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仪器采购合同3篇(仪器采购方案),以供借鉴。
仪器采购合同1
产品购销合同
需 方:XXXXX股份有限公司 供 方:XXXXX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一、在签订合同前,需方对供方产品已充分了解与认可,确认满足需方要求。 二、设备名称、数量及金额:
三、交付约定
1、发货时间:20xx年9月22日
2、交付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杨柳路6号。(准确、详细)
3、运输方式:由供方指定。运费由供方负责。如需方有特殊要求,另行约定。 4、合同中以上发货信息无法确定的,需方应在发货前3日内将详细的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并加盖公章。
7、供方按约定交运货物,如果需方变更到达地点及收货人的,应在发货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并加盖公章,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需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
□一次性结清,款到按约定时间发货。 五、产品质量标准和质保期限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2、质保期限:质保期为发货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内供方负责产品的质量责任,但不包括以下原
因造成的产品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未按说明书操作;现场维护及保管不善;人为更改及
损坏产品等非质量问题的原因;不可抗力的因素。
六、验货
1、设备运抵现场后,需方应目测检验外包装,如无破损,应签收。签收后应妥善保存设备。
(备注:收货人如遇外包装严重破损情况可拒收,并及时与供方联系。)
2、设备的开箱检验应由合同双方共同确认。如果在联合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严重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双方代表签署一份详细说明,作为退换货依据。如果确认为供方责任,供方应尽快补充或替换设备。
3、如供方不提供现场服务,需方自行开箱检验的,发现货物有严重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应立即联系公司销售人员,协商解决。
七、安装调试与验收 □供方负责安装调试
1、设备安装前需要现场应具备一定的安装条件。具体见本合同附件。需方应在 15日 内按要求准备好设备安装条件。之后与供方销售人员联系安装事宜。供方提供一次免费安装调试服务。
2、需要供方配合需方验收的,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
3、需方应在收货三个月内应做环保验收,超期不验,供方则视为验收合格。
八、售后服务
1、质保期内发生的供方产品质量问题,一般情况下由供方为用户提供服务。确实需要支持的,供方在8小时内作出响应,进行技术指导,若有必要应在约定时间内赶到现场并提供免费的维修及更换配件服务。属于非供方产品质量责任的,供方可提供有偿服务,服务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2、质保期满后,供方可提供免费的技术咨询和相应的有偿服务。 九、违约责任
供需双方未按合同执行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因需方原因造成合同履行延误问题,责任由需方承担;除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货款外,需方每天还应按合同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给供方。
因供方原因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供方承担;除尽快履行合同外,供方每天还应按合同
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给需方。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或终止,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8小时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含有的补充协议、技术协议视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需提供原件,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三、其他约定
供需双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负责。超出合同范围的事项,双方协商解决,所涉及的内容及费用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者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或者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20xx年9月15日
仪器采购合同2
合同编号:
供方: 上海科德环保测试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供货方) 需方: (采购方)
供、需双方就上述货物供应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的合同价为人民币
一、质量
质量: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 二、权利保证
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部分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的指控。
三、交货方式、时间、地点及培训
供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按供货周期送货至需方,并负责安装调试成功。供方应在安装调试时为需方提供现场培训,保证需方能熟练掌握仪器操作。运送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供方在交付时向需方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操作手册、维修说明、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 四、验收
货物到达,并由供方完成对货物安装调试后,由需方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软件安装和运行状况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需方有权拒绝接受并向供方提出索赔。
如货物的质量、规格在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需方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供方提出索赔。
货物的技术性能验收按验收大纲的要求执行。 五、货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货物到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货款(合同总额的100%)。 六、售后服务
(一) 质保期一年; (二) 免费提供专业培训;
(三) 长期提供维护检修等技术服务;
(四) 设备出现故障1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 (五) 质保期后仪器维修配件的供应价格不高于市场报价。 七、违约责任
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对供方造成损失的,供方有权追索。供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对需方造成损失的,需方有权追索。
供方不能交付货物的,对需方造成损失的部分,需方有权追索。
供方不履行售后服务的有关义务,对需方造成损失的,需方有权追索。 八、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以协商解决为主,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供方、需方、见证方各执二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供方、需方协商一致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 双方商务协商所达成一致意见的会议纪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需方:(签章)闸北区环境监测站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电话: 电传: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供方:(签章)上海科德环保测试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丹路1号123室 法定代表人: 毛宝根 经 办 人 : 李明 电话: 24011888 电传: 24011880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仪器采购合同3
采购合同
供 方:需 方:合同编号: 太原市益买家工贸有限公司山西省邮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章 合同说明
1.1本合同包括二部分:普通条款和附件。
如合同条款之间有冲突,则普通条款效力大于附件;附件效力大于附件中提及的文件(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文件除外)。
1.2买、卖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
1.3买、卖双方之间有关合同的财务往来及结算,应通过下列买方与卖方共同确认的银行及帐号。本合同存续期间,一方若遇结算银行及帐号变化,应在变化之日起两日内书面告知另一方。
第二章 设备明细
第三章 结算和支付
3.1本合同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3.2本合同付款方式如下:
到货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付合同总额的60% ; 验收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合同总额的30% ;
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付清合同余额。 3.3发票:买方支付卖方到货款时,卖方按买方要求提供本合同总价款的全额正式发票。
第四章 合同设备(货物)的交付
4.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到货 。4.2卖方根据买方要求将货物送至:买方指定地点。
4.3 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抵达交货地点后,合同各方共同按装箱配臵单进行开箱清点。 4.4买方应事先为卖方提供适合设备存放和保管的地点。
4.5到货时,如设备短缺或损伤,应由双方检验人员共同签署《货损货差证明》,卖方应根据该货损货差证明负责补足或更换,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4.6 买方指定到货接收人在《到货确认书》上签字说明实际交货与合同规定的交货内容数量一致的时间,为到货日期。
第五章 包装和标识
5.1包装
5.1.1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的坚固包装,并且卖方应根据货物不同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安装现场。
5.1.2外包装要注明需求单位名称、到货地点、联系人、规格型号、品牌、数量。
第六章:质量标准
6.1 卖方提供给买方的合同设备应为全新的,应通过测试和检验,并提供完整的质量合格证书。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软件和服务,其质量性能均符合本合同的规定。卖方保证合同设备不存在设计或技术瑕疵。
6.2卖方保证向买方所提供的各种技术资料是清晰的、完整的、正确的、合法的。若第三者对上述资料的提供、处分、转让权提出异议,则由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因此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
6.3对设备质量的确定以终验结果为准。
第七章: 试运行和验收
7.1 初步验收测试由买方按工程要求及技术规范书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如果测试结果符合要求,则通过初验。
如果设备不能通过初验,卖方应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使测试能够尽快再次进行,再次测试费用由卖方负担。且第八章适用于再测试。
7.2初验合格后,开始为期三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将表明设备的功能和性能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果在试运行期间发现任何卖方责任造成的与合同规定的不符点,卖方有责任对其进行修改和矫正直到其达到卖方承诺的功能和性能,同时试运行期做相应顺延。如果
由于卖方设计及生产失误所引起的质
量和性能问题造成整个系统瘫痪,并且不能在试运行期内一段合理时间内恢复,则试运行将重新开始。
7.3 最终验收测试按照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在试运行期末尾进行。如果所有性能和指标符合上述要求,则通过最终验收。
第八章: 免费保修
8.1卖方对设备的保修期为设备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保修期内,若卖方对本合同软、硬件的运行与维护进行技术改进,卖方将向买方免费提供相应文件、技术和有关软件。 卖方保证其软件具有平滑升级的功能,在终验后五年内对其所售设备相关软件免费及时的升级。
8.2保修期间,被更换或修复的设备硬件或软件部分在原保修期结束后相应延长6个月免费保修期。
8.3在保修期内,设备出现故障或缺陷,买方应及时将出现的故障和缺陷通知卖方。卖方应在2小时内明确答复,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免费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返修时限不超过30天,返修期应能提供相应替代设备。
8.4保修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买方对在保修期内出现的卖方设备与材料缺陷所提出的书面要求仍然有效,卖方应给予免费保修。
8.5保修期届满后,卖方应保证继续为买方提供维护保障服务,双方签署维护保障协议。 8.6卖方保证在停止生产合同设备后5年内,仍应以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相同性能的可兼容的备件。若卖方上述期满前中断生产上述备件,卖方应预先通知买方,并提供充足数量的备件。
8.7若卖方对买方的通知要求有异议,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三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果在上述时间内没有答复,则视为卖方认同。
8.8 保修期间卖方如出现违约行为,买方有权扣除卖方尾款。
第九章:技术培训和技术资料的移交
9.1 技术培训项目:
内容:设备的原理和技术性能、操作维护方法、安装调测、排除故障及软件结构、定制和升级, 卖方应为买方参加培训的人员提供足够的教学资料、相关设备手册以及必要的参考资料等,并做出详细培训方案(包括课程名称、课程内容、课程目标和课时安排表等)。
人数:不限
时间:到货后根据买方要求确定时间 地点:山西省内(具体地点由双方商定) 9.2卖方应为买方提供免费的技术培训。
第十章:索赔及违约责任
10.1卖方违约责任:
10.1.1 卖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向买方交货时,则卖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交货值和影响开通运行的系统部分货值的千分之二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此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10%。违约金的支付不解除卖方继续全部履行合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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