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设备买卖合同 篇1
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销货方(甲方)签章: 购货方(乙方)签章:
年月日
废旧设备买卖合同 篇2
出卖方:公司(以下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
买受方:公司(以下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等旧设备(以下简称“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
第二条设备资料
甲方向乙方尽可能提供与设备有关的现有的设备图纸等技术资料。第三条设备验收
1、乙方应于双方在合同签字盖章后日内先行验收设备,并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以示符合乙方质量要求。
2、乙方验收认可后,双方将上述设备进行封存。
3、乙方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无异议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概不对上述设备承担质量瑕疵责任。第四条设备交付
1、甲方于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合同价格后日内向乙方交付已验收的设备。设备自交付之日起全部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甲方交付已验收的设备后【】日内将设备自行运走。
2、设备交付地址:【】,乙方自行承担包装、运费和保险将设备运走。
3、双方应在交付设备清单上签字,以示乙方收到上述设备。
第五条付款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设备的全部转让合同价格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事项履行完毕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因此解除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格(如有),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直接损失。
2、乙方无故解除本合同的,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格(如有),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3、若乙方逾期付款,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额的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视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应向甲方承担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第七条其它约定条款
第八条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处理争议。
第九条本合同在乙方对上述设备先行验收合格并在验收单上签字之时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为:
本合同附件是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内容,本合同条款效力优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年月日
废旧设备买卖合同 篇3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公平协商签订如下买卖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设备
1.甲方提供的设备当符合以下要求:
(1)设备名称:
(2)商标:
(3)规格:
(4)原产地:
(5)生产厂家:
(6)交易数量:
(7)单价:总价款:
2.质量
(1)整体质量、性能应当达到的标准,采用以下第项
a.按照国家强制标准或者指导标准:执行
b.按照国际通用标准:执行
c.按照行业标准:执行
d.按照封存的样品标准执行
(2)以下部件的质量、性能标准或参数为:
a.部件:。质量标准或参数:
b.部件:。质量标准或参数:
3.设备整体作业的性能应当达到以下水平:
4.以下部件作业应当达到以下水平:
(1)部件,作业水平:
(2)部件,做业水平:
5.设备的整体技术性能标准为:
6.以下部件采用以下技术:
(1)部件,采用技术:
(2)部件,采用技术:
7.设备功能:
8.安全性能
(1)对环境的影响:
(2)对操作人的影响:
(3)安全标识:
9.甲方为乙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设备及其各部件使用的技术应当和资料上显示的相一致。
10.包装方式
(1)防潮要求:
(2)抗震要求:
(3)防灰尘要求:
(4)防霉要求:
(5)防锈要求:
(6)防腐蚀要求:
(7)外包装标识要要求:
(8)审美要求:
第二条运输
1.运输办理方:
2.运输费用负担方:
3.运输方式:
4.始发地点:
5.到获地点:
6.承运人:
第三条交付
1.双方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完成交付:
(1)甲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并取得提取货物的单证,甲方将提取货物的单证交付乙方则交付完成;
(2)乙方收到货物并且验收完毕则交付完成;
(3)乙方自己提货,提货装车(船)完成则交付完成;
(4)除以上方式外的其他方式,约定为:。
2.甲方当于年月日前完成交付。
第四条风险转移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甲方负担,交付后由乙方负担。该风险的负担不影响违约责任和设备侵权责任的主张。
第五条所有权的转移
1.所有权的转移遵照以下第项执行:
(1)货物交付后所有权即转移至乙方;
(2)货款完全结清前甲方保留对相当于未结清的货款价值的货物所有权,具体执行办法另行协商。
第六条检验
自货物交付后的日内完成检验,若对质量有异议乙方应当在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质量瑕疵货物,等待协商处理。
(1)检验人:
(2)检验技术手段:
(3)检验方法:
(4)检验合格的标准:
第七条设备不合要求的补救措施
1.经检验,若设备质量合格率为%以上则甲方对不合格设备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要求退货、要求修理、要求更换,费用由方负担。
2.经检验,若设备质量合格率为%以下则乙方享有对整个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权,乙方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余部分有效。
第八条货款支付
1.支付方式:(可以约定使用银行转帐、支票、本票、汇票、现款等方式)
2.支付条件:(可以约定付款的条件以防范风险)
3.支付时间或者期限:
4.支付地点:
第九条担保
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定金元。
第十条售后服务
1.甲方负责对设备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指导,费用由方负担,这些工作应于年月日前完成。
2.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后的内(时间)维修由方负责,费用由方负担。工具、配件的供应由方提供,费用由负担。
3.设备投入使用后的维护过程中甲方应当负担的义务:
4.设备的升级事项约定为: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约定
第十二条责任
1.甲方:
(1)甲方履行不能应当承担的责任:
(2)甲方迟延交货应当承担的责任:
(3)甲方履行瑕疵应当承担的责任:
(4)其他违约责任
2.乙方:
(1)乙方履行不能承担的责任:
(2)乙方迟延受领应当承担的责任:
(3)乙方瑕疵履行应当承担的责任:
(4)乙方迟延交付货款应当承担的责任:
(5)其他违约责任
3.因设备引起的侵权责任的承担依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1.当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1)情形,免除责任:
(2)情形,免除责任:
2.当出现以下情形时乙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1)情形,免除责任:
(2)情形,免除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债权债务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对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中关于设备本身以及其使用的技术方面的专用词汇的解释由甲方出具附件专门解释。附件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确定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十六条保险
由方于前对设备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保险费由方负担。
第十七条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审查批准后生效,由方于年月日前向提出申请,批准之日即生效。
1.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章则生效;
(2)本合同自向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方承担;
(3)本合同自年月日生效;
(4)本合同自(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经公证的公证机关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单据
1.甲方应于提交以下单据:
(1)提货单
(2)发票(VAT)
(3)使用说明书
(4)保修单
(5)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6)其他单据
2.乙方应于提交以下单据:
(1)汇票/本票/支票/信用证/转帐凭单
(2)……
第十九条保护商业秘密约定
第二十条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费用由负担;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签订地点是: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住所:住所:
开户行:开户行:
开户行帐号:开户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以最后签字盖章的为准):
废旧设备买卖合同 篇4
出卖方: (以下称甲方)
买受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标的物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出卖方负责拆卸装车,装车费用由出卖方负责;买受方负责车辆运输,运费由买受方负责。
第三条 设备交付设备拆卸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出卖方概不对上述设备承担任何质量瑕疵等责任。
第四条 设备付款签订协议后,买受方预先交付定金2万元,余款装车完毕后一次性付清,装车付款后后续一切质量及其他问题均与出卖方无关。
第五条 合同争议本合同生效后,若买受方要求解除合同, 必须承担合同总价的20%的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处理争议。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方: 买受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废旧设备买卖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现将尤家茆路排号,两孔地基出售给乙方,共计壹拾伍万元()。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全部地基款项。现甲方应给乙方提供事项如下:
1、尤家茆村统一修建地基规划复印件,东西南北XX面示意图。
2、铁路局的证明原件。
3、甲方需给乙方提供电、水、天然气的.上户。
4、甲方需给乙方办理土地使用证手续。
5、甲方负责乙方跟相关部门的沟通,直至修建完毕为止。
6、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空口无凭,立字为证,甲乙双方如有一方反悔或欺骗行为,按地基总价的50%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废旧设备买卖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上列双方就买卖下列设备的有关事宜,经自愿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便共同履行:
1. 甲方向乙方购买垂直发泡机组壹台,设备单价金额为现金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伍千元整
2. 设备为五个组份,配备打孔机,机台主机,配电柜(大),TDI和聚醚大罐各一个(带水循环搅拌)小料罐三个, 聚醚搅粉罐一个.(水冷机,空压机甲方自备).
3. 主机尺寸:长米 宽4米 9米.内直径为1600MM
4. 甲方要负责完成基础的浇灌,包括2个地下成孔的施工.
5. 付款方式为自合同生效起首付定金叁万,机台装车前一天再付拾伍万,试机完成后再付贰万,正常运行六个月付余下贰万.
6. 机台自订货起2个月为制造时间,其中不包括春节放假期间,初定完工日期为农历年底,正月初七起运送和安装,安装时间为八天.安装期间甲方要提供乙方员工住宿和伙食,
7. 机台运送由甲方负责车费, 乙方装车, 甲方帮忙卸.动用到吊车等装卸工具由甲方负责.
8. 甲方负责整套设备的安装,调试.经调试后设备正常运转交付乙方使用.
9. 乙方提供一年的机台故障保修(三个月的无偿保修,另九个月的.故
障保修甲方报销往还车费),注人为造成的故障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10.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交莆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 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废旧设备买卖合同 篇7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要求
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系统设备。
2.产地:详见附件。
3.质量标准:
(1)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2)其他:
4.技术标准:乙方提供的设备为原厂行货,符合原厂行货的技术标准。
5.其他要求: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项目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2.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①甲方在货到并安装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②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第二期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第三期付款:
③其他:
(2)付款信息乙方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号:乙方负责开具相关发票。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和包装
交货时间: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交货时间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
(2)于年月日内。
(3)其他方式: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废旧设备买卖合同 篇8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
设备名称:DH-213D大型塑胶机
数量:2台
单价:370万元安装费:16万元总计:756万元
二、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756万元人民币大写:柒佰伍拾陆万元人民币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1、合同二次付款:在合同生效后15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60%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一周内,设备正常运行,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额35%的货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2、在合同款项支付前2天,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票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20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
4、货运方式:汽运
5、乙方将合同设备运至企业并经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设备交货日期。(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交货日期及何为交货:如规定供方将设备安装调试、投入使用视为交货,则对设备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时间约定明确)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提货,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合同设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之甲方。
6、乙方应在合同设备发运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及时将乙方所托运合同设备提取完毕。
7、甲方提取合同设备时,应检查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情况。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设备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设备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8、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设备,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运保费由甲方承担。
五、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1、验收时间: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后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2天内安排初步验收。设备于合同生效后2天内通过双方的合格验收并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2、验收地点:甲方设备车间
3、验收标准:企业标准
六、现场服务(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1.供方现场人员应遵守需方厂规、制度,如有违规,乙方负责。
2.供方现场人员食宿自理。
3.需方如需邀请供方开展非质量问题处理的技术服务,供应应予协助。
七、人员培训
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有关的工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培训,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术,以便使甲方人员正常地使用、维修保养设备。(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视具体情况加以约定或在技术协议详细约定;如无必要,可不约定)
八、保修方式
1、自设备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5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3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
2、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3、保修期后,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设备的维修、更换,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另行约定。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5%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3、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逾期交货超过10天,视为交货不能,乙方应双倍返回甲方已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违约金。
4、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乙方超过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内将设备维修至正常使用的状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保修期后,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5、设备未按照合同之约定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天仍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十一、合同变更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终止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十四、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废旧设备买卖合同 篇9
出卖方: (以下称甲方)
买受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标的物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出卖方负责拆卸装车,装车费用由出卖方负责;买受方负责车辆运输,运费由买受方负责。
第三条 设备交付
设备拆卸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出卖方概不对上述设备承担任何质量瑕疵等责任。
第四条 设备付款
签订协议后,买受方预先交付定金2万元,余款装车完毕后一次性付清,装车付款后后续一切质量及其他问题均与出卖方无关。
第五条 合同争议
本合同生效后,若买受方要求解除合同, 必须承担合同总价的20%的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处理争议。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方: 买受方: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废旧设备买卖合同 篇10
出卖方:(以下称甲方)
代表人:
买受方:(以下称乙方)
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标的物
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商:
出厂年月:
数量:
单价:
总价(大写):
第二条:设备资料
甲方向乙方尽可能提供现有的设备图纸等技术资料。
第三条:设备验收
1、乙方应于双方在合同签字盖章后日内先行验收设备,并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以示符合乙方质量要求。
2、乙方验收认可后,双方将上述设备进行封存。
3、乙方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无异议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概不对上述设备承担质量瑕疵责任。
第四条:设备交付
1、甲方于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设备款后日内向乙方交付已验收的设备。
2、设备交付地址:。
3,双方应在交付设备清单上签字,以示乙方收到上述设备。
第五条:付款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设备的全部转让款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经另一方同意,并承担合同总价的%的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2、若乙方逾期付款,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额的日千分之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视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应向甲方承担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第七条:其它约定条款
1、;
2、。
第八条: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处理争议。
第九条:本合同在乙方对上述设备先行验收合格并在验收单上签字之时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买受方:
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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