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以下是会员“fenhan”收集的反担保合同,以供参阅。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双方的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后的反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彼此共同遵守:第一条 反担保的前提 乙方与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了一份《借款合同》(编号:)。在乙方的委托下,甲方为该笔借款对乙方带来了担保。因此,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实际为以其目前及未来用以运营的部分库存(包含双方协商指定运营店面的部分库存等)为甲方提供动产波动抵押反担保。第二条 抵押物存放 在抵押权存续期间,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由乙方管理。乙方应保管好抵押财产,不可将本动产波动抵押合同范围之内抵押财产做为其他担保合同的担保物。乙方不能以远低于价格行情或免费处理抵押财产。如抵押财产发生毁坏、损毁或其他情形致使价值显著降低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采取措施以避免损失扩大,同时需向甲方递交证明材料,并提供其他担保或提前偿还相关负债。第三条 担保范畴 本合同下的担保范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贷款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范围,甲方因履行贷款担保及其行使追索权、完成反担保权利而产生费用亦在本反担保的范围内。包含:(1) 甲方做为担保人代乙方还款的全部账款(包含罚息、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等);(2) 前述偿还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3) 实行追偿权、抵押权所需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等);(4) 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费及其它杂费。第四条 抵押物登记 双方应一同办理抵押登记的相关手续,登记费用由乙方担负;如需依法工商变更,乙方需在变更事项发生后的工作日内办理手续。第五条 波动抵押财产的确定 当乙方向甲方设置反担保的抵押财产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确定:(1) 甲方对乙方担保的银行借款期限届满而乙方无法偿还;(2) 乙方被宣布破产或被撤销;(3) 乙方将借款挪作他用;(4) 乙方运营供应量小于rmb万元,且未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相应担保;(5) 乙方在日常运营当中遵照正当竞争原则处理已设置动产波动抵押的财产;(6) 法律法规规定的抵押权人可实现抵押权的其他情形。第六条 乙方的承诺与义务 乙方向甲方及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等都确保精确、真正、完整和有效;乙方为抵押物彻底所有者或依法享有处分权,且抵押物不会有所有权或处分权层面的争议;乙方不会有可能影响甲方向其提供担保的下列事情:(1) 抵押物被查封、扣留、管控或已设置抵押;(2) 存有重大诉讼、非诉讼纠纷或行政处罚、争议;(3) 存在重大负债或债务;(4) 未披露向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5) 未披露的担保财产有别的共有人;(6) 抵押财产存有未告知甲方的明显或隐蔽的质量隐患;(7) 其他已影响乙方经营情况及担保能力的状况。乙方确保不因任何借口妨碍或变相妨碍、影响甲方依合同规定处理担保财产;乙方承诺不因其故意或过错影响担保财产的价值及甲方行使权利;如涉及任何工商或其他部门的变更、注销登记,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把工商变更后的副本或销户结果报给甲方。第七条 甲方的权力 甲方在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索账款,乙方确保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个工作日内立即支付甲方所有的偿还金额及应付的花费;甲方有权对乙方贷款应用情况、经营状态及设置库存数量进行监督检查(乙方每月应接纳甲方的监督管理并上报供应量);第八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还未履行合同义务,需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担保总额的向守约方付款滞纳金,并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九条 抵押权的完成 如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情况出现,甲方能与乙方商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通过竞拍、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款项优先受偿。若抵押财产的折价或竞拍、变卖所得额度不足以偿还债务,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不足部分。第十条 合同的自觉性 本合同成立的抵押反担保具备自觉性,不因前述《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无效而失效,亦不因乙方发生分立或合并而消除。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环节中若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理;如不愿商议或协商不成,协商一致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名盖章后起效。第十三条 合同的份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登记机关保留一份。无正文 甲方(盖章):责任人(签名):乙方(盖章):责任人(签名):合同签署地点:合同签署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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