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会员“tgt24960”分享的法院实习自我鉴定,以供参阅。
本人于xx月日至xx日在xx法院开展实习。在实习期内,我尽职尽责,严格遵守上级指示,并努力将学校所学的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竭尽全力完成工作任务。最先,我想衷心感谢全部在我实习环节中大力支持和指导的xx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以及我的老师们,特别感谢大家为我的成功实习所作出的努力与支持。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与xx人民法院一同安排的。通过此次实习,我在专业领域获得了珍贵的实际工作经验,加强并检验了自己在本科阶段学习的内容。在实习期内,我对于众多庭审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整个过程拥有全面了解,在一些案件的立案环节中,我参与了案卷梳理,并就一些案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期内,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加深了对立案程序的认知,并且注意将所学理论和实际有效结合。实习结束后,实习企业对我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认同和高度评价。实习期内,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详细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的立案和审理过程,并给出个人意见: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害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1:案件背景73名原告觉得市规划局所布局的“亚大数码港”在占地面积及与居民住宅的距离上严重违背了gb-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背了《XX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实际技术要求及其《XX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此外其通道与消防安全存有重大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融洽未果后,原告挑选向法院提出诉讼,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并赔偿损失。2:案件关键争议点被告XX市规划管理处觉得“亚大数码港”的规划许可经历了严苛的审查,并广泛征求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建议,遵循了规定的程序。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居民建筑的距离符合gb-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XX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并未对原告的合法权利造成危害。同时,规划管理处还提供了有关证据表明“亚大数码港”不适合《XX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审判决结果合议庭经过多次探讨,作出了裁定:确定规划许可有效,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此案属于行政案件,通俗来讲就是民告官。根据对这一案件的审理,我觉得,在当前阶段,我国的行政诉讼胜诉难度较大。如果出现民告官的案件原告获胜,媒体通常会大幅报道,将其视为楷模。实际上这是一种误会,一个法制社会不可存有此类现象。假如行政单位的具体行为违法,就应承担相关责任。导致原告在行政诉讼中无法胜诉的原因,主要在于司法与行政无法完全区别,相互牵制与影响,权利通常凌驾于法律之上,政策高过法律。这种情况在本案中也有体现:法院虽是司法部门,但其办公和宿舍用地需经规划局的批准。二: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这是我第一次目睹简易程序在案件审理中的应用。这些案件的事实明确、证据充分、争议较小,且法院为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整个审理过程中,期限极短,庭审似乎只是走个方式,法官对案件的裁定早就有所决定。根据这些应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我发现虽然审理期限很短,但必要程序却运作的很健全,法院在这个方面操纵做得很好。然而,我也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上仍存在一些缺乏,审理环境亦可进一步改善。三:一起公民诉XX公安局分局行政不作为案案件背景:在xx年,原告在清理中南大学收购的废料时,不幸被混杂的火药炸伤了左手,右腿和右胸也受伤害,被鉴定为四级残疾。事故发生后,原告向被告XX公安局分局报警,规定搜索火药的出处,但被告称没法搜索。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被告给予有关来源的明确书面结果。因为此案并未审结,因此无法得知法院的最终判决。通过分析原告的教育背景与文化程度,我深有感触:看似原告是一名从业废品收购的低学历人员,但他懂得运用法律工具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反映了我国公民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法治思想已逐渐深得人心。然而,深层次的问题在于,原告的教育水平限制了他更好地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他并不知道授权委托人,也不清楚应搜集什么对自己有利的证据递交合议庭,更不明白派出所的行为属于“行政不作为”。同时,公安局的举动显著形成了行政不作为。保卫公共安全是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责,对于此类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物件,就算原告未提出请求,被告也应该主动调研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从这一案件中,我看见了我国普法工作任重道远,同时深刻感受到在xx大汇报中强调政府职能服务的重要性。四:一起重婚案在本案中,被告在已婚的情形下,根据欺骗手段与另一名女性结婚。原告因此提到重婚诉讼。这一案件让我联想起新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新规优化了婚姻登记流程,便利了大家,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婚姻的风险,并引发了一系列新问题。到底是政府还是个人去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如何在婚姻风险中防范意识?政府又如何强化管理以降低婚姻风险?我觉得,这都是新条例实施后法律工作者和行政人员应思索的问题。在实习环节中,我还接触了一些其他案件,学到了许多珍贵的知识。在将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内,我基本掌握了案卷梳理、清卷、订卷、封口黏贴等具体操作细节;实践中加强了一些司法文书的书写,如执行通知书、审结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进一步巩固了相关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知识。本次实习让我收获颇丰,尤其是在学校中并不常谈起的案件审理案例。实习中获得的经验将成为我今后工作的重要基础,使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与感受。借此机会,我想对在实习环节中给了我帮助的人和在校的老师们说声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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