将“四不放过”的处理结果汇报相应的专业管理部门。
查验与考核
1. 企业安全管理部负责对该办法的实行进行监督检查。
2. 针对领导的违章指挥、员工不服从监督管理或瞒报“三种情况”的举动,将采取严厉的处置措施。
3. 针对“三种情况”未及时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部门,要对责任者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并在公司内进行通报。
4. 对发生“三种情况”的部门,将按照专业管理部门的有关处罚规定予以处理。对于未认真落实“四不放过”或工作职责不到位的专业管理部门,会进行连同经济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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