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年中共茂名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三公经费3篇 茂名市三公经费管理政策,供大家阅读。
年中共茂名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三公经费1
中共德化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德化县妇女联合会 文件德化县文化体育局
德化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德委工[2010]1 号
关于举办“供电杯”妇女趣味体育活动的通知
县直各党委,县“女能人”联谊会:
为隆重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活跃机关广大妇女干部职工文体生活,提高身体素质,经研究,决定举办“供电杯”妇女趣味体育活动,请各系统党委、妇工委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并于2010年1月30日前将参加活动对象名单上报县妇联办公室。
联系人:苏碧清赖阳春
联系电话:***
5附件一:2010年德化县“供电杯”妇女趣味体育活动方案 附件二:2010年德化县“供电杯” 妇女趣味体育活动报名表
(此页无正文)
中共德化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德化县妇女联合会
德化县文化体育局德化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1月6日
抄送:市妇联,县直各妇工委。
附件一:
2010年德化县“供电杯”妇女趣味体育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2010年3月4日上午9∶00
二、活动地点:德化县瓷都广场
三、主办单位:县直党工委、县妇联、县文体局、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参加对象:县直各党委在职妇女干部职工,县女能人联谊会会员,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妇女干部职工及家属。
五、活动项目:
1、花样赛跑
比赛规则:每队5名队员参加,30米折返接力跑,第一名队员跳绳行进间跑过去,第二名队员手持球拍、乒乓球置球拍中央返回,第三名队员运篮球跑,第四名队员双手抱篮球置于头顶返回,第五名队员袋鼠跳至终点结束,用时少者为胜。
2、抢收抢种
比赛规则:每队6名队员参加,单程30米,第一名队员手持装有10个球的盘子起跑,依次将球放进沿途设置的10个杯中,到达对面终点后将盘子交给第二名队员,第二名队员依次将球捡起并放进盘中,返回起点;依此类推,用时少者为胜。
3、单腿火车接力
比赛规则:每队6名队员参加,单程30米,2名队员1组,每名队员仅用一脚支撑,后一名队员一手搭前一名队员肩,一手托住前一名队员一脚,单腿跳过去;第2组队员采取同样方式返回。依此类推,用时少者为胜。
六、报名办法:
1、以县直各党委、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县女能人联谊会为单位组队参加;每个单位至少要组队参加2项以上活动项目。
2、每队参加人数限报10名;
3、报名参加活动人员年龄不限,但要求身体健康;
4、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
七、奖项设置:每个活动项目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八、奖励办法: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团队给予适当的奖励;凡参加本次趣味体育活动的领队、教练、队员均有一份纪念品。
九、其它事项:未尽事宜,其解释补充权均属主办单位。
附件二:
2010年德化县“供电杯”妇女趣味体育活动报名表
单位(系统):年月日
备注:
1、报名时间为2010年1月30日前,队员在参与项目下面打“√”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苏碧清 赖阳春 ***5
年中共茂名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三公经费2
中共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关于组建重庆市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的请示
市编委:
根据渝委办【2000】164号《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市直机关妇委会作为市直机关工委的内设机构,承担着“领导市直机关妇委会的工作;指导基层妇委会组织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机关妇女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承办审批市直机关妇女组织的组建、改选及妇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免工作;组织和指导妇女干部的培训”等职责。这些年来,在市直机关工委和市妇联的领导下,市直机关妇委会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团结市直各机关妇委会,广泛开展活动,服务发展大局,发挥了党和政府联系机关妇女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005年,全国妇联印发了《妇女联合会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字【2005】19号)附件3,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党的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建立妇女工作委员会,指导所属部门妇女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工作。”根据此规定,市妇联先后两次与我委商讨建立市直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的问题。目前,重庆市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党的关系隶属市直机关工委的有107个,其中设立妇女组织的有88个。按照“党建带妇建”的工作要求,为适应新的形势,理顺工作关系,经2008年12月8日市直机关工委会议讨论并再次口头请示市妇联同意,我委拟撤销重庆市机关妇女委员会,组建重庆市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新组建的重庆市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既作为市直机关工委的内设机构,又作为市妇联的派出机构,其职责、编制、职数仍按渝委办【2000】164号文件对市直机关妇委会的相关规定不变。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附件:
1、妇字【2005】19号
中共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8年 12月日
年中共茂名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三公经费3
川文明办(1999)5号
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关于四川省省级机关创建文明单位的补充规定
省级各部门:
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四川省省级机关创建文明单位的管理办法(试行)》(川文明办[1998]4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下发以来,省直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狠抓创建工作落实,有效地促进了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为进一步常情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加强省直党政机关和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完善《管理办法》内容,解决文明单位考核验收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规范创建和考评工作,经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和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研究,特作以下补充规定:
一、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管理办法》下发以后,凡党的关系在省直工委的党政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开始起步创建文明单位的,必须先创建所在地的区(市、县)级文明单位,一年后经复查合格者,经主管部 门推荐和成都市所在区(市、县)文明办同意,可书面申请省级机关文明单位。
二、《管理办法》下发以前,已经创建成为区(市、县)级文明单位的,经复查合格,可以申报省级机关文明单位。
三、《管理办法》下发以前,按(川文明办[1993]28号)文件规定,已经创建为厅、局级文明单位的,可以不再创区(市、县)文明单位;以前的厅、局级文明单位和不满五年的厅、局级最佳文明单位,可以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省直机关工委可确认为省级机关文明单位;5年以上的厅、局级最佳文明单位以省直机关工委推荐,可以向省文明办申报省级文明单位。
四、凡申报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由创建单位的主管部门推荐,其自查报告和推荐材料分别送省直工委和省文明单位。省直机关工委负责向省文明委呈报省级 文明单位和省级最佳文明单位有关材料。省级机关文明单位和省级机关最佳文明单位考核验收程序按川文明办[1998]47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过去与本文不符的规定,以此规定为准。
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一九九九年元月十一日
主题词:省级机关 文明单位 命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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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省文明委主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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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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