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执法自查报告6篇,供大家参考。
执法自查报告1
水行政执法是水政监察部门最重要的、最本质的职能,是处理水事纠纷和水事违法案件的最有效手段,是实现“依法治河”的物质保障并为“维持黄河健康生命”提供和谐、健康的外部环境。为进一步规范我局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保障执法效果,维护长垣黄河水事管理秩序,确保长垣黄河防洪安全,我局对近期的水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
为搞好水行政执法自查工作,我局成立了以主管水政工作局长为组长,主管工程养护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水政、防办、工务、工程养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水行政执法自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
此次自查由水政科牵头,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检查组,迅速深入辖区内开展水行政执法自查工作。自查工作按照突出重点,照顾一般的原则进行,结合管辖范围内水事违法案件易发、多发地段和防洪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造册登记,明确责任,限期查处。
二、加大河道巡查力度,防微杜渐
我局所辖堤线长,临堤村庄多,堤防路口多,工程管理相对较难,违章建筑、违章取土、乱开乱种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河道巡查和执法自查中,主要发现以下问题:(一)在周营控导工程附近,周营二水厂施工后遗症仍然存在,附近部分村民在控导工程、二水厂附近拉土、大留寺控导工程淘沙。(二)临黄堤还有个别群众因认识问题和受利益驱动,在临河20米以外50米以内安全保护区里取土。(三)太行堤孙东闸附近,新乡电业局未经我局允许擅自在太行堤管理范围内挖筑高压输电线路坑。(四)为工程管理保驾护航。
三、因势利导,妥善处理
我局辖区内水事违法案件总的规律是简易水事案件频发,较大以上水事违法案件罕见。根据案件发生的规律,我局对简易水事违法案件以说服教育为主,经济处罚为辅,因势利导,确保水行政执法的效率。对频频发生的取土淘沙现象,我局水政监察人员通过询问得知:群众普遍认为20米以内为河务局征用地,在20米以外为集体所有地,在20米以外取土不侵犯河务局的合法权益。群众对河务局没有土地所有权而享有土地管理权感到疑惑。针对这种情况,我局以《河务局依法填鱼塘损失谁来补偿》一文在中国水利报上发表契机,展开了报纸普法教育活动。案例中,水利部专家结合案件实际对土地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关系进行了详细论述。专家指出河务部门的管理权与集体所有权并不发生冲突,只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而对其使用方式进行限制。只要其使用方式不危害大堤安全和国家防洪大计,集体土地都可以在使用权范围内合理使用。报纸的权威性、公众性和人民群众对国家报纸的信赖心理,是我们这次普法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此类的简易水事违法案件发生率有所降低。
另一方面,水事违法案件主要是受经济利益驱动和部分群众的侥幸心理作祟,对屡教不改、屡教屡犯的顽固分子,我局加大执法力度,进行经济处罚。在整个辖区内,形成威慑,使人不愿或不敢违法。
河道内违章建筑和未经许可同意擅自进行建设项目的,我局严肃进行处理。孙东闸附近,新乡电业局为获得施工许可证就擅自挖筑高压线路塔基坑的情况,我局立刻要求其停止施工,要求补办项目申请书和施工许可证。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绝对禁止其施工。
四、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水政队伍的物质基础薄弱。基层水政队伍缺乏充足稳定的经费来源,队伍执法装备性能差且长期得不到更新,这很难适应新形势下水行政执法活动开展的需要。水事案件主要发生在基层,主要由基层单位处理,但基层执法队伍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先进的通讯、侦查装备。物质基础的薄弱极大的制约了水政队伍的发展。我局水政科9人,但只有一台电脑,同时没有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勘测工具,这极大的制约了我局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的及时性,客观上增加了收集证据的难度,不利于水事案件的查处。
2、水政制服的不统一,导致在执法过程中着装各式各样,缺乏正规性,导致执法威信的下降。
3、水政队伍缺乏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流域水政队伍缺乏与地方政府、公检法、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联系机制,信息资源缺乏共享。在流域利益与地方利益发生冲突时,难以及时有效的执法,难以保证流域的合法利益。
五、对发现问题的建议
1、上级领导部门要高度重视水政经费问题,探求水政队伍稳定的经费来源。建议在水行政事业收费中提取水政队伍活动专项经费,专门用于水政队伍办案、执法、改进技术装备,真正实现水政队伍的正规化。上级部门重视我局的实际情况,拨付资金为我局添增必要的电脑办公工具和其他交通工具、勘测工具。
2、购买发放统一的执法制服。可以采取类似检察院、法院的西服佩戴水政监察徽章。
3、建立外部联系机制。水政监察部门应该与地方政府、公检法、相关兄弟部门建立必要的联系机制,做好信息通报和信息沟通制度,建立有效的联谊机制,为水行政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
4、改革创新水法的宣传形式。水法宣传是最有效的预防违法行为的方式。只有使水法观念深入人心才能有效的预防和减少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才能增强沿岸群众同水事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勇气,才能更好的保障河务部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水法宣传形式不仅要采取原来的撒传单、广播等形式,更要创造性的利用网络等形式进行宣传。另一方面,抽象的法律概念不容易引起沿岸百姓的共鸣,宣传应注重以案讲法将抽象的法律概念具体化,使沿岸百姓认识到法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使其认识到违法的严重后果,使法对其产生威慑性,使其因畏惧违法的不利后果而不敢轻触法律。
5、建立激励机制。随着社会的发展,激励机制已经成为行政管理理论和实践的核心问题之一,在行政管理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对水政队伍来说,由于工作人员作出的义务性行为和承担的义务性工作较多,激励就更具有作用。激励是广罗人才、稳定队伍的需要,是激发水政工作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需要,是推进水政工作创新发展进步的需要。
执法自查报告2
根据县统计局安排部署,我局及时成立了检查小组,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展开气象统计工作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落实统计人员
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气象统计工作,专门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气象统计工作的督促指导。同时落实专人负责气象统计,在保持长期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此次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局机关又及时成立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盖世民局长任组长,孟令忠副局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检查事务,从而为统计执法检查活动的顺利、高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加强统计普法,严格依法统计
1、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把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气象普法重要内容之一,结合“三个一”、“法制宣传月”等活动,积极开展《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其中,重点抓领导人员和统计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采取中心组学习会、继续教育等途径,强化《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宣传,严厉禁止官出数据、乱出数据的行为。通过广泛的宣传,系统上下统计法制意识明显增强,全体干部职工能做到知法懂法,遵章守纪,在统计工作中不说外行话,不做违法事。
2、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我局始终坚持依法统计,自觉维护《统计法》的权威。平常工作中,局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数据提供的真实性情况、各项气象统计报表上报及时性、准确性情况和统计工作中的行政干预情况进行督查。此次行动,我们对20xx年以来的气象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未发现有单位领导要求统计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打击报复统计人员、对本单位统计行为失察等问题;未发现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违法情况;未发现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统计资料,拒绝提供部门统计调查所需资料等问题。
三、坚持实事求是,确保统计质量
统计关系国计民生、服务科学决策,数据质量至关重要。为确保气象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我局从三个方面着手,努力提高统计质量。
一是在观念层面上,强调统计质量是整个统计工作的生命。要求统计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杜绝虚报浮夸、弄虚作假,树立自身的形象和工作的权威;要求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杜绝层层下达高指标的做法,为依法统计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是在具体业务上,坚持从基础做起,建立健全统计台帐,报表原始记录,加强统计资料归档工作,从清查摸底、调查登记、数据录入、数据处理、质量验收、开发应用等各个环节层层加强质量控制。
三是在制度约束上,健全和落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和经常性的数据质量督查制度,重要报表由提供相关数据的业务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名负责,从而有效避免了数据失真现象。
总之,我县气象统计工作领导重视,执法严格,此次大检查,未发现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依法统计、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断探索改进,促进旅游统计工作更上新台阶。
20xx年11月14日
执法自查报告3
为贯彻落实《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环境监察稽查工作方案》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于20xx年6月9日至15日组织开展了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本次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召开了专题会议强调了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自查自纠的重要性,要求环境监察的大队按照市局通知安排立即行动,结合环境保护大检查、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和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划分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对建设项目和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调解处理工作等环境监察日常工作开展自查。并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工作程序,细化规范要求,全面提高环境监察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自查整改,全面提高环境监察工作水平
(一)建设项目和污染源现场监察自查情况
1、在建设项目和日常污染源现场监察工作中,能认真实施环境监察责任制,根据我县排污企业现状和我局执法人员的情况,实施区域管理,将排污企业管理责任到人。能按照规定的频次、监察重点、时间节点认真开展监察工作,坚持现场监察有计划、有重点、有记录、有台账,现场生产、排污情况描述清楚,日常监督监察记录填写规范完整、真实准确。
截止20xx年6月,我局环境监察的大队在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日常监督检查中已发现省万顺门业制造有限公司、省林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发现艺丰工艺品有限公司存在未验投产的问题,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履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2、我局环境监察的大队在日常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中,均能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对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排污企业,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自查情况
我局环境监察的大队在日常监察工作中,能按照规定的频次、监察重点、时间节点对我县自然保护区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环境执法检查,在检查中未发现我县自然保护区管理情况、生态旅游项目的环评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物处理和排放存在违法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未发现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及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情况,未发现存在非法设置排污口以及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行为。
(三)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自查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不断加强环保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落实环保执法责任制,规范环保执法行为,强化环保执法效能,使环保法律、法规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在日常环境执法中,我局环境执法人员能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和回避制度,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和严格执法,至今未发现一例环保执法人员严重违法行政、滥用职权等案件。
20xx年度1月至今,我局环境监察的大队在日常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中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5份,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从自查情况看,基本做到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基本合法、裁量适当;无移送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未发现错案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争议。现阶段案件全部执行到位。一是各类文书制作标准规范,做到全面、完整,要求当事人签字确认或对拒签情况予以记载,确保证据合法有效。二是处罚合法性上,做到了处罚主体合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依据合法充分、适用法律准确。三是处罚程序合法规范,按照立案、调查取证、权利告知、听取陈述申辩、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实施行政处罚,较好地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四是依法提出处罚建议时严格按照违法事实,对照法律条款,公正裁量。五是案卷归档规范,做到一案一卷及时归档,卷内材料按顺序排列。
(四)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调解处理自查情况
20xx年度1月至今,我局共受理环境信访诉求案件91件,其中群众直接举报70件,网上信访14件,市局转办2件,县信访局转办4件,96333转办1件。一直以来,我局对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投诉十分重视,一是接到投诉,均能及时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二是对存在矛盾纠纷的案件,妥善进行调解处理,综合利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达成对环境污染事实的`共识,各自履行自己的责任与义务,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防止激化、扩大。三是结合本县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环境纠纷协调处置工作机制,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案件查处执行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做到了信访投诉案件处理率100%,结案率100%。
(五)环境保护大检查等四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自查情况
根据省、市有关精神,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环保局关于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等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府办字〔20xx〕41号)的要求,我县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于20xx年4月开始扎实有序的开展四个专项行动。截止6月中旬,四个专项行动均按照工作计划顺利完成了既定任务。
三、自查中存在的问题
未与周边相邻行政区域建立预防与处置跨界污染纠纷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与周边相邻行政区域建立预防与处置跨界污染纠纷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跨界地区的环境执法合作,对涉及跨界的环境污染投诉、举报,跨界双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要求,积极开展调查,严格依法处理,并及时通报情况,加强沟通协调,共同预防和处置跨市界环境污染纠纷,保障环境安全,维护交界地区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
2、继续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等四个专项行动。
执法自查报告4
从总体上看,南海和顺德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挂牌成立的时间比较早,市容环境的管治状况也比较好,禅城、三水和高明由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的时间比较晚和人力不足等原因,市容环境的管治状况在总体上虽有较大的改善,但在某些方面,管治效果还很不理想,问题不少。
(一)禅城区。禅城区市容环境的管治,除了南庄镇相对较好之外,其余各街道的状况都不理想,“乱摆卖、乱张贴、乱停放”的“三乱”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在燎原路两侧、中山桥桥头、同济市场周围等许多地方,乱摆乱卖的“走鬼档”仍然十分猖獗;自轻工路至东鄱南路一带,在沿街商铺的门口和的围墙上,成片的“牛皮癣”令人触目惊心;在市区的许多道路两侧,乱停乱放现象也比较严重,特别是在祖庙路和汾江路,祖庙路(卫国路至人民路段)虽然早已明令全线禁停一切车辆,但乱停乱放的车辆还是随处可见,在祖庙路图书馆门口甚至还设了收费的临时停车场,在汾江路的摩托车专用道上也有不少汽车违法停放。
禅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挂牌成立以来,通过日常的巡查和不断各种专项整治行动,中心地带市容环境状况已有较大的改善,但从总体上看,管治效果远远未达预期目标,特别是许多“脏、乱、差”现象在整治后反弹明显。究其原因,除了由于城管行政执法强制手段缺乏、人手严重不足等因素外,缺经验、不到位、力度弱恐怕是主因。检查发现,目前路面的监控力度比挂牌初期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几天中几乎难见到在路面巡查的城管行政执法人员。
(二)三水区。三水西南中心城区的市容环境管治状况比执法局挂牌上路前,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街道两旁的乱摆乱卖、烧烤档的油烟污染、大排档的噪声扰民和城区周边的乱搭乱建等城市“脏、乱、差”现象都明显减少,但在某些方面,如静态交通管理和对城市“牛皮癣”的整治方面,管治的效果还比较差。在西南城区的许多道路两旁,汽车和摩托车的停车秩序还比较混乱,乱停乱放现象比较普遍;城市“牛皮癣”现象尤为严重,除了一些封闭式管理小区情况相对较好之外,在许多楼房的外墙和楼道、沿街商铺门口、单位及工厂围墙、路牌、灯柱等处,各种各样乱张贴、乱涂写的小密密麻麻,视觉污染严重。执法队员路面监控密度稀疏。
(三)高明区。高明荷城中心城区的市容环境在执法局挂牌成立后,通过对大排档夜晚占道经营等群众反响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后,管治状况已经有了明显改善,但总体情况还不理想。在中心区域的许多道路两侧,乱停乱放现象比较普遍;沿街商铺装修,泥沙、砖石等材料的堆放还不规范;在一些主要的市场周围,乱摆乱卖现象相当突出;乱张贴、乱涂写的小广告也不少,一些成片的“牛皮癣”还没有得到及时清除。执法队员一线巡查频率还很低。
(四)南海区。南海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挂牌成立的时间比较早,市容环境的管治状况也相对较好。在桂城中心区域,通过统一的改貌装饰,市容市貌显得整洁有序,在主要道路特别是南海大道两旁,基本上没有乱摆乱卖现象,乱停乱放现象也不多,乱张贴、乱涂写的城市“牛皮癣”经过前段时间的大力整治后,已经明显减少,成片的“牛皮癣”已经基本消灭。
执法自查报告5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我局主管领导和路政大队负责人就关于加强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自查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交通执法环境为主线,以“奉献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宗旨为出发点,围绕交通行政执法监查工作,在全队范围内开展了交通执法行为自查活动,并就检查内容及要求进行了逐条对照检查,并对基本情况进行了自查总结,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近期,敖汉旗路政大队严格落实,对大队路政执法工作开展了全面的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规范路政执法行为,提升路政执法的形象。
一、建章立制,加强职工队伍建设。
为了加强路政管理,规范路政执法行为,提高路政办事质量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实践经验,我队制订了各种管理制度。每月组织全体路政执法人员进行两次以上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每年组织1-2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培训及军训1次,要求执法人员熟悉相关业务及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各种技能,同时为了检查学习培训内容,我队要求必须经过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如考试不合格者予以停职学习,直至合格后方能上岗。至今为止,全队无一起执法犯法和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路政中队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路政案件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为了维护路产路权,在执法活动中,从未出现过越权行政,吃、拿、卡、要,路政赔偿罚款不开票,下达路政赔偿罚款指标及个人收入与完成经济指标挂钩等不良执法行为。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到目前为止,全区无一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执法主体合法,规范案卷管理。
我队执法主体合法,具备执法资格,并在法定职权内或委托执法范围内执法。无一起超越法定职权或受委托范围外的执法现象发生。我队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所有行政收费项目和数额严格按照赣价费[20xx]100号执行。各类执法案卷档案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制作规范,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
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在实施交通行政执法、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过程中,有很多时候得不到政府和群众的支持和理解,使我们的路政执法显得十分被动,希望今后政府相关部门能给予路政执法更多的支持,使我们的路政执法工作能够更加有序的开展。
五、下一步工作目标
1、继续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中队拟利用我局网站及学习读本等活动载体,进一步大力宣传交通行政执法,举办路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加强路政队伍建设,提高路政人员素质,增强交通行政执法责任机制,更好地促进依法治交。
2、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的要求,把好每一道执法程序关,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把公路执法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执法自查报告6
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林业行政执法整治行动自查和考评标准”进行自查考评,通过自查考评,我局共得分97.8分,为优秀等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林业系统共有行政执法主体2个:分别是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其中法定执法主体1个:县林业局。法律法规授权执法主体2个:县森林公安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40名,负责县境内的林业行政审批、行政案件查处、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目前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健全,执法队伍稳定,执法人员及经费配备到位,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正健康有序的开展。
二、行政执法实施情况
(一)执法意识情况
1.高度重视,统一思想
为促进林业生产建设,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大局,我局一直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成立了林业行政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统一思想。
2.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执法意识
一是加强了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教育、培训的重点,采取组织集中统一学和自学的方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决策,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定期组织开展案例评析会,采取自评、互评和领导点评形式,分析每位执法人员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和全局案件办理存在的共同问题。三是逗硬岗位培训,我局采取“传帮带”方式,在实战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锻炼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技能。
(二)执法充分情况
去年以来,我局认真开展了省、市组织的“亮剑行动”、“利剑行动”和自发组织开展的'林业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增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执法力度情况
1.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取得实效
20xx年至今,我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落实执法人员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加强昼夜巡查,闻警必动,勇于吃苦、逗硬执法。对典型案件、重点从业人员,采取以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县委、县府督查室名义发通报、与乡镇联合召开整治会,并与乡镇一道召开当地木材从业人员告诫会,要求违法人员电视台公开作检讨等方式,狠抓执法办案。20xx年至今,我局共办理各类涉林案件111件,其中刑事案件9件,刑事拘留4人,取保候审9人,移送起诉2人。林业行政案件102件,处罚102人,收缴木材207立方米,作案工具36件,捣毁非法加工场地9处。在办理重大案件的同时,市森林公安局多次派出法制专家对我局进行指导,我局也主动加强与检察院的沟通协作,对加强基层森林公安执法监督、规避执法风险,提高案件质量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办结的所有案件中,无复议、撤、败、赔案件,社会反响良好。
2.多警种协同作战,齐抓共管
我县有30个乡镇,100.04万亩林地,我局与交警及各乡镇派出所联合执法,借助地方公安力量打击乱砍滥伐,非法运输木材现象,促进由单一警种独立作战向多警种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转变。在全县上下形成了整体联动,互为一体的高效工作网络。
(四)执法规范情况
1.建章立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结合自身执法特点,建立健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制度,制定了《县林业局办理林业行政案件有关规定》,案件办理实行主办人员负责制,增强了执法人员责任心、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2.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我局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礼貌待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执法基础台帐都能及时按要求填写,各种表格内容填写齐全。在执法办案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即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案件统一装订归档原则。执法案卷档案统一格式规范制作一案一卷,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五是注重规范行为原则,杜绝越权行政,吃、拿、卡、要和收取罚没款不开票的不良执法行为。同时,注意仪容风纪,执法办案时,坚决做到按规定着装,自觉维护和塑造良好的工作形象。
3.集中到位,依法实施行政许可
按县政府要求,我局成立了专门的行政许可股,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移交县政务服务中心,授权首席代表审批办理。印制了行政许可股《办事指南》,将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联系电话等“七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广泛监督。自20xx年以来,共办理林木采伐、木材运输、种子生产、经营等林业行政许可事项达1600余件,做到了公开、公正、高效、廉洁,服务态度好,办件质量高,深受办事群众和林农、企业的好评。
三、存在的问题
1.执法阻力较大。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有许多案件的事实已经查清,证据也确实充分,但最后却未能进行到位的处罚,有的甚至完全不能给予任何处罚。一是热点领域执法难。近年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开发、城市绿化、工业项目和房地产建设等都是林业行政执法的热点领域。这些领域普遍存在违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非法移植活立木等行为,但因涉及面广,牵扯利益大,导致执法难以进行。二是群众法制意识淡薄。执法涉及的行政相对人主要在农村,大部分对林业法律法规缺乏认知,极易造成阻碍执法事件。
2.执法质量有欠缺。一是证据收集过于简单,只有违法行为人笔录作为处罚证据,未收集其它相关人员的书面旁证等证据印证,形成证据链;二是相关案件案卷材料中反映林木数量所用的单位不一致,书面用语不规范。
3.案卷整理不够规范。一是归类不够规范,同卷中可能归类了不同性质、内容的案卷,不符合案卷归档要求;二是装订不够规范,案卷名称的编写、卷目的填记、纸张的整齐度等都不够美观,与标准档案还存在很大差距。
四、下步整改措施
1.加强法律宣传,营造良好环境
进一步加强林业法制宣传,通过各种方式(如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单等)对林业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使全社会都能充分认识到保护森林资源的重大意义和违法后果,使干部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牢固树立保林护林的意识。同时,还应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他兄弟单位等汇报工作,多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协调关系,争取支持,全力合作探索资源保护与林区经济共同发展的新方法、新思路。
2.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把学习培训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切实开展林业知识、涉林法律、法规的培训活动。定期召开案件研讨会,以案说法,及时解决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经常组织案例分析现场会,将学习课堂搬到查案现场,指导分析案情,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办案水平。
3.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对执法案件加强监督。完善接处警记录,案件登记,罚没财务登记等执法基础台账,保证案件处理情况有案可查。二是定期检查,规范执法程序。通过案卷的定期检查,发现执法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从而逐步提高执法质量,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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