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房屋中介签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人): 住址: 身份证:
乙方(承租人): 住址: 身份证:
丙方 (中介方) : 杭州都市易居房屋置换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
就下列房屋租赁 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本市区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房产证号,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
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总额(大写),¥元。
四、该房屋租金年内不变。自第年起,月租金为。
五、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付款的时间及方式。
六、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权作为房使用。
七、租赁期内,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八、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
方或第三人遭受 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九、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
,致使该房屋发 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
负责。
十、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后,方可进行。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所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
十三、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十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甲方将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原日租金
三倍的违约金。
十五、租赁期内,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三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
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三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六、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
租赁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十七、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三倍的违约金。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双方应按规定向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十九、租赁期内,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可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应签订转租合同,该合同经甲方签
署同意意见,按 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后,方可转租。
二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应及时到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二十一、合同发生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即在1或2中打“√”,未打“√”的,按选择1对待):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二十三、租赁代理费:甲方向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元,乙方向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元。
二十四、租赁期间,水、电、煤气、有限电视、物管、卫生、电话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十五、房屋设施押金,房屋租赁期满后退回押金,押金期间不计利息。
二十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十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份。
二十八、房屋内具体设施清单请见附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地 址: 地 址: 地 址:望江路158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跟房屋中介签租赁合同 篇2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产性质为 ,证号 ,甲方保证出租该房的合法性。
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第三条 租金(大写) 元/月。租房保证金(大写) 元,在本合同到期时,房屋无损坏且各项费用结清后三日内甲方将租房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每 支付一次,首期租金与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时支付,以后每期租金乙方应于到期前一个月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建筑结构完好,设施均能正常使用,并负责该房屋的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第六条 甲方应于 年月日前将房屋交付乙方,乙方承诺房屋用于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该房屋用途。
第七条 租赁期内,乙方负责承担该房屋相关水、电、煤气、电话、有限电视、宽带业务、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
第八条 租赁期内,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加附属设施,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租赁期满后,房屋内由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乙方自行拆除带走,并将房屋恢复原样。
第九条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分租该房屋,如确属必要,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条 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应在房屋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将续租意向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的续租要求。
第十一条 租赁期内,一方要求提前解约,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居间人的甲方佣金(大写) 元,乙方佣金(大写) 元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致本合同终止的,违约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居间人支付全部佣金,届时守约方已支付的佣金将予以退还。
第十三条 本合同签订后,居间人责任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纠纷,居间人有协助解决的义务。
第十四条 本合同约定条款,三方应共同遵守。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 第十五条 甲方承诺出租此房已征得共有权人同意。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出租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本合同签订时水表读数 度,电表读数 度,煤气表读数 度;
1、屋内附属设施: ;
2、其他: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居间人留存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跟房屋中介签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租赁合同:(产权证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另附)
一、租赁标的:甲方同意将自己的宝山区通河八村28号201室出租给乙方,出租房型为2室1厅,面积为54、21平方米。
二、装修标准及设备情况:装修电话空调淋浴其他
三、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的出租场地,乙方应如期交还。期满后甲方如有出租意向,乙方有最先续租须在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
四、租金:月租金为元,在租赁期内,租金不变。乙方第一次先付个月的房租和个月房租的保证金,以后按个月支付。甲方提前天向乙方收取,如乙方未交付房租超过一星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给甲方。
五、其他费用:乙方在租赁期内,所有的电费、燃气费、水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垃圾清扫费按单据交付。
六、甲方责任:
1、在租赁期内,负责办理租赁许可证和交纳税费。若有设备的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理,若设备人为损坏,则由乙方负责维理。
2、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如甲方中途收回,视作甲方违约,并且要赔偿乙方壹个月的房租。
七、乙方责任:
1、乙方要按规定交付房租,租赁期内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乙方如要增加设备或其他装修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并承担所有的费用。
3、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中途退房,否则视作乙方违约,并且乙方要赔偿甲方壹个月的房租。
八、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租其他人使用。
九、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提前中止合约,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对方同意的前提下解除合约。
十、本协议签字生效后,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按月交纳水、电、煤等费用,如乙方违约由甲方按缴费单结算,并扣除保证金。
十二、补充条款:水表抄见数: 电表抄见数: 煤表抄见数: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地址: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地址:
身份证号:
首期租金:今收到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的房租费人民币元。另收到元租房的保证金。
收款人签字:
年 月 日
跟房屋中介签租赁合同 篇4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预出租方(甲方):
预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预租)的(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区/县)路(弄/新村)(号/幢)室(部位)(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结构为。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 【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证书编号:]。
2) 【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1-2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 (已/未)设定抵押。
1-3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水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预租】具体租赁期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时约定。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继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 币)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币) 元。(大写:万仟佰拾元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确定。
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 (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 币)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 (甲方/乙方)承担。
5-3 (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于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 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平方米(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 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六) 。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月的;
十、违约责任
10-1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 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10-6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条款
11-1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 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11-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5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1-6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海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以及 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 充 条 款
一、 预租有关事宜
1-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币)元(折合人民币元)预收款。预收款的用途为。
1-2 甲方预租的商品房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种方案所列条款:
(一)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
(二) 商品非住宅的,取得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商品住宅的,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甲、乙双方约定,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则本补充条款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交付与签订使用交接书期间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
1-3 甲、乙双方约定:
选择上述第(一)种方案的,甲方应在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后的日内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并在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的同时交付预租的商品房。
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后日内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并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
1-4 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即为该房屋租赁的起始日。
1-5 该租赁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在房屋竣工后,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甲乙双方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 %(包括%)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6 甲、乙双方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
3、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4、 。
1-7 在预租期内,乙方不得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的承租权或交换该房屋的承租权。
二、 其他有关事宜
附 件 一
该房屋的平面图
附 件 二
该房屋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跟房屋中介签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景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该房屋用途为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应至少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
第三条相关费用
1、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租金一次性付清。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元(人民币大写)作为押金。
3、在房屋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支付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费用。
第四条双方职责
1、在合同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租借给别人,在乙方交完租金的情景下,甲方不得随意停水、停电,避免造成乙方生活上的不便。正常的房屋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遵纪守法,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否则需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职责;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用气安全,承担居住期间防火、人身等全部安全职责;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
第五条违约职责
租赁期间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须向对方交纳元作为违约金。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能够终止合同,乙方需承担全部职责并赔偿甲方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六条其他约定
1、甲方为乙方供给的设施包括:。
2、当前的水、电、气表状况:水表度;电表度;天然气度。
3、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跟房屋中介签租赁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于,面积约㎡;简单装修,
其他主要设备有:
二、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
三、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
2、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
3、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年月日
乙方(签字):联系电话:年月日
跟房屋中介签租赁合同 篇7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一、建筑物地址:
甲方将其属有的位于xxx市的房屋在良好的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住宿使用,房内常住人。
二、房型及房内设施:
房型:房厅卫
房内设施: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总共为期年月。
四、租金:
双方协定租金为每月(大写)xxx圆整。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租金按xx个月为壹期支付,第一期租金于年月日付清。以后每期租金提前日缴纳,甲方收到租金后应予以当面签收。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十天,并且经甲方或中介通知五天内仍未付清租金的,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的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提前收回房屋。
五、押金:
1、双方议定押金为(大写)xxx圆整,该保证金不可视为乙方预付的租金。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应予以当面签收。
2、甲方应于租赁关系解除后,确认乙方迁空。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当天将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其所欠的租金等费用,甲方可在保证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十天内补足。
六、其他费用:
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所使用的费用,并按单如期缴纳,并把缴纳存单保存好,以便查证,以上账单由甲方负责监督催缴。
七、甲方的义务:
1、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设施如因自然或灾害而受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3、甲方应确保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分的转移,设定他项物权或其他影响乙方利益的事情时,甲方应在此项事情发生之日起后五日内通知乙方,并保证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第三者,能继续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如乙方权益因此而遭受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八、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保证金以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2、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承租用房内进行装修及添置设备。租期满后,乙方可将添置的可拆运的部分自选拆运,并保证不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3、未经甲方当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分组,并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至使房屋及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4、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应存放危险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将承担一切责任。
九、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当天内将承租的房屋交还给甲方,如有留置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之下,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办,乙方决无异议。房屋返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或租赁当事人约定的状态,不符合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甲方可以自选恢复,由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十、违约责任:
1、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提出要提前终止合同的,视为违约退回已付房租的余款及押金。
2、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提出要提前终止合同的,视为违约。已付房租不退,押金退还。
3、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见证方各执壹份。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事项,可在本款另行约定。
十二、移交钥匙:
1、楼道外防盗门钥匙把2、外门防盗门钥匙把
3、门内钥匙把4、卧室钥匙把
十三、水、电、煤抄见数
水: 吨 电: 度气: m3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年月日
跟房屋中介签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
于 ;共 层 第 层。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房屋,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千 百 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 支付租金给甲方。签订合同时,付半年的租金。下次付租金时间,应在已付租金到期前 日支付。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全额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水、电费;煤气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燃气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使用而产生的费用。租赁结束后,乙方需交清费用。
第十一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 元作为押金。
第十二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六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 xx吨;(2)电表现为:xx 度;(3)煤气表现为: xx立方。
第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 话: 电 话:
账 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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