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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定采购应包含新鲜的水果、肉类、海鲜和鸡蛋。二、所买食品需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规定。三、下列食品严禁采购:
(1) 包括有毒有害成份、易腐烂、酸败、发霉、长虫、污浊不洁,或含有异物和感观异常食品。(2) 没有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3) 超出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识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4) 未持有卫生许可的食品企业经营者提供的食品。四、采购食品的代步工具应专用,盛放器皿需保持清洁卫生;生熟食品应分离运送,整个过程需采取防蝇、防污、防晒及防雨对策。装卸食品时要小心轻放,注意卫生,食品不可与路面接触,也不可在人行道或路边堆积直接入口的食品。五、选购肉类食品时要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针对蔬菜,则需向农户掌握化肥应用情况。创建全部食品进货的记账制度,明确纪录采购食品以及原料的名字、时间、地点、数量和人员,并标明生产者、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以及吃法等信息。此外,全部食品需留样并妥当纪录。六、采购食品以及原料时,务必满足以下规定:
1、针对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以及原料,需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及卫生许可影印件。2、针对小批量的定型包装食品以及原料,需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据。3、在采购散称食品以及原料时,需对其色泽、味道、味道和形状等进行感观查验,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据。4、索取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及购物发票、凭据必须与所买食品的名字、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符合。5、应避免采购未能提供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及其购物发票或凭据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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