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律师工作总结4篇

时间:2024-09-12 12:07:00 工作总结

  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总结吧。那怎么写总结吗?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法律援助律师工作总结4篇,供大家阅读。

法律援助律师工作总结4篇

法律援助律师工作总结1

  20xx年,在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局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个大局,紧紧围绕局党组的年度工作中心,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吴圩”这个目标,认真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优化法律援助运行机制,积极改进“148”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的需求。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权职能作用,树立良好“窗口”形象

  今年来,我们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抓好规范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为群众提供全面更好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规范法律援助窗口接待。从坚持上下班制度、文明服务承诺入手,提高窗口的接待质量。二是苦练内功,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参加上级和局组织的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进步。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按照局领导的要求,明确任务,分解指标,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撰写简报信息和工作总结。三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对要求提供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不推诿、不搪塞,只要符合援助条件,绝不拒绝;对不符合受援条件的申请人,妥善做好法律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并告知其解决渠道,让申请人满意。据统计:截止年底,司法所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20余件,法律援助5件。在20件来电来访法律咨询中,其中电话接待15件,来访接待5件。

  二、探索和创新法律援助新形式、新途径,打造一个具有特色的法律援助品牌

  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权利是法律援助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如何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一直以来是法律援助部门的'困惑。今年以来,司法所在局领导的指导下,认真探索,积极尝试一种提高和监督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新形式、新路子。一是按照县司法局的要求制订了《吴圩司法所法律援助办法》。司法所在深入调查论证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二是认真抓好《办法》的试点运行。今年以来我们重点突出抓较为典型的民事案件,进行试运行。三是加强《办法》实施的跟踪监督。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深入试点一线,亲临庭审现场参加旁听,掌握第一手资料。该《办法》实施以来成效显著,经我所援助的案子,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很满意。目前,法律援助工作站已受理并指派法律援助案件5件,已结案。

  今年以来,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哪样的不足。为此,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下年度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水平和效率。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来访、受理、指派和监督。三是继续关注和跟踪好《法律援助办法》的实施,并搞好经验总结。四是继续配合公、检、法机关做好适合认罪轻案办理程序案件的试点,切实加强认罪轻案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跟踪和监督工作。

法律援助律师工作总结2

  一、工作总体情况

  一是实体平台持续夯实。法律援助窗口一楼临街,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内设专门的接待区、咨询区、等候区、私密接待室等。窗口实行开放式办公,有专人负责来电来访网上实时登记、专人接待、为群众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了便利快捷“一站式”的服务。同时,在检察院、法院、看守所、律师事务所、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外出创业者协会、县总工会、妇联等机构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县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设有法律援助联系点,法律援助联系站、点延伸到基层一线,构建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各法律援助联系站、点为支撑的全县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实现了中心与各联系站点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积极打造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圈”,今年各站、点提供了50余件导引服务,作用日益凸显。

  二是宣传氛围持续升温。抓住《法律援助法》正式实施契机,结合重要节点,创新宣传方式,形成空中有声音、地面有图像、流动的有覆盖城乡的公交车载电视、静止的有法援宣传栏、宣传横幅、掌上有信息推送的“立体式”、“全覆盖”法律援助宣传网,并结合“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反电诈等中心工作,开展“点对点”送法上门活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自行制作了法律援助宣传抖音短视频1部,开展《法律援助法》学习6场次,搭台宣传“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3场次,进企入户宣传面达1400余人次,结合反电诈开展法律援助宣传6场次,参与县民生办组织的集中宣传活动1场次;利用舒城普法微信公众号推出法律援助宣传短信20余条。

  三是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案件申请零等待,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对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设置“无障碍通道”,为农民工讨薪开辟“绿色通道”,降低受理门槛,简化办理程序;设置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专用通道;推出延伸、延展、延时、延续等“四延”服务,全方位为受援人提供暖心服务,将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做深做实,截止5月底,为受援人申请强制执行提供援助16件次,4月份上门为桃溪镇受援人王某开展会见,并月4月14日,陪同人民法院法官一同入户宣判。

  四是智慧法援持续升级。中心大厅设置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机,受援人可以通过触屏一站式查询法律援助申请流程、申请所需材料及和案件相关法律知识;内网法律援助综合管理系统与“皖事通”平台互联互通,群众直接通过网上就可以进行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成功入驻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群众通过微信在掌上即可享受到专职律师提供的优质法律服务,也可以通过掌上申请法律援助,真正实现“群众少跑路,数据替代跑”,今年内网受理申请3件,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受理、解答咨询27人次。

  五是质量监管持续加强。落实“首问负责制”,中心第一接待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案件办理全程实时跟踪监督;按照不低于5%比例开展案件旁听庭审;对已办结案件实行卷宗、网上、回访“三审”归档制度,推行案件补贴与案件质量挂钩,根据案件办理质量差别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案件满意度电话回访全覆盖,对个别有意见的受援人,入户进一步回访释疑,全面加强案件质量监管,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满意度,2月28日,舒城县组织政法系统70余名干警在舒城县人民法院大法庭,对一起涉嫌职务犯罪的法律援助案件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反响良好。

  二、存在不足

  一是案件进度相对缓慢。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受疫情影响,这是全市普遍现象,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成效明显,往年农民工讨薪案件比例最大,今年的讨薪案件比例明显下降。

  二是案例和信息质量不高。案例入库暂时还没有突破,信息被省厅采用的也相对较少。

  三是卷宗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是法援中心工作量大,人员明显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抓重点,以保证“三率”为根本,紧紧围绕《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实事绩效评价指标》,盯紧得分点,争取案例入库、卷宗质量提升、提高信息采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是出亮点,继续讲好“法援故事”一方面由法律援助人员通过通过亲身经历的办案过程,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教育,并通过分享办案过程中的感人画面,凝聚法援力量,传播社会正能量,另一方面通过受援人之口,讲述接受援助服务过程中的真实感受和体验,表达对政府和民生实事的`感恩,用身边的人讲述身边的事;分期以抖音短视频的形式把《法律援助法》做一个宣传系列通过舒城普法微信公众号推出,扩大民生实事的影响力;继续做好“四延”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三是见实效,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开展,努力做到法律援助在群众心目中有信任,在上级心目中有位置,在考评中有位次,开创法律援助工作新的篇章。

法律援助律师工作总结3

  汉源县司法局立足县情,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职能,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致力提高妇女自身素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贡献。

  一、完善机制,强化职能,着力构建服务网络

  在全县21个乡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从局机关、司法助理员中选派22名干部兼职从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依托县法律援助中心、各基层司法所推进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女性当事人和未成年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第一季度,共受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6件,接待来电来访20人次,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

  二、加强宣传,突出教育,提高妇女儿童维权意识

  我局不断加强与妇联等组织的协作,加强宣传,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大力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深入基层和学校向群众宣传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通过热心细致的讲解,消除当事人认识上的.模糊,减少顾虑,帮助妇女儿童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注重线上,创新“互联网+”宣传模式。为适应新时代普法需要,我们结合实际,充分利用“法润汉源”微信公众号,通过推送以案普法、典型案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丰富了关注人群阅读素材,提升了法律思维,第一季度,共推送10期。

  (二)抓牢线下,拓展法治宣传平台。积极探索法律与政策有机结合的法律宣传新形式,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知识,针对妇女在婚姻、家庭、工作和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婚姻纠纷、财产分割、家庭暴力、劳工维权、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问题,从多个维权领域作了细致的解读,进一步提升了法治宣传层次。一季度共开展法治宣讲活动2场次,专题讲座1次,受益人数达12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50余份、悬挂横幅4余条、制作展板2块。

  三、创新方法,畅通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

  我局法律援助中心针对涉及妇女儿童案件的特殊情况,简化相关程序,放宽对经济困难的审查。对属于婚姻家庭内部矛盾致使侵害妇女权益及侵害未成年人抚养教育权益的,充分发挥援助职能,耐心细致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化解纠纷。第一季度,我县各级各类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婚姻家庭纠纷47件,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纠纷7件,维权成功案例7件。

法律援助律师工作总结4

  一、基本情况

  20xx年6月初,市司法局提出律师服务进社区试点计划,要求包河区滨湖和园、康园、明珠三社区为“社区律师”试点工作提供平台,因此,包河区司法局积极配合,多方协调,积极为“社区律师”试点工作的开展做好准备。20xx年7月20日,区局按市局要求与街道、社区、律师事务所共同签署《“社区律师”合作备忘录》,“律师进社区”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二、实施方式

  一是律师坐堂咨询,驻区律师每周至少安排两个半天时间准时出现在社区的律师工作室,接受社区工作者及居民的法律咨询。随着该项活动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居民会在约定的时间前来进行法律咨询、寻求法律帮助。

  二是律师预约登门服务。针对律师在社区值班时间有限的实际,在律师不在社区时,居民可以自行与律师联系约定时间,律师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律师不在值班时间,社区也可以就辖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与律师另行约定服务时间。通过预约登门服务,使社区律师在服务上不再局限于一时一地,有效延长了律师服务的时间和空间,真正做到便民亲民。

  三是律师以案说法,开展法制讲座活动。先后组织驻区律师在烟墩街道滨湖和园社区、义城街道滨湖康园社区举办了社区普法讲坛,驻区律师结合实际案例,为近百位居民讲解了物权法等法律知识,并教授居民如何如何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发生纠纷后的处理方式方法,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截至目前,驻区律师已解答社区居民各类法律咨询百余人次,举办法制讲座多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件。

  三、典型案例

  20xx年5月18日下午3:30左右,滨湖和园小区5幢楼居民陆某被楼上抛下的拖把砸致肋骨骨折,住院费、医疗费等花费320xx多元,无法确定拖把系何户所抛。包河区局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对陆某进行法律援助,并且指派滨湖和园“律师进社区”驻点的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为其进行维权。社区律师同社区工作人员一同走访住户、召开协调会等,陆某将楼上23户诉至包河区法院。因该案涉及被告众多,为了通过该案的审理教育引导小区居民弘扬文明新风,杜绝高层业主随意抛物的陋习,构建平安和谐社区,经市司法局指导,区司法局、和园社居委等共同申请,区法院决定启动“巡回法庭”,于20xx年2月20日在事发地的滨湖和园小区广场公开开庭审理此案。20xx年2月20日上午9:00,该案顺利开庭,择日宣判。该案是合肥推广“社区律师“以来,首个民事侵权案件。

  四、继续推广

  安徽百大律师事务所、安徽华慧律师事务所积极加入到合肥市司法局、包河区司法局推广的“律师进社区”活动中来,通过自由结对子方式分别入驻滨湖世纪金源社区、滨湖家园社区,为更多的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五、法律援助

  20xx年,全市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包河区司法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主线,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为着力点,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努力工作,全面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是深入动员。及时召开全区动员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活动顺利有序开展。

  二是广泛宣传。结合工作重点或主题节日,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同时投入2万元,印制2万余份“包河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指南”和“连心卡”宣传册,发放至维权单位及社区居民,提高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三是扩大援助范围。将所有申请工伤、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仲裁案件,只要持有失业证、下岗证、再就业优惠证和残疾证、低保证等证件及本异地农民进城务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无力负担律师费用的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四是建立困难群体基本信息库。与区残联、工会、低保中心、劳动保障局等单位联动,搜集辖区内特困户、五保户、残疾人、老年人等应援对象的基本信息,分门别类建立困难群众基本信息动态资料库,库内潜在受援人员申请法律援助时将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只要申请的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即可当即受理,简化了申请、审批程序。

  五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在区法律援助中心、9个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依托街道司法所在全区近143个村居建立起了法律援助联系点,每个联系点确立一名法律援助联络员,联络员负责村(居)的法律援助宣传、掌握辖区法律援助需求、引导和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并培养1065名“法律援助明白人”。形成了由区中心、街镇4工作站、村居联络点组成的法律援助三级网络体系。

  六是实施“点援制”。区法援中心建立律师信息库,将全区53名执业律师和9个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姓名、执业证号、联系方式、专业擅长等信息在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大厅公示,由受援人在名单中选择承办人。

  七是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在办理法援案件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人民调解职能的优势,根据个案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对案情简单的尽量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调解处理,降低受援人的纠纷处理成本。20xx年我区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43件,比去年同期大幅攀升,目前已办结归档256件。区司法局通过听庭、回访、约谈等方式对案件进行跟踪监督,受援人满意度颇高,并且没有一起投诉。

  20xx年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中,包河区法律援助中心将以“拓面、增量、保质、争优”为原则和目标继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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