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网友“jz33”分享的土地日宣传方案,供大家参阅。
今年6月25日是第xx个全国“土地日”。为了落实省国土资源厅有关第xx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市的工作实际,特制定下列方案:
一、指导方针
围绕“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宣传主题,精心安排、积极创新,以特色和成效为导向,深入宣传国土资源相关的政策法规,引导各界人士正确对待我国的土壤资源国情及国策,掌握土地管理法制建设的必要性、发展历程和成果,使“恪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创建确保和推动科学发展的新机制”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共同实施《土地管理法》、依法管理用地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协调
为加强对“土地日”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建立了“土地日”宣传活动领导组,由市局领导班子、厅长李长林同志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黄建新同志出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的科长(主任)为成员。领导组配有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崔广钊同志担任,负责全市系统宣传活动的部门与协调,保证“土地日”宣传工作深入、扎实、有效。
三、具体步骤
宣传活动将分为三个步骤开展。
(一)学习准备(6月19日—6月24日)
努力学习。围绕“恪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搭建确保和推动科学发展的新机制”的宣传主题,大力开展法纪宣传教学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组织机关人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及国发[2006]31号和国发[2008]3号有关精神,学习国土资源部及省厅的配套文件及全新土地政策,提高各级干部,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执政意识和能力。为增强学习效率,市局统一编制“土地日宣传活动法律法规测试题”一套,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机关人员中进行检测,对局自主打印考卷并安排,月底前上交市局办公室法规科。
认真准备。为保证本次宣传活动的顺利进行,各县(市)局在总结以往“土地日”宣传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必须做好内容丰富、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宣传准备工作。创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印刷宣传材料及标语,布局宣传栏,力求方式创新、富有特色、注重实效。
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多种媒体,产生多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布局。一是搞好报刊宣传,在《廊坊日报》设立土地法律知识问答栏目;二是开展电视宣传,自6月23日至27日,天天在市电视台廊坊新闻节目前后发布“土地日”宣传主题的字幕广告;三是网络宣传,在市局门户网上创建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网站链接。
(二)上街宣传(6月25日)
6月25日早上9:00——11:00为统一上街宣传日。
市局及各直属分局将于城区时代广场新华路西边进行宣传,各县(市)局和廊坊开发区土地局可根据当地情况挑选宣传点,条幅、材料及设备等由各单位自主准备。
《廊坊日报》上刊登市长王爱民署名的文章(由市局办公室承担拟定)。
在廊坊电视台开播市人大副主任杨国林的电视讲话(讲话稿由市局办公室承担拟定)。
(三)活动总结(6月26日至6月30日)
各县(市)局及市局各分局需对“土地日”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开展认真梳理,并形成工作报告,于6月底前报市局办公室。
四、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要根据当地具体,科学安排活动。尤其是具备特色活动需在当地主流媒体中进行宣传,力求在报刊、广播和电视上产生广泛的宣传气氛。
(二)“土地日”宣传日当天,市局及各直属分局、事业单位需人人参与,由一名副局领队,直属分局应携带相应的音箱设备,构建宣传现场氛围。市局机关服务中心承担准备桌椅和条幅,并在规定宣传站、点悬架显眼的宣传标语,进行相关活动。
(三)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应参照本方案制定本级“土地日”宣传活动方案,并及时报送市局“土地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保证落实到位。
(四)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应邀约县(市)政府领导参加“土地日”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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