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下是热心会员“cvyqu9892”收集的建筑工具租赁合同,以供借鉴。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工程名称: 签订地点:
工程地址: 签订时间:
乙方因进行建筑施工需要,向甲方租赁建筑机械和周转工具(以下简称租赁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益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此签订本合同。
以上租赁物的种类与数量依乙方的预计填写,具体的规格和数量以双方签署的发货明细表为依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乙方到甲方仓库提货之日起,至乙方用完租赁物并将其送回甲方仓库经过验收为止。(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计算费用)
第三条 押金的支付
乙方需按租赁物原值的 %支付押金,总计 元,签约时一次性支付。如未按期足额交纳,逾期部分需每天支付万分之八的违约金。
第四条 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租金结算依据双方签字的收发货明细所列的时间、数量及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租赁单价,从乙方提货当天算起,直到乙方将租赁物送回甲方仓库并完成验收为止,按天计算租金(节假日不予扣除)。租金将于每月25日进行结算,乙方应于每月末前支付当月租金。
第五条 租赁物的使用、维护与保养
乙方需对租赁物的使用、维护及保养承担全部责任。乙方须正确、合理地使用并妥善保管租赁物,按时进行维护和上油。钢管不得切割或打孔,钢模板不得打孔。归还租赁物前,乙方应进行必要的维修、整理、清洁并上油,以确保达到甲方的验收标准。若存在损坏,乙方需按甲方的维修规定支付维修费用;若出现丢失或严重损坏,需按以下费用赔偿:钢模板180元/米,U型卡 元/个,钢管19元/米,扣件 元/套,顶托丝杠 元/根。甲方的《租赁物验收标准及维修赔偿标准》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签署后,乙方须按规定向甲方支付押金后方可提货。
2. 每次提货时,乙方需持发货通知单、合同及提货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方可提货。如需更换提货人,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应向甲方指定的仓库运输租赁物,使用完毕后归还至甲方指定仓库,并需要按要求进行整理、归堆、入库和验收。相关的运费、装卸费和搬运费均由乙方承担。
4. 在提取周转材料时,乙方应根据发货明细进行数量和质量的检查。如在施工中出现任何问题,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 焊接头钢管不得用于支架搭建,否则后果自负。
6. 对于合同的修改或相关协议的达成,必须经甲方盖章确认方可生效。
7. 如乙方需报停机械,必须提前申请并以报停单为准,没有报停单者不予报停,甲方照常收取租金;乙方若再次使用机械,则须通知甲方,如未声明开工,则每日计费为五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乙方因工作需要,将租赁物转移至合同约定使用地址之外的工地或转让第三方使用,需事先得到甲方的同意或另行签署《建筑机具租赁合同》,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追回租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以由平度市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双方协商达成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乙方将所租赁的全部物品归还至甲方仓库并完成租金、维修费、赔偿费及违约金等各项费用的支付后失效。
出租方: 承租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出租方电话: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电话: 代理人电话:
建筑工具租赁合同相关文章:
★ 超市摊位租赁合同
★ 小挖掘机租赁合同
★ 大棚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