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下面是热心网友“llwa2”整理的外包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阅。
第一章 通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预防事件的发生,本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规定制订。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企业的安全生产办公室承担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各发包单位则负责其本身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四条 管理原则
(1) 外包单位指进入我企业生产区域和作业场地,开展施工作业的施工团队,须具备与施工作业相应的资质。
(2) 企业里的生产性与基建性外包工程应按规定程序实施,并进行合同评审。
(3) 外包单位需保证具有安全施工所需的工业设备、维护设备和安全用具,保证齐备且有效。
(4) 公司与外包单位应签定安全管理协议,此协议具有与项目承包协议同样的法律效力,未签定安全管理协议的承包协议视为无效。
(5) 外包单位需制定合理的安全措施。
(6) 务必严格控制承揽单位的承包范围,外包工程项目的承揽单位不得随意分包或分包,尤其不可将承揽项目分包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条件或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公司有权要求整改,直到把它驱逐出施工作业现场,并追究承揽单位的管理责任。
第五条 安全教育
外包单位应对全部施工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使之学习我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条 安全施工管理
现场施工中,务必严格遵守企业制订的安全生产(施工)有关规定。
第七条 安全管理
(1) 外包单位对未依照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不执行安全措施、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导致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
(2) 外包单位若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或不符合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私自拆卸或受损安全防护设施,应对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受到经济处罚。
(3) 施工作业人员如粗暴施工、不服从管理或未整顿提的问题,依据情节轻重可被终止施工、规定撤出现场或解除合同,并给予经济处罚。
(4) 因为一方责任导致事故,要全力援助伤者,妥当保护现场,因此对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需按责任尺寸开展经济补偿,并依照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项目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1) 在施工项目开工前,项目发包单位需对承揽单位负责人的安全技术进行相应的交底,内容包括作业项目的特性、特性、环境要素、危险点、注意事项及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等。
(2) 向承揽单位提供或租赁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大型工器具及安全劳动保护用品,并做好交接记录。
(3) 在交叉施工作业时,由项目发包单位进行协调分配。
(4) 企业应对外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管,对于未执行安全措施的举动提出整改意见,并对违规作业行为有权责令停止并进行教育惩罚。
(5) 涉及动火作业的,必须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流程进行审核。
第九条 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1) 需要认真编制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必要时请求项目发包单位帮助编制,以确保正确实行。
(2) 在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保证符合安全要求,而且未超过检验周期。
(3) 施工环节中,作业人员需配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接纳企业的管理,主动整顿并定期报告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和遇到的问题。
(4) 针对施工时间较长的项目(一个月以上),承包方应经常组织安全学习和必要的安全检查,使作业人员获得更好的安全教育。
(5) 工程结束后,外包单位务必通知项目发包单位和使用单位开展竣工验收,并由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
(6) 施工中如发生不安全状况或人身安全事故,必须立即向公司安全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汇报。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起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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