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热心会员“kll9”分享的法学实习自我鉴定,以供参阅。
我于XX月日至XX日在XX法院展开了一段实习。在这期间,我尽职尽责工作,严格遵守上级指示。融合在校所学的理论和实际,我努力将工作做到最好。
衷心感谢所有在实习期内给了我协助与指导的XX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谢谢你们在我实习环节中所付出的辛勤努力。
实习分配由中南大学法学院与XX人民法院共同组织。这个实习让我在专业领域中积累了实践经验,巩固并检验了多年来本科学习的成果。在实习期内,我深入了解了庭审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每一个环节,参加了一些案件的立案工作,承担案卷的整理,并针对部分案件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同时,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程序有了更深的认识,将所学理论与实际操作紧密联系。实习结束后,我工作获得了实习部门的高度肯定与高度评价。
在实习期内,我对下列案件进行了详细研究,参加了几个案件的立案与审理过程,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观点:
第一个案件是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73名原告觉得市规划局所布局的“亚大数码港”在占地面积及与住户住宅间隔层面严重违反了GB-93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实际技术要求,且其通道与消防安全存有重大隐患。数次请求政府融洽未果后,原告挑选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行政许可并要求赔偿损失。
2.争辩焦点:被告长沙规划管理处则认为“亚大数码港”的规划许可经过严格审查,广泛征求作用单位的建议,并严格遵守规定的程序。被告强调,亚大数码港与周边居民建筑之间的间距符合GB-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所以对原告的利益没有损害。此外,规划管理处提供证据表明“亚大数码港”并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合议庭经过讨论,作出判决:保持规划许可,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案属于行政诉讼,通俗地说便是民告官。根据审理这个案件,我深感在当前中国的行政诉讼中,若想胜诉十分困难。假如原告在该案中胜诉,媒体定会大肆报道,将其视为楷模。这样的认知存在误区:法制社会不应该发生这样的情况。假如行政单位的具体行为违法,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在中国,行政诉讼中原告无法胜诉的原因,主要在于司法与行政并未完全完成互不相关,互相制衡与制约,权利经常比法律更为重要,政策高过法律。这种情况在本案中一样有所体现,法院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行政影响:虽然法院是司法部门,但其办公地点与寝室用地也需经规划局准许。
第二个案件涉及几起根据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这时,我第一次目睹简易程序在案件审理中的实际应用。这些案件案件简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比较小,符合底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整个审理过程中的时间非常短,开庭审理似乎只是走个过场,法官针对案件的判决早就有所结论。
通过这几起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我注意到审理期限虽短,但必要程序依然完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相当好。然而,我也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层面仍存在一些缺点,及其审理环境也有优化的空间。
第三个案件是一起收废品公民诉长沙市公安局分局的行政不作为案。案件的起因是,20xx年原告在收购废品时不幸因废料里的危险品负伤,造成受四级残疾。过后报警向长沙市公安局分局请求查清难题来源,但被告称无法找到相关线索。最后,原告提出诉讼,请求法院给予明确的书面结果。
因为此案并未审结,因此无法预知法院将如何判决。通过分析原告的教育背景与学历,我感受颇深。表面上看,原告以收废品谋生,文化水平不高,但他根据法律制裁维护自己的权益,说明我国公民法制观念在逐步增强,法治思想慢慢深得人心。然而,从更深层次来看:一方面,原告的文化程度限制了他更有效运用法律制裁,欠缺专业代理人及搜集有益证据的观念,甚至不知派出所的行为构成“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局的举动已经构成明显的行政不作为。维护公共安全是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责,针对威胁公民安全的危险品,就算没人提出请求,警察也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追查来源,防患未然。本案让我感受到我国普法工作的艰巨,并且也深切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中强调的政府职能服务的重要性。
第四个案件是一起重婚案。案中,被告在已婚的情形下,伪造身份与另一名女性结婚,原告因此提出重婚控告。本案让我不由得联想起近期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该条例在简化结婚登记程序的同时,给人们带来了便捷,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问题接踵而来。婚姻风险应由政府与个人如何分摊?个人应如何在婚姻风险中保护自己?政府又该怎样加强监管以降低婚姻风险?这都是新条例实施后,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在实习环节中,其他案件的审理也让我收获颇丰。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基本掌握了案卷梳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具体步骤;并实践了如执行通知书、审结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司法文书的书写;进一步熟悉了一些法律程序知识,例如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本次实习让我收获了渊博的知识,部分案件的审理流程是学校课程中少有涉及的。实习中获得的经验将成为我今后职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更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感受到“法律”这一单词的更深意义。借此机会,再次感谢所有在实习中给了我帮助的人和在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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